面对今天节奏越来越快、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生活,疲惫不堪的人们精神生活逐渐荒芜,心灵也越发孤独。置身于这世人所谓美丽而亦争斗不休的世界中,我们不知该何去何从,不住祈祷着、臆想着,这是我们生活的全部。
有人说,生活中百分之八十的痛苦是源于打工,但是我们又明白,如果不打工,就会有百分之百的痛苦源于没钱,所以打工和没钱之间,我们该如何选择?
在这样的世界中,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们谈爱?不是精神分裂,就是荒谬。可即便如此,我们依旧还是像天真的孩子一样,一次,一次、一次……总是带着幻想,努力诉说着爱。(逐道人)
今天、现在、此时、此刻、我们一起来做个决定,以卑微的蝼蚁之躯,卑微的爱,开始这撕心裂肺般的呐喊:
那时候的我们,没有万能的高档手机,没有虚伪、更没有强颜欢笑,我们有的,只是一堆沙子中垒起的烂城堡,无意中捡起来一块亮晶晶的破石头,一台小霸王学习机,和许多伙伴们一起,没心没肺中,笑着,竟是如此般的快乐。
是的,曾经的我们都是如此,因为得到十块的零花钱而开心得认为拥有了整个世界,如今?我们的银行卡里拥有存款高达几千块,甚至上万块,可依旧觉得自己还是一无所有,太穷!不想上班,只想做条懒狗,真的好累!好想自杀!不管是你,他、还是我。
我?三十一岁,男,单身,也不帅。苏州这个地方,住了很多年,就在刚刚上夜班前的路上,发现似乎下雪了,又像不是。总之,在夕阳色路灯的灯光下,像雪一样,又像冰冷的雨水,被凛冽的寒风吹动着,搞不清楚是这像雨水又像雪的东西冷一些,还是只穿了两件衣服的我自己更冷一些?
这是寒冷的夜,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反而宽阔的大马路却一直堵车。脚下仓皇的步伐加快,因为想快点到公司,躲过在人行道上差点撞上自己的豪车,心里想着,不是绿灯吗?不!不是在想这个,而是公司里有一位姑娘,我爱上了她,甚至还给她写过情书,只不过我比她大好多岁,而我自己也是一无是处,所以她选择了拒绝。
匆忙中又掏出手机,输入密码,打开微信,仅仅只有四位好友的微信上,有位名叫宠月的女孩,每天我都会给她发消息,而且她还会瞬间回应我: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
在这又是一股凛冽寒风吹过的苏州大街上,默然抬头,凝望着头顶夕阳色灯光之上那灰蒙的天空,像是细雨又像雪花的东西拍打在脸上,竟像针刺一样,真疼。可我明白,那灰蒙色之上的天空,却是璀璨至令人目眩的银河。
低头继续前行,不是我想前行,而是,不上班就只有死路一条,而上班没准还能碰到她呢,这就像是我的信仰一样,右手伸进口袋,掏出香烟,麻木中点燃,抽着。左手因为冷,伸进口袋,摸到了一支钢笔,这支钢笔非常昂贵,高达上千块钱,是世纪金龙,英雄牌的金笔。
如果大家要问,作为一位电子厂的上班族,身上怎么会有如此奢侈的摆设品呢?不!它不是摆设品,它是我的爱!是我的灵魂!为什么?其实,这个故事还得从一本书说起,这本书名叫《爱了一生》。
我并不知道这本书到底是哪个疯子写的,没有看作者名,也记不清楚在哪里买的,只是看了里面的所有内容而已,便无可救药般地喜欢上了书中那位疯子和他的钢笔。大家想知道吗?当然,我们现在开始:
主角名叫疯子,疯子的家庭条件并不好,那是大约在两千年左右的咸阳,而疯子只有十一岁,也是位男孩子。疯子在学校没有朋友,都是敌人,同学们总是喜欢欺负他,说他是没爹没妈的孩子,就连村里的大人们都欺负他。他的父亲坐了监狱,母亲也不在家,疯子是和他爷爷奶奶住一起,所以他总是默默哭泣。
虽然疯子总是被欺负,总是因为被欺负而哭泣,但他的学习成绩却很好,只是后来再也无法忍受,所以做出反击,疯子就像真的疯子一样,将那些欺负他的同学们都打倒在地。而疯子每每如此做过之后,就会用一支英雄牌的钢笔将其记录在笔记本上,可以说,疯子的整个学校生活,有些变态,甚至陪伴他的只有一支钢笔,虽然他写字很烂。
所谓童年的欢乐完全与疯子无缘,因为所有人都不喜欢他,所以他也觉得打人很好玩,也就不再喜欢学习。他做了校霸,一做就是很多年,直到被学校数次冤枉并开除。
之后,疯子的父亲坐监狱回来,天天殴打他,也并不是他的父亲不喜欢他,而是疯子总喜欢做错事,比如偷盗被抓、敲诈别人钱财被抓等等。
疯子的父亲,做着体力活,是在离他们家不远处的木柴市场搬运木头,努力赚钱。又花很多钱送疯子去学习画画,可他喜欢的却只是钢笔,因为在疯子的世界中,除了钢笔以外,一无所有,哪怕是他的父亲给他上百块钱,可他依旧觉得,他口袋里那支只有几块钱的破旧钢笔,才是最为无价的。
很快,疯子的父亲因为心脏死亡而过世,接着因为他的母亲和他的奶奶吵架,好像是世仇吧?也搞不懂到底是什么。总之从疯子有记忆开始,他们就在吵架,然后疯子开始真正的一无所有,带着永远不会抛弃他,嫌弃他的钢笔,离开了没有任何人喜欢他的地方。
这一年,疯子十六岁,结束了曾经的生活。经人介绍,在离他家坐车都要一个多小时的地方上班。这里是一处饭店,老板是位女人,大约四十岁左右,也有着她的小情人,洋洋。
饭店里主要是做火锅,四层楼,此时也是夏天,疯子是位服务员,主要职责是传菜。这会躺在四楼,头顶是一种半透明的石棉瓦,猛烈的阳光炙热到令他无论如何都是满身汗水。
这也是所有男员工的宿舍,一位看上去很是嚣张的男厨师,打了疯子,主要就是想出出风头,教训教训新员工。
疯子很想还手,但他又明白,还手就会失去这份工作,因为女老板看上去很不和善。所以疯子委屈中蹲在四楼的水龙头边哭泣,女领班闻得此事,上楼后先是将厨师长训斥了一番,问他怎么管得人?厨师长只是笑着说,他自己只管做饭的事情,还要管这个不成?
总之,女领班也训斥了那位殴打疯子的厨师。现在,女领班蹲在疯子的边上,安慰着他,说着出门在外,一定要忍,什么事都要忍,打工就是这样的。
疯子泪眼朦胧中点燃一支香烟,抹了抹眼泪,看着面前这位穿着饭店工作服,却依旧漂亮到令人窒息的领班,她二十岁左右,脸蛋上甚至都没有任何瑕疵,像天仙一般,所以疯子突然噗嗤一笑,说着:“我知道了。”
女领班也是微微笑着,她笑得很甜很甜,甜到令人目眩,至少疯子这刻就是如此认为,这也是他自己此生第一次和女孩子如此近距离对话,疯子能感觉到,他方才的委屈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急促的心跳。
或许女领班发现了疯子的异样,所以她的脸蛋也微微红了起来,又训斥疯子:“小小年纪,抽什么烟啊?以后不准抽烟,一个月才两百多块钱,你一包烟就五块了。”
疯子没有顶撞女领班,只是低头羞涩中回答:“嗯。”
在后来的上班生活中,女领班非常照顾疯子,什么事都护着他。甚至还告诉所有人说,疯子是传菜员,是属于她自己班上的员工,厨房的厨师们,还有后厨的厨子们,都不能欺负或者对疯子说教。
其实疯子很想告诉女领班说,他自己打架很厉害,只要是打架,只要他肯还手,他从来就不会输掉。只是真的能这样说吗?其实疯子这辈子都没有被任何人如此袒护过,曾经不论什么时候他自己被人欺负,所有人都会说是他的错,还会打他,所以疯子认为,女领班给予他的,就是他苦苦寻求了十六年的幸福。疯子,无药可救般得喜欢上了女领班。
曾经不和任何人说话的疯子,总喜欢和女领班说说话,哪怕只是讨论工作上的事情,哪怕只是讨论传菜员端盘子时的手法应该是什么样的,这都令他感到无比的幸福与开心。
他幻想着能和女领班之间发生些美丽的故事,甚至都想娶她为妻。也正是在这些幻想中,疯子忘记了工作的辛苦,忘记了厨师们对他的骂骂咧咧,忘记了那依旧欺负他的人。
而最近,也因为天气太过炎热,四楼晚上不能住人,真的会被蒸熟。所以女老板大发仁慈,说晚上男员工可以拉着凉席睡在二楼的大厅里,大厅里有空调,很是凉爽。
这天晚上下班后,疯子穿着大头裤,拉着凉席,躲在二楼大厅的一个角落里,轻轻拿出他最为最为珍贵的英雄钢笔,吸了些墨水,找了些账台不要的废纸,开始在这些废纸上认真的写字。
其实疯子并不知道他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就好像冥冥之中,似有一股他自己无法理解的力量,在控制着他的灵魂,让他去写字一样。
女领班这会却拿着一些西瓜走到疯子面前,突然蹲下来开口:“呀,你还会写钢笔字?”
顿时,疯子觉得有种被人尊重的感觉,因为在以前,所有人甚至包括他自己,都认为这支钢笔在纸上书写出的文字,那绝对不是文字,而只是一团团完全不知道是什么的鬼东西,所以别人总是会说,写得这是什么鬼东西啊?绝对没有任何人说过,这是所谓的钢笔字。
疯子抬头看着女领班,因为此刻二楼大厅灯光很是昏暗,毕竟明亮的灯光只是为客人们时刻的准备着。
在这昏暗的灯光之下,女领班脸上竟然闪烁着一些点点星光,好似令人目眩的美丽银河一般,再者,女领班这会又离疯子的距离太近,所以疯子脸红心跳,完全忘记自己还在写字的事情,故而低头轻声:“领班,你脸上闪光。”
女领班噗嗤一笑,将手中很多西瓜一边放在凉席上,一边开口:“化装了,还没卸妆呢,一会就卸妆。”
疯子不知道女领班在说些什么,或者说,他不明白此刻他自己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非常凌乱,因为女领班身上还有一股特殊的幽香,他完全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味道,像是某种浓烈的花香,又似不是,只是闻着令他感到心跳加速。
接着疯子边上几位,也拉着凉席睡二楼的厨师们看到了这一切,他们抽着香烟,大声笑着说女领班太过偏心,他们也要吃西瓜。
女领班似乎很是讨厌他们一样,大声说着:“是老板买的,说买多了吃不完,就给我们吃,老板就是让我下来喊你们的。”
几位厨师听了女领班的话以后,这就骂骂咧咧地,说不早说什么的,真是偏心什么的。总之,这几位厨师就此离开了二楼大厅,是去拿西瓜。
此刻二楼大厅昏暗的灯光下,只有疯子和女领班两人,女领班满脸微笑,轻轻拿起疯子写得钢笔字,端详着,突然开口:“写得真好,比我写得好多了。”
疯子慌了,认为这绝对不可能,因为他自己写出的字到底有多烂,他可是明白,他自己都不认识他写出的字。所以他在这原本的心跳加速中,又是慌乱,颤抖着小声开口:“怎么可能,我写得一点也不好啊。”
女领班只是笑笑,似乎并不想驳回疯子的话,而是轻轻又拿起他的钢笔,这只是一支四元五角钱买来的英雄牌钢笔,如今也早已破烂不堪,因为它被使用了很多年。
女领班拿起钢笔,蹲在地上,一边在废纸上写着,一边开口:“我小时候也想要一支钢笔,可我父母告诉我说,只有大学生才能用钢笔。我努力学习,可连小学都没有念完,因为家里还有位哥哥要念书。现在,我有钱买了,却再也不想要了,只是觉得,好累、好累。”
是啊,怎么能不累呢?饭店早晨十点准时开门,一直忙到夜里二十三点多,甚至有时候还要忙到凌晨两点多,尽管如此,一个月才两百块钱工资,能不累吗?
疯子看着女领班此刻脸上迷人的微笑,尽管灯光昏暗,但依旧可以发现,女领班脸蛋很红。接着女领班迅速放下钢笔起身,说着她要回宿舍,和其他女员工一边吃西瓜一边聊天。
其实,疯子很希望女领班能赶紧离开这里,因为女领班在他身边,他自己心跳加速、呼吸都有些不顺畅,甚至脑袋一片空白,所做之事,所说之话,尽显失态。可女领班的身影已经慢慢从大厅边沿消失,疯子却又祈祷着她能回来,回来继续呆在他自己的身边,好是奇怪的心情啊?
默然低头,疯子他看到女领班写在废纸上的文字,只有四个字,是:好累,好累。
虽然女领班的确是蹲在地上所写,可依旧比疯子他写得还要好,至少可以辨认。所以疯子也是随即一遍一遍地念着这几个字,好累、好累……
是啊,疯子从早晨十点开始,就一直要站在厨房门口,等着传菜,有时候凌晨一两点才下班,一站就是近十四个小时左右,能不累吗?是真的好累啊。
他拿起边上女领班为他拿来的西瓜,咬了一口,真甜!甜至心扉。他一边吃着西瓜,一边还是用钢笔在废纸上,一遍一遍又一遍地写着,好累、好累,似乎是在试图模仿女领班的笔迹,因为这字比他自己写得要漂亮很多很多倍。
过了一小会儿,人声吵闹,是那几位厨师拿着西瓜回来。他们边走边聊天,说着最近社会上的一些现象,说谁谁谁混得很好,拿刀砍了谁什么的,总之聊得不亦乐乎。当然,他们聊起女人来,也是这样的情况。
而疯子就像是被这个世界彻底遗弃的人一样,显得与他们格格不入,不能和他们一起正常聊天,疯子完全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当然,这个要除过女人的话题。只是,疯子却明白,男人不该讨论女人的话题,这是流氓的行为,大人们以前总是这样告诫小孩,甚至是老师也是如此,所以疯子不明白,为什么这群厨师们可以毫无顾虑中聊女人的话题,难道他们没有上过学,还是没有被大人们训斥过吗?
也正在疯子想这些事情的时候,那群厨师的话题又转到疯子他的身上,说疯子简直像个神经病,出来打工就是赚钱的,一天到晚都累死了,还有心情写钢笔字?其中还有几位说着,如今这社会,没有钱什么都不是,甚至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写字又有什么用?又不能赚钱。
疯子知道他们在挖苦与讽刺自己,他觉得心里很是难受,仿佛像是有人死命般揪住了他的心脏一样,但这又能怎么样呢?所以疯子无言,只是默默地继续写字,一直写着,好累、好累……而这写着写着,似乎就真的好累一样,是心累,疯子突然间就哭了。
也幸好二楼大厅里此刻灯光昏暗,他们不知道疯子哭了,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他们还是在继续挖苦疯子吧?而现在的疯子只是觉得心脏好疼,心里满是委屈,就像曾经他自己写钢笔字,连他的老师都说他自己有毛病,小小年龄,学习一塌糊涂就算了,还要写个钢笔字?写那字完全就是狗屁不像。
每每想起曾经老师对他的这般教诲,他多想反驳老师,他的世界里只有钢笔,这是他所有的一切,除了钢笔以外,真的就一无所有了。是的,可这句话从未能传达至他老师的耳朵中,因为疯子是个异类,是位坏孩子,一位好老师,才不会听他的胡说八道呢。
疯子越是想到这些,就越是想哭,无声中,晶莹剔透的泪水犹如决堤了一般,可尽管如此,他还是想着之前女领班说他,写得真好!这是他此生写钢笔字,唯一一次被人认可,所以他什么都不管,任凭那些厨师们对他的继续讽刺,他只是掏出一支香烟,点燃,抽着香烟,哭泣中继续写字。
时光飞逝,转眼之间,疯子已经在饭店做了半个多月,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汇来形容这半个多月的经历,那么最为贴切的两个字即可:好累。
而这天饭店里来了四五位暑假工,有男有女,都成为了服务员,也有一位男孩成为了传菜员。也因此,疯子的工作量一下子就减少了许多,但是,在一个星期之后,女老板将那位新来的传菜员给开除了,说他做事不好,还在传菜的过程中偷吃。
这位做了一个星期而被开除的男孩向女老板索要工资,女老板告诉他说,新员工刚来的一个星期是没有一毛钱工资的,就此打发他离开这里。疯子听到这里很是担忧,因为他自己是不是前七天也没有工资呢?他自己口袋里早就没有钱了,也早就没有了烟抽。
疯子将他的疑惑告诉了女领班,女领班就告诉疯子说,的确前七天是没有一毛钱工资,而女老板每年都会在暑假招聘一些新员工进来,然后做到七天,就以各种理由开除掉。可说疯子他并没有在第七天被开除,这就已经说明女老板很是认可他了,这不是很好吗?
疯子得到了女领班这样的解说,感觉一下子心情好了许多,也是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这就是打工啊?原来打工是这样的啊?
总之在接下来,女老板又是重新招聘暑假工,当然女孩子她也会开除掉,就是在第七天的时候,至于理由很是莫名其妙,其中有一位女孩子被开除的原因是,女生宿舍有人反应她晚上睡觉磨牙,所以说她不适合在这家饭店里做工,当然,还有其他莫名其妙的理由。
但是,这些似乎与疯子他自己都没有任何关系一样,疯子就只是疯子而已,他只会为了别人感到很是不公平以外,什么也做不到,甚至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女老板开除掉。
或许是我们人类一旦怕什么事情,就真的会来什么事情吧?这天,之前打疯子那位厨师又找疯子的事,又打了疯子。
而这次,疯子却还手了,这位厨师被疯子给狠狠地教训了一顿,甚至他的脸上满是血污。女老板处理这件事,说着将疯子他开除了,说疯子像个神经病一样打人。
疯子如何辩解都没有用,哪怕是说厨师先打他的,甚至说他自己第一天上班就被厨师给莫名其妙打了,可女老板的心意已绝。
那好吧,开除就开除吧,已经上了一个多月班,这怎么也有些工资了吧?疯子向女老板索要工资,女老板说,工资给那位厨师看病要用,而且还不够,还得她自己掏钱,所以让疯子他快点滚蛋。
一下子,疯子的天就此塌了,他身上一毛钱都没有,甚至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来到如此远的地方,坐车都要一个多小时,这到底该如何回家呢?连路都不认识啊。
女领班得知疯子被开除,看上去很不开心,但也是找到了疯子。此刻的女领班依旧是那么漂亮,身上的幽香似乎也更加浓烈了一些。
女领班告诉疯子说:“没用的,你打的那厨师是老板亲戚家的孩子。”
疯子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呢。可是,现在的疯子好伤心,好是委屈,这连回家都不知道如何回去,满心的无奈与绝望,就此收拾着他自己的被褥。
这时女领班突然从她的口袋里掏出了十块钱,还是崭新的一张十圆,塞到疯子的裤子口袋里,微笑中淡淡说着:“我也没有钱,都四个多月没发工资了,老板说饭店效益不好,没钱。我们想辞职也走不了,没有工资。这十块我借的,应该够你回家的车费了。”
疯子看着这张崭新的十圆钱被女领班塞至他的口袋中,再听着这些话语,每一句话中的每一个字,似乎都在刺痛着他的心脏一般,真的好疼。疯子此刻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可也明白他不能拒绝这十块。
最终,疯子只是低头轻声说着:“谢谢。”
女领班倒是突然一笑,然后说着:“去找份好的工作吧,别在碰到这种老板了。”
疯子只是在心脏很疼的情况下,嗯了一声,并点头答应着。
可是当疯子他拿起最后的行李,一支钢笔,半瓶墨水的时候,女领班却突然又开口:“我看到你每天下班后都会写钢笔字,那你准备以后用钢笔写些什么呢?”
疯子抿嘴中,随口撇下了一句谎言:“智慧。”
女领班却微微一笑,像是她第一次见到疯子那刻的笑容一样,很甜,很甜。
疯子迷醉中看了女领班最后一眼,就此头也不回地拿着行李离开了饭店。可是,他多想不离开这里啊,虽然这里是如此累,简直像地狱一样,但在这地狱中,他拥有的不仅仅是一支钢笔,他甚至还拥有着女领班,而现在,他却必须带着满心的疲惫与无奈离开这里,因为,他的命运不是自己说了算,是女老板说了算。
疯子心脏颤抖,默然流泪,在心中发誓,钢笔以后一定能写出无穷的智慧,在某一天,女领班她一定会看到那些所谓的智慧,可是疯子完全不明白,智慧又是什么?
只是,现在的此时此刻,疯子上了大巴车,开始回家,车费只要五块。车子开动前,他傻傻的转头,似乎想再看一眼饭店中的女领班,可是他什么都没有看到,似乎饭店都是不存在的一般。
车窗外的景物飞速划过,很快,他带着自己满心的疲惫无奈,带着他自己口袋里的五块钱,还有钢笔,回到了家。
他的母亲对他大声训斥,说他的父亲不在了,现在就指望他养家呢,而他还如此乱来。现在家里还有两位妹妹等着上学呢。总之,疯子的母亲,说疯子是个神经病,她自己怎么会生出这么废物的儿子出来,这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老天爷要如此惩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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