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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的傲娇小青梅
作者:
倩月
序:
一次酒会上,林梓问身旁西装革履,俊逸英挺的男人,“为什么你就那么肯定若熙会回到你身边?”
那人淡淡答:“其实我一点也不肯定。”
林梓愣了一下,这人素来杀伐果断,不论是生活还是事业,他都是自信的,这次,却是他第一次从这人口中听到“不肯定”三个字。
他抿了一口酒,又听到自己发问:“既然不肯定,那你为什么要等?”甚至在2年前跟叶言庭叶家千金割断了关系。
那时候,G市的人都以为,程家太子爷是要同叶家千金结婚了,听闻两家甚至都在商议订婚事宜。可程家太子爷程歌却突然跟叶言庭分手,毫无预兆。
本来郎才女貌的一桩亲事,便这样子没了。众人皆觉惋惜,却又暗自窃喜——自己又有机会了。
可谁知这程太子爷却似乎不好女色,除了必要的交际场合,身边可以说是没有一个女人,就连秘书,聘用的也是男秘书。
甚至有人猜疑,这程家太子,其实是个…断袖。
只怕众多人中,便只有他知道原委。那日程歌喝得酩酊大醉地找他,说了一大堆他听不懂的胡话,但有一句他是听懂了,他说:“若熙,回来,我也喜欢你,我爱你,你回来吧。”那是他第一次从程歌口中“喜欢”“爱”之类的字眼。
如果是平时,他一定会取笑他。男子汉怎么可以轻易言爱,那样一点也不酷好吧!可那天,他却笑不出来,因为他听出了他声音里的悲戚和哀凉,还有乞求。
程歌和陶若熙,青梅竹马,两人身边的好友都以为他们恋爱是迟早的事,可还没等到他们恋情,却先等来了程歌和叶言庭交往的消息,以及陶若熙赴美读研的事。
林梓正沉浸在往日的思绪中,却听身边的人轻笑一声,道:“都已经等了那么多次了,也不差再等这一次了。”
只是,这一次,陶若熙,你记得别让我等太久了。
——————————
暮云昏日,六月的天气,只有在傍晚时,才有一丝凉意。依旧湛蓝的天际零零散散地飘着几朵云,各自孤独,竟不成群。
陶若熙独自一人走出机场,正要喊计程车,却冷不丁地看到正前方站着的身材挺俊的男子。
竟然是他!
她没想过会有人来接机,即使早在前几日便告诉父母自己会这近几天会G城,却也没告诉他们具体时间。为的,就是在他们还不知道她已回来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走走,看看这几年没见的城市。
在飞机上的时候,她总在想,三年时间,于G城,于程歌,她应该算是个陌生人了吧,毕竟,真的有整整三年没回来了。
她微晃神间,那人已大步流星地走至她身前,站稳。薄唇依旧微微勾起,一副吊儿郎当似笑非笑的模样,当初,她就恨他这笑恨得牙痒痒,直觉他只要这样一勾唇笑便准没好事,至少,对她来说是这样。
如今,他却宛如旧时模样,唇角微挑,好看的丹凤眼淡淡地看着她,声音依旧温润清和,甚至连旧时的小习惯也一丝没变,略有些宠溺地揉揉她的发,“小怪兽,欢迎回来。”
陶若熙心里自嘲一笑,当初她不顾家人的反对一个人跑去美国读研,许多人都觉得她是在耍个性,“我的人生我做主”。甚至连他也这么认为,对啊,在他心里,她一直觉得她是最会无理取闹的那个了。
以至于当叶言庭出现在他们的世界时,他总跟她说,“你就不能学学人家叶言庭知书达理一点?”
她当时却是不屑微哼,“人生如此多娇,我怎的就不能活得肆意个性一点了。”
可内心深处的一些想法,只有自己知道。例如,她跑到国外,非个性使然,而是因为面前这人,这个叫程歌的男人,因为他,她才躲到国外去。
可是,他不知道,他也不必知道。
一幕幕回忆闪过心头,微窒,陶若熙侧了侧头,避开他的手,有些习惯,不可眷恋,要改。
扯出一个没心没肺的笑,“你怎么知道我今天的航班啊?我爸妈都不知道呢。”
程歌却只意味深长地挑了挑眉:“心有灵犀你信不信?”
陶若熙继续保持笑靥,不语。内心却忍不住苦笑,如果不想跟我有牵扯,如果认定我非你良配,你又何必再说这些话来让我误会,误会……你对我除了多年的青梅竹马的情谊,其实还有男人对女人的爱情在的。
可误会,终究只是误会,终究不是真的。
她突然想到网络上现在流行的一句话,“不娶何撩。”
对啊,既然你不娶我,为什么又要来撩拨我的心绪?
想着想着,竟笑了出来。程歌此时正帮她把行李箱搬到后尾箱,见她有些失神地笑着,忍不住开口问:“笑什么呢?”
陶若熙自顾自地拉开后座的车门,道:“笑你傻兮兮地跑过来给我当苦力啊。”正要坐进去,程歌却夺过车门,然后关上,朝副驾驶位侧了侧头,“坐那儿去。”
陶若熙一向喜欢跟他抬杠,这是个坏毛病,从小就养成的。此时见他如此霸道地“指使”她坐副驾驶,倒有些不乐意了,瘪了瘪嘴,语气带酸,“嘁~你们男人不是说副驾驶只给女朋友坐吗,我这样坐上去,叶言庭不会吃醋生气?”
叶言庭,程歌的女朋友,也是他们在一起的两个月后,她才决定去美国读研的。
她本以为他会说“言庭很懂事”“言庭很知情达理”之类的话,谁知道他再一开口,说的却是,“我们分手了。”
“啊?”这是陶若熙的第一反应,也是最直接的反应。
之后心里便闪过许多情绪,不可置信、诧异、激动甚至窃喜,最后归于平静。因为她一直记得,他说过,他们不是彼此的良配。
这样想来,方才的一系列情绪,都是枉然。
程歌自然不知道他那话对她的撼动程度,毫不在乎地耸了耸肩,把她推进副驾驶座,帮她关上门,再回到驾驶位,带上安全带之后才缓缓道:“你出国后的半年,我们就分了。”
“为什么啊?”他之前不是说,叶言庭是最适合他的人吗,所以才决定在一起的。
既然是最合适,就应该没有谁可以替代,为什么还要分开?
“因为……”程歌缓缓发动引擎,忽而转眸睇向她,“因为我发现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黑色卡宴已缓缓发动向前驶去,程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前方,淡淡道:“我小时候很喜欢看一部动画片,那时候觉得真的会喜欢一辈子。可是长大之后,却发现我小时候喜欢的动画片原来也不过如此,于是便不再迷恋喜欢了。我没有错,那部动画片也没有错。错的是我自以为是的一辈子。”
陶若熙沉默了好几秒,才道:“不对啊程歌,你小时候不是很鄙视一切动画片的吗?”要知道每次她窝在家里看动画片的时候都会被他鄙视一顿,说什么只有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才会被这逻辑根本不通的脑残动画片给骗了。
可她那时候的确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一个啊她勒个去!
某人的话被拆穿后面不改色地转移了话题,“为什么3年前要跑到美国去?”
“因为我要去读研啊。”她打了个哈哈。
程歌瞥她一眼,“你知道我的意思不是这个。”他锲而不舍,“读研在国内也可以,国内也不是没有好大学。为什么一声不吭就跑到国外去。”甚至在之前都不给他们打任何预防针,当天晚上告诉他们,第二天就出发了。
“因为……”她看着窗外飞速闪过的绿色植被,转头狡黠地朝他眨了眨眼,“因为国内找不到男朋友,只好到国外去找了。”
如果是3年前,她应该会说,“因为你不愿意当我男朋友,所以只好跑到国外去找了。”但如今,有些话,非旧时之情,是不可以乱讲的。
毕竟三年前他们都还只是互相取笑打闹的伙伴朋友,这些话说出来自然是当成玩笑来听,笑笑便罢了。可如今,她心里对他的想法,她对他的念头,一直在告诉她,她问心有愧,委实说不出那话。
“那找到了吗?”他淡淡一句。
“找到了。”话音刚落,车子猛地一刹,陶若熙因为分心想其他事,根本没注意到他的急刹,这车子猛然一停,她便因为惯性向前撞了撞,手里的手机也差点飞了出去。狠狠地喘了两口气后,才转身朝身边的人吼道:“你神经病啊!”
车子又开始慢慢启动,程歌神色不变,只眸眼深处仿佛多了一丝隐约的戾气,“他是谁?”
“哦,就那个李盛瑾啊。”陶若熙拨了拨刚才被弄乱的头发,“你应该也认识,他之前也跟我们一个学校的。”
“嗯。”他淡淡地应了一声,没再说话。
既然他不开口,她便也没有开口的必要。索性阖上眼睛闭目养神。
好多读者都被第一章骗了,觉得开头就虐后面肯定更虐,其实你们都错了喂!!!开头虐是为了后面误会解开之后的甜啊!!!我还怕到时候会甜到腻……还有那啥,小虐怡情嘛,大虐才伤身
陶若熙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她睁着眼睛反应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今夕何夕。可,这应该不是她家吧。
这单调又沉稳的颜色,怎么看也不像是她的卧室啊。尽管她已有三年没回G城,但几乎每隔几个星期就跟爸妈视频聊天,如若他们把她的房间布置给换了,应该会告诉她的。
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间,程歌进来了,他见她已然坐起来似乎还有些惊讶,果然,下一刻便听他道:“本来打算进来喊醒你出去吃晚饭的,没想到你自己倒先醒了。”
“这是哪?”她没理他的话,直接便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我家。”他淡淡,随即坏毛病又起,继续嘲笑她,“三年没见,智商倒退了?”
陶若熙在心里默默衡量了两人之间的战斗力,结果毫无疑问,在他面前,她绝对是战五渣,于是放弃了枕头大战的念头。这才说,“你干嘛把我带到你家来了?”
要送也要送回她家去啊不是吗?
程歌却已转身,语气懒散慵懒:“你以为我愿意收留你这流浪儿童?我刚打电话给陶叔陶姨了,他们在旅游,家里佣人也放了家,让我收留你几天时间。”
陶若熙刚想说你特么你才流浪儿童呢!却听他继续开口道,“对了,你那男朋友,在你睡觉的那几个小时里,一个电话也没有打过来给你,你是不是该考虑一下换掉了。”语气疏淡地说完这句话,他便出去了。
只留她一人在床上发呆。
可是,李盛瑾根本不是她男朋友啊,陶若熙想。刚才在车里不知道是基于什么心理才说的那番话,似乎是想气他一气,本来以为是徒劳,可他那时候的反应,明显是过激了吧,这算是收获巨大?其实他是对她有意思的?
可是三年前他分明又说过他们不可能在一起之类的话。
脑子一片混乱,她心思再起,摸过手机给李盛瑾发了一条微信:“李盛瑾,我回到国内了,并且还见到了,额,程歌。然后,我就一时糊涂说了你是我男朋友,所以,你懂的。”
李盛瑾的微信很快回复过来,“我懂,不就是配合你演戏嘛。这些年在美国装你男朋友去赶跑那些追求者还装得不够多嘛。我啊,就是个可怜命!”
陶若熙噗嗤一声笑出来,她完全可以想象李盛瑾说出这话时的神情语气,必定是摇头晃脑地无语白眼。她也快速回复:“那就拜托你啦,回国请你吃卤猪蹄!我自制的!”
李盛瑾:“那我可不敢吃,谁知吃了还有命没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在美国让我假装你男朋友去吓跑那些追求者这可以理解,可为什么又要我在程歌面前假装呢,你不是一直对他念念不忘吗?到时候把他也吓跑了,你可别找我哭鼻子啊。”
陶若熙想了想,狡黠地笑了,正想回复,却冷不丁地听到程歌的声音再次出现在卧室门口:“跟谁聊天聊得这么开心?”
陶若熙没抬眸看他,兀自低头回复微信,嘴里却念念道:“当然是李盛瑾啊。”这话说出来,其实有激他的意思,谁知他轻呵了一声之后便转身离去了。
她也顿时没了跟李盛瑾发微信胡侃的心情,只说了一句去吃饭了便下床往客厅走去。
陶若熙本来想吧,她第一天回国,吃的第一顿就算不是满汉全席,也应该是九菜一汤吧,可餐桌上那两碗面算怎么一回事?
她傻眼了半天,这才睨向这屋子的主人,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嘿,这接风饭也太寒碜了吧。”
谁知程歌这厮一副我是大爷的模样,懒懒地抬眸睨了她一眼,“爱吃吃,不吃拉倒。”
得!三年不见,他这破性子依旧恶劣!她也依然斗不过他,于程歌,她一直是输得最惨的那个吧。
不论是小时候两人玩的游戏,还是三年前的感情戏,抑或是如今……即使知道他分手了,即使心中有过窃喜,有过不可告人的期盼,最终也被那三年前她无意听到他跟别人说的话打败。
忍不住勾唇自嘲。
“在想什么?”他冷不丁开口。
其实,她刚才的全部神色,都毫无遗漏地进了他的眼,由忿忿不平到悲哀再到刚才似有若无的自嘲。他总觉得,他的这个小怪兽,似乎哪里变了。
人还是那个人,他可以肯定。可是,她的眼睛深处潜藏的情绪,他却越发看不懂了。
凤眸微敛,是遇到李盛瑾了,所以变了?
陶若熙抬眸看他,不答反轻笑着问:“你记得我们小时候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是怎样的吗?”
程歌微愣了2秒钟,也笑,笑意直达眼底:“终身难忘。”
那时候,陶家奉陶老爷子之命,举家搬到G城大院住,原因竟是陶老奶奶看着隔壁家的程奶奶每天都可以逗孙子玩,吃味了,便想我也有个孙女啊,怎的就只能逢年过节才能见一次了。
于是把牢骚发给田老爷子之后,爱妻无度的陶老爷子便让陶爸爸带着妻子女儿来G城大院一起住了。
那时候小若熙还是6岁的小姑娘一个,人如其名,性格文静内向,搬到大院住之后也不好意思跟其他小伙伴一起玩,只一个人乖乖地坐在角落里看漫画书。虽然,自从跟了程歌之后她内心的小恶魔被逐渐释放出来,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但这都是后话。
那时她正坐在院子的一角安安静静地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忽地听到“哎哟”一声,便看见前方不远处的大树上掉下来一个人。
小若熙吓了一跳,没想到自己会碰见这样一幕,连忙扔下书就跑过去,想伸手扶起那倒在地上的少年,接触到他眼神的一霎却又愣了。
那是一双很好看很深邃的眼睛,如今正静静地注视着她。
小若熙晃了晃神,这才发现他的手脚都擦伤流血了,顿时一惊,“你流血了!”
男孩声音虽稚幼,却莫名让她有种压迫感:“嚷什么!死不了。扶我起来。”
小若熙那时候虽内向文静,但也是被家里宠着的,从没听过凶话,此时听他这样略带凶气的话,便也使出小孩子气了,索性直接起身:“既然死不了,那你就自己起来吧,哼!”说完,转身欲走。
谁知那男孩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如果你不扶我起来,我就说是你把我推倒的,讹在你身上。我知道你是谁,陶家奶奶的孙女。”
小若熙顿时傻眼了,这人简直是……太腹黑了好吗!
可她也不示弱,转身回嘴,“你……我一个女孩子能推倒一个男孩子吗,说出来谁信啊。”
男孩只固执地盯着她,最终还是小若熙叹了一口气,伸手把他扶到大榕树下坐着,然后一双小短腿哒哒哒地跑回自己家拿消毒药水给他消毒。
自那以后,小魔王程歌便跟小公主陶若熙成了玩伴,而陶若熙体内潜藏的恶劣体质,也逐渐被程歌激发出来。
小孩子哪有不闯祸的理,但每次若熙自己闯祸受伤了,程歌便自告奋勇地到陶家去请罪,说是自己不小心把小若熙弄伤了,两家大人也交好,自然也没有打对方小孩的理,只口头叮嘱了两句便放人回家,而若熙自然也免过一劫。
如若程歌自己闯祸受伤了,道理亦然。小若熙便奶着声音说是自己让程哥哥帮她去找东西才不小心弄到的,程家奶奶一向也偏爱这个可爱的女娃,直哄着说没事没事,于是程歌也自然而然地免了一劫。
两人,就是这样“互帮互助”“相互扶持”度过了一个美好又“纯真”的童年。
这个故事会用点插叙的手法来写,希望大家喜欢啦啦
若熙淡笑着看着他,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碗里的面,笑道:“那时候你多可恶啊,也幸亏我心理素质高,不然准有心理阴影,不过我倒搞不懂了,为什么我当初会跟你在一起玩呢?”
程歌也笑,“自然是因为我长得帅了。”
陶若熙笑着啐他,“不要脸!你那时候干嘛又要和我玩?”大院里可不止他们两个小孩,但他们两个却玩到一起去了。
程歌耸了耸肩,“那时候恰巧想找一个小跟班,而你又恰巧出现了。”
“所以你这是随便选的?”陶若熙瘪瘪嘴,不满道:“我还以为我是有多特别多与众不同才会让程家小魔王选中呢。”
程歌失笑,手指轻敲餐桌,“不,”他静静地注视着她,“是上天让我选择了你。”
我们之间的缘分,是上天注定的。
吃完面条,两人又说了一会话,程歌便接了个电话出去了。
陶若熙便一个人在程歌的大房子里百无聊赖地东走走西逛逛,这是他一大学毕业就自己买的房子,当初也是她帮他选了很久才敲定买这个的。房子不算很大,一厅两房,一厨一卫浴,两个房子一个用做卧室,一个用做书房。整体格局偏有点冷硬,但看上去很整洁很舒服,标准的单身男套间。
房子很快就被她逛了一遍,然后她发现厨房居然什么都没有,冰箱简直就是个摆设,除了几罐啤酒之外便什么也没了。陶若熙开始怀疑那人刚才煮的面条是不是特意跑到楼下超市去买的。
忍不住发微信嘲笑他,“你刚才只煮面给我吃,该不会是穷得没钱买米了吧。”
他似乎有事缠身,隔了半个小时才回复道:“对啊,所以你要不要做一下公益,捐个钱资助一下我。”
若熙:“那完了,我回来就是打算找你接济接济我这穷人的,唉看来我的算盘打错了。”
刚发出去没一分钟,程歌的电话便打进来了,“在我家干嘛呢?”温润的嗓音通过手机传过来。
程歌的声音很好听,在大学的时候就有人说,光听他的声音就能怀孕,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低音炮。她虽然常和他抬杠顶嘴说那些人耳朵都聋了,但事实上,她也觉得他的声音很好听。
是那种一听就让人心醉的那种,特别是特意喑哑着声音在人耳旁说悄语时,那更是蛊惑得要命!
现在他的声音从手机听筒传过来,耳朵贴着手机,便更像他在身旁私语,陶若熙晃了晃神,才道:“帮你巡视一下你家有没有老鼠啊蟑螂啊四害什么的,好帮你把它们赶出去,怎么样,我伟大吧。”
程歌嗤笑一声:“我家现在最大的老鼠就是你,你打算把自己赶出去?”
陶若熙闻言立刻肃然,严肃道:“程同学,你这样子我们还能不能一起愉快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了。”
他低低地笑了几声,又道:“要不要出来,我刚和一些同事讨论完工作上的事,现在在幸运楼吃宵夜。”
陶若熙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要,吃宵夜是最罪恶的事没有之一!”顿了顿,又道:“那啥,我可以去你书房找些书看吗,一个人呆着实在是有点无聊。”
程歌咦了一声,“你什么时候这么有礼貌了?你之前不是习惯擅闯的吗?”
陶若熙:“切~我只是知会你一声,你还真以为我在征求你的允许了?挂了,拜。”
挂了电话后,陶若熙便大摇大摆地朝书房走去,刚一拧开门,就闻到一股专属于书页的香气,她贪婪了嗅了两下,这才慢吞吞地进去。
书房的布局也很简单,跟整间房子的风格差不多,书桌前有一张小沙发,估计是程歌那厮打算看书看累了在那儿躺躺的。
里面大多是法律专业的书,她整一法盲看到这些司法刑法什么的委实头晕。不过程歌却是很感兴趣,他大学修的就是法律专业,刚毕业没多久就自己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现在估计已经是一名赫赫有名的大律师了吧。
记得大学时候她开玩笑似地问过他,“你说你脸长这么好看,声音也好听,不能当演员还可以当歌手啊,怎么偏偏跑去当律师呢?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
他当时是怎么回复她的来着,好像是说,“你是想当一个被人决定生死的人,还是想当一个决定人生死的?”
她那时候听完竟有些无法反驳,是啊,如今的明星人前风光,可人后呢?谁也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需要粉丝来支撑着自己的职业,没有粉丝,便没有人气,自然论不上定人生死。
而律师则不一样,他们不需要强大的粉丝后援团,他们可以说是只为自己而活,即使是他们打的官司,也是以唇枪舌剑来扭转乾坤。这样一对比,律师就显得厉害多了。
如果有一天能看到程歌上庭打官司的样子……陶若熙想,他穿起律师袍的样子一定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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