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原本的样子

作者: 静秋

  十七岁那年,我从学校辍学回来,认识了一个绰号叫“渣哥”的小混混。那时候他为了保护我而把别的小混混给打得头破血流,他站在一群小混混中宣布我是他的女朋友,不许任何人动我。我被他的甜言蜜语和糖衣炮弹打动,后来他成了我男朋友。
  那是我开始陷入地狱的开端。我曾经用一个女孩最初的全部的身心爱过他,但他却在得到我的身体之后,把我关进了地窖。
  那段日子,用“地狱”来形容绝对不为过,每天我睁眼,看见的都是皮鞭、铁链、麻绳以及各种用于满足他变态嗜好的工具。他每次折磨我的时候必定要见血,在那大半年的时间里,我身上新伤叠着旧伤,噩梦里全是他的狞笑和折磨我之后满足的喘息。
  很多次,我都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但我不甘心。我才十七岁,我一直都生活得很努力,我曾经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对于未来有过太多美好的憧憬。
  我在地狱里像鬼魅一样活着,不知道白天黑夜。我尝试过很多次逃跑的方式,但都被他抓了回来。抓回来以后,迎接我的是一次比一次更残忍粗暴的虐打和折磨。

  门外的大锁哗啦啦响起来,黑暗的地窖里开始透进来一些光亮,我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身子,我知道,我的噩梦又要开始了。
  果然,脚步声也响起,渣哥手里拿着举着一根蜡烛走进来,照亮了黑漆漆的地窖,也照亮了我苍白的恐惧。我猜想他手里的蜡烛,绝不仅仅只是用来照明的……
  他狞笑着靠过来,用蜡烛往我脸上照,声音里带着压抑的兴奋,小宝贝儿,过来,看看我们今天玩什么……
  我浑身一丝不挂地被他用麻绳绑住了手脚,蜷缩在地窖的角落里,身下只有一条单薄的毯子。我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酒气,每次他一喝酒,就会到地窖里来折磨我,用尽各种匪夷所思的手段。

  他对我伸出手,在触碰到我肌肤的一瞬间我就像碰到虫子一样直犯恶心,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要躲,却又没法躲。
  但这显然让他更兴奋起来,他一手举着蜡烛,一手抓住我的左肩,把我放倒在地上,然后把蜡烛倾斜着凑到我身上来。
  一滴滚烫的蜡油滴在我的胸口,正好掉在一块尚未痊愈的伤口上,痛得我浑身狠狠地一缩。我紧紧地咬着嘴唇不敢叫出声来,因为担心我的哀嚎和乞求会激发他的兽性,使他变本加厉地折磨我。
  嘴唇都快被咬出血来,他对于我的表情显然不太满意,加大了蜡烛的倾斜角度,让蜡油更快更多地滴到我身上。
  我浑身都是伤,被这种灼痛刺激得苦不堪言,终于不堪忍受,用力让自己被缚住手脚的身体朝边上滚去。

  一大片蜡油全滴到了毯子上。
  我的躲避让他非常不悦,他用力按住我,再一次把蜡烛举到我头顶上来。
  “宝贝儿,别怕……”
  他的狞笑和触摸让我浑身一个激灵,我觑了一个机会,忽然整个身体朝反方向滚过来,然后双膝一屈,用被绑住的双脚同时朝着他的脸用力一踢,他躲闪不及,竟然被我踢翻在地!
  也许是因为喝醉了酒,他喉咙里咕噜了一声,倒下以后竟然没有第一时间爬起来,手里的蜡烛也翻倒在了地上。蜡烛就在我脚边,并没有熄灭,小小的火苗舔上了我脚踝上的麻绳,烧了起来。
  我愣了一瞬,忍住疼痛,任由火苗灼烧到我脚腕上的皮肤和伤口,把束缚我的麻绳烧断。

  麻绳断开的一瞬间,我跳起来,拔腿就跑。他刚才进来的时候并没有锁上地窖的门,我直接跑了出去。
  身后的麻绳和毯子已经烧成了一片,躺在地上的渣哥很快察觉。他爬起来才发现,连他的裤腿都连带着被点着了,他暴跳如雷,一边跳着脚拍打裤腿,一边大步追了出来。
  他一边在后面撵就一边破口大骂,嘴里吐着最恶毒的词语,诅咒我永世不得超生。
  我清楚地知道,他说的可能是真的,假如这一次我再被他抓回去,我可能会直接被凌虐至死。逃离,也许是我活下来的最后机会。
  我的手还绑在背后,根本就跑不快。但我像疯了一样拼命地控制身体的平衡,好让自己能以这种奇怪的姿势跑得快一点,更快一点。对我来说,这是一场生命的豪赌,我不能输。
  好在他喝得很多,脚步踉跄不稳,跑出去的时候还在铁门上绊了一下,摔倒了。这是上天给我的好机会,我不敢有稍许停留,沿着通往地窖的台阶,跌跌撞撞地爬了出去。
  我没有衣裳,也来不及找,跑出来的时候顺手扯了一张桌布,直接冲进了夜色中。
  一个年轻女孩,大半夜的赤着身子跑到外面去,完全不知道还会遭遇什么样的危险。可我宁可面对那些未可知的危险,也比我一辈子都待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窖里要强。

  外面很黑,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我避开那些孤零零的路灯,专挑暗处跑,七拐八弯地跑了几条街,躲在了一个不起眼的墙角。
  借助墙角一块凸出的水泥砖,我用力磨了半天,终于把手腕上的麻绳给弄断了,把顺来的桌布当抹胸一样围在了身上。
  稍微冷静下来,我才感觉到脚踝上火辣辣地疼,一定是刚才被点燃的麻绳给烧伤了。身上有无数的伤口,都在争先恐后地刺激着神经的痛觉,可这跟逃出生天的喜悦比起来,都不算什么。
  我在墙角躲了一会儿,并没有听见渣哥追来的脚步声,也没有听到他的叫喊。我迟疑了片刻,生怕他突然从背后窜出,小心翼翼地四下观望。
  深夜的街道宁静而寂寥,我在暗夜里只看见我逃出来的方向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仲秋天干物燥,大火很快就烧了起来,越烧越大。
  我的心猛地一下就揪了起来。渣哥没追出来啊,他醉得那么厉害,刚才还摔倒在地,会不会烧死了?
  我恨渣哥,他人如其名,就是个十成十的渣男,在地窖里的大半年时间,我每一天都恨不得亲手把他碎尸万段,让火就这么烧死他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可等我真的逃出来了,我忽然有一种涅槃重生的感觉,我不想让他死。
  如果他真的被烧死在火场里,那么我就是那个纵火犯,我还不想死,我好不容易逃出了生天,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地希望自己能活下去。
  我看见好像有附近的邻居拿着水桶和脸盆跑出来救火了,可我不敢靠近去探个究竟。如果他活着,我被捉回去,肯定是个死。如果他死了,我是纵火犯,恐怕也是个死。
  但就算是死,我也不愿意死在他手里!

  我咬咬牙,裹着桌布朝着更黑暗的方向悄无声息地跑去。
  我是有家的,家的方向,我在梦里无数次都在朝着这条路走,我毫不怀疑假如哪天我被折磨疯了,我也一定会朝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到我家里去。
  若说我在这世上还有什么牵挂,那就是我妈。我妈孤身一人,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我没有办法跟她联络,她一定非常担心我。
  我现在身上只裹了一条旧桌布,浑身伤痕,狼狈不堪,但我知道,只要回到家里,有我妈在,一切都会好起来。
  我走到一半,脚步却硬生生地收住了。
  我现在的身份,可能已经是致人死亡的纵火犯了。
  渣哥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他女朋友,而且他还曾经带另外两个人进地窖来一起折磨我,我的存在不是秘密。
  说不定,警方已经迅速查明了情况,我被列为了嫌疑犯,正布下天罗地网缉拿呢!

  我在秋风中打了个寒颤,赤脚踩着的地面冰冷,身上的每一处痛楚都在提醒我,我还活着。我连一天的正常生活都没有过上,我不想死。
  跑吧!
  我转身朝着一条大路跑去,瑟瑟发抖地躲在路口弯道旁边的一棵大树后面,我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夜晚的车很少,罗县并不是什么大城市,寂静的马路好半天都没有半点声响。

  我只觉得孤凄,世界之大,我毫无容身之地。
  我并不害怕黑暗,人在这种时候往往会被激发出一些潜能来,大不了就是一死,连死亡都清晰地近在眼前的时候,什么黑暗,什么鬼魅,都失去了威慑力。
  等了好半天才终于听到了一点声响,有一辆车子开过来。
  大概是在黑暗的地窖里待得太久,我的夜视能力比较强,车子还没靠近,我就已经看见了车标。

  但我让车子开过去了,我临时改变了主意,没有做任何举动。我应该等一辆豪车,在身份尊贵的人面前,我获救的几率可能更大。
  我咬咬牙,继续在树后面躲着。
  这是我一生中极少有的,不得不把一切都交给命运的时刻。
  焦灼,担忧,一切都是徒劳,只能谨慎地盯住路口,一旦有了机会,决不可错过。
  天亮之前,如果我还没有等到一辆适合带我离开的车子,我不知道等待我的将是什么样的命运!
  我瑟瑟发抖地在暗夜里等了三个多小时,天色似乎隐隐已经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我终于再一次听见了车声。
  黑色的,是一辆宾利。
  绝不能错过!
  因为是夜行,且经过弯道,车速并不快,目测不超过五十码。
  我算准了时机,手里捡了一块石头,等着车子快要进入弯道的时候,我突然从树后面冲出来,先把石头朝车轮扔过去,然后人也朝着车子挨过去!

  只听见“吱——”的一声,车子在碰到我大腿的瞬间刹住。
  我没有受重伤
  已是凌晨三四点钟,正是容易犯困的时候。许是司机正好也有些困倦,精力不济,石头打在车轮上已经发出了声响,我快要撞上去的时候,司机才反应过来,踩了急刹车。
  但我顺势往边上倒去,没错,我就是来碰瓷的。

  司机显然受到了惊吓,愣了一会儿才对车上的人说道:“老板,我……我该死,刚才走了个神……”
  车上的人并没有震怒,淡淡地“嗯”了一声,吩咐道:“下去看看。”
  可见这个老板并不是那么的小肚鸡肠,我的运气很好。
  司机下车来查看的时候,我躺在路边装晕。

  我浑身伤痕累累,看起来不太乐观,借着车灯的光线,可能看不太真切。司机过来探了探我的鼻息,又拉起我的手脚看了看,回头跟老板简单汇报了情况,老板于是发话了,“直接送去医院吧。”
  他不打算报警处理交通事故,太好了!
  我忍住欢呼雀跃的心,任由司机抱起我,然后把我放在了放倒的后座上,车子重新发动。
  我终于安全离开了罗县!
  我身上只裹着一块桌布,司机抱起我的时候桌布散开了一点,我试图趁着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用手去拉,但我手才刚挪动了几公分,头顶上传来那个老板冷峻的声音,“装不下去了么?”

  我吓得浑身哆嗦了一下,眼睛睁开一条缝,结果正对上他一张威严的脸。
  他大概六十岁上下,算是个老头了,脸上并不很显老态,我是从他脖子上的褶子推断出年龄的。
  我这么眯着眼睛偷瞄,也全都落入了他眼底。
  “为什么要故意往我车上撞?”
  他毫不客气地戳穿了我,我索性直接睁开了眼睛,舔舔干涸的嘴唇,“我杀人放火,我要逃亡,你带我走吧,去哪里都可以。”
  这个人看起来地位不凡,眼神锐利,似乎有洞穿一切谎言的能力,我觉得当着他的面现编谎言有点难度。
  “杀人放火,那就把你交给公丨安丨局好了。”
  他的语气不紧不慢,但并不像是在威胁我,反而像是在试探我的反应。
  我知道,现在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必须足够谨慎,足够吸引他,让他对我足够感兴趣,不至于半路把我扔下去。
  “大半夜,开着宾利连夜从罗县这种穷乡僻壤回来,应该不是办什么正经事,你应该也不敢报警吧?”
  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测而已。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毫无底气,生怕说错了话惹恼他直接开门把我扔下去,或者为了证明他不是不敢报警,而直接拨个110。
  也许是我成功地戳中了他的心事,多多少少得到了他一丝半点的欣赏,所以他居然没说什么,我得以继续待在他的车子上,逃离了罗县。
  我从他和司机的对话里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三百公里之外的大城市北陵。
  后来的很多年里,我就一直留在了北陵。
  我在北陵,生活得很不容易,从卖酒的包厢公主做起,其中的艰辛,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又在出神了,最近不知怎么的,我总是容易陷入回忆。
  披着一张桌布逃出罗县,已经是六年前的事情了。我现在栖身于华苑,这是北陵市最大的一家娱乐城,坐落在最繁华的朱雀区。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就拉开了华苑人夜生活的序幕,彻夜不眠,小楼吹彻玉笙寒。
  我已经是华苑三楼的一个小小领班,说白了就是一个级别不高的小妈妈桑,我叫蒋清欢,他们都叫我清姐。
  在这个繁华的夜场里,没有谁能真正出淤泥而不染。身为当局者,我不清。
  我听见外头有人叫我,我一面应着,一面就走了出去。叫我的是六楼钻石包房的妈咪蓉姐,我能在华苑安稳地做到现在,许多时候是要仰仗蓉姐相帮的。
  果然,打扮时尚性感的蓉姐站在外头,拽着我就往外走,走廊里全是她的香奈儿五号的味道。
  “走走走,六楼今儿人太多,扛不住了,你快过来帮我搭把手……”

  六楼都是高档包房,我诧异,六楼的“公主”和“小妹”也是最多的,怎么会不够人手?
  蓉姐已经过来拉我的胳膊,“别磨蹭了,今儿武局长叫陪饭局,哪个敢不去?赶巧来这么多人,我这一个人哪儿张罗得过来?”
  我浑浑噩噩地被她拉着胳膊拖到了六楼,都没来得及问明白今儿的客人都是些什么来头。
  华苑这种相当有档次的地方,包房分三六九等,小姐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三楼是中档的,正好不上不下,适合北陵中等偏上的普通有钱人消费。

  我管的是三楼,我手下的小姐,姿容中等偏上,口齿伶俐而不过分张扬,擅长应付不大不小的老板,一切都相当的中庸。
  中庸的好处,就是能避开许多的麻烦事,好让自己最大限度地藏进人群中,低调,不起眼,对我来说,这样才最安全。
  从逃离罗县的那天开始,我的身份就变得见不得光,我这个人,也见不得光。我像一个鬼魅,昼伏夜出,只有黑暗才能给我安全感。我原本,就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
  在华苑的这几年,因为我刻意的低调而显得风平浪静。我悄无声息地从一个卖酒的“公主”一步一步做到了三楼的领班,这样的日子,我很珍惜。
  和华苑无数个行事张扬渴望打开名气提升身价的“公主”和“小妹”不同,我害怕被关注。
  我进去的时候,包厢里已经有好几个女孩了,我的眼神比较锐利,进门不到一分钟就听出其中那个穿亚麻色西装,眉清目秀,看起来还比较年轻,被称作“金先生”的二世祖应该是今儿的东道主了。
  我于是凑上去,脸上挂着媚笑,“金先生,今儿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看来是又有大生意了吧?”
  他没接话,我立即瞧出这人应该不是经常在风月场所厮混的,于是稍微收敛了一点,原本准备直接搭到他肩上的手也收了回来,看了一眼茶几上打开的锦盒,里面摆着一样圆不溜丢的青铜器物。
  我随口笑道:“原来今儿的宝物是这一只青铜盨(xu)?”
  话刚一出口,那位金先生的目光顿时朝我看过来,很锐利,像是要穿透我一样。看了好一会儿,才徐徐问道:“你懂青铜器?”
  北陵是一个颇有一点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时不时的就有古董文物出土,因此这块地界上的古董交易其实挺多的,甚至有一些外地人也拿着东西到北陵来交易。

  华苑这种场所,正是一个很适合谈生意的地方。我在华苑混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也见识过那么几回,耳濡目染,多多少少能诌上几句。
  无论是包厢公主还是小妹,工作的本质除了推销酒水以外,就是陪客人瞎扯谈,扯得越投机,客人越高兴,我拿到的小费也就越多。
  在这种环境下,我早就练就了满嘴跑火车的功夫,盈盈一笑,顺着他的话说道:“这你可就问对人了,咱们华苑最懂青铜器的,应该就是我了。这种青铜盨是王公贵族用来装食物的,祭祀的时候也可以拿来当礼器。我说可对不对?”
  那位金先生看我的眼神顿时就不一样了,颇有些刮目相看的意思,叫我坐到他身边去,然后还把那只挺沉的青铜盨从锦盒里头拿过来,叫我仔细瞧瞧。
  青铜器这玩意,还是这么大个头的,包浆看着很自然,保养也不错,如果是真货,可价值不菲。我以前就曾经见过一只跟这个差不多的,听说后来卖出了不低的价格呢。
  我不敢轻易去拿,就凑在他手里看了看,越看就越觉得不太对劲,我怎么觉得这玩意这么眼熟呢?

  我微微蹙眉,就着他手里把那只青铜盨翻过来,仔细看底下一个不太显眼的地方,果然有一条划痕,不太明显,不仔细看还真有点看不出来!
  几年前,我不懂事,好奇心强,抱着这么一只挺沉的青铜盨好奇地左看右看,结果我手上戴的一枚小钻戒不小心就把它给划了一下,落下一条划痕,还被这只盨的主人毫不客气地给说了一顿。
  这只青铜盨,就是我当年见过的那一个!
  我回忆着当时听来的关于这只青铜盨的事,装作十分内行的样子,笑道:“盨是椭圆的,还有一种比较类似的叫做簋(gui),一般是圆的。你这只青铜盨,看着很漂亮啊。”
  金先生看我的目光越发的凝重了,眉头都要拧出疙瘩来,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嗯,怎么懂这么多?”

  我故作神秘地笑,哄得客人赏识我了,便是我的成功。我同他信口胡扯:“我叫蒋清欢,是蒋委员长的后人呢,我有背景在台湾的哦,金先生可要记住我!”
  这回他好像是听出我在胡诌了,轻嗤一声,“好嘛,我还是满清爱新觉罗氏的后人呢。”
  可能我进来的时候他们的正事已经谈得差不多了,所以这会也没再说什么,看着天色也晚了,寒暄了一会儿就各自散了,其中有两个男人点了姑娘出台。
  金先生给了我小费,我顺手捏了捏,挺厚实的。我同他道谢,然后告辞,他却忽然拉住我,“清欢,今晚跟我走吧。”
  我混了那么长时间才终于混到了一个小妈妈桑的级别,我卖女孩,负责帮很多女孩敲定出台的价格甚至初夜的赏钱,但我一般不卖自己。
  我脸上挂着温婉的笑容,摆出一副良家女子的神情摇摇头,“金先生想在这里玩,随时奉陪,不过,清欢可不是随随便便的女孩儿,不出台的呢。”
  他无所谓地笑了笑,“你身价多少,给你三倍。”
  我的出台费可不低,三倍,不是小数目。经理赵光在旁边冲我直眨巴眼睛,意思是最好别得罪客人。我一想起赵光那些折腾人的手段,就有些发憷。
  三倍身价,加上这位金先生年轻英挺,我只好在心里努力安慰自己,碰上这样有钱又有颜的主,真是太不容易了,就当是我找了一次牛郎……
  我的良家形象于是垮下来,调整好情绪,抿一抿嘴唇,微微侧头,冲他妩媚地飞了个眼波,凑过去挽住了他的胳膊,“金先生太客气了,清欢舍命陪君子。”
  是的,我在华苑工作,我做不了出淤泥不染的白莲花。
  那晚金先生把我带去了酒店,开的却是双人房,有两张床。

  难道他是喜欢办完事以后就把女人赶到另一张床上去睡么?
  我对于男人在那方面的怪癖有心理阴影,暗暗揣度这位金先生会不会像渣哥那样,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
  生活逼迫得我为三倍身价折腰,此时却又有点打起了退堂鼓,心里暗道,要是出来之前先打听打听他的来头和性情就好了。
  当我走进房间的时候,其实心里是十分忐忑的,但又不敢表露出来,只得小心翼翼地,等着他先进房间。
  我慢上两三步,看他进来把外套脱下来挂好,然后在沙发上坐下,我才硬着头皮,审时度势地跟过来,半侧身坐在沙发扶手上,用穿着黑丝袜的小腿试探着,若有若无地蹭着他的腿。
  他出了三倍的价钱,我当然务必得让他满意。所以他没猴急地进屋就动手,我也不能盲目做什么,怕太主动了会引起他反感。

  有些客人的心思挺难猜的,有经验的小姐会设法抓住每一个客人的心思,然后对症下药,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以及收获更多的小费和认可。
  这位金先生显然不是风月场上的老手,即使两个人单独到了酒店里,但他依然表现得比较绅士,甚至主动地把腿挪开了一点。
  我心里就开始犯起嘀咕了,衣冠禽兽我见多了,可这会还不露禽兽面目是几个意思?
  难道花那么高的价把华苑的小姐带回酒店真是想跟我关了灯谈人生谈理想的不成?还是说他这人就是喜欢玩点不一样的,喜欢女人主动?
  我心里不太确定,也不敢造次,正想找个什么轻松点的话题打破沉默,却听见金先生说道:“今天那件货,我心里不大敢确定,所以犹豫着没拍板。对方要价六十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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