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的大巴山,秋意比往年来得早些。稻穗刚黄透,风里就裹着田埂的潮气,吹得山坡上的茅草沙沙响。6岁的邓鑫元穿着打补丁的蓝布褂子,攥着父亲磨得发亮的旧镰刀,踩着露水打湿的田埂往白云村村小跑时,小脸上满是雀跃——这是他第一次上学,母亲前一晚特意把他的书包洗得干干净净,连破了的书包带都缝了新补丁。
村小在山坳里,是两间土坯房,屋顶盖着茅草,风一吹就漏。推开门的瞬间,邓鑫元先被满屋子的“热闹”惊住:108个孩子挤在石块支起的木板课桌旁,桌子高矮不一,有的缺了腿,就用石头垫着;椅子更是五花八门,有小板凳,有木桩,还有几个大孩子干脆站着。最小的孩子才5岁,攥着母亲给的糖块还在哭;最大的已近10岁,个子比课桌还高,却规规矩矩坐着。邓鑫元扫了一圈,竟看见平日里喊他“小叔”的邻家哥哥、抱着他逗乐的堂嫂,此刻都睁着眼睛,齐刷刷盯着黑板——那黑板是用墨汁刷过的木板,边缘斑驳,露出里面的木头纹路,上面用白色粉笔写着“人口手”三个大字,像三颗会发光的星,一下子勾住了他的目光。
“同学们,跟我读——人!”讲台上的陈老师头发已花白,穿着洗得发白的中山装,手里的教鞭是竹子做的,顶端磨得光滑。他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却格外有力,每个字都砸在孩子们的耳朵里。
“人——”教室里的童声参差不齐,有的拖长音像唱歌,有的含混不清像嘟囔。邓鑫元却把腰挺得笔直,小脑袋跟着陈老师的教鞭动,声音脆得像山涧的泉水,每个字都咬得格外清楚。他攥着铅笔的小手沁出细汗,铅笔是父亲用捡来的铅笔头削的,短得快握不住了。在粗糙的作业本上,他一笔一画模仿那些“神秘符号”,“人”字的撇捺总写得歪歪扭扭,可他不气馁,擦了写,写了擦,直到手指发酸,作业本上的纸都被橡皮擦破了,才终于写出一个像样的“人”。
仅仅三天,当其他孩子还在为“上中下”的笔画顺序哭鼻子、被陈老师罚站时,邓鑫元已经能把学过的二十多个字写得整整齐齐。课间休息时,他偷偷捡来高年级学生丢在教室角落的旧课本,那本书缺了封面,纸页泛黄,还有密密麻麻的笔记,可他像捡到宝贝似的,趴在窗边的石阶上,指着上面的字一个一个认。遇到不认识的,就等陈老师路过时,追上去小声问。“这娃子识字比我教得还快。”陈老师在办公室里翻着他的作业本,对着其他老师感慨,“我教了三十年书,从没见过这么灵的孩子,是块读书的料。”
一个月后的期中考试,天还没亮,邓鑫元就起床了。母亲给他煮了半块红薯,他揣在怀里,背着书包往学校跑。考试时,他握着铅笔的手很稳,语文试卷上的字他都认识,数学题也都会算,连最后一道附加题——“一只鸡两只脚,三只鸡几只脚”,他都很快算出了答案。当他把试卷交给陈老师时,老教师特意看了他一眼,眼里满是期待。
发试卷那天,邓鑫元心跳得格外快。陈老师从最高分开始念,念到“邓鑫元”时,声音提高了些:“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全班第一!”他捧着两张试卷站在讲台前,看见红笔写的“100”像两朵鲜艳的花,绽在泛黄的纸上,连纸角的褶皱都显得格外可爱。
陈老师走过来,把一根新的教鞭塞进他手里:“鑫元,从今天起你当班长,每天早读课带大家朗读课文。”那根教鞭是竹子做的,还带着淡淡的竹香,邓鑫元攥在手里,觉得比什么都珍贵。
那天放学,邓鑫元几乎是飞着冲过稻田。田埂很窄,他好几次差点摔进田里,书包在背后颠得老高,试卷被他紧紧攥在手心,汗湿的纸角皱成了小团,却舍不得松开。父亲邓宏国刚从地里回来,满腿泥巴,裤脚卷到膝盖,正蹲在门槛上抽旱烟,烟杆上的铜锅泛着陈旧的暗光。“爸!我考了双百!老师还让我当班长了!”邓鑫元扑到父亲面前,小脸涨得通红,声音因为激动都在发颤。
邓宏国愣了愣,缓缓放下烟杆,粗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展开试卷。他没读过书,却认识“100”这两个数字,指腹反复摩挲着那红色的字迹,像是在确认是不是真的。常年在地里劳作的脸,像被风干的橘子皮,皱纹里嵌着洗不掉的泥土色,可这一刻,他的嘴角慢慢扯出一个笑,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好小子!”他突然伸出手,把邓鑫元高高举过头顶,吓得孩子“哇”地叫了一声,随即又咯咯笑起来。邓鑫元记事起,父亲从来都是严肃的,这是第一次这样抱他,他能清楚地闻到父亲身上的泥土味,感受到父亲手臂的力量。
晚饭时,厨房里飘着淡淡的油香。母亲杨贵碧从墙角的油坛里,小心翼翼地舀了半勺菜籽油,倒进烧热的铁锅里。油花滋滋响时,她打进一个鸡蛋,金黄的蛋液很快凝固,变成了一个香喷喷的煎鸡蛋。她把鸡蛋稳稳地放在邓鑫元的碗里,说:“吃了鸡蛋,以后读书更有劲。”桌子上,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低着头扒饭,眼睛却忍不住盯着那个煎鸡蛋。在这个靠挣工分过日子的六口之家,鸡蛋是过年都难得见一次的稀罕物,平时只有家里人生病了,才能吃上一个。邓鑫元看着碗里的鸡蛋,又看了看哥哥姐姐,想把鸡蛋分出去,却被母亲按住了手:“你是读书人,得多补补。”
“鑫元才6岁,还是个娃娃呢。”杨贵碧给丈夫盛了一碗糙米饭,语气里带着几分心疼,“要不先让他迟两年再读?等长壮实点,也能帮着家里割点草、喂喂兔子,减轻点负担——你看他每天放学跑那么快,我总担心他摔着。”
“不行!”邓宏国罕见地驳了妻子一句,烟杆在桌角轻轻磕了磕,烟灰落在地上,“娃这么灵,读书又上心,哪能耽误?再难我也能扛,绝不能让他错过读书的好时候!”邓鑫元埋着头扒饭,嘴里的糙米饭似乎都变香了,可眼泪却差点掉进碗里。他知道,父亲说这话时,心里有多难——去年大哥上初中的学费,还是父亲跑了三家亲戚,才借到的钱。
那天晚上,邓鑫元躺在床上,听着隔壁房间父母压低了声音说话。“四个娃要吃饭,生产队的工分就那么多,下个月的粮票都快紧巴了……”母亲的声音带着愁绪,还有布料摩擦的窸窣声,“鑫元太小,上学路上的田埂滑,我总睡不着觉。”
“我每天早起送他到村口,放学去接他。”父亲的声音很沉,却透着一股子倔劲,“读书是他走出大山的路,再险我也得护着他走!难道你想让他跟咱们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邓鑫元把被子蒙住头,眼泪悄悄流了下来,浸湿了粗布被单。他暗暗攥紧了拳头:一定要更努力读书,考更好的成绩,不让父亲辛苦,不让母亲担心,将来一定要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二年级刚开学,邓鑫元的“小老师”生涯就遇到了麻烦。班里有几个近10岁的大孩子,觉得自己比邓鑫元大,不服气被一个小屁孩管,早读课时故意读错课文,把“天”读成“夫”,把“地”读成“他”,还有人偷偷把邓鑫元的教鞭藏了起来。邓鑫元没哭,也没告诉老师,只是在第二天早读课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课文从头到尾背了一遍,一字不差。接着,他又拿起黑板擦,在黑板上写下了昨天学的生字,写得又快又好。
那些调皮的大孩子愣住了,再也没人捣乱。渐渐地,大家都服了这个小班长——不管多长的课文,邓鑫元只要读三遍就能背下来;再难的数学题,他总能想出两种不同的解法,还会耐心地教其他同学。早读课上,只要邓鑫元一站到讲台上,拿起教鞭指着黑板,满屋子的声音就会变得整整齐齐,连平日里最调皮的孩子,都会认真跟着读。
可这年秋天,家里又添了新的担子。二哥邓安平十一岁了,考上了离家10里外的乡初中,要开始寄读,还立志要考上县师范学校,早日跳出“农门”。二哥走之前,把家里近80只兔子的喂养任务,交给了9岁的邓鑫元。那些兔子是父亲特意买来的,想着养大了能卖钱,给孩子们交学费。
从此,邓鑫元的上学路,多了一个沉甸甸的竹背篼。每天早上,他背着书包、挎着镰刀、提着竹背篼出门;放学后,别的孩子都在玩耍,他却要往田埂、山坡跑,去割兔子爱吃的青草。大巴山的田埂上满是碎石子,他舍不得穿鞋,就光着脚跑,脚底被石子磨出了血泡,也只是回家后用热水泡一泡,第二天继续去割草。遇到沟渠河流,他就挽起裤腿蹚过去,水冷得刺骨,他却咬着牙往前冲。
他心里门儿清,哪种草兔子爱吃,哪种草有毒不能沾——苜蓿草最有营养,兔子吃了长得快;狗尾草虽然普通,却容易找到;而那种开着小紫花的草,兔子吃了会拉肚子,他绝对不会割。每天傍晚,当他背着满满一背篼青草回家时,兔子们就会围过来,用小脑袋蹭他的手,像是在感谢他。看着兔子吃得欢,邓鑫元心里就踏实——这些兔子,是家里供他上学的指望,只要兔子养得好,他就能安心读书。
夕阳西下时,邓鑫元背着竹背篼,牵着书包带,慢慢往家走。金色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远远望去,那个小小的身影,在大巴山的田埂上一步一步走着,虽然单薄,却格外坚定。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却清楚地知道,读书是他走出大山的唯一出路,他要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走向有光的地方。
1983年大巴山的初夏,风里裹着新麦的清香,白云村小学三年级的土坯教室里,阳光透过破旧的木窗,在泥土地面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邓鑫元趴在石块支起的木板课桌上,正用铅笔头在作业本上写算术题——那支铅笔已经短得只剩两指长,他舍不得扔,用旧报纸卷了一层又一层,缠得像个小纺锤,才勉强能捏住。
“3加5等于8,8乘2等于16……”他小声念着,笔尖在粗糙的纸页上划过,留下工整的字迹。同桌的小胖凑过来偷看,被他悄悄用胳膊肘顶了一下,小胖吐了吐舌头,又把头缩了回去。邓鑫元写字很认真,连数字的撇捺都要对齐格子,作业本上的错题很少,每次陈老师批改时,都会在旁边画个红圈,那是他最骄傲的标记。
“邓鑫元!”班主任陈老师的声音突然从讲台上传来,带着几分严肃。
邓鑫元的心猛地一跳,手指一抖,铅笔尖在作业本上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迹。他慌忙站起身,膝盖不小心撞到了课桌腿,发出“砰”的一声闷响,引得教室里几个同学偷偷笑起来。他的脸瞬间红到了耳根,攥着铅笔的手更紧了,指节都泛出了白。
跟着陈老师往办公室走时,他的脚步越来越沉,心里琢磨着:是不是昨天的作业写错了?还是早读课领读时漏了段落?办公室在教室隔壁,也是一间土坯房,墙上挂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教书育人”四个粉笔字。陈老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折得整齐的红纸,慢慢展开——上面用毛笔写的“三好学生”四个大字,红得发亮,笔锋遒劲。
“六一儿童节,中心校要举行表彰大会。”陈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镜片后的眼睛满是笑意,“我们班讨论后,决定推荐你去领奖。”
邓鑫元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微张开,像被冻住似的,半天说不出话来。三好学生!这个词他只在村里老人的嘴里听过,去年去中心校送作业本时,还在墙上见过获奖同学的照片——他们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胸前别着大红花,站在主席台上,笑得格外灿烂。他当时还偷偷想:要是自己也能站在那里就好了。
“我……我真的可以吗?”邓鑫元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却细得像蚊子叫,连他自己都快听不清。
陈老师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掌心的温度透过粗布褂子传过来,很暖:“你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还帮着老师管早读,守纪律、爱学习,不推荐你推荐谁?”
邓鑫元的心里像揣了只兔子,“咚咚”跳个不停,嘴角忍不住往上扬,又怕陈老师看见,赶紧低下头,盯着自己磨得发亮的布鞋尖。
回家的路上,邓鑫元几乎是跳着走的。五月的田野里,麦浪翻滚,金黄金黄的,风一吹就像大海的波浪;田埂边的油菜花虽然快谢了,却还留着零星的黄,空气里满是甜甜的香。他跑过田埂时,惊起几只在麦地里啄食的麻雀,“扑棱棱”地飞向天空,翅膀划过空气的声音,像是在为他欢呼。
“妈!妈!”还没进院子,邓鑫元就扯着嗓子喊起来,声音里满是激动。
母亲杨贵碧正在院子里喂鸡,手里端着半簸箕玉米粒,听到儿子的喊声,手一抖,簸箕差点掉在地上。她转过身,看见邓鑫元跑得满头大汗,头发都贴在了额头上,连忙放下簸箕迎过去:“咋了咋了?是不是在学校受委屈了?”
“我被选上三好学生了!要去中心校领奖!”邓鑫元抓住母亲的手,气喘吁吁地说,眼睛亮得像是装满了星星,比院子里的太阳光还耀眼。
母亲愣住了,手里的簸箕慢慢放在地上,她看着儿子兴奋的样子,眼圈突然红了。她抬手用围裙擦了擦沾着玉米粉的手,又赶紧擦了擦眼睛,怕儿子看见自己哭,却还是有眼泪从眼角滑下来。“好,好……”她只是重复着这个字,声音有些哽咽,伸手摸了摸邓鑫元的头,“我娃有出息。”
那天晚上,邓鑫元躺在家里的木板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月光从窗棂间漏进来,在地上画出一道道银色的格子,像他作业本上的田字格。他睁着眼睛,想象着自己站在中心校领奖台上的样子:穿着干净的衣服,接过老师递来的奖状,台下有好多人鼓掌,父母会不会也在台下看着他?他越想越激动,忍不住用手比划着领奖的动作,嘴角一直挂着笑。这是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读书原来可以带来这样的荣耀,原来可以让母亲这样开心。
为了六一那天的领奖,母亲忙前忙后了好几天。她翻出家里的布票,数了又数,又去邻居家借了半尺布票,才凑够买布的钱,到镇上的供销社扯了一块白布,连夜给邓鑫元做衬衫。白天要下地挣工分,母亲就晚上在煤油灯下缝,灯光昏黄,她的眼睛不好,缝几针就要揉一揉,手指被针扎破了,就用嘴含一下,接着缝。
六一那天早上,邓鑫元一睁眼,就看见枕头边放着一件崭新的白衬衫。衬衫的针脚很密,领口还缝了一圈细细的蓝边,虽然样式简单,却是他这辈子穿过最干净、最体面的衣服。母亲还把他那条膝盖处有补丁的裤子找出来,昨晚熬到半夜,用同色的布把补丁缝得整整齐齐,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快穿上试试,别耽误了时间。”母亲帮他扣上衬衫的扣子,又把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湿毛巾擦了擦他的脸,“到了中心校要听话,别乱跑。”
邓鑫元点点头,穿上新衬衫,站在镜子前——镜子是母亲陪嫁时带的,边缘已经生锈,却能照出他的样子。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觉得长大了不少,心里更紧张了,也更期待了。
“走快点,要迟到了!”陈老师已经在村口等着了,身边还站着另外两个去中心校表演节目同学。邓鑫元和他们一起,跟在陈老师后面往中心校走。从白云村到中心校有将近五里路,全是山路,石头多,不好走,邓鑫元却一点都不觉得累,脚步轻快得很,心里满是盼头。
到了中心校,邓鑫元一下子被眼前的场面惊住了。中心校的操场比村小学大好几倍,是用水泥铺的,干干净净;旗杆高高耸立在操场中央,五星红旗在风中高高飘扬。操场的墙上贴着标语,上面写着“热热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主席台上摆着一排课桌,铺着鲜红的布,上面放着一叠叠奖状和纸做的大红花。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隆重的场面,手心直冒汗,紧紧攥着陈老师的衣角。
表彰大会开始了,先是校长讲话,接着是文艺表演。邓鑫元坐在台下,眼睛却一直盯着主席台,心里既紧张又期待,腿都有些发麻。终于,到了颁奖环节,广播里传来老师的声音:“白云村小学,邓鑫元同学,三好学生!”
听到自己名字的那一刻,邓鑫元的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脑子一片空白。他慢慢站起来,同手同脚地往台上走,台下的同学都在看他,他的脸又红了,却还是努力把腰挺得笔直。走到主席台前,老师笑着把一张鲜红的奖状和一朵大红花递给他,大红花的绳子挂在脖子上,带着纸的清香。
台下掌声如雷,邓鑫元却只听到了自己“咚咚”的心跳声。他低头看着奖状上自己的名字,毛笔字写得工工整整,红色的印章盖在角落,格外醒目。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什么——读书不是只为了考双百,不是只为了当班长,而是可以让他走出这个小山村,可以让他去看看外面更大的世界,可以让他不再像父母那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靠天吃饭。
回家的路上,邓鑫元把奖状紧紧抱在胸前,生怕被风吹皱了一角,连走路都小心翼翼的。路过村口时,几个正在大槐树下纳凉的老头老太太看见了他脖子上的大红花,纷纷竖起大拇指。
“老邓家的娃真有出息啊!还去中心校领奖了!”
“听说还是三好学生,这可是大荣誉,将来肯定能当大官!”
邓鑫元低着头快步走过,耳朵却竖得老高,把这些话一字不落地听了进去。他知道,从今天起,这张奖状就像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压在了他的肩上——他要一直优秀下去,要读更多的书,要考更好的成绩,才对得起这张奖状,对得起母亲熬夜做的白衬衫,对得起父亲每天早起送他上学的背影,对得起所有人的期望。
回到家,父亲邓宏国特意提前从地里回来了,手里还攥着一把刚摘的野草莓。他接过邓鑫元的奖状,看了又看,虽然不认识字,却还是反复摩挲着纸页,嘴角的笑就没停过。那天晚饭,母亲又多煎了一个鸡蛋,放在邓鑫元碗里,还特意给了他一块红糖,说:“吃了甜的,以后读书更有劲头。”
邓鑫元把奖状挂在自家的土墙上,就在父亲贴的“劳动最光荣”的年画旁边。每天放学回家,他都会先看一眼奖状,再拿出作业本写字。月光照在奖状上,红得发亮,像一盏灯,照亮了他读书的路,也照亮了他走出大山的希望。
1986年的大巴山,春天来得迟,可六年级的升学压力,却比山间的潮气来得更早。风里刚带点暖意,白云村村小的教室里,空气就开始变得紧绷——每年的小学毕业考试,不只是升学,更是区重点中学的选拔,过去十年,整个水田乡能考上正坝区中学的,掰着手指头数都不超过十个。
“你必须考上。”陈老师把邓鑫元叫到办公室,老教师的手指在破旧的教案本上敲了敲,语气比往常严肃,“在乡中学读书,师资差、条件苦,想再往上考,难!区中学不一样,那是正坝区最好的学校,考上了,你才算真的摸到了走出大山的边。”
邓鑫元攥紧了衣角,用力点头。从那天起,他把“考区中”三个字刻进了心里。每天天还没亮,村里的鸡刚打第一遍鸣,他就爬起来,借着灶台里尚未熄灭的炭火微光背课文——《少年闰土》里的段落,他背得滚瓜烂熟;数学课本上的应用题,他一道一道反复算,直到能闭着眼睛说出解题步骤。放学后,其他同学背着书包往家跑,他却留在教室,趴在石块支的课桌上做题,直到看门的张大爷提着马灯来催:“鑫元,天擦黑了,山路不好走,快回吧!”他才收拾好书本,揣着没做完的题,借着马灯的光往家赶。
晚上,煤油灯的火苗忽明忽暗,映着他趴在炕桌上的身影。母亲杨贵碧坐在一旁纳鞋底,时不时往灯里添点煤油,怕光线太暗伤了他的眼睛。“早点睡,别熬坏了身子。”母亲总这么说,可邓鑫元每次都应着“快了”,直到煤油灯里的油见了底,才揉着发酸的眼睛躺下。有好几次,母亲半夜起来,还能看见他在梦里嘟囔着“应用题”“多音字”,小手在被面上比划着写字的姿势。
夏天来得猝不及防,考试的日子也近了。考试前一天早上,邓鑫元刚起床,就看见母亲从灶房里端出两个煮鸡蛋,用布巾裹着,塞进他的书包:“明天考试,吃了鸡蛋,脑子灵光。”这是家里最奢侈的东西——平时鸡下了蛋,母亲都要攒着换盐巴,只有逢年过节,才能舍得给孩子们分一个。
“别紧张,考不上也没啥。”母亲一边帮他理书包带,一边轻声说,“大不了回村里种地,有手有脚的,饿不死。”话里是安慰,可邓鑫元却听出了母亲藏在心底的期盼,他攥紧书包带,心里更紧张了——他不能让母亲失望,更不能让父亲失望。
考试设在乡中心校,离白云村有八里地。那天清晨,父亲邓宏国放下地里的活,特意送他去考场。山路崎岖,父亲走在前面,时不时回头拉他一把,粗糙的手掌带着暖意。“别慌,把会的题都做对就行。”父亲没多话,可那句叮嘱,却让邓鑫元心里踏实了不少。
全乡二百多个毕业生,挤在五个教室里。黑板上用粉笔写着“沉着应考”四个大字,监考老师的脚步声在教室里来回响,听得人心里发紧。试卷发下来的那一刻,邓鑫元的手心全是汗,铅笔差点从手里滑出去。他深吸一口气,低头看题——语文的阅读理解是《桂林山水》,数学的最后一道应用题是“生产队分粮食”,全是他练过的题型!一种奇异的平静突然降临,他握着铅笔的手稳了下来,笔尖在试卷上沙沙作响,像是春蚕在啃食桑叶。
考完试的日子,比考试前更难熬。邓鑫元每天都要去村小门口转两圈,盼着录取通知书能早点来。陈老师见了,总笑着安慰他:“放心,凭你的本事,肯定能考上。”可他还是忍不住心慌,夜里总梦见自己没考上,惊醒时,枕头都湿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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