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晋天下——一个没有血色的王朝

作者: 昊天牧云

  第一章时势造出的豪杰,戒急用忍的高手
  ——先说说司马懿
  本来不用再讲这个历史名人了。但讲到晋代,就不能忽略司马懿。如果没有这个老先生,中国历史就不会有晋朝,李白同学就不会写出“晋代衣冠成古丘”这个句子。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只要出现诸葛亮这个光辉形象,也就一定出现司马懿这个反面人物。在大部分人的辞典里,诸葛亮是与“足智多谋”连在一起的,而司马懿却是跟“阴险狡诈”混做一处。
  可以说,他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不良分子,完全是罗贯中让他成为孔明同学主要对手的原因。

  当然,要是客观地讲,他是不是个坏分子,谁也说不清。不过,有一点,大家的看法是一致的:他是个聪明绝顶的人——能把诸葛亮玩得吐血而死,那智商当然是没得说了。
  在那个像乱麻一样纷争的世界里,有一个聪明的脑袋就是最大的资本,或者可以说,那时,聪明就是第一生产力。
  作为三国时代的政治家,他免不了会有很多敌人。很多人都只把诸葛亮当成他的首席敌人,但我相信,他心目中的头号对手并不是孔明同学。
  他心目中NO1敌人肯定是老曹同志。
  下面我们先来看看司马懿和老曹同志的关系。
  首先他和老曹的关系是员工和老板的关系。

  其实他和老曹的关系也是潜在的对手关系。
  他成为老曹公司的员工时,是二十九岁。
  他是世家公子。他的老祖是汉初的功臣,叫司马仰,跟刘邦干过革命,属于汉代的老一辈革命家。之后,司马氏的子孙都世代当汉朝的高级员工,领汉朝的工资,而且做得很顺利,没出现过站错队、表错态的政治错误。世家的作用在那时是巨大的。那时做事很讲究出身。你看看刘备,本是个编草鞋、摆地摊一见城管就跑得命都不顾的小生意人,后来要干革命,还得把自己编成中山靖王的后代呢——这个家伙编草鞋的本事如何,不得而知,但这个故事却编得很有水平。再看看后来刘备称帝时,那份大臣们的劝进表里,领衔的是谁?是马超同学。马超当时在刘备的圈子里,绝对不是最有发言权的人,但因为他的出身是刘备马仔队里的最牛B的,所以他的名字就排在最前面,其他张飞呀、诸葛亮呀等等实际最牛B的人物也只能跟在他的后面。那时有个好的身世,也跟现在有个好的爸爸差不多。

  司马氏没犯政治错误,但汉朝的第一把手们却不断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最终使汉家的天下让张角弄得像一八宝粥似的乱得一塌糊涂。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天下太平的时候,你还可以喝粥过日子,天下乱成一锅八宝粥时,你可能连粥都喝不上,说不定还要搭上一条命。那些“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之类的成语,就是在天下大乱时用得最多的。不过对于某些人来说,天下大乱正是他们发家的良机,这个时候正是他们走上历史舞台的最佳时刻。这些人大多都有“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性格。如果不是天下大乱,司马懿也许只能像他的前几代祖先那样,把那个贵族当到天老地荒,要是能弄个方面大员当当,可以自主地花某一个地方纳税人的钱,就已经OK了。但这天下一乱,发家的机会就向他直逼过来。

  他的智商跟诸葛亮不分上下,而他出来混的情形居然也跟诸葛亮差不多,都是老板去请几次才懒洋洋地出来。不过,诸葛亮出来时赚足了风头,而他却差点丢了性命。
  诸葛亮是刘备去请的,说是“凡三往,乃见”,去了三次才见得着。见面之后,诸葛亮就把话题拉开,婆婆妈妈了大半天,在差不多“为秋风所破”的茅草屋里,帮穷得就差没卖短裤的刘备规划了一幅宏伟蓝图,把那个泪腺特别发达的刘备说得热泪盈眶,两人的关系马上如鱼得水。从这点来看,诸葛亮出山是积极的,而且是做过充分准备的,只等草鞋叔叔来上演一出“三顾茅庐”的戏之后,接着来一段出山宣言(即隆中对——如果没有准备,他能隆中对么?),最后就屁癫屁癫地跟刘备去了。

  请司马懿的是刘备的死对头曹操——这就注定了他要成为诸葛亮的死对头。曹操那时也是个爱才的老板,只是他的家底比刘备厚,不像刘备那样,身边除了关羽张飞几个能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好汉之外,连个生活秘书都没有,做什么事都得“亲自”出马。曹操手下的马仔很多,他只派个跑腿的去请司马懿同志出来跟自己混。
  没想到,司马懿不是诸葛亮,一请就出。
  青年时期的司马懿是个爱党爱国的愤青,对汉皇帝还是有一点感情的。他那时有点看不惯曹操的做法,又有点看不起曹操是阉官的后代,再加上局势不明朗,怕站错队,入错党,那可不是玩的。因此,曹操叫他出来当公务员时,他硬是不鸟阿瞒同学。
  他说,他已中风,起不了床,总不能天天坐着轮椅去上班白领纳税人的钱吧?
  曹操一听,我靠!你才多大年纪?就中风边瘫了?你骗谁啊你?骗人技术得有点含金量啊,别学周老虎那一套,连全国人民都不信的事儿也拿到老子面前展览。
  曹操很不爽,又派个便衣半夜去侦察一下,看看你中风了还能跟老婆演不演少儿不宜的情节?

  不知是曹操派的便衣太不专业露了马脚,还是司马懿有先见之明,知道老曹要在半夜派人来侦察,就硬是躺在床上“坚卧不动”,直挺挺地睡了个素觉。据说那个侦探还用针刺进司马懿的身体,司马懿居然还是“坚卧不动”,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你看看这个“坚”字,就知道司马懿同学那时演得是多么的逼真——整个身体是植物人的翻版。其表演中风的艺术跟赵本山大叔恐怕也有得一比,而且这个忍耐力,估计赵大叔是达不到的。

  曹操看到他这样了,就TNND先放你一马。
  但曹操最终还是放不过他。
  曹操知道这家伙是个人才,要是让他跑敌人的阵营里,只有给自己增添麻烦。因此,他当了丞相之后,又派人去叫司马懿出来。这回老曹的官大了,说话已经牛B得没有道理了,根本不给你什么理由。那个去请司马懿的人直接就对司马懿背诵曹操的语录:“若复盘桓,便收之。”哼,你还扭扭捏捏,老子就把你抓起来,然后再处理你。
  司马懿听了这个话,知道再“中风”下去,这个脑袋搬家的可能性就太大了。为了保住这个脑袋,他只好去曹操那里报到。
  曹操给他的职位是“文学掾”(这个掾就是主管意思),是个主管丞相府文书以及教育的员工,还让他跟曹丕共事。
  司马懿就在这个时候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这一年,是建安十三年,司马懿二十九岁。
  应该说,在整个三国时期,曹操和刘备看人的眼光是不错的。
  曹操不久就知道司马懿同学不简单,他在发现司马懿是一个有王佐之才的人的同时,还发现他是个有野心的家伙。曹操曾对他下过很不好的评语。老曹当年的原话是:“司马懿非人臣也,必预汝家事。”
  你想想,“非人臣”这样的话从曹操嘴里说出,说明已经很严重了。严重到什么地步?严重到曹操可以找个借口把司马咔嚓的地步了,而曹操要找个借口并不难。
  他这话是对曹丕说的。
  他说这句话的目的,就是要曹丕提防这个家伙,当心这个家伙以后要断送曹家的天下。那时曹操虽然不过皇帝的瘾,但他相信他的儿子会当这个皇帝的。因此就提醒一下他的这个儿子。

  老曹虽然看透了司马懿,但在这个事上居然没有践行“宁教我负天下人”的重要论著,而只是对儿子语重心长一下。也许他自以为已经语重心长了,儿子应当把他的话认真贯彻下去。我估计一定是老曹那时只想做个好人,不想当逼死人才的刽子手。就像他不想当皇帝而让他的儿子去当皇帝一样,让儿子去杀这个司马懿。因为,曹操知道,司马懿的脑袋很好用,也就是说,这家伙的软件很厉害,但他不给司马懿指挥枪杆子,司马懿的软件再怎么厉害,没有枪杆子这个硬件,他的任何一个儿子都可以玩转这个司马懿。

  谁知,有时父亲看儿子就是看得不那么透。曹操更没有想到,有时软件就是木马,可以慢慢地进入你的系统,最终控制你的硬件。
  也许是曹丕这小子在酒后或者在梦中,把他老爸的这话复习了一遍,让司马懿听到了,或者是司马懿这个人的脑袋是特别聪明,从老曹看他的目光中知道老曹对他不放心,因此就特别小心谨慎。
  司马懿的聪明不像别人的聪明。如果是别人知道老板有了这个心思,要么就整天拼命去巴结老板,天天表白,甚至动不动就跳“忠”字舞,表示自己纯洁得像个孩子,要么就赶紧跳槽,离开这个公司为妙。可是司马懿同学知道,现在这个天下,是曹家的天下。曹家是“三分天下有其二”。刘备和孙权就巴掌大的一块地皮,屁大一点实力,迟早要被曹家弄得全面崩盘,然后关张大吉的,所以,只有SB的人才往这两家公司跳。他更不能因此就抄老板的鱿鱼。你这么一拍屁股,老曹更会怀疑你有其他想法,只怕你的屁股还没拍干净,他就已经割下你的脑袋了。要不,你可以学孙膑一下,把自己装成个疯子加傻子,天天把猪牛栏当自己的豪宅,把猪牛的排泄物当满汉全席,吃得咂咂大响。这样,曹操肯定不会对你怎么样。

  可司马懿能这样做么?
  司马懿既不跳槽,也不下岗,更不会学孙膑,而是继续当曹家的员工。他好像什么事也没有一样,专门跟小曹套近乎。
  他这么做,肯定是做过一翻论证的,肯定在肚子里做了一份“关于投靠曹丕争取大干事业的可行性报告”。在可行性报告里,他肯定认为,他这辈子要玩曹操是玩不转的,但玩曹操的后代却没什么难度。
  事实上他的这个避强就弱的策略非常成功。
  那时曹丕正跟他的弟弟争夺接班人之位,正需要像司马懿这样阴险的人才帮忙。因此,两人很快就成为好朋友。虽然史书上说刘备得诸葛亮如鱼得水,但事实上,曹丕和司马懿的关系才是真正的鱼水关系。
  曹操想不到,本来自己提醒曹丕要提防司马懿,后来反被曹丕说服自己。曹操很多次想找理由整治一下司马懿,可曹丕硬是出来死保这个曹家的掘墓人。司马懿当然也知道曹操想搞他的动作,他知道,曹操要杀他,容易得像打个屁一样。因此,他一面在曹丕的保护之下努力工作,一面在曹操面前夹着尾巴做人。

  晋书上说他在这段时期里,“勤于吏职,夜以忘寝,至于刍牧之间,悉皆临履,由是魏武意遂安”——连割草喂牛喂马的事都舍得提着油灯亲自去打点。曹操看到他像牛郎一样,心里的疑虑就一点一滴地消掉了。
  不过,他在曹操的身边不光夹着尾巴做人,在适当的时候也出来贡献一下自己的脑力劳动,而且是在关键时刻出来的。我猜想,他这么做,是要让曹操尤其是曹丕同学知道他的存在。否则,在那里只吃闲饭,不亨不哈,三天打不出一个响屁,曹操心里必定又会怀疑他在打埋伏,而曹丕会觉得他没有用。曹操一怀疑,就什么事也能做出来;曹丕一觉得他没用,他的保护伞就没有了。

  所以,他必须有所表现,而且要表现得与众不同。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在曹操的眼皮下生存,并打下以后良好的基础。
  司马懿刚进曹营时,大概没什么野心,但他看到曹操不也是一步一步地从一个愤青成长为一个军阀,再成长为一个连皇帝也不放在眼里的丞相——曹操能够这样,他凭什么不能够这样?不是说,王侯将宁有种乎么。他觉得他与曹操相比,他也不比这个阿瞒差多少。他虽然不能写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这样的诗句,但不会写“人生几何”,并不表明他算不了人生这道几何题。

  他算得比谁都好。
  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慢慢地为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他在曹操手下当员工时,不断地在适当地时候,对老板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且多次得到曹操的采纳。
  最著名的就是迁都问题。
  那时,曹操的都城在许昌。

  建安二十年,刘备那个把兄弟关羽不知哪来的勇气,硬是孤军一旅,也不请成都大本营配合一下,就攻打襄樊。
  把守襄樊的人是曹操的族弟曹仁,给关羽扁得缩在城里,气不敢出。曹操派于禁带七支部队去支援,谁知这个于禁更是个倒霉鬼,仗还没打几场,就给大水一冲,连自己都做了关羽的俘虏,副将庞德落在水里,没变成鱼虾的快餐,反而成为关羽的刀下鬼。于禁这七支援兵,不但救不了曹仁,反而把关羽同志的事业推向高潮,攻曹仁攻得更急。

  在曹仁摇摇欲坠的时候,许昌城里也人心惶惶起来,连曹操都觉得关羽马上就攻破襄樊,举着大刀杀到许昌来了。因此,很多人都劝曹操迁都,避开关羽的锋芒。曹操也有些心动起来。
  司马懿却认为,不宜迁都。他说,我们挡不住关羽,但可以让孙权来嘛。
  曹操一听,我操,有道理。马上给孙权发一封邮件。
  孙权对荆州早就虎视眈眈,时时恨不得把荆州划入东吴的版图,只是忌惮关羽厉害,一时找不到机会,好容易等到关羽吃错了药,带着所有家当去攻打曹操,在跟几个死党商量大半天后,派吕蒙抄了关羽的老窝,关羽只得回师,不但救不得老窝,反而上演了一出走麦城的大戏,被东吴兵捕获归案。
  这样一来,许都又一片和谐盛世,过程结局跟司马懿的预算一样了了。

  司马懿绝对是个狠抓机遇的高手。他知道,曹操虽然对他没那么提防了,但老曹最著名的特点就是疑心重。因此,他在曹操的身边,永远睁着他老眼,等待一个绝妙的机会,让曹操对他彻底放心。
  机会终于来了。
  这个机会是孙权为他做铺垫的。
  孙权当时因为在两个势力的边界制造磨擦,刚刚被曹操痛偏了一顿,心里超不爽,便在南方装B,隔着滚滚长江东逝水,给曹操同志写了一封信,说,老曹同志,我斗不过你了,我向你投降了。现在天下谁也不是你的对手了,你可以挺着胸脯把你的屁股放到汉献帝的椅子上了,让你的屁股成为天下最尊贵屁股,即使你的屁股有痔疮,那痔疮也是天下最牛B的痔疮。

  曹操接了这封信后,哈哈大笑,说,这小子他妈的,想把我放到火炉上当北京烤鸭呢。
  别的人看到老曹这么批评孙权,一定会说,老大英明,一眼就看穿了阶级敌人的把戏。
  可司马懿不是别人,他却对曹操说:“汉运垂终,殿下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之。权之称臣,天人之意也。虞、夏、殷、周不以谦让者,畏天知命也。”
  本书交流群:6915635 10863858
  曹操一听,看了司马懿一眼,见他说这话时一脸的诚恳,诚恳得像跟儿子对老爸一样。从此对司马懿的就不再那么有意见了。

  曹操这时太得意。他彻底忘记了司马懿同学是个表演艺术家啊。
  司马懿直到这时,才在心里偷偷地松了口气。觉得这个脑袋的安全系数又高了一点。
  你想想,天天在这样的老板手下打工,没有超常的心计能活下去么?至于那个诸葛亮,虽然是他的敌人,但他远在四川盆地那里,再怎么磨刀霍霍,一时三刻也不会杀到中原来,取他的脑袋。而曹操想杀他,那是想杀就杀。从这个方面来说,与其说他是曹操的员工,不如说他是曹老大笼里的一只鸡或者是一只鸭。
  我敢断言,如果上天要他在诸葛亮和曹操之间,选谁先死,他肯定会二话不说就选中曹操。
  当然,他不能杀死曹操,但他可以等,把曹操等死。司马懿在这方面确实运气不错,他不光把曹操等死,连诸葛亮也被他等死。
  曹操死的时候,他已经四十岁。
  曹操艰难地咽完最后一口气的那天,司马懿却大大地舒了口气:“我靠!终于熬了过来!”
  他整整熬了十一年。
  曹操在的时候,司马懿从头至尾都是低调做人。在老曹翘辫子的当天,司马懿露了一手。
  那时,曹操手下的一帮员工,听说敬爱的老板去见马克思了,个个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又看看曹丕,一脸的粉嫩,文章虽然老辣,但当家却不是写文章,尤其是现在,正是内忧外患的关键时刻,第一代领导人偏偏与世长辞,先不说,刘备、孙权这两个敌对势力正摩拳擦掌,就是内部那些持不同政见者也有出来篡党夺权的可能。所以,曹操一死,曹营里都是人心惶,担心红旗能打多久的大有人在。司马懿又抓住了这个机会,在大家都一脸菜鸟地观望的时候,出来主持全局,按照程序,把老曹的丧事办得有模有样,使得曹营那一班菜鸟脸又恢复血色,然后把曹操的灵柩带到鄴入土了事,帮曹丕度过难关。

  曹丕松了一口气。
  整个曹营也松了一口气。
  到了这时候,他们都知道,松这口气实在不容易。他们更知道,让他们松出这口气的就是司马仲达同志。
  不过,真正松一口气的是司马懿。曹操一死,司马懿知道自己可以安全地活下去了。他这些年来,帮曹丕出了不少阴谋,最终使得曹丕在夺谪大战中占了上风,然后又在非常时期帮曹丕稳住阵脚,曹丕对他只有感激。他和曹丕的亲密关系更上一层楼,两人的关系是真正的“如鱼之有水”。
  司马懿这时已四十岁。他不能再夹着尾巴做人了。
  老曹这个大石头一搬,司马懿就像被长期高压的弹簧一样,反弹了过来,大步走上历史舞台,唱他的主角戏。
  曹操一死,曹丕就要求那个汉献帝“禅让”。这个“禅让”跟今天有关部门叫干部职工“捐款”一模一样,下文件说是捐款,其实早从工资里扣除,不捐也得捐。汉献帝也是这样,你不禅也得让,你禅让了,还可以当个“山阳公”有吃有喝,过个小康生活,要是不禅让,“山阳公”就会变成待宰的“公山羊”,等他处理了。

  于是,历史的步伐就迈进了曹魏时代。
  曹丕废汉称帝,与其说是曹家进入了历史的全盛时期,不如说是司马家已稍稍地唱响了晋代衣冠的序曲。因为,从此之后,司马懿在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北方阵营里,走到历史的前台,长袖善舞,基本上全唱了主角。
  曹操疑心重,曹丕的疑心也重。但两人疑心的侧重点不同。曹操老是怀疑别人要算计他,对自己的人倒是很放心。他重用的人,大多都姓夏候和姓曹。而曹丕却老是放不下自己的兄弟,对司马懿这样的人却放心得很。他一当上全国第一把手,就马上大力提拔司马懿。一年之内让司马懿从尚书转督军、御史中丞,封安国乡侯。 黄初二年,督军官罢,迁侍中、尚书右仆射。尚书右仆射,就是尚书省的长官,地位仅次于尚书令。

  这种提拔速度,在当时很少有人能够做到。
  到了这个时候,谁都不怀疑司马懿这个小老头已经成为曹丕同学最亲密的战友了。
  而司马懿的提拔空间还很大。
  在黄初五年,曹丕南巡到东吴边界一游的时候,让司马懿留镇许昌,把后面的事务全部打包给司马懿,同时,对司马懿改封向乡侯,转抚军、假节,领兵五千,加给事中、录尚书事。司马懿知道这时曹丕已经离不开他了,因此讲一下风格,来个“固辞”,似乎死活不愿提拔一样,但曹丕却硬要他接受,还说:“这个提拔,不是让你享受,而是要你来帮我分忧呢”。呵呵,你看看,曹丕的这话,跟组织的话没两样吧?这是党和人民对你的信任呢,你不要辜负党和人民对你的期望啊。

  东吴是司马懿的贵人。只要那边一有动静,司马懿总是有好果子吃。先是孙权一封信,让他抓住个机会,释了老曹对他的疑心。而小曹又总是爱到东吴边界去逛——大概隔着长江南望,可以惹来很多灵感吧,因此,虽然蜀国也是曹丕的敌人——而且是更为危险的敌人,诗人皇帝曹丕却从不到蜀魏边界的崇山峻岭春游过,硬是连着去江边视察。他去一次江边,就提拔一次司马懿。

  曹丕在黄初五年南巡,检阅了一次部队,进行了一次南巡讲话,就跑了回来。第二年,曹丕大概觉得每次只进行一次南巡讲话或者江边几日游有点不像手握重兵的皇帝,得带部队去打个仗、痛偏碧眼小儿孙权一下才过瘾,因此,他决定“大兴舟师”去征东吴。这一下,孙权给弄得没睡好觉,司马懿却又得了好处。曹丕又让他总领后方的事务,而且把他当着萧何。曹丕下红头文件的原文是:“吾深以后事为念,故以委卿。曹参虽有战功,而萧何为重。使吾无西顾之忧,不亦可乎!”这信就是说,你不用打仗,但你比打胜仗更重要,你的工作是打胜仗的保证。

  大家拿这文件一阅读,不用什么功夫,也能体会出曹丕对司马懿同志的信任。
  曹丕征吴,没征出什么可以彪柄青史的战功来,可对司马懿的信任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曹丕自广陵还洛阳,还没来得做别的事,就又给司马懿下了个红头文件:“吾东,抚军当总西事;吾西,抚军当总东事。”让他当许昌的第一把手,主政首都,而且还特别强调,我去西边的时候,东边的事你说了算;我在东边的时候,西边的事由你全权处理。简直是在跟司马懿分享第一把手的权力了。

  司马懿还有个运数,就是每当曹家阵营第一把手倒大霉的时候,他的运气就猛砸过来。曹操一死,他就得到曹丕的大力提拔。现在,曹丕又追随他的老爸说挂就挂掉了。曹操这个家伙文学水平不错,连他的儿子也有水平,这方面都比司马懿高出不止一个档次。可他们的养生之道就比司马懿差多了。从曹丕以后,几个皇帝都活得不长。曹丕只在龙椅上坐了六年,那屁股就消受不了。曹丕在差不多歇菜的时候,把司马懿和曹真、陈群等几个家伙叫到崇华殿南堂,让他们做曹家第二代领导人的助手,还对他的继承人说:“不管谁挑拨间,你都不能怀疑这三个伯伯大臣。”你想想,老爸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曹睿同学除了尊重这几个老家伙之外还有什么话说?

  而事实上,曹睿对司马懿更加信任。曹睿当上第一把手的时候,司马懿改封舞阳候。不久,又是那个孙权,以为曹睿这个小儿好欺负,便又带着几个死党包围江夏,还派诸葛瑾、张霸并攻襄阳。曹睿一接到报告,马上就派司马懿带兵去对付。
  这是司马懿第一次获得战斗的指挥权,心里的高兴肯定无法形容。但他却不动声色,带着部队开往前线。孙权这个家伙似乎只会制造点摩擦而没有别的能耐,一看到司马懿的部队杀过来,就又跑回江东。司马懿接着一仗就把诸葛亮的老哥诸葛谨打败,还把那个张霸的头砍了下来。司马懿的这次胜利,让曹睿高兴得不得了,马上就封司马懿为骠骑将军。司马懿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进入“军委”成为将军的。而且干脆让他驻扎在宛城,加督荆、豫二州诸军事。骠骑将军加“督荆、豫二州诸军事”是个什么概念?这可是中央军委领导成员和大军区司令员加在一起的概念啊,手里有权又有兵。

  曹睿这个后来被称为魏明帝的哥们,不但不对司马懿有什么怀疑,就是对那个孟达居然也放心得很。
  你知道孟达吧?就是那个从刘备那边投降过来的孟达。
  孟达的嘴巴很对曹睿的味口,又是个帅哥。曹睿一见就喜欢上他的“姿才容观”了,天天跟这个家伙玩。
  曹睿跟孟达一好,又给司马懿创造了获得大权的条件。
  司马懿的眼光跟曹操是同一个档次的,他一看到这个孟达,就知道这家伙不是什么好鸟,多次劝他的领导不要信任这样的人,更不能让他当领导干部。可是曹睿硬是不听,让孟达当了新城太守,而且封候,这还不算,居然还来个“假节”——有这个资格的人是可以在战时砍下违犯军令都的脑袋的。
  这个权力虽然不算很大,平时得老老实实地把尚方剑挂着,可到了打仗的时候,你就得听他的了,而新城又是在边界,想打仗那是很容易的事。
  很多投降将军都一样,一向敌军投降,只要不被杀死,一般官都升一等。当然投降的时机也要选择好——都给打成光杆司令了才投降,你还想提拔,那是不可能的。孟达对这方面的经验很丰富。他是选在曹睿信任他的时期向诸葛亮投降的,而且是积极主动的。

  可是孟达只想到投降的好处,却没有想到诸葛亮是什么样的人。诸葛亮见他是个反复的人,怕他今天想投降了,明天又不投降,因此就想了一个办法促成他加快投降的步伐。和很多故事一样,在孟达和诸葛亮之间也个联络员。诸葛亮派去的联络员叫郭模。郭模按照诸葛亮的最高指示,在经过孟达一个死对头的申仪那里时,故事泄漏了孟达要向诸葛亮投降的消息。

  孟达见申仪知道了他的秘密,就决定提前行动。
  你想想,这种事本来就已经很危险,如果没有周密的计划,没有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很难成功的,现在要提前行动,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而且,司马懿同志早就密切注视孟达同志的举动。司马懿是什么人?这家伙对诸葛亮的评价是小心稳重,其实他比诸葛亮更加小心稳重,否则早就给怀疑他有篡党夺权野心的曹操砍掉脑袋了。他既然向领导讲过孟达不能重用,虽然领导不相信,但他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孟达,一定会想方设法找到孟达的过错,证明自己的话是对的。我想,即使孟达不造反,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因此,孟达的行动不但在司马懿的意料之中,而且也在司马懿的监控之中。

  在孟达做决定的时候,司马懿在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个消息。
  司马懿在处理这件事时,很大胆,也很正确。
  司马懿这时在宛城,他先给孟达写了一封信,说,你以前弃暗投明,从大耳儿那里跳槽过来,刘备的马仔恨不得吃掉你。诸葛亮那厮早就想把你捉拿归案,只是没有办法而已。谁能相信你会再投降过去?郭模算老几,说的这些话一点不经得起推敲?而诸葛亮又是什么主儿?这样的事他能泄露出去的?只有猪头才相信郭模的话。
  孟达一接到这封信,当然嘎嘎大笑。事实上,孟达是怕司马懿的,曾说过,只要司马懿不来,谁来他都不怕。只是他又乐观地认为,司马懿虽然可怕,但他在宛城。宛城离新城一千二百里,而且司马懿要来打他,也得按程序办事——先向中央报告,等中央相关部门全部盖上公章之后才能带着部队来的。这样反复公文往来,也得要一个多月时间啊。司马懿再怎么快也来不及了。孟达觉得自己的分析做得不错,还很得意地向诸葛亮进行书面汇报。

  孟达认为,连司马懿都这么认为,魏国别的人也不会有什么怀疑的,因此又不想提前行动。你想想,做这些危险的动作,居然这么犹犹豫豫,能取得成功才是怪事。
  司马懿发信之后,就一面向中央汇报,一面带着部队急行军向新城跑过来。司马懿知道,曹睿不会怪他。
  很多人都劝司马懿,现在孟达还没有宣布行动,咱就带兵过去,有些不妥吧?还是等他真的宣布了,再去也不迟。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9 yiduik.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