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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gersmith 译本[GL]
作者:
天涯网友译
第一章
在那些日子里,我的名字叫苏珊.契德, 人们一般喊我苏。很遗憾,我知道我是出生的年份,但是不知道具体的日子,有什么关系呢,我就拿圣诞节那一天当作自己的生日。我相信自己是个孤儿。我从未见过我的生母,但是我知道她已经死掉了;这并不重要,她对我来说实际上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我是某人的孩子,那么我的父母就是在泰晤士河旁的兰特街上的锁匠夫妇莎克斯比太太和埃比斯先生。
我第一次思考有关这个世界以及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问题。
第一次把我带去某个表演乞讨的是一个名叫弗洛娜的女孩子,作为报酬,她付给了莎克斯比太太一个便士。从那以后,人们都喜欢带着我去乞讨,因为我有漂亮的头发,就和弗洛娜一样,所以我们俩可以很轻易的装扮成一对姐妹.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她那个晚上带我去的是圣乔治马戏团。演出的是雾都孤儿,那真是一场糟糕的表演,我现在能记住的有戏院走廊的顶棚以及正厅后排深陷的地方;一个喝醉的女人,总是想要抓住我衣服上的缎带;那些闪亮的灯光,把舞台照得异常惨白;还有演员的咆哮,观众的尖叫。表演中有个戴着红色假发和胡腮的角色,在我看来他就是一只穿着外衣的猴子,因为只有猴子才会那样地跳来跳去;更糟的是一支狂吠的,有着红眼睛的恶犬;还有那最糟糕的,狗的主人―比尔.塞克斯,一个吃软饭的情夫。当他拿着手杖殴打那可怜的女孩南西,坐在我们前排的所有人都愤怒地站了起来。而某人损失了自己的一支靴子—它被扔到了台上,而我身边的女人大声地喊道:
“哦,你这禽兽,流氓,你算什么东西,四十个你这样的蠢货都配不上她。”
我不知道是什么让整个剧院显得如此的疯狂,也许是因为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抑或那个尖叫的女人,或者是瘫软在比尔.塞克斯脚边可怜的南西; 无论如何,这种气氛让我感到恐惧,当时我觉得我们所有人都要被杀死。我开始无法控制的尖叫,而弗洛娜对此无能为力。 后来那个尖叫的女人抱住我,微笑着,但是那只是使我叫得更加的大声。再后来,弗洛娜也哭了,作为一个只有12,3岁的孩子她大概是被吓坏了。 最后她还是把我带回了家,并且被莎克斯比太太打了耳光.
“这就是你想做的?把她弄成这样?”莎克斯比太太问道“你应该照顾她。 我不想让人把我的孩子雇出去然后回来时变成尖叫不止。你看她脸都蓝了,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莎克斯比太太一边斥责着弗洛娜, 一边我把抱到她的腿上坐着,我又开始哭,她安慰道“ 好了,乖乖。“ 弗洛娜沉默地坐在她的对面,只是不停的拉着她红红的脸颊旁的一缕头发。发火的时候莎克斯比太太就像是一个恶魔。她坐在她的个人专座--一把很棒的、吱吱作响的木头椅子,来回摇动着,盯着弗洛娜,穿着拖鞋的脚在地毯上有节奏敲打着,并且把一只手放在我颤抖的背上。
“我知道你的小把戏。”莎克斯比太太 继续斥责着弗洛娜,当然她的确知道每个人的小把戏“你弄到什么了?一双手帕?再加上某个女士的钱包?”
弗洛娜 把她的那缕头发放到嘴里开始咀嚼,她回答道“:钱包!”马上又加上“和一瓶香水。”
“给我看看,” 莎克斯比太太说,一边伸出她的手。
弗洛拉的脸变得很黯然。但她还是把手伸进了她裙子腰部的一个裂口;然后,你可以想象一下我的惊讶,当我看到从那个裂口完全不是一个裂口,而是一个缝制在她裙子里面的小丝绸暗袋。她拿出一个黑色的布料袋,和一个用塞子被一根银链拴住的瓶子。那个袋里头有三便士,半个肉饼-也许她是从那个想要抓住我衣服的酒醉女人身上拿来的。那个瓶子,打开瓶口的塞,是玫瑰的香味。莎克斯比太太用力地闻了闻。
“收获真不怎么样阿!莎克斯比太太说
弗洛娜 挠着头:“本来可以更好一些的” 转头看了我一眼,说:“如果不是她吵吵闹闹的话”
莎克斯比太太又给了她一个耳光。
“如果我早知道你要干什么,我决不会让你有这个机会。你给我听清楚了,你可以让镇上任何一个孩子配合你偷东西,但是苏不行,知道了么?”
弗洛娜 似乎有些生气,但是她还是答应了。然后莎克斯比太太说:“很好,把东西留下,不然我就告诉你妈你和男人鬼混去了。”
然后她把我放到床上—先用手擦了擦床单,让它们暖和起来; 然后对着我的手指哈气,让我也暖和起来。在她所有的孩子中,我是唯一能让她做这些事情的! “不用害怕了,苏。”
但是我依然感到恐惧,并且告诉了她我的恐惧。我说我很害怕那个情夫会找到我并且用他的手杖打我。她告诉我她也知道哪个情夫,他只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
她说:“他叫比尔.塞克斯, 对吧?他是 克勒肯夭尔人,不会跑到波柔 来捣乱的。这的小伙子比他厉害多了。”
我说:“但是, 莎克斯比太太, 你没有看到他是如何殴打并且杀死了那个可怜的姑娘南西!”
“杀死?南西? 不会吧,她一个小时前才来过这。她只是被打了脸。 她现在头发卷的不一样了,而现在你压根看不出她被打过!”
“那他还会再打她么?”
她告诉我南西最终清醒了过来,彻底离开了比尔.塞克斯。 并且认识了一个来自沃平的好小伙,在他的帮助下开了一个小杂货店.
她拢起我脖子后的头发,把它们顺在枕头上。我说过,我的头发很漂亮,虽然在我成年之后它们变成了普通的褐色。莎克斯比太太总是用醋帮我洗,再刷到它发亮。这会儿她把我头发缕平,挑起一绺儿放在唇边。“要是弗洛娜再想带你去偷东西,你就跟我说--知道吗?”
我答应了。再对我说完晚安之后,她走出了我的房间。她带走了蜡烛,但是却让门半敞着,而且窗帘是蕾丝的,街上的灯光可以透进来。那里永远不会黑暗,也不会安静。楼上有几个房间会时常有男女留宿;他们整夜的嬉笑吵闹,扔硬币,有时还会跳舞。隔壁住的是埃比斯先生的姐姐, 一个常年卧床不起的女人。 她常常尖叫着在恐惧中惊醒。 房子里到处都是莎克斯比太太的摇篮,婴儿们就像腌在盒子里的鲱鱼——头挨脚脚挨头的躺着。夜里的任何一个时候他们都有可能呜呜咽咽、抽抽啼啼,再小的动静都能惊动他们。这时候萨太太就会过去给每一个婴儿喂上一小匙杜松子酒,你能听到银匙和玻璃酒瓶相碰的叮当声。
今晚,我想楼上的房间是空着的。埃比斯先生的姐姐也非常安静;也许是因为她的安静,那些婴儿也都安静的睡着。由于习惯了吵闹,在这种安静的时候,我反倒无法入眠。 躺在床上,脑海里依然浮现出残忍的比尔.塞克斯, 以及死在他脚下的南西。 邻近的一个房子里想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咒骂着什么。然后教堂的钟响了,怪异的钟声在风中传遍整个街道。 我在想那些耳光是否依然让弗洛娜 感到疼痛。 我在想克勒肯夭尔到底离波柔 有多远,以及一个拿着手杖的男人要用多久从那里达到这里。
我兴奋地胡乱猜想着。直到有脚步声从兰特街传来,停在窗外;紧接着是一只狗在低嚎、狗爪刨地的声音,我听到店门的把手被轻轻转动的声音。我从床上跳起来,如果不是有人在狗吠的时候训了它一声,我可能会叫出声来。我才明白那不是剧院里的红眼妖怪,而是我们自家的狗,杰克。它很凶猛。接着传来一声口哨。比尔•塞克斯从不这么亲切地吹口哨。是埃比斯先生。他出门买新鲜的肉布丁作为自己和莎克斯比太太的晚餐。
我听见他说:“多好啊,闻闻这肉汁…”
然后他的声音转为喃喃,我又躺回到床上。那时我只有5,6岁,但是我能记清楚每件事情。我躺在床上,听着刀,叉和瓷器碰撞发出的叮当声;莎克斯比太太的叹息声; 她的座椅发出的嘎吱声以及她的拖鞋在地板上摩擦的声音。那时我明白了了--以前从未知晓的—关于这个世界:既有比尔•塞克斯这种恶人,也有埃比斯先生这样的好人;还有南西这样的,好坏未知的。 我为南西的最终结局感到高兴—那个卖糖果的好结局…
直到多少年过后,我再次看了雾都孤儿, 才明白南西 的确被杀死了。 那时,弗洛娜已经完全是个扒手了;苏瑞剧场算什么,她的扒窃场所已经改为西区的剧院和礼堂—她能够在人群和座位间穿梭自如。但是她再没有找过我,和所有人一样,他们被莎克斯比太太吓住了!
很遗憾,最终她还是被逮住了,在偷一位女士的手镯的时候。被判偷窃罪而流放。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兰特街上的人都是扒手。但是我们会尽量避开风险,不会真正去偷。如果曾经因为看见弗洛娜从她裙子缝中掏出钱包和香水而吃惊的话,我再也不会因此而大惊小怪。因为如果整整一天,没有人走进埃比斯先生的店里,在衣服里或者帽子里藏着包啊兜呀什么的,那这一天将会是极为无趣的一天。
“你好吗,埃比斯先生?”这个来客会说
“不错,我的孩子” 埃比斯先生会回答,略带鼻音。“知道规矩么?”
“不太清楚”
“有东西给我么?”
来客会眨眨眼:“有,埃比斯先生, 非常的抢手和不寻常….”
他们总是会这样一些类似的话。 而埃比斯先生会点点头,然后拉上门帘锁上门—他是一个谨慎的人,从来不在窗边看货。在他的柜台后面有块绿呢子帘子,在那后面是个小过道,通向咱们的厨房。如果来的这个贼是认识的,他会把他带到餐桌上。 “过来吧,我的孩子,不是对每个人我都会这样的。但咱们是老交情了, 就像自家人一样。接着他会让那人把货就在杯子、面包屑、茶匙之间摆开.
莎克斯比太太也许会在那儿,给一个婴儿喂奶。小偷会脱帽向她致意.
“近来如何,莎克斯比太太?“
“不错”
“苏, 你怎么样? 长高些了吧?”
在我看来,他们更像是一个魔术师,能从外套、袖子里会变出一些小书本、丝帕还有手表;甚至是首饰、银餐具、黄铜烛台、衬裙——有时会是整套衣服。他们一边把这些东西全部往外掏,一边说“可都是些好东西!” 埃比斯先生会摩拳擦掌,一副期待的样子。 但是在验货的时候,他会沉下脸来。 他是一个面相温和的人,看起来非常诚实可靠--面色苍白,胡须整洁。 不过一旦他沉下脸,你可能就有麻烦了!
“破烂。” 他会边摇着头边说,手里摆弄着一张纸币“难出手呀。”或者是“烛台?我上个星期才搞了一打上等烛台,都是从怀特礼堂那里偷来的。一点用都没有,出不了手,也扔不了.
他起身,装作一幅估价的样子,却好像怕刺激对方不敢出口。接着他说出价格,小偷就急了。
“埃比斯先生, 这点钱不值得我专门穿过伦敦桥过来一趟,您总得讲点公道吧!”
但是埃比斯先生已经取过钱盒在桌上数起钱来:一先令,两先令,三先令—数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可能会停下来。那小偷盯着发亮的银币,就好像野兔一样,正是因为如此,埃比斯先生总是会把他的硬币擦得噌亮。
“5个行么,埃比斯先生?“
埃比斯先生会一脸诚挚的对他耸耸肩,“我也很想这样,孩子。可是不能再高了。 如果你能给我带来点不一样的东西,我会给你更好的价钱。可是,这些---,”——朝那堆丝的、纸的、铜的上面一挥手——“这都中看不中用。我这是跟自己过不去。我这是从莎克斯比太太的婴儿嘴里抢饭吃。”
他把这几个先令递给那小偷,小偷把钱收好扣好衣服,清清嗓子或是擦擦鼻子。
接着埃比斯先生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再次走到他的钱盒子那,“孩子,早上吃了没?”
小偷儿会回答:“一点都没呢”
然后埃比斯先生会再给他六个便士,告诉他无论如何要用这些钱去吃顿早餐而不要乱花。偷儿会说“你真是个好人啊,埃比斯先生”
埃比斯先生每次都能从这样一个小偷身上赚到10-12先令,虽然一切看起来是诚实公平的。 当然,他关于破烂或者烛台的说法的确是大大言过其实:他当然清楚黄铜不是洋葱。 当偷儿走了之后,他会对我眨眨眼,再次搓着手,兴奋地!
“苏, 你能不能去那块布来,把这块弄干净? 还有你能不能—如果莎克斯比太太现在用不着你的话—能不能为这些手帕作点针线活?只需要用你的小剪刀或者别针儿稍稍、轻轻地来:这可是上等的细麻布——明白吗,宝贝?——要是太使劲儿就会弄破的……”
我相信我学到字母的方式是这样的:不是靠把它们写下来,而是靠把它拆下来。我是从一块标记着苏珊的手帕上学到的自己的名字。至于正规的阅读,我们才不费那个劲儿呢。莎克斯比太太可以做这个,而且她必须做。埃比斯先生会认字,而且还会写字。但是,对于我们中的其他人,这种事儿也就想想罢了。就好比希伯来语和翻筋斗,虽然对于犹太人和杂技演员很重要,但是你没有必要去学它.
反正我就是这样想的。但是我会数数,因为我要处理硬币。真币我们会留下来,假币太亮,我们要在出手前用黑色涂料和油脂把它弄脏。这个我也会。至于丝绸和亚麻,我们会用特殊的洗涤和积压的办法把它们处理的像新的一样。珠宝我会用普通的醋擦亮。银盘我们会用来吃晚饭—不过仅仅一次,因为那上面有花纹和印章;然后埃比斯先生会把杯子和碗一起熔掉制成银块。对于金器和锡器它也是同样处理。他从不冒险,所以他是可以信任的。每件被带到咱们厨房来的东西出去的时候都变了个样。只是来的时候走前门—兰特街上的门—出去的时候走后门。后门那里没有街道,只有一条隐蔽的小路和一个黑黑的小庭院。站在那里,你也许会感觉自己无路可走;但是,事实上,那儿确实是有路的,只要你知道如何找到它。这条小径会把你带上一条漆黑蜿蜒的窄道,通向铁道的拱门;通过这些拱门中的一个--我不能明确的描述出具体是哪一个,虽然我能认出—可以到达另一个更加黑暗的窄道,这是一条通向河边的近道,但却不为人知。我们知道有两三个人在那里摆渡。那而的拐角处住着咱们的同伙—埃比斯先生的侄子,我的表兄。我们厨房里的那些赃物通过它们到达伦敦的各个角落。任何物品,绝对是任何物品,我们都可以带出来,用惊人的速度。我们可以在八月的时候运送冰块,而不让它的一个角落有任何溶化的机会。我们也能运送夏日的阳光—埃比斯先生总能为任何东西找到买家。
总而言之,被送到我家的东西没有多少是难以出手的,相反都是能很迅速的出手。事实上只有一件,来了之后就走不了—一件能抵抗住来自运货通道强大拉力的东西—一件埃比斯先生和莎克斯比太太似乎从未考虑过要标价的东西。
没错,我指的是我自己。
对此,我要感谢我的母亲。她的故事是个悲剧。1844 年的某个晚上她来到了兰特街。她来的时候,“大肚子,带着你”莎克斯比太太形容到—那时我还小,不懂事,还以为她大概是说我妈把我塞在她衬衣后的口袋里,或者是缝进她外套的夹层里。 因为我知道她是一个小偷。--“多了不起的小偷呀” 莎克斯比太太会说“胆大,帅气!”
“真的么,莎克斯比太太?她漂亮么?”
“比你还好看。脸和你一样,尖脸,清瘦。我们把她安置在楼上。没人知道她在那儿,除了我和埃比斯先生—因为她自称被四个区的警察局通缉了,一旦被抓住,将被绞死。她干啥了?她说只不过是偷窃而已,我想应该是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她非常坚强,因为在生你的时候,她居然都没有哼哼一声。她看了看你,亲了亲你的额头;付给我六英镑托我照顾你—全是上等金币。她说她还有最后一桩买卖要做,一桩能让她发大财的买卖。她说完事之后会回来找你。
一次一次的,莎克斯比太太重复着这个故事,每一次,她都以平静的音调开始,但却以颤抖的声音结束,眼里噙着泪水。因为她一直在等我的母亲回来,但是我的母亲一直没有回来。 取而代之,传来的是可怕的消息。我母亲搞砸了那桩能让她发大财的买卖。她用刀杀死了一个试图保住自己盘子的男人。她的同伙出卖了她。警察抓住了她,她在监狱呆了一个月,然后他们把她绞死了。
他们绞死了她,就在贩马场监狱的屋顶上,那时人们都是这样处置女杀人犯的。站在我出生的那间屋子的窗前,莎克斯比太太看着那个绞刑台。
在那儿你可以把绞刑架看的一清二楚—大家都说那是南伦敦最好的风景点。在执行绞刑的日子里,人们愿意付一笔可观的钱,为了能在那个窗口前得到一个站位。虽然有些女孩会在木板“嘎他”落下是发出尖叫,我不会。我甚至从未眨一下眼或打个冷战。
“那就是苏珊.契德”有些人会小声议论.“她妈因为谋杀而被绞死。她应该很胆大吧?”
我喜欢听他们这样议论。谁会不喜欢呢?但是事实上—我不在乎别人是否知道,现在—事实就是—我一点儿都不胆大。 要胆大到看到一个人被绞死而无动于衷,那可不是件合情合理的事情。我怎么会为一个从未见过的人伤心呢? 我想我妈被绞死了的确是件不幸的事情;但是,她被绞死的理由让我觉得可笑,为了一个盘子杀死一个吝啬鬼,而不是为了什么邪恶的事情,譬如扼死某个小孩。我想她让我成为了一个孤儿也是件不幸的事情—但是,很多我认识的女孩,她们的妈妈或者是酒鬼,或者是疯子,她们憎恨她们的母亲,无法与之相处。相比之下,我更愿意有一个死掉的母亲。
我更宁愿要莎克斯比太太这样的。她的好可圈可点。我只被托付给她照顾一个月,但是她却照顾了我七年。如果这不是爱,那什么是?她本可以把我送去救济院。她本可以不理会我的哭声把我丢弃在破烂的摇篮里。但是,她却如此珍视我。她让我睡在她的身边,她的床上。她用醋洗亮我的头发,可以说,视我如珍宝。
但是,我压根不是珍宝,连个小珍珠也算不上。最后,我的头发也变得非常普通。我的脸也是平平常常一张脸。我能撬锁,能配钥匙;我能从弹一下硬币,从振动的声音分辨它的真伪。--但是,谁都会做这些事情,只要有人教。我身边的别的孩子来了只待上一阵,跟着就被他们母亲领走,或者找个新妈妈,或者就死掉了;当然,没人领走我,我也没有死掉,相反,我长大了,直到能独自拿着装着杜松子酒的瓶子和银勺在摇篮间穿梭。埃比斯先生有时似乎会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我觉得,就好像突然发现其实我也是件货品,奇怪为何我能在这呆上这么久,以及他可以把我出手给谁。但是当人们谈论到—无论现在还是过去—血浓于水的问题,莎克斯比太太的脸色就会沉下来。
“到这来,我的宝贝,”她说。“让我看看你。”然后她会把用把手放在我的头上,用拇指轻抚我的面颊,她看着我的脸,若有所思“我能从你身上感觉到她,”她说。“我感觉她正看着我,就像那晚一样。她认为她会回来并且带给你财富。可怜的孩子,她怎能预料到她再也无法回来呢!你会发财的。你的,苏,还有我们的,和你的一起…”
很多次,她都这样说。每次当她发牢骚或者感叹地时候—每次她从一个摇篮边直起身,锤着酸痛的背的时候—她的目光会找到我,然后她会变得神清气爽,无比满足。
至少还有苏,她会说,生活是艰难,但是我们还有苏,这就够了…
我就让她这么想去;但是我以为我清楚是怎么回事。我曾经听说她自己很多年前也有过一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死掉了。我想当她凝神注视着我的时候,她看到的是这个孩子的脸。这种想法让我颤抖,得到一份本不该属于自己的爱,而这份爱本应属于某个我从未见过的人,这种感觉是怪异的。
我以为在那段日子里,我完全的懂得什么是爱。我以为我知道一切的一切。如果你问我未来会怎样,我敢说我会说我会帮人照看婴儿。我也许会结婚,和一个偷儿或者销赃人。我十五岁的时候,有个男孩偷了一个扣环送给我,说想吻我。不久只有,有另外一个男孩,常常站在我家的后门,用口哨吹“锁匠家的女孩”,显然是想让我脸红。莎克斯比太太把他俩都赶走了。无时无处,她都小心翼翼的照看着我。
“她想把你留着嫁给谁?”那些男孩会问。“爱迪王子?”
我想兰特街的人认为我反应迟钝—与机灵相对应的迟钝。也许是吧,以波柔的标准来判断的话。但是我认为自己是足够精明的。在一个从事如此生意的房子里长大,你多少会懂得什么是什么—就是说什么该收,什么该出手。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你在等我讲我自己的故事吧。也许我也在等。其实,我自己的故事已经开始了—我仅仅和你一样,还没有意识到。
这是我认为故事真正开始的时候。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标志着我的生日的圣诞节后的几周,漆黑,浓雾,零星下着雨,还夹着点雪。盗贼和销赃人喜欢漆黑的夜晚;而冬季漆黑的夜晚是最好的,因为一般人都呆在家里,有头脸的人都回乡下呆着了,大房子全都关着门,空着,摆明招贼。在这样的夜晚里我们得到很多赃物,埃比斯先生得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的利润。而且寒冷迫使盗贼很快成交。
在兰特街我们并不觉得有多冷,厨房里生着火,埃比斯先生的锁匠盆也没有消停过,常年燃着炭火。你永远都不知道在那里什么会被熔化,什么又会生成。在那个晚上,有三四个男孩在那里忙着把金币化成金子。莎克斯比太太依然坐在她的摇椅里,边上是一个装着两个婴儿的摇篮。还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和我们同住—约翰.乌如和 戴蒂.沃伦。
约翰大概14岁,黑黑瘦瘦,爱摆弄刀具。 他总是不停的吃。 我敢说他肚子里一定有蛔虫。那晚他吃的是花生,把花生壳扔的满地都是。
莎克斯比太太看不惯他的行为。“你能不能注意点自己的举止?”她说。“你把这搞得一团糟,到时候苏 还要收拾。”
约翰说, “可怜的苏, 我的心在流血阿。”
他一直都不喜欢我。我想他是妒嫉。和我一样,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就来到了我们家;同样如我,他的母亲去世了,他是个孤儿。但是他看起来很古怪,没有人愿意领走他。莎克斯比太太只好把他养到四五岁,然后把他送到教会--可他就如同甩不掉的恶魔,总能从工厂跑回来;每次我们打开店门总能看见他睡在台阶上。最终,莎克斯比太太把他送上一条开往中国的船;回来的时候,他发了一笔小财,到处自吹自擂。但是他的钱一个月就花光了。现在他在兰特街给埃比斯先生帮点忙;除此之外,在戴蒂的帮助下做点小生意。
戴蒂是一个有着不寻常红色头发的女孩,二十三岁,似乎有点傻乎乎的。她有干净洁白的手,非常擅长针线活。现在约翰要她为偷来的狗缝狗皮,使它们看起来更像纯种狗。
他现在和一个盗狗贼做生意。这个盗狗贼有两条母狗:当她们发情的时候他就把她们带上街转悠,把公狗从主人那里引诱过来,然后要价十磅敲诈狗的主人。这招对那些赛狗最管用,以及心软的女狗主;当然,也有不买账的—你就算把狗尾巴割下来寄给他,也看不到一个子,这些人真是冷酷无情—这种情况下的狗儿会被约翰 的同伙扼死,然后低价出手给约翰. 我不知道约翰是如何处理这些狗肉的,至于狗皮,我说过,他叫戴蒂 缝到 普通街头流浪狗身上,然后当作纯种狗卖到怀特恰派的市场。
剩下的狗皮她给他缝了一件外套。那晚,她就缝着这件外套。领子和肩膀已经完成了,袖子也差不多了,就这样也已经用了四十多种狗皮了。在炉火边,这件外套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气味,熏得我们自己的狗非常兴奋—不再是勇猛的老杰克了,另一只,灰色的,名叫小丑查里,和故事里的贼同名。
戴蒂时不时会把这件外套给咱们所有人看,看有多好。
“约翰,幸亏你不会再长个了,这对戴蒂 来说真是件好事。”每次她这样做我都会这样说。
“你不会死掉,这对你来说真是个好消息。”他个矮,对此很敏感。“虽然对已其它人来很丢脸。但我想要你的一块皮,用在我外套的袖子上—也许在袖口,我用那儿擦鼻涕。你现在好好想想,你想要你的皮被缝在在斗牛犬还是搏击犬的边上?”
说着他拿起他的刀,他总是带着那把刀,用拇指试试刀峰。
“我现在还没有决定,”他说,“但是我某天晚上会来,在你睡着的时候取下你的一块皮。你说怎么样呢,戴蒂,如果我让你缝那个?”
戴蒂用手捂住嘴尖叫起来。她带了一戒指,有点儿大,她在边缘绕了几圈线,黑色的线。
“你真会开玩笑!”她说。
约翰笑着,用刀尖轻轻点着一颗坏牙。莎克斯比太太发话了,“够了,不要吓唬苏,不然我敲掉你的头。”
我马上接着说道,如果我会被像约翰.乌如这样的婴孩吓倒,我还不如割喉自尽。约翰说他很乐意帮我完成割喉这道程序。这时莎克斯比太太从她的座椅里站起来,打了他—就如同她再另一个夜里站起打了可怜的弗洛娜 一样;也如同她在这些年里,站起打其它人一样—全是为了我。
约翰看起来似乎想还手;然后他转而看着我,似乎更想狠狠地揍我。这时戴蒂挪了挪身子,他转而给了她一下。
“打我,”在打了戴蒂之后他说,“为啥 人们都和我过不去?”
戴蒂开始哭。她拉住他的袖子,“别在意他们的刻薄话,约翰,”她说:“我站在你这边,不是么?”
“你站在我这边,没错”他答道。“就像屎粘在铲子上一样!”他推开她,她跌回座位,蜷在那条狗皮大衣上,对着她的针线活哭作一团。
“别闹了,戴蒂,” 莎克斯比太太说。“你会毁了你的杰作的。”
她哭了一阵子。后来火炉边上的一个小伙子的手指被烧得红热的硬币给烫着了,咒骂起来;于是她转而大笑。约翰又往嘴里丢了颗花生,继续把皮儿吐到地上。
然后大家沉默,大约一刻钟吧。小丑查里 躺在炉火边,抽搐,也许在梦里追逐马车呢—它的尾巴上那个被马车轱辘碾过的地方有点弯曲。 我拿出扑克玩起单人纸牌游戏。戴蒂 继续缝着。莎克斯比太太打盹。约翰坐着,无所事事; 时不时看看我的牌,告诉我该把它们放哪。
“黑桃J对红心Q,小兵配荡妇,”他会说。或者是,“上帝!你真是迟钝?”
“你不觉得自己很讨厌么?”我会回答,一边专注于我的游戏。这幅牌很旧,纸软的像破布。有个男人被打死了,就是因为用这幅牌出老千。我开始玩最后一把,并且把凳子转了转,这样约翰就看不到了。
(这一部分由“爱吃士多啤梨的猪” 翻译)
突然之间,有一个婴儿醒过来了,放声大哭。查里也醒了过来,放声大吠。一阵风吹过,烟筒里的火给窜起来,风夹着雨打湿了煤,弄的它们嘶嘶作响。‘这是怎么了?’莎克斯比太太睁开眼问。
‘怎么回事?’约翰也说。
跟着我们听到了: 一阵由远到近的撞击声,贯穿着房子。接着又是一阵撞击声。接下来变成了脚步声。脚步在厨房门口停下,一秒的安静后,响起了沉重缓慢的敲门声。咚-咚-咚,就如同戏剧里半夜鬼敲门,丝毫不像是一个盗贼的敲门方式-那应该是又轻又快的。当你听到这样的敲门声,你应该知道有事发生了。发生的可以是任何事,当然有可能是坏事。
我们都想到了。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莎克斯比太太跑到摇篮边,一把把婴儿按在怀里。约翰跑去按着查里的嘴巴,要它出不了声。火炉旁的男孩们安静的跟老鼠似的。埃比斯先生轻声说到‘天知道是什么人,快把这些东西弄走,别管你那烧伤的手指了。如果那是警察,我们就完了!‘
他们马上开始收拾起金币什么的,用手帕包好,藏在帽子或是裤袋里。其中一男孩是埃比斯先生的大侄子,他叫费尔,他飞快的跑到门边,背贴墙站着,把手插在衣兜里。他已经蹲过2次监狱了,赌咒发誓说他再也不要去第3次。
敲门声又响起来了,埃比斯先生说到,‘都弄干净了吗?好,孩子们,都好好的站好,别慌,那,亲爱的苏,你去开门好吗?‘
我看了看莎克斯比太太,她对我点了点头,我走过去抬起了门闩,门刷的一下就开了,差点打到我。费尔以为是有人撞开了它,在墙边直了直背,还打开了他的小刀。但其实门是给强风吹开的,蜡烛一半都给吹熄了,火盆也闪着火花,我的牌也给飞的到处都是。走道上站了一个男人,一身黑衣,全身湿透,水沿着衣服直往下滴,他的脚边还放着一个皮包。黑暗中隐约看到他苍白的下巴,带着胡茬,他的眼睛给帽子挡住了。要不是他开口叫我,我真认不出他,
‘苏!是你吗!谢谢上帝!我可是赶了40英里路来看你呀,你不会让我一直站在这,冻死为止吧!‘
我这下才认出他来,我大概有一年多没见过他了。来兰特街的人像他这样说话的可是百里无一。他叫理查德.瑞佛,或是迪克.瑞佛,有时又叫理查德.夭尔。 当然我们叫他另一个名字,莎克斯比太太见我瞪着他不动,就问‘这是谁呢?’
‘绅’我说到。
我们就是这样称呼他的,当然不像那些伪君子们那样读作绅士,我们把它的音断了一下,就叫绅。
‘绅’我又说一遍。费尔立刻收起他的小刀,吐了口口水,回到他的火盆边上去了。而莎克斯比太太也回她的椅子上,她怀里那小脸给憋的通红的婴儿终于可以大口呼气了。
‘绅 啊!’她叫出了声。那婴儿也跟着大叫起来。查里挣脱了约翰,狂吠着奔向绅士,把爪子搭在了他的外套上。‘这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我们还以为是警察呢。’我看着他走进厨房。
(这一部分由“爱吃士多啤梨的猪” 翻译)
‘你还说,再过会我就要冻死了。‘他答道。把包放下,身上不住的颤抖,脱下湿透了的外套和帽子,雨水受热变成了水蒸气。他搓着手,又揉了揉头。他留着长长的头发和胡子,现在雨水打湿了它们,令它们不再弯曲,看上去就更长了。他的手上带了好几个戒指,背心上还别有一怀表,表链上甚至镶有宝石。我不用看都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假的,宝石也是赝品,不过呢,这些东西还仿的真他妈的好。
戴蒂重新点燃了那些蜡烛,房间变得亮堂了些。
绅还是摩擦着他的双手,看着埃比斯先生,略为点了下头,,
‘你还好吧,埃比斯先生?’他随口问到。‘你们都好吧,伙计们?‘
埃比斯先生回到,‘挺好的。’男孩们没一个人搭理他。费尔不知道对这谁说了句:’这家伙是用屁股走来的吧!‘引的令一个男孩大笑起来。
在这的男孩们都认为男人穿的跟绅似的就是一娘娘腔。
约翰也笑了,不过没其他人那么大声。绅看着他说:‘嘿,你这小混蛋,倒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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