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传奇

作者: 冯烽

  1、
  我叫杨学明,出生在华东淮海经济区小城奎山市,成长于煤矿工人家庭。所在的这个城市规模不大,仅管辖两区一县,是个袖珍型地级市。
  1975年6月,在经历了十年动乱断断续续的学习过程后,我高中毕业了。由于是长子,按政策不需要上山下乡,直接就给安排工作,我和一百多名初、高中毕业生分配到大集体企业郊区水泥厂工作。兴冲冲报道后才知道,这个厂在交通闭塞的大山里面,才刚开始筹建,仅有一个工棚。十几个人的筹备小组成员住宿、办公都在里面。由于宿舍尚未开建,只好让我们回家听通知,按当时的建设进度,估计一两年后才能上班。

  当时的书记兼厂长黄涛是个铁腕人物,外号土皇帝。原在一个公社当书记,因极为好色,在那个公社宠幸了数十名有求于他的土妞土嫂及下乡知青。由于工作能力强,上面关系硬,市委已准备将其越级提拔为市委秘书长。恰在此时,曾被他骗上床却未守信解决工作问题的一位女知青告发了他。在那个年代,这可是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政治大罪,至少会判刑十年。黄涛凭着复杂的人际关系,有惊无险,最后以生活作风问题免去公社书记的职务,不了了之。当然,提拔是不可能了,被郊区区委组织部任命为筹建中的水泥厂领导。

  这样一个视群众如奴仆的土皇帝,眼看着一百多名少男少女在家休息不能任其奴役,还要发生活费,心中特不平衡,可没有宿舍可住也无可奈何。
  1976年7月28日,唐山发生了大地震。一时间,人心慌慌,家家户户都搭棚居住,不敢进屋。黄涛因此得到启发,让建设施工单位用草席、油毡突击搭盖了几座大型防震棚,用木板在地上钉成大通铺,一座防震棚能住四十人,只一周时间,宿舍问题就解决了,所有青工被通知到厂上班。
  厂子正在建设,并未投产,就安排这些青工给工厂修一条连接山外的三公里长的公路,每天工作12小时,吃饭时间半小时,由伙房送到工地上吃。
  工人中有些是回城知青,年龄也二十五六了。即使是应届高中生,也有很多二十岁以上的(六十年代很多孩子入学较晚,运动中“停课闹革命”也耽误了时间)。既然工作问题解决了,免不了要考虑婚姻问题。可这位好色领导,自己依然以权谋色,却容不下工人有男女之情。谁要恋爱了,比挖他祖坟都严重,大会斗小会批。特别是男工,发现恋爱问题基本上就如同戴上了“五类分子”的帽子,永难翻身,曾有一个男青年被整成了精神病,失去工作和生活能力,由父母照顾了二十年,疯颠而死。

  我所工作的这个区直企业,远离城市20公里,不通班车(甚至不通公路),每月24元工资短时间也买不起自行车,所以一两个月回不了一次家。在大山里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为了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就攒钱买了一台小收音机(不带耳机),下班以后听听广播。
  几十人住在一座大防震棚里,就是关小声音,工友也能听到一点。那时的文艺节目很泛味,就是八个样板戏加几首革命歌曲,都是“文革”十年中天天灌满耳朵的东西,所以有时候就偷着听听外台,娱乐而已,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一天,正在修路工地上班,厂办派人通知我放下工作去办公室,说领导找我安排工作。因修路实在太累,之前多次要求调到后勤岗位,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终于解脱了!
  到厂办一看,除了厂领导,还有两位不认识的人。书记说,市公安局的同志找你有事,我一脸茫然,我父亲在煤矿保卫科工作,曾借调到市公安局工作过十多年,知道水泥厂艰苦,一直在找人帮我调出去,可父亲在运动前几年一直在市公安局工作,因为执行过公安机关军管会签发的抓捕当时被打倒的原公检法主要领导的命令,这些人复职后,曾被公开报复,先终止借调,退回煤矿保卫科,又被煤矿清理出保卫部门下井挖煤。继而又被市局以“反革命”罪名无端判刑四年,虽多次申诉,也一直拖到服满刑期后才复查平反,落下了严重的肝硬化疾病。难道还有通天的本事,把我调到公安局去了?

  来者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答:叫杨学明。
  问:你确实是杨学明?
  答:千真万确!水泥厂没有第二个杨学明。
  两人交换了一下眼色,拿出一张纸说:“你犯了现行反革命罪,被依法拘留”。没容我说话,随即掏出手拷给我戴上了,才让我在拘留证和搜查证上签名按指印。然后让我蹲在墙角,一个人看守,另一个人由厂里陪同去防震棚搜查我的铺位并抱来了我的被子,押上吉普车,沿乡间土路,向市区开去。

  2、
  当时并没觉得害怕,明知自己没做坏事,以为到公安局说清楚就能回来呢。等停车下来一看傻了,一个大黑铁门,旁边牌子上写着“奎山市看守所”,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监狱”吗?我大喊:“我不要进去!我没犯法”!可是徒劳,他们还是敲开大铁门上的小门,把我送了进去,打开手拷,办完手续就走了。 
  进去后,看守所搜了我的身,没收了皮带、鞋带、钱包,告诉我从现在起你就叫2号,进去不能说话,不能活动,不能哭,不能唱歌,给了我两个小粗瓷碗,就送进了监室。
  一间监室约有18平方,用水泥沏成离地20厘米、长6米、宽2米的铺木板的大通铺,正常情况下只能睡十个人。可当时由于刚粉碎“四人帮”不久,怕政权不稳,在全国范围大抓“反革命”。所以我进去的时候关了23人,晚上睡觉要一人头朝外一人头朝的插开,并且侧身才能挤得下,根本不可能翻身。
  奎山市看守所管理非常严格,监室直接由武警持枪看守,管理人犯,因此不存在牢头狱霸问题。里面不做劳役,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嫌犯要按指定位置,分前后两排,面朝牢门,盘腿坐在铺板上。不许活动、不话伸腿,不许交头接耳,不许低头,如有违犯被门口的武警看到,就会让你从打饭的小窗口伸出头去(侧着头才勉强能伸出),轻则用手打,重则用枪托砸,更有甚者用准星框勾往下巴,脚蹬铁门,用力向外拉,下巴骨都能拉脱,惨叫声响彻九天。

  每天两餐,打饭直接到每个人,全监室排队依次领取。早八点开饭,半只窝头,一碗玉米面清汤,有时有一片咸菜。下午四点开饭,一只窝头,一碗开水,一勺水煮青菜。每月加一次餐,也就是水煮青菜里加几片肥肉并且有一些猪油,很多人犯把上面的油撇出来分成几天加到菜里,怕突然吃了油拉肚子。无论餐具大小,清汤或开水都给打满,看守所不给另给水喝。我用的是看守所给的小瓷碗,只能装半勺汤,因此,每天都渴的嗓子冒烟。好在我父亲在市局工作过,了解里面的情况,没过多久就给我送进来两只特大号茶缸、布鞋和带松紧带的裤子。

  监室内没有便池,有一只马桶一般做小便用,不是特殊情况都自觉不用它大便。每天早上放一次风,实际就是每个监室依次去院子里的厕所五分钟。放风时提前排好队在门口等着,值日的抱马桶排在最前面,以便多几秒钟时间倒马桶、刷马桶。进厕所后更要抓紧时间,说是五分钟(包括出入监室的时间),有时连三分钟都不够(二十多个监室,每个监室三分钟就需要一小时),哨子一响,拉完拉不完都必须马上排好队跑步回监室。

  监室里有一只木盆,一个永远不会自行流水的水龙头,需要几个人接力一口一口吸上一分钟才能吸到水,然后一口一口的吸水吐到木盆里,需要半小时能装满。全室的人一天刷牙、洗脸、刷碗就用这一盆水,如果需要洗内裤,晚上再如法炮制,吸一盆水全室的人用,先擦身后洗内裤,其它衣物永远不能洗。
  当时的看守所,每月15日亲属可以送一次东西,但仅限衣服、牙膏、肥皂、卫生纸、明信片和现金,食品绝对不收。送来的现金记在账上,可以在所内买东西,但也仅限日用品,没有任何食品卖。一天两餐,合计七两红薯及玉米面(理论值),每人月生活费六元,其中21斤供应粮就需要2.94元。最大的感受就是永远饥肠辘辘,饿而不死。放风的时候看到厕所的地上(厕所不是水泥地)长了很大一棵马齿苋,装摔倒拔了回来,放在开水里烫着吃了。

  3、
  刚进去的时候感觉特别冤,等慢慢知道了其它人情况的后,才觉得自己并不是最冤的。
  同室关押的23个难友中,只有3人是真正的刑事犯,剩下全是政治犯。
  3号,本地某地厅级大型企业一把手的儿子,是该企业党委委员,在党委会统一认识的会议上,就说了一句“江*是主席的夫人,老婆反对老公,难以理解”。为这句话,以“现行反革命”罪付出了刑事扣留近3年的代价。
  1号,21岁,化肥厂工人,二胡爱好者,经常和附近各企业的器乐、声乐爱好在一起自发排练。因十多人经常晚上聚在一起,引起警方重视,以“反革命集团”罪逮捕。其中所谓的主犯系当地驻军师级干部的儿子,虽经协调,亦未能释放。
  10号,23岁,农村青年,偏执追求思想进步,当地话叫假积极。由于农村太穷,与另两位同样偏执追求进步的同村青年,三人凑钱骑自行车跑到百里以外的徐州买了一本《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当时奎山市新华书店尚未到货,当时是不能称做“到货”的,否则就是严重的政治错误)。人多书少,只好每晚聚在一起学习。当时的形势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三人以上经常碰头,就会引起注意。为了刚刚稳定的政局,宁可错抓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结果这三人以“反革命集团”罪被逮捕。

  当然,以上案例及所有的政治案件,在调查审讯后,办案单位应该明白多数是冤案,但就是不判也不放,一直拖着,关了近三年。直到1979年中央指示彻底复查“文革”案件时才结案释放。我算是唯一一个多少违犯了当时的法律,且只关了四个月就释放的。
  同室有一个刑事犯8号,五十多岁,自称是老干部,说是因为挪用了一千元公款进来的。听他讲起来,滔滔不绝,好象其一生非常光荣,为党为革命为人民,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也享受着地厅级的待遇。
  4.
  当时关押的有一个轰动全市的贪污集团案,贪污近万元,涉及十多人。主犯是饭店经理,从犯多是女性,除合伙贪污外,多数女工还与经理上过床,这样就涉及了贪污和流氓两个罪名,影响很大。后来主犯被判死刑,和他关系最密切的那个女青年也是死刑(因已怀孕,上诉后改判无期)其他成员8-15年不等。
  对这个案件,市里组织了一次全市巡回批斗活动,为营造声势,还另选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同时批斗,我和8号也有幸名列其中。戴着大牌子巡回批斗半个月,虽然丢尽了人,但也享受了久违的阳光和空气,吃到了工人食堂的饭菜(中午由批斗单位供餐)。
  巡回游街批斗第一天,就知道了8号是真实案情。此人是农民,多次因强奸、盗窃被判刑,是个劳改油子。这一次是因为拐骗本村一个16岁的少女,跑到青海打工,对外称父女关系。有一次邻居去窜门,刚好碰上他正把女孩抱在身上乱摸,因此奸情败露被捕,最后判刑十年。
  回到监舍后,吃饭时他说胃疼吃不下,把他的窝头让给我吃了,我并没想到是为了让我给他保密案情,饭后即把他的事说了出去。

  8号判刑送走后,所长把我提出去戴了手拷,说8号揭发我在里面谈案情了。这手拷戴是真不好受,吃饭、穿衣、洗脸、抓痒都很困难。好在戴了一个月我就被释放了,不然真不知什么时候能结束。
  虽然我比其它政治犯幸运,关押四个月就释放了,但却不是无罪释放,而是教育释放。也就是说“现行反革命”罪是成立的,只是为了挽救青年而没有判刑,等于“反革命”的帽子戴在头上了,这在当时的影响比劳改释放人员都要严重。直到1979年中央指示彻底复查“文革”案件时才彻底平反,改为无罪。因为这个莫名其妙的教育释放,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把我推进了无底的深渊。

  5.
  释放回厂后,我就像进了劳改队一样,干最苦最累的活,不敢乱说乱动。同班有一个叫孙忠兰的女孩,是农村户口的临时工,为了不再回去务农,与我这个有污点的正式工慢慢接近了。我们在厂里不敢表现出来,只能在每月两天的休息日去城区约会,她不嫌弃让我很感激。由于单位不允许谈恋爱,约会的机会很少,所以非常珍惜,效率很高,见到第三次我们就合影了。不过那时很傻,连她的手都没碰过。

  大约过了一个月,孙中兰保存的那张合影被同宿舍的女工们无意看到了,就像看到了原子弹爆炸的新闻,炸开了锅,并以闪电般的速度传遍了全厂。
  两小时后,我就被关进了厂保卫科。同时厂长兼书记黄涛单独找孙忠兰谈话,要她承认是被我骗了。好在这个女孩在高压下没有说味心话,坦然承认是她主动追的我。厂长黄涛气急败坏,马上召开全厂党、团员大会,让小孙做检查,并威胁要开除她的团籍,让她表态与我彻底划清界限。会后还怕她是表面应付,又单独谈话,告诉她不彻底和我断了联系,会影响转正(其实根本就没有一个临时工能转正),为了那个子虚乌有的转正前途,孙忠兰真的和我成了陌路。

  我被关起来后,也没人理我,并说要整材料送我进公安局。深夜1点多,我从二楼跳窗逃跑,沿着新修好的公路跑了二里路,就听到后面有很多自行车追来,急忙钻进庄稼地里躲藏,看到共有二十多人追我。等追远了,不敢再走公路,沿乡间小道在夜色中向市区逃去。
  急行20公里,到城区天已大亮,直奔市中级法院告状。一位女庭长接待了我,并说被拘留过的人也有恋爱的权力,她会直接找我们区的主管部门说明政策的。还让我回厂上班,说不会再有人敢关我、斗我。然后看着我的合影照片,话锋一转说道:“刚才我是从工作的角度按党的政策向你表态的,现在说说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年轻人犯点错误,改了就好。你才20岁,又是正式工,不需要急着谈恋爱。就算谈,找一个长相那么差的农村临时工,你也太不值了”。

  这番话,让我心情好了话多,不再为孙忠兰的叛变而愤怒,也不再为失去这段算不上爱情的“初恋”而伤心。
  1977年秋,中国全面恢复高考制度,为了能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我报名参加了高考,并取得了远高于录取分数线的361分的总分。可是在录取过程中,厂里不给通过我的政审手续,招办更不敢触碰政治问题,使我与大学失之交臂。
  1978年春,母亲的同事给我介绍了一个近郊农村的女孩,叫宋开玲,见了两面,我母亲不同意我找农村的,宋家也找到在水泥厂做车间主任的亲戚了解情况,结果可想而知,母亲的同事回话说对方家不同意。我非常懊恼和自卑,连农村文盲女孩都不能接受我。可阴差阳错,正是这种自卑心理,使宋开玲后来成了我人生中第一个女人。
  后来又经人介绍见了一个农村女孩,只谈了一次就散了,并解释说她自己不在意我的政治问题,只是顾虑将来会影响孩子考学、当兵、招工等前途。
  工厂投产后,管理走向正规,八小时以外自由了。可远离城市,同事又没人敢接近我,时间很难打发。厂驻地有个村庄,村里有些女孩没事时常到厂里转着玩。厂里偶尔放电影时来的人更多,村里放电影时工人也去看。在这些活动中,偶然认识了这个村的女孩李爱云。由于严重的自卑心理,只把她当做普通朋友,没敢往感情方面去想。

  6.
  下班后,我经常到李爱云家去玩,她家人口简单,只有父亲和上小学的弟弟,她自己单独住一间房,我去了有人就打个招呼,再去她房间,没人就直接到她的闺房里聊天,多数情况下,她都是约几个小姐妹一起玩,她父亲并没多想,我也很单纯。
  夏天的时候,有一次我工休,因交通不便没有回城,下了早班就到李爱去家去玩,去的时候就她自己在家,下午下起了雨,我没法回去,她偷着把饭端到房间里让我吃了。晚上雨越下越大,她就让我住下,给了我一床被子,让我睡在她床上。我对女孩很好奇,但也实在太无知,虽然睡觉时我们都没有脱外套,可是已经睡在一张床上了,都没有想到她对我有意。

  后半夜,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就一点一点的钻进了她的被窝。和她抱了一会,就去解她的衣服,她一直抗拒。费了很长时间,才掀开了她的上衣,第一次看到了女孩诱人的胸部。这时她说:你该死心了吧?我忙答道:死心了。本来我就要认为她喜欢我了,可这句话却让我理解为我们只能到此为止并原谅我的非礼,不能再进一步了。这样一想,反倒为自己的鲁莽而内疚,老老实实的回到自己的被窝睡去。在水泥厂最后的几个月,因为觉得不好意思,也很少再去她家。

  1979年夏天,父亲找了很多关系,终于把我从水泥厂调了出来,安排到郊区的一个公社医院工作,离开时也忘了和李爱云告别。
  由于没学过医学专业,开始只能打打杂,时间很轻松,经常在家玩。
  7.
  一天,原来分手的宋开玲突然来到我家,说不管家里的态度了,她自己愿意和我谈。为此我深受感动,不顾母亲的反对,就和她恋爱了。由于已经看到过女孩的上半身,更加渴望,没过半个月我就初尝禁果,可惜却不是她的初次。不过那时我才20岁,根本不懂什么是处女,所以也没影响到我的心情,并且发现我的欲望太强烈,有异于常人。为了能名正言顺的天天在一起,不到一个月我们就通过关系领了结婚证。结婚那天,她们家都躲了,一个人都不在家,我骑自行车把她带了回来。当时家里只有两间宿舍,还有弟弟妹妹,根本住不开,父亲打泥坯在小院里盖了四平方米大的一间小屋,做我的婚房。

  后来听宋开玲说,她之所以不顾家人的反对嫁给我,是因为有个同村的小姐妹认为我是城市人,正式工,有文化,还是医生(好象她们认为在医院工作的都是医生),想通过她认识介绍人,介绍给自己。这里她也觉得分手太可惜,赶紧先下手,也没再通过介绍人,就直接找到了我家。婚后见过那个女孩,非常漂亮,很有气质,后来考上了教师。

  几个月后,已是秋天,新婚的激情淡化后,我到工作过的水泥厂故地重游,并顺便去了李爱云家。
  到了李爱云家,全家人都在,我自然只能和大家一起说说话。
  李爱云问我,你走了好几年了吧?
  我说哪有啊?刚走半年。
  她说我觉得有好几年了。

  这时我看到她的眼神好象放电一样,感觉自己身上猛的一抖!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目光。聊了一会,天色已晚,就起身告辞。李爱云送我出门走了一段,说让我等一下,又回去骑了自行车,继续送我。数次让她不要送了,可她却一直送,几乎送了10公里。我只好停下不再走,我们就坐下来聊天,我把结婚的消息告诉她,让她分享我的幸福,可是她却哭了。这时她才用语言表达了对我的爱,我手足无措,非常遗憾的抱着她哭了。并向她说明自己也是爱她的,却因为我的自卑,也因为她的矜持而错过。

  8.
  在这种氛围下,爱的火焰自然就滚滚升腾,把我们溶化在一起。天当被子地当床,李爱云把自己的初夜,连同自己的心,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交给了我。这一夜我们诉不完的衷肠,她表示,给了我就了却了心愿,不会让我离婚,也不再打扰我的生活。如果可能,她愿意跟着我和妻子帮我们照顾家,不求名分,只要每天能看到我就行。
  这以后,我们经常约会,郊区的山山水水,处处留下了我们的激情。
  1980年3月初,我父亲因四年冤狱留下的肝硬化疾病去逝,只差十天没有看到孙子来到人世。
  3月中句,宋开玲为我生了个儿子,我和李爱云暂时没有见面。
  由于所在的医院离城太远,不能天天回家,因此我再次申请调动工作,郊区卫生局给我开出了商调函,可一直没联系到接收单位,就在家没上班。

  再次约会李爱云时,她已经怀孕了,只好带她到外地去流产。我们坐火车去了较近的徐州市,没有介绍信,找到大马路一家好说话的小旅舍住下。第二天到徐州二院去流产,可是医生说没有介绍信不行。刚好同时还有另一对去流产的,医生收了介绍信放进抽屉,就带他们进了妇产科。我看四下无人,就拉开医生的抽屉,偷走了介绍信。然后带着李爱云去了徐州三院,由于有了介绍信,一切顺利的做了手术。接下来,我们在徐州过了一周夫妻相伴的生活,虽然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做什么,但我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馨,我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不离不弃。

  为了实现我的诺言,回到奎山后,直接带李爱云去了我家,打算和宋开玲摊牌,或者三人一起过,或者离婚。宋开玲一见失踪一周的我带了个女孩回来,立刻就炸了,变成了一个地道的泼妇。我母亲也怒不可遏,当时就拿条帚打了我。李爱云含泪离开了我家。
  10.
  为了怕潜逃路上被人认出,下车第一件事,就去了理发店,用身上仅有的2角钱把长发剃成了板寸。
  现在已经身无分文了,肚子饿的咕咕直叫。坐在这个仅有一个站台的小站门口,茫然四顾,路在何方?不禁潸然泪下,万分后悔一时冲动,闯下了大祸。思前想后,无路可走,决定放弃逃亡,回家听天由命。没钱买票,只好绕到站台上,乘原车逃票返回奎山。
  到家后,向宋开玲如实坦白了作案经过,她也吓坏了。回过神来后,向我说了白天发生在一些反常情况:

  一是居委会主任来我家询问调动工作的进展,问是不是需要组织出面帮忙。我就不明白了,多少年没见过居委会大妈给过我们好脸,更何谈登门拜访,主动帮忙了,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二是隔壁邻居家和我同龄的青年牛兴光,小时一直玩的很好,工作后也是每次回家见面都非常热情,有时还一起唱歌喝酒。可自从我出狱后,就装作不认识了,路上遇到主动打招呼,也装作没听到,扭头而过。现在他是所在单位的入党对象,政工干部,对我应该是避之唯恐不及,今天却突然到我家找我聊天,岂不怪哉?我越想越不对,感觉警方已经怀疑我了,我们就开始商量怎么面对。

  首先想到的是自首,宋开玲也表示不管多少年都等我,虽然属于我自己的错愿受惩罚,可人命重责我不该负也负不起呀,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出了人命,难道我中了头彩,碰上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百万分之一的概率?不!不行!绝不能代人受这种人命大过!
  不去自首,难道坐以待毙?肯定不行,这样还不如自首好些。思来想去,就只剩下唯一的一条路,潜逃!给警方足够的时间,先抓到那个假设的黄雀。自己所涉的罪名是十年追诉期,逃亡十年再回来,就没事了。
  即已决定,就开始准备。首先计划路线,宋开玲说她舅舅在黑龙江萝北县的边界上,与苏联隔河相望。太好了,再过一个多月黑龙江就会封冻,从电影上看到坦克都能在上面开,人走过去更没问题,决定逃出国去。
  11.
  可是宋开玲不记得地址,另外当时几个月不上班了,手里没钱。因此让她去娘家要地址并借点钱。反复交待宋开玲,切记保密,再亲的人也不能泄露,谁知道谁就会以包庇罪被抓。就说我们想去舅舅那里找工作,千万不要多说,更不能流泪。
  计划好之后,第二天一早分头行动。让她抱着七个月的孩子去娘家借钱要地址,我收拾一下东西,然后分别直奔车站,并商量好不去奎山站等车,而是到不远的穎水县坐车。两站离的很近,她娘家在两个站之间,往哪走都差不太多。我年轻力壮,步行十几里更不算问题。这样就算公安堵截也堵不到了。
  下午,我们在穎水车站汇合了,地址虽然要来了,可只借到30元钱,一个人的车票都不够,于是决定逃票。买了三斤馒头,半斤咸菜,剩下的钱塞进孩子的棉裤里,查票时搜不到钱,就不用补票,最多也就是下一个停车站给赶下去,然后再等后面的车继续走。
  穎水站不算大,很容易就绕了进去。乘车去了徐州,一路也没查票。下车后已经黑天,没敢出站,就在站台上等着北去的列车。还算顺利,没多久就来了一趟开往沈阳的96次列车,上车时列车员要票,我告诉他没来得及买,上车再补票。为了远离这个列车员,上车后没敢停留,走了好几节车厢才敢坐下。
  一夜无话。第二天上午,车过天津不久,就开始查票。因无票乘车,也没钱补票,在唐山站赶了下去。震后四年的唐山,依旧能看出地震的痕迹,唐山新站尚未建成,候车室是一座临时建筑。上午没有车,中午才上了一趟济宁开往三棵树(现哈尔滨东)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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