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江湖.成都

作者: 最瓦塌老总

  前言
  此帖中所描述的一些人和事或许你有所耳闻,但切勿胡乱猜测对号入座。
  此帖中部分内容涉及敏感话题,请勿延伸讨论。
  此帖中部分内容属于道听途说,不必当真。
  谢绝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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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道上有的是兄弟伙……”
  这听起来很牛逼的一句话通常出自三种人之口。一,认识几个小混混的傻逼;二,想结识几个小混混的傻逼;三,酒喝高了的傻逼。
  “黑白两道的朋友都给我一点面子……”
  层次略高,基本解决了生活问题,跟一些小“围子”有点交情,偶尔有部分灰色收入,大多充当牵线搭桥的角色。
  “大家求财不求气……”

  有一定段位了,一语道破本质,小弟是没资格说这样的话的。
  我始终认为,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衍生物,是社会变革的附属品,不同的社会制度催生不同形态的黑社会组织。对它的判定也应具备辨证的眼光,凡事都有两面性。存在即合理,如果没有制度的漏洞也不会有他们生存的空间,更何况他们带来的不光只是消极影响,还是有一定积极作用。在一些经济文明相对发达的地区,他们能解决一大批社会闲散人员的就业生活问题,整合规范了一些抹之不去的地下产业,能适当的降低偶发犯罪率,也能为警方破案提供帮助,当然还能为GOV-ERM-ENT解决一些头疼问题,如征地,拆迁等等……

  《古惑仔》里动辄上百人的街头混战在现实里是不太可能出现的。实际上《古惑仔》系列电影影响扭曲了很多不谙世事的年轻人。轻狂,冲动,暴力……这在80年代中后期几乎就是城市里男孩的共性,他们中一部分在严打中伏法,一部分回归主流社会,剩下极少数凭借自身某些过人天赋拼出一片天地成就一方豪杰。自92年那次著名的南巡讲话以来,中国的经济呈几何状飞速发展。“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大一点。”不但鼓舞了各级地方GOV-ERM-ENT,也使得一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地痞流氓通过各种渠道几乎一夜之间成了暴发户。马克思曾说,资本的原始积累总是沾满鲜血。金钱诱惑下的疯狂扩张和畸形竞争造就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批黑势力经济团伙,他们在长期的相互倾轧中逐渐发展壮大,直至今日。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过,他们每年滋生(用创造似乎不太贴切)的财富大概是多少?每年通过他们的货币流通量究竟有多大?如果真能统计,我坚信那绝对是个惊人庞大的数字。

  我所要描写的主人翁,只是这个庞大商业帝国里不起眼的一员,我想通过他数年来的历程,给大家展示社会中鲜为人知的另一面。
  “李可的哥哥杀死人了!”刚进校门就听到传言四起。走进教室忐忑不安的坐在座位上,旁边李可那空荡荡的位置似乎在向我证实着什么。
  第一节课上到一半,班主任来叫我,说我妈的同事找我,让我去办公室接电话。班主任姓何,教数学,此时正满脸狐疑的盯着我。我不得不转过头去紧贴话筒压低嗓门。
  “喂?”
  “喂,沈立?”话筒那头传来李可二姐的声音。

  “唔,是我。”
  “今天别上课了,走吧,趁现在还早。”
  “知道了。”
  91年的时候,我和李可正在同班念初二。他75年出生,比我大一岁半,小学时候就留了一级,可见他实在不是块读书的料。不过若不是他留级到我们班,恐怕我们永远也不会认识了。我们父辈都供职于成都东郊一特大型国有企业,在那个年代是很风光的。李可父母早年离异,那时候李可的大哥李刚7岁,二姐李霞4岁,而李可刚刚足月。李父年轻时据传有唐寅之风宋潘之貌,俘获了厂子里大片姑娘芳心。李母亦是其中之一,与之结合十余载,突然顿悟外貌当不得饭吃,于是在色衰怠尽前,跟一个浙江老板跑了。李父对此并不以为然,甚至有几分窃喜,以为凭自己的条件要焕发第二春那是理所当然。不过每次相亲,当对象看到家中几个嗷嗷待哺的累赘,无一不是选择坚定的离开。李父在人心不古年华虚度的感慨中,跟酒谈上恋爱了。

  我念小学5年级时,李可留级到我们班。那时候李可的大哥李刚已经就读我们厂里的技校,在我们看来技校简直就是江湖大哥的摇篮,而李刚早已是声名显赫万人膜拜。89年我跟李可毫无选择的考入厂子弟学校并成为了同桌,从那天开始我们由普通同学变成了铁哥们。
  “何老师,我要请假。”
  “又要请假?这次又是啥子事?”
  “我妈生病了,我爸出差不在家,我要回去照顾我妈。”
  何老师笑,我猜我大概是第三次或者第四次撒这个谎,我爸只是个普通技工,出差的好事很少能轮得到他,不过我吹牛说我爸是工程师。
  “沈立,我不是第一说你了。你和李可他们不是一类人,不要一天到晚跟他们搅在一起。他顶天了也就是去读隔壁那个学校(指技校),你努一下力还是有前途的。”
  “我妈真的病了……”

  出了学校,直奔沙板桥游戏室。老远就看见李可和毛毛几个在抽烟,我一路小跑过去,书包里的文具盒发出欢快的哗哗声。
  “狗日的来得快哦。”李可扔过一支烟。
  “良友!狗日的发财了唆!”那时候,良友烟要好几块一包,我们一般就抽7角的大前门,在吃紧的时候还经常买散烟。
  “你咋个豁的老何?”
  “还不是老一套。”
  “有个妈就是好,”他若有所思,“老子就撒不成你那个谎。”

  “你们哥真的出事了?”
  “没的啥子,就是捅翻个人。”李可满不在乎,仰头吐个烟圈。
  “你刚才出校门的时候看到明娃子他们没的。”毛毛问我。
  “没有!”说到明娃子我有点紧张。
  “今天要小心点,我哥不在,我喊我姐给你打电话就是怕他们放学堵你。”

  自从跟李可混成铁哥们,我也成了学校风云人物。当然这一切还是全仰仗他哥李刚。李刚在技校因为多次聚众斗殴被学校除名,后来偷了他爸几千块钱跟几个混混合伙开了家现在的游戏室。生意一直很好,但最近不知道招惹到川棉厂的哪个大哥,打了几次架。在李可的唆使下,我和毛毛几个把那个大哥的弟弟,同为名噪一时的另一中学校霸明娃暗算了,事后对方放出话来要废了我们几个小杂种。我和毛毛都很害怕,问李可咋办,他胸口一拍,说天塌下来有我哥撑起,还说他哥表扬我们胆子大,有屁儿!听刚哥都表扬我们了,自然很开心。

  但问题是,现在李刚捅了人,跑了。
  续2
  明娃本名庞明华,他哥哥庞明中是川棉厂出名的超哥,经常打架旷工但奖金一分钱都不少拿。明娃在30中也是横着走路的角色,我们早听说过他,估计他对我们几个也有所耳闻,双方一直井水不犯河水。
  李可向来对自己学校的女生嗤之以鼻,一方面是他家三兄妹都遗传了爹妈的优秀基因,具备足以自傲的资本;另一方面可能是对自己青春期羞涩的掩饰,其实学校里还是有好几个长的说得过去的女生,只是都对我等敬而远之。这一点我跟李可英雄所见略同,大概是因为我比他小将近2岁,荷尔蒙还不够成熟吧。毛毛却是大相径庭。毛毛算李可的跟班,平时也就帮着提书包抄作业什么的,但他也服我,我再怎么贪玩成绩都还说得过去,成绩好的学生总是受人景仰。毛毛丝毫不掩饰自己对李霞垂延,他常对李可说,叫你姐姐千万不要嫁人,我长大一定娶她,每次都招来李可厌恶的白眼,日你妈你窝耙尿照哈你的样子!

  一个月前,李可对我说,30中转去一个叫白杨的女生,听说算他们学校的校花,我们今天晚自习去审一下?我们那时候去打望女生都叫“审”,只有用这个词才能让我们得以区分一般色狼而以评委自居,姿色平庸的女生常被我们用最恶毒的语言形容,长得像个手雷!火星移民!受惊卵!等等
  那天晚上我们早早就守侯在30中门口,每人嘴里叼着一支良友,轻蔑的打量着下自习回家的30中学生,偶尔有人跟我们打招呼,我们就高傲的挥挥手或弹个响指。“看,就是她。”提供线索的跟班指着门口一名连衣裙。只第一眼,我感觉自己窒息了,她扎着普通的马尾辫,额前一屡刘海,眉毛不算细但弧形优美,睫毛长而微卷,圆脸大眼睛小鼻子小嘴,五官搭配非常和谐,也许是新转学过来,跟同学还不熟悉,在一群唧唧喳喳的丑女堆里更显得清丽脱俗。然后我看见了明娃,骑车追上来和她搭讪,我发誓我当时连杀他的心都有。明娃看见我们,一楞,随即挥手示意,我们也随李可挥手,算打了招呼。下来李可问我,你觉得那女的怎么样?我装傻,哪女的?李可笑,今天去审的那个撒,白杨。哦,一般,你觉得呢?我紧张的问,李可说,比手雷强点。我们哈哈大笑。

  后来没过多久,李刚就跟庞明中干上了。双方究竟是什么原因起的冲突至今无从考究,你来我往几个回合算打个平手吧。庞明中还算讲点道义,没带人去砸李刚的游戏室,而我们几个却把他弟弟给打了,事态迅速恶化。
  中午的时候建哥来了,跟我们说被李刚捅一刀的人已经挂了,叫我们自己小心点,然后关了游戏室说到绵阳躲躲风头,以后联系。我们几个顿时全傻了。
  就在前一天,庞明中带人在万年场附近一舞厅伏击李刚,李刚正巧当天落单,可能是打红眼了,混乱中抽出水果刀一通乱刺,就看见其中一个倒霉鬼捂着胸口倒下了,血喷了周围人一脸一身,大家都慌了神,七手八脚抬着往医院送,李刚趁机跑掉了。警方抓捕李刚的过程中,我和李可都被传讯了几次,为此我没少挨老爸的皮带耳光。在一个星期后,李刚和庞明中先后落网,当时盛传李刚肯定跑不了挨枪子儿,但结果出人意料,李刚被判防卫过当,劳教7年,庞明中故意伤害被判3年,其余人也都判了半年至两年不等。后来我才知道,李父爱子心切,奔赴浙江求李母施救,李母尽管厌憎,但毕竟骨肉连心,最终还是拐走李母的大款出钱摆平此事。

  李刚和庞明中同时入狱使明娃和我们都收敛许多。尤其是李可,李刚以前的仇家几次把他堵在校门外痛揍,但他从没跟我提起。每当看到他鼻青脸肿我都恨自己无能为力,我没有一个他那样的哥哥。
  到了初三上半期,学习压力增加,老头子一心要我考高中上大学,盯我盯得很紧,李可无所谓,技校是他唯一的选择。李可自己都对我说,我们这帮兄弟就指望你了。那段时间我很少逃课,我们接触越来越少,不过我发现他经常下晚自习去30中那边。我虽然很怀疑却始终不愿承认,只到那天我偷偷跟踪他。我清楚的记得那是92年元旦,班里下午组织了文艺表演,同学们互相赠送圣诞卡。我送李可的圣诞卡是一辆汽车,他送我的是一把枪。在他给我贺卡的时候我发现在他书包的夹层里有一张精美的音乐卡,我吵着要看,他打死都不同意,我感到很失望,以前他从没瞒过我什么,只剩一支烟我们都轮着抽,现在他有了背着我的秘密。

  文艺表演的时候我故意不挨着他座,以为他会来跟我解释,结果他只看了几分钟就鬼鬼祟祟的从后门溜了,招呼也没打。我骑车一路尾随,他先在新华公园附近一家礼品屋取了个精美的包裹,然后把车架在公园门口,东张西望似乎在等人。几分钟后,我最不愿看到的一幕出现了,白杨穿着一件红色防寒服登着一辆崭新山地车仙女一样出现在李可面前。李可用手捂她冻得红仆仆的脸,她顺从的依偎着,我的心在那一刻碎了。

  续三
  李可和白杨相拥着进了公园,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仅用失落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自从我第一次见到白杨便无可救药的陷入单相思,我固执的认为,是我最好的朋友伤害了我,我恨他!
  那天我趁他们划船的时候,用圆规针将他们的自行车戳了无数个窟窿,然后独自跑到沙板桥愤愤的扔了一下午石头。从那天开始,我再没和李可说过一句话,而他似乎也做贼心虚,老是避着我。
  初三中考后,李可去了技校,我到30中继续高中学业。白杨和我同级而且同班,她成绩非常好,令我望尘莫及。李可照样天天晚自习来接她放学,偶尔见到我都很友善的微笑,不过我从不搭理他。通过进一步了解,我知道白杨的父亲是来成都锻炼的高级干部,不久应该就会上调中央,而白杨本人肯定是出国留学。我听到这消息先是暗暗伤感,但立刻变得幸灾乐祸,李可你个小王八蛋,和我一样癞蛤蟆吃不到天鹅肉。

  就在95年高考前,白杨突然辍学,回北京老家了。所以人都以为她是为了回原籍高考争取优先录取,但其实并非如此。95年春,李刚因为在监狱表现良好获得假释回家探亲,特地邀请我去吃饭,白杨也去了。我记得那顿饭吃的很难受,一方面我和李可因为一个女人已经一年不说话,另一方面那个女人已经怀上李可的孩子,更是伤透了我的心。后来他们如何分手我不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白杨父亲在气急败坏下差一点以强奸罪名逮捕李可,最终白杨以死要挟方才作罢, 结局是白杨回北京引产,然后留学欧洲,彻底断绝了跟李可的关系。

  那年我顺利的考入一所普通高校,算是了了父亲心愿。也就在同时李可技校毕业,他得知我考上大学,特地买了个传呼机给我,在95年,传呼机相当时髦,绝对是身份的象征。这份厚礼深深打动了我,再说白杨已经远走高飞,我对李可的恨基本也磨灭了,我对他说,无论天涯海角,无论何时何地,呼我!
  其实当初的一切都挺矫情,因为我就读的大学就在本市,每周我都回家,还呼我个屁!白杨的离开似乎消除了我们之间的障隘,我们又象从前一样亲密无间。我曾问过他现在和白杨有无联系,他总是苦笑不答,在醉酒的时候甚至泪流满面,但他绝不知道,其实我跟他一样心酸苦涩。
  大学的生活总是新奇而精彩,李可很喜欢听我讲述。但久而久之,我慢慢发现他要听的不是我的生活,而是想象中白杨的现状。在大二时,我已经谈了女朋友,李可却一直独身,我知道他等待什么。我开玩笑问他我女朋友如何,他笑,肯定比手雷强!
  自从94年起,好象全国的国营大企业都突然患了感冒,状况不佳。到了97年我们厂甚至连基本工资都发不出。那一年李可下岗了,带着买断工龄的一万多块钱去广州发展,我们也暂时失去了联系。
  续四
  毛毛在读技校时考了驾照,毕业后通过他老头子的关系给我们厂长当司机。在厂子彻底衰败前,厂长离任,到财政厅谋了个要职,毛毛也摇身一变成了公务员,仍然给厂长开车,地位却不可同日而语。不过别看这小子人前人后牛逼烘烘,在我和李可面前还是老样子,一是这小子的确挺念旧情,再者就是他依然惦念着李霞。

  李霞比我们大5岁,在我们念初中时她已是远近闻名的大美女。她本人作风大胆,游戏于几个男人之间,为她争风吃醋打架斗殴的破事隔三岔五反复上演,她为此很是得意。有一回暑假我和毛毛去她家找李可,李可去了游戏厅就李霞独自在家做家务,我要走毛毛却不肯,忙这忙那要帮李霞收拾屋子,我只好跟着一起磨蹭时间。时值盛夏,李霞下身穿一条牛仔短裤,上身一件圆领衫,领口有些低,在弯腰拖地的时候一对雪白的乳房若隐若现,毛毛当时就直了,我也一样,不同的是我坐在沙发上假装看报纸,毛毛却跟在李霞身边假装干活,一双贼眼在李霞身上瞟来瞟去,丝毫不介意裤裆上高高搭起的帐篷。李霞突然停下来,手撑着拖把棍,似笑非笑的瞪着毛毛,“看饱了没有?”毛毛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作答,裤裆上的帐篷却顽固的耸立着。“你才几岁?小鸡巴就想打鸣了?”李霞假装生气的呵斥道,脸上却充满笑意。“我喜欢你。”毛毛没头没脑突然冒了这么一句。李霞顿时笑岔了气,“你喜欢我什么?”她突然把毛毛的手拉过来压在自己的胸口上,“是这个吗?”毛毛的脸一瞬间红得象块烙铁,帐篷突然间不争气的坍塌了,我猜这小子不是早泄就是给吓傻了。

  98年春,我进入毕业前无所事事的阶段。家里没什么关系,工作只能靠自己找,于是整天跟一帮毕业生泡在酒里。有一天毛毛来学校找我,老远就看见他的别克,同学问我,谁呀?我答,哥们。引来一片惊羡。毛毛请我吃沙锅漂汤问我工作的事。我一听这个就烦,以前最让我瞧不起的猥琐跟班现在人模狗样的关心起我的工作来,让我很有点虎落平阳的落寞。最让我受不了的,连我家老头子都几次三番暗示我,人家毛毛现在是大红人,路子广着那!你们以前关系那么铁,现在也要多走动才是……我昏!你以前拿皮带抽我的时候咋不叫我跟他们多走动走动,我忿忿不平,世界就是这样现实。老头子以前苦口婆心教育我的时候象圣人一样,如今一看还就是个势利眼。

  我始终没向毛毛开口,他却实实在在的帮我张罗开了,后来省建委一个部门录用了我,虽说暂时是合同制,但万里长征最难就是跨出这第一步,以后要转正也就走个过场。毛毛算是赏了我一个金饭碗。
  续5
  在90年代中后期,成都出现了几拨真正意义上的黑势力经济团伙,并逐渐形成各霸一方的格局。几位大名鼎鼎人物间的恩怨仇杀至今流传着几个不同版本,不过他们属于金字塔顶端人物,跟本文主人翁没太大联系,就不详细描写了。之所以称其为“真正意义上的”,是因为他们已经具备了较为严谨的组织机构,依托自身势力涉足多个垄断行业以及灰色产业,他们开公司办实业,拉拢腐蚀国家工职人员为其提供方便和保护。与此同时,他们在政治上积极寻求进步,通过一些捐赠赞助等活动积攒政治资本,然后加入某民主党派,几年后若能混成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就算修成正果了。由于对其身份的忌惮,一般的执法部门是不敢轻易对他们下手的。

  尽管对毛毛的恩惠感到很不自在,但我毕竟不是只白眼狼,老头子当然比我还高兴,极力主张我该好好感谢一下毛毛。于是我毫不客气的从老头子兜里挖出2000大洋,打算请毛毛好好腐败一回。98年时毛毛已经用上了手机,摩托罗拉的掌中宝,拉风得很。电话里他到是很高兴,但还是客气的说你我弟兄还谈什么请不请的,俗了,俗了!把李可也叫上吧,我们三兄弟很久没聚一起了。我惊讶,李可回来了?他叹了口气,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回了,前不久我们见过面。我说这小子不落教,咋都不给我打个招呼,他说,见面再说吧。

  李可97年初南下广州,跟着一个什么朋友倒腾西药,前后投了10来万进去,生意一直不太好。后来他那朋友提走所有现金跑了,走投无路之下,他开始在黑市搞一些禁止销售的处方药,刚有起色却被人举报,连人带货被带进局子,全靠毛毛疏通才免去牢狱之灾,人是放出来了,钱和货全部没收还外加罚款。灰溜溜回到成都靠着姐姐资助过起了深居简出的生活。在李刚入狱后李霞明显成熟了,解决李刚的事几乎掏空了家里一切积蓄,李父成天酗酒,对家里不管不问,生活的重担突然间全压在李霞一个人身上,加之李刚的仇家三番五次寻仇,李可被打只是轻的,如果李霞被抓住后果不堪设想。所有的因素都促使她不得不放弃浪漫的想法,她得找一个有钱有势力的男人才能保护和维持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毛毛对李霞追求的热度从未降温,不管李霞以前有过什么男人,做过什么事,他都坚信李霞最终会回心转意跟自己在一起。这一点我很钦佩毛毛,我上大学交的女朋友不到一年就甩了,后来走马灯似的换了几个,都没感觉,玩玩罢了。李可一如既往的单身,我相信李可和我一样,都活在白杨离去的阴影里。

  吃饭的地方是毛毛点的,金沙大酒点,我暗骂这小子还真不替我心疼。推开包间门,毛毛和李可已经先到了。只一年多不见李可似乎老了许多,黑了,但很魁梧,看起来成熟稳重英气逼人。“胎神,黑了。”“贱货,一点没变”。拥抱。
  续6
  这是我们仨时隔两年第一次团聚。记得上次一起喝酒还是我带着第一任女友跟他们见面,那女的被我添油加醋描绘的中学生活景仰不已,死缠着要见见我那两个死党。我象审视天外来客般打量她,“难道你中学时没被小流氓骚扰过?”她自豪的回答,“我量他们也是有贼心没贼胆!”我听罢顿生鄙夷,我竟然挑了个别的流氓审不过的货色!在聚会回来的路上,她偷偷地说,“你李可那哥们真帅。”恍惚中几年前白杨投入李可怀抱那一幕仿佛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我当时就决定甩掉这娘们。

  酒桌上,李可简单的讲述了他失败的南下之旅。尽管说得轻描淡写我仍听得惊心动魄,我的奶奶,麻黄素你也敢卖,遇到严打被抓住指不定要杀头的!他一脸不屑,命?有钱就能买到命,没钱要不要命也无所谓。李可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打架只为出风头的小杂碎,不再是挨揍后默默擦去血迹的孬种,现在的他敢拿命去拼未来,我依稀在他身上看到李刚的影子。

  我问他,李刚快出来了吧。他眼里闪过一丝幸福,快了,下个月。毛毛喝了不少,有些醉了。你姐咋就那么看我不上眼?我到底哪点不好?这小子还真是个情种,自从李霞把他的手按在自己饱满的胸脯上以后,我经常看见毛毛会莫名其妙的傻笑,他该不会现在还是处男吧?毛毛“呸”的一声,唾沫星子快能飞出一公里远,“你他妈才是处男!你们全家都是处男!”他喝了一大口酒继续道,“我每次找女人心里想的都是李霞。”李可笑骂,“毛瓜,我日你妈!”

  那顿饭是毛毛签的单,他心里堵,嘴上反复叨念着李霞,还说最怀念我们过去在一起的时光。被他闹得没办法,我跟李可只好陪他去吼狮坐坐。
  吼狮算成都最早开的一批迪吧,背景很深,98年的时候一打百威380,普通人是消费不起的。看得出来毛毛是这里的常客,刚一踏进大门几个行政和小弟就前呼后拥,毛哥毛哥的叫,趁着酒性毛毛也有意显摆一下,节目还没开始嘛?还没有毛哥,10点才开始,你们来的时间正合适。给我们安排个前排位置,给我朋友安排两个巴适的妹儿,把李霞给我喊过来!我跟李可一惊,李霞?毛毛嬉笑道,我给取的外号。果然,毛毛要的那个妞长得还有点李霞的味道,他说了声你们自便,然后自顾自的乐在其中,李霞,想我没的?李霞你爱我不?李霞坐我腿上来……YY的表情真欠揍,我和李可同时感慨,这小子该不是心理变态吧。

  不管毛毛,让他自己荒唐去。我跟李可碰了一杯,有白杨的消息吗?他摇头,说不定她已经嫁给洋鬼子吧。这句话我能听出个中滋味,拍了拍他,笑道,当年你叫我们去打明娃,究竟是为了你哥还是为白杨?他笑而不答,反问我,其实你也喜欢白杨,是不是?我没料到他会怎么问,一时摸不准他想说什么。他释然道,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说出来也无所谓,我知道你也喜欢他,那时候你挺恨我,我也觉着有点不够意思,可哥们这辈子就喜欢这一个女人……我安慰他,别说了,早过去了,我现在不也过得挺好么。你也别伤心,我感觉白杨会回来找你的。他精神一震,真的?真的!我看白杨是个念情的人,她肯定会回来。李可眼中泪光闪烁,举杯道,好兄弟,喝酒,喝酒!

  续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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