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9-24 23:22:54
摆花街表哥的猛鬼故事真是不错,很有意思。想和你沟通沟通,无奈你帖子的回复太多,只好新开一贴,希望你能看见。
我曾在香港附近的一个城市当差多年,和香港的同行们有过公事上的交流往来。上去过港岛的警察总部,到过一些比较神秘的部门,例如IB,CIB和CRB等等,也去过下面的一些警署。对了,当年见到邓甘满先生的时候他好像刚升总警司,你应该知道当时他在哪个部门吧?
我当CID的时候也见过不少离奇的凶杀案件。确实如你所说,虽是警察,却也只是凡夫俗子,面对生命威胁或是难以理解的“灵异”事件,总是难免显出脆弱的本性。曾经单独留在凶案现场,黑夜中阴风不断,灯火摇曳,血腥扑鼻,心中难免恐惧,只有暗暗默念“我是警察,是捉拿凶手帮你报仇的”来壮胆。
回想不算太短的警察生涯,很是惭愧,还真的很难找出类似你所描述的种种事件。或许是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在内地当警察,首先在公开层面上你必须是唯物主义者。当然以前我在警队的时候也见到很多办公室供着关公,和你们不同的是这里没有香火,更多像是装饰品。
下面说说我所经历或知道的一些事件,算是比较“灵异”的吧。
一、首先说一件和香港警察有关的案子,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
大约十几年前吧,有位香港警察在我当差的城市买了套房子出租,不幸租客夫妇双双在房内被杀身亡。后来重新装修后再次出租,却一再发生奇异可拍的怪事,因租客都无法长住而变成“鬼屋”。
我亲自听管那片的警察说,曾有不了解内情的房客新入住该房间对面的一个单元。因为建筑结构的原因,两套房间的厨房窗户相对,可以互相望见。这名房客居然常常看到对面厨房有两夫妇一起做饭,当时也不已为然。后来偶然中知道对面根本无人居住,再了解到曾发生过夫妻双亡的血案,于是马上搬走再也不敢住了。
当时按照市价那套房子至少值40万左右,后来这位来自香港的警察房东无奈低价抛售却无人问津。再后来我离开警队,“鬼屋”情况如何就不得而知了。有时我开车经过附近,遇上红灯偶尔停留,总会抬头看看那座大楼,想起那间位于大楼某层的“鬼屋”。
日期:2009-9-24 23:52:00
二、夜半哭声
上面的事情多少算是道听途说,虽然知道楼里有命案属实,但“鬼屋”一说,究竟有多少是真实或是荒诞,我不知道,然而下面要说的这件案子却是我亲身经历。
这件案子真的很惨,多来年我一直不愿提起,甚至不想去回忆。离开警队,不再天天面对黑暗的人和事物,心理似乎变得正常也似乎更加脆弱。
还是凶杀案,单身女子在租住的房内被人残杀,身中多刀,而且尸体某些部位也被凶手用凶器变态摧残......。由于死者独居而且门窗密闭,死后多天都无人知晓。也曾有死者朋友敲门却不得而入,上下楼的邻居更只是在多天后闻到强烈异臭而报警才揭示此案。
日期:2009-9-25 0:45:00
摆花街表兄提到过尸体上万千蛆虫,令人作呕,而这件案子又岂只是万千蛆虫。由于门窗密闭,空气无法流通而极度恶劣,万千蛆虫化成的万千苍蝇也被熏落满地!写到此处,当年惨象仿佛依稀眼前,恕我难以尽述。
一直很佩服法医,这份工作可不是混饭吃而已。如果有热血的朋友要当法医,最好先问问自己有无超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过人的体力。为了破案需要,我们只需看看而已,法医却要连续俯身在尸体旁工作,要知道那位首先把门撞开的警察兄弟在进入房间的一瞬间几乎晕倒,而无论是什么口罩,那种特殊强烈的异味绝对无法阻挡。佩服,实在是佩服!
说到这里,性急的一定要问了:惨则惨矣,灵异何在?且听我慢慢道来。
相关刑警照例发散工作,走访附近住客完成调查笔录,获取可能的破案信息,而其中的某些信息让我们大吃已惊,难以相信。
为了便于描述之后的故事,我先把一些基本的事实说清楚。这单案子的现场是在晚上8、9点钟左右被发现的,案发的房间位于一座7层单元楼的第3层,无电梯。法医分析,死者死亡至少在两星期以上。
七楼一家住户的门是我敲开的,我至今还记得女主人开门时满脸的不情愿,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根本不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警察敲门的目的。常规的问话很快结束了,然后我问他们认不认识三楼的住客。
“好像是一名年轻女子吧。”夫妻俩还有孩子都在楼道里见过死者,而男主人的话更是让我难以相信。他直言上周一直上夜班,每天都是12点之后才回来,而连续多天他在经过三楼时都听见我提到的房内有女人凄惨的哭声。为了证明他的话,女主人告诉我她丈夫确实好几次提起过这件事。
如果你看到了我描述的现场,你应该知道无论什么样的女人都不可能在他所说的那段时间内,在那样的地方哭泣甚至生存,她一定会马上窒息,就像满地的苍蝇。
看到这里,肯定又有性急的侦探爱好者发言了:这夫妇俩可疑,他们在转移警察视线!
不过我也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刑警的本能就是怀疑一切,这种有罪推定当然不可以用于随意拘捕嫌疑人员,但他必须要首先怀疑,再围绕自己的怀疑找出证据予以证实或是解除。所以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们确实怀疑过他们,但之后大量的侦查工作绝对可以排除他们是凶手的可能。
如果还有怀疑,我可以再接着告诉你更多的事实:其他的刑警从不同楼层的住客那里也获取了类似的反映,包括死者对面房间的住客在几天前起夜时清楚地听见女人的哭声。
这些线索让所有的警察都无法相信,理论上我们都是无神论者,你能够把这些东西都写入档案吗?
日期:2009-9-25 1:15:00
很遗憾,这案子一直就没有破,只到我离开警队,甚至只到现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相信总有一天凶手一定会被绳之以法。就像12年前在佛山枪杀两名巡警的成瑞龙一样,可以躲避一时,但最终难逃法网。
我相信科学,但我不知道科学怎么解释这件案子,更不知道科学怎么解释摆花街表哥提到的种种灵异事件。毕竟我不是X Files里面的FBI探员,我只是个曾经的刑警而已。也许不是科学不能解释这些,只是我们掌握的科学太少。
日期:2009-9-25 1:33:00
唉,也许根本就不该开这个贴。回忆的闸门一打开,各种奇异的事件突然全部都跳了出来,根本就止不住。
而我已经不再是警察,也许还是不要再回忆了更好些。开头我曾经说过“真的很难找出类似你所描述的种种事件”,仅仅几个小时之后,我突然觉得我这句话完全就是错的。
是的,我经历过一些这样的事件。但是当时的我根本就不愿意去承认,而后来的我,过着普通人正常生活的我根本就不愿意去想去回忆。
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日期:2009-9-25 2:15:00
不要问我是哪里的了吧,就当故事听听算了。
中国法律没有谋杀罪这个罪名,所以不会有人因为谋杀罪而被起诉,通常的杀人凶手一般都是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对警察来说,谋杀案件和一般杀人案件肯定是不同的。既然是谋杀,凶手一定是处心积虑的,他们往往为掩盖真相而制造很多假象和障碍,不过有的时候这些假象往往让经验不足者暴露得更快。所以在我看来,谋杀案未必就比一般杀人案更难破获。
比如我经历的一个案件,偶然经过的流浪汉和街头素不相识的流莺因价格问题发生争执而将该名女子杀死后逃离。这不是谋杀,因为他之前根本就没有任何杀人动机,也没有谋划过杀人过程。而我们注意到,谋杀者通常是有动机的。就像经常我们常常在电影里看到的,为了钱财而杀人、为了爱情而杀人、为了仇恨而杀人,为了......
动机,动机会暴露一切。
回答你的问题让我想起了一单警察谋杀案。
日期:2009-9-25 10:30:00
三、警察谋杀案
警察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误,甚至犯罪。记忆中警察谋杀的案例其实还是很有一些的。
几年前,表哥所在的香港警队就曾上演过一出《无间道》的真实版:军装警员徐步高行凶杀警、抢劫银行。2006年3月17日,徐步高在柯士甸道和广东道交叉口的人行隧道再次杀警抢枪时被击毙,而先后有三名警员及护卫员丧命在徐手中。
刚刚当警察的时候,我跟过一个师傅。师傅的某个警校同学为了谋财,以换外汇为名将人骗到荒郊野外残忍杀害。为了几万块钱,最后把自己送上了刑场。警察败类,不仅丢了性命更败坏了警察名声,可恨!
说起警察的名声,突然想起最近连续看到有关警察违规使用警车的报道:驾驶警车带上全家老小,浩浩荡荡穿州过省,公然出现在旅游景点,结果引来无数骂声。
呸!就这么些人,要让全国的警察替他们背黑锅。一直记得《新龙虎风云》里演卧底的刘青云最后说的那句话:“你算什么警察啊?你也就是个公务员而已!” 这些人,甚至连合格的公务员都不是。
扯远了,还是说说警察谋杀案吧。不是我师傅的同学那一单,是另外一起,影响更坏,也更加恶劣。
日期:2009-9-25 13:15:00
关于苍蝇满地的细节,我回想了一下,肯定是不会错的。如果有可能找当年的兄弟翻出现场照片,应该就不会有什么质疑了。天涯的特点就是牛人多、高人多,想吹吹牛没有人质疑比较难。
苍蝇肯定不是被臭死的,要知道腐败的尸体会释放出毒气,流出尸水。
当法医的刀一开膛,那些味道,真要命......
新鲜的尸体,腐败的尸体,岂是一个臭字了得。有人曾极端地说宁愿处理腐败的尸体,因为新鲜尸体那味,并不臭,只是很怪......
日期:2009-9-25 14:13:00
刚才为了回应质疑,发了不少帖子,让大家久等了。故事更新之中,现在才知道挖坑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以后的帖子,会尽量回避真实的人名和地名,也包括一些机密的侦破过程和手段。无论如何,警队是有秘密要保守的,尽管我已离开。《机动部队》里任达华说:穿上这身制服,就是兄弟。我想说:“离开了,我们也还是兄弟!”
警察的明星人物,例如邓甘满先生,早已升任香港高级助理警务处长,提提应该无妨。很记得邓Sir的风采,精干而儒雅、和蔼而大气,还有邓先生当年请我们的那顿大餐,花了差不多我们这些内地警察小半年的工资。谢谢了!
有些后悔刚才在帖子中提到了国际刑警的吴梓宽高级督察,这可是真实姓名和警衔,很有点担心会给他造成不便。上网查了一下,输入“吴梓宽”,得到的却是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震惊!
警察的精英啊,把握好了,百尺杆头再进一步。把握不好,下面居然就是万丈深渊。
先把我查到的吴Sir的报道入实贴出来,让人警醒!
日期:2009-9-25 14:16:00
警隊明日之星或失170萬長俸
15/11/2007 東方日報
【 本 報 訊 】 原本在警隊內平步青雲的吳梓寬,曾駐守國際刑警,專責各地執法部門聯繫,七年前調任毒品調查科,負責毒品情報搜集工作。據其同僚透露, 吳在被捕前一段時間突然暴瘦,其後事件曝光始知他吸毒。警方發言人證實,吳已被停職, 暫不評論個案。 根據公務員退休金計算, 吳梓寬面臨喪失約一百七十萬元長俸及每月逾萬元退休金。.
據了解, 吳梓寬早年畢業於蘇浙公學,其後負笈加拿大, 八六年返港後加入警 隊任見習督察。 由於吳兩文三語俱佳, 曾在警隊聯絡事務科擔任國際刑警,專 責與海外執法部門聯絡,九七年前內地移交囚犯返港,均由吳梓寬帶隊押犯。 期 間,吳又專責與內地公安單位聯絡, 與廣東省公安廳有密切聯繫,並一直參與有關毒品的情報工作。
吳梓寬其後調任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 ○一年警隊首次派遣培訓人員北上,為 內地公安人員舉辦財富調查工作坊,並與當地人員交流對付洗黑錢活動方面經 驗,代表團由當時毒品調查科總警司、現任助理處長古樹鴻帶隊,吳亦是警隊代 表之一。
破獲最大規模大麻種植場
吳於○四年獲頒警隊長期服務獎,去年一月警方在觀塘一工廠大廈破本港歷來最大規模溫室大麻種植場,吳親率下屬直搗工場,起出逾千棵總值三百六十萬元大麻,並拘捕兩名男子。
以高級督察最高月薪五萬六千元計算,吳梓寬在新制下原可獲約一百七十萬元一 筆過退休酬金,另每月逾萬元退休金。
日期:2009-9-25 14:59:00
接着发故事:警察谋杀案
说这单案子恶劣,是因为凶手不是一般的警察,他是身居领导岗位的老警察。甚至在案发被捕的时候,他马上就要被提拔到更高的岗位上去。折戟沉沙是坏事,不过对更多的人来说,这也许是一件幸事。
说起这单大案,不得不说说我在警队的一个好友,因为这单案子的侦破从他开始。
从谁开始很重要吗?很多的时候这点根本就不重要,警队需要英雄,但并不需要个人英雄主义。一个案子的侦破往往凝聚了很多警察的心血,现实中的福尔摩斯有,但很少。破案后警察之间难免会互相吹嘘乃至争功,不过大家都清楚:离开了团队,只凭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
突然中接到报警,可能是凌晨,可能是正午,可能是周末,也可能是年三十,然后匆忙赶赴大案现场。法医、痕迹、照相,侦查员、管片民警、各级领导,蜂拥而至。然后是勘察,物证收集,查实死者身份,寻访现场目击证人,核实有关线索。当大量有价值或者无价值的线索返回集中,更多的警察被派出去查证落实更多的线索。再返回,开会研究,讨论甚至争吵,提出各种疑点……。一个人?想都不要想。
那为什么要特别说我这个朋友呢?因为他虽然是警察,但并不是刑警。他是交警。
日期:2009-9-25 19:57:00
警察谋杀案-再续
说起我这交警兄弟,还真是个争议性的人物。喜欢他的人,夸他豪爽讲义气。不喜欢他的人,骂他蛮横不讲理。
现在的警队,少年英豪层出不穷,知识水平越来越高,别说硕士,就算是个博士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而这位兄弟现在似乎已经沉寂了下来,因为警校出身文凭不高。可是当年在这块改革开放的热土上,他确实曾经是一号人物,且就叫他江帅吧。
江帅当年很帅,特别是穿警服的时候,吸引的女孩那是相当地多啊。也许这就是制服诱惑吧?反正他这个特点我如何强调都不为过,拜托猜出他是谁的同志们就先不要出声了,保持神秘感吧。
江帅父亲从部队转业后,在我们这个城市的一个大国企当着高管,因此江帅出手非常阔绰。对这块土地不太陌生的人们,应该都知道十几、二十年前的交通警察,特别是负责事故处理的交通警察,手中的权利不小。
家庭背景不错,口袋有钱,人长得帅,在单位里领导宠爱,又干着这份既威风又让人羡慕的工作,好事都让他占完了。写到这里,我眼前似乎又出现了当年江帅的形象:穿警服、戴墨镜开着进口的私家车,脖子上戴着拇指粗的大金链,拿着第一代的“水壶”大哥大,腰里插着“六四”手枪......
等会儿!这还是警察吗?又吹上了吧。没错,当年我这位交警朋友还真就是这样一幅“尊容”,而且他还曾经就这样追着一个“黑帮老大”满街乱跑。不过这件事跑题比较远,先打住。
有什么办法呢?那段时期,警队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松懈了,规范化建设又没跟上,队伍管理问题不少,而我们这些小警察当时又正年轻。
不过,大家可千万不要误以为江帅就是个花花公子式的警察。曾经在月黑风高的一个夜晚,江公子在出警处理交通事故的途中路遇三条大汉持械打劫一名柔弱女子。
二话不说,江帅马上下车喝止。劫匪眼见警察过来坏了好事,于是拔腿就跑。追赶中,江帅连开五枪,其中一枪洞穿一名劫匪腿部,最后将之生擒移交刑警处理。
整个过程绝无夸张,因为他第一个呼叫过来支援的警察就是我本人,而且这件事的报道配着江公子的大幅彩照足足占了本市日报的一个整版,想来看过的人一定不少。
谈到开枪,又要跑题了。越跑越远,眼看这坑也越挖越深,我也着急啊!
警队开始配备“九二”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我那会儿基本上只用“六四”,“五四”太沉,不利于隐蔽,刑警们都不愿带。另外我个人不喜欢“七七”,因为习惯了“六四”可以手动控制击锤,而且“七七”的所谓单手上膛在我看来根本意义不大。如果碰上个严重暴力犯罪,可能也会挎上“七九”微冲。
那时候我们通常会在“六四”的弹匣里押上六发子弹,当然硬挤入七发也没有问题,只是长期如此可能会因为过度压缩弹匣弹簧导致失效,进而无法正常送弹。
记得某次行动中,和一班同事一起抓捕一名抢劫强奸的犯罪嫌疑人。大家慢慢向他靠近,呈包围之势。这家伙也非常警觉,看到情况不好立马撒腿就跑。我当时在外围控制,听见对将机里喊“跑了,朝xx方向跑了”,接着就听见“啪-啪-啪-啪-啪-啪”连续六声脆脆的枪响。
日期:2009-9-25 20:45:00
警察谋杀案-续3
这六声枪响,我听得太清楚了,而且我还是蹲在地上听的 - 子弹不长眼啊。心想不知道是谁如此莽撞,居然将六发子弹全部打完!估计逃跑的家伙非得给打趴下不可。
枪声停了,我站起来,想不到那小子居然还在跑!“六四”的威力是小点,但总不至于差成这样吧?当时也不容多想,总之嫌疑人继续拼命跑,一帮刑警继续拼命追,最后总算把目标给抓获了。
谁抓的?反正不是我,是路边一个等候公共汽车的老头抓的。老人家静静地候着,看兵追着贼越跑越近。等被追的跑到他面前了,人家轻轻巧巧伸出长长的伞柄正好绊了嫌疑人一下,然后就完事了。
现在想来这位老人家可真是智勇双全啊!可惜当时情况紧急,还赶着去抓其他嫌疑人,居然没有问问老人家是不是警察出身。
事后检查,六枪全部放空。也不知道这位老兄当时是怎么描的,更不知道他现在枪法有没有提高。
等把这件事说完,大家应该明白为什么江帅只开五枪了吧?黑暗中援兵未到,以一敌三,他要把最后一颗子弹留到关键的时候再用。留给谁?当然不是留给他自己了。
现在想来,在那种环境下还能够保持这种清醒,不错,不错。
跑题完毕,回归正路。
日期:2009-9-25 22:20:00
199x年5月某日,轮到江帅值夜班。凌晨3点多,总台接群众报案后通知某处有交通肇事逃逸,随后江帅赶到现场进行勘察。
现场遗有年轻女子尸体一具,俯卧,身上有轮胎多次碾压的痕迹,且现场无刹车痕。我这么一描述,大家可能都会说了:这哪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啊?分明就是故意杀人,谋杀!
恭喜你们,答对了!
当侦探不难吧?不过,能够答对的原因恐怕更多是因为你们先看到了江帅的现场勘察结论,而且这个结论是在排除种种假象后得到的正确结论。
其实刑警并不需要都成为刑事技术专家,只要能看懂现场勘察报告,结合实践经验,提出疑问再予以证实或解除就可以了。当然有些问题连刑事技术专家也解决不了,就得去寻访其他的专家,专业领域的专家。
也看过CSI、Cold Cases之类的美国刑事技术科普剧,反正人家老外文化水平高,个个十项全能,加上科学技术发达,关键是剧本又编得好,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啊。
总之确定是杀人案就好办了,剩下的就交给刑警吧。好主意,于是在凌晨4点多的时候,交警江帅大哥操起大哥大就打通了本人家庭电话。天啦,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谁让你是刑警?谁让你既是刑警又是江帅的好朋友?是朋友也得照程序来呀,杀人案可不是什么小事。你必须先通知公安指挥中心,我这小P刑警哪里调得动这么多大佛啊!
至此,各路人马开始齐聚犯罪现场,破案正式开始。
首先确定死者身份,这件在很多谋杀案中费劲的工作居然被法医轻松搞掂了:死者跟法医原来是熟人。
日期:2009-9-25 23:43:00
警察谋杀案 - (完)
知道死者身份,接下来的任务就明确和简单了,各路小组分头行动,访问目击证人,寻访死者关系人,还有......
略去的是有些人最关心的关键破案手段了,对不起了,还是谨慎点比较好。刚刚我去查过当年关于这单旧案的报道,聪明人其实并不难猜出破案的关键线索。你猜你的,但我不能说。
其实这案子的破案过程非常顺利非常简单,当天基本锁定目标对象,可是凶手现在还暂时不能抓。首先,主谋是派出所长,掌握武器,同时还豢养了一些名为“协警”实为打手的家丁家将,这些人中的骨干就直接参与了杀死被害人。其次,主谋身为公安领导并非工作在本局辖区,这种公安内部的抓捕行动应该经过共同上级公安机关的协调指挥。
说来说去,就是麻烦点,多办理些手续,安排得更好更稳妥些而已,主谋和帮凶最后悉数落入法网。
如果没有最后的杀人情节,这原本不过是一出最俗套的婚外恋故事。男人始乱终弃,女人却不依不饶。正值男人仕途上进的关键时刻,女方却在此时以告发相威胁。于是,这件相当弱智的警察谋杀案发生了。
按某个刑警的说法:这还算案子吗?几年后甚至还有参战刑警调侃:徐贤x也算是老警察了,怎么犯案竟如此弱智?
当然也有人说:他只是太自大了,仕途的顺利、土霸王的江湖地位让他完全忘记了法律的约束。另外还有人说:徐是急切间下手准备太不充分。
无论用什么理由去解释,这都是一个非常不成功的警察谋杀案,太多漏洞,太过刻意,而关键处又不加掩饰,用“欲盖弥彰”来形容本案是再恰当不过了。
其实我始终相信,甚至比当警察时还要相信这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作恶,不要以为自己高明,不要以为别人不会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冥冥之中总有双眼睛看着你。
你看到那双眼睛了吗?
日期:2009-9-26 11:45:00
四、出租车司机和妻子的故事 - 1
刚写到“鬼屋”这一段的时候,我就很想马上把另外一件导致我受伤的诡异事件写出来。这件旧事曾在我心里留下相当沉重的阴影,至今没有消散,何况还涉及到另外两起死亡事件,包括一位警察同事。
前面我已经说过,我早已回复平常生活,不再每天面对黑暗的人和事。在警队的时候很年轻,经历一些古怪或危险的时候心中自有强大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来支撑,加上腰里别着硬硬的武器壮胆,似乎总能平平安安化险为夷。
对往事的描述触动了更多隐藏已久、回避多时的记忆,作为一个平常人,我感到茫然、无奈和恐惧。
且当成自我心理适应的一个过渡吧,先把另外一个关于出租车司机和妻子的“灵异”故事写出来。至于那件导致两起死亡并让我受伤的案子,请大家给我点时间,让我鼓足勇气。
日期:2009-9-26 12:37:00
出租车司机事件其实是某次我在警校学习期间,来自另外一个分局的刑警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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