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红颜,但不薄命 --被丈夫抛弃的全职太太

作者: 蓝叶1


日期:2009-10-28 19:39:00

  我叫红颜
  父亲给了我这个惓侧的名字,在我32岁那年,确实薄命,相爱了10年的丈夫绝情的离去,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成了大海退潮后,留在沙滩上的的那颗孤独无助的贝壳,从弹古筝的高雅女人,到见钱眼开的俗人,我始终认为,红颜,并非一定薄命
  我的悲伤
  当我指尖的烟慢慢变短,我的心,便如这忽明忽暗的灰烬,在寂寞中慢慢冷却。
  咖啡厅宽大的落地窗外,人流如织,在这繁华的街市,多少悲欢离合,存在于这穿梭的人们心里,那是一种深沉的湮没,无法用我的眼睛去看穿,我只知道,我的故事已经演了10年,我心中尚存的一丝侥幸,在昨天晚上,雷电交加的刹那,被劈得支离破碎。

  我早已过了做梦的年龄,那些风花雪月,是我上大学时的幻想,但正是这种不真实的臆想,让我不顾一切的爱上了秦成风,我喜欢他的骄傲帅气,和目空一切的眼神,那时,他便成了花,我成了蜜蜂,却只是围绕着他的一群蜜蜂中,并不是最出色的一只,但我执着,勤劳,最终他向我伸出了手,在我在一片妒忌的眼光中,虚荣的挺直了胸。

  我们的故事便从那一刻开始,恋爱,毕业,工作,结婚,四部曲,就像命运早已做好安排一样,依次出场。
  10年了,生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正如我现在的心情,曾经的幸福,已经被岁月磨得只剩下苦涩,比我勺子正在搅动的咖啡更苦,我早已不习惯在咖啡里加糖,总认为那是一种太露痕迹的掩饰,何必了,苦即是苦,味蕾也熟悉了这种滋味,如果我心中的苦,有勺子可以搅动,那可能就会拨拉出洌滟的血,点点滴滴的淌下来,一直以来,我都怕着这样的伤痛。

  可是,无论我怎样回避,那个场景像风一样的挟裹着我的全身,甚至我的呼吸,让我无处可逃。

日期:2009-10-28 19:41:59

  他挽着另外的女人回来了
  他从三亚回来,我没有告诉他,我会去接他,我只想给他一个惊喜,因为是他的生日,我们可爱的女儿筝儿亲手做了一张画满希望的贺卡,上面是爸爸,妈妈,牵着她的小手,向着那红艳的太阳,4岁的她喜欢画太阳,她说爸爸每天都生活在有太阳的地方,女儿用稚嫩的笔,画出她的愿望,我们一家三口,一起生活在常年都有太阳的地方。

  筝儿小小的心灵,过早的承受了我们分居两地的现实,筝儿3岁那年,他就被派驻三亚,逢年过节才回重庆,每次回来,女儿都像过年一样,我有时非常不解,她跟爸爸聚少离多,却有着如此深挚的依恋,他说那是因为至浓的血缘,就算天涯海角,也不能阻断血缘的牵连,他也是深受着宝贝的女儿,有着天使一般的脸庞,和雪瓷般的肌肤,这点遗传了他的优秀基因,就算在三亚的烈日下,也不曾被晒黑

  我开车前往机场,两旁的树黄了叶子,被风卷起,又飘洒的不直要落往何处,秋天清冷的扫进我眼里,我竟感到些寒意。
  筝儿兴奋的在车上一直唱歌,她在练习那首英文的HAPPYBIRTHD,做为迎接爸爸的礼物。
  机场穿梭的人流,将要起飞,或已降落,带着一身的风尘,在这里走过,不知会否成为人生中的一个记忆,但我清晰的留住了这个在机场的记忆,2006年10月1日,国庆节,他的生日,他曾以自己的生日为荣,全国人民都欢庆的日子,是他的生日。
  我的眼睛有些疼,却不是灰尘迷离了我的眼,远处注视的方向,是我的老公在人群中的身影,他1米8的个头,很醒目的在40米开外,抓住我的视线,但我没有叫他,因为我看见了我曾经梦中有过的一幕,一个女人挽着他的手,亲密无间。
  那个女人,我有些头晕,是她,没错,莫雪菲,10年前,我的情敌,5年前再次成为我的肉中刺。

  他再一次欺骗了我,她从未曾走远。
  我无法抑制将要蔓延出我喉咙的怒火,拉着雪筝,愤然离去。
  雪筝矮小的身子,被人群挡住 ,并没有看见爸爸,我也不想让她看见,那刺痛我心脏的一幕。
  我只告诉她,飞机晚点了,爸爸可能要很晚才到,我们回家再等吧。

日期:2009-10-28 19:43:48

  他在我面前,出轨
  回去的路,直直的在我眼里,看不到终点,我坚守了10年的婚姻,此时给了我最响亮的一记耳光,我脸生疼,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耻辱。
  我的记忆又生生的被拉回到5年前,我最不愿翻开的那一页。
  那年,我27岁,秦成风也是27岁,我们同年却不同月生。
  我怀孕三个月,幸福的憧憬着做妈妈的喜悦。
  那是个秋日的午后,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曾玲,当然,也是他的同学,大学时我们都是一个班的,她亲眼见证了我和秦成风的爱情,那天,我正在家里看《准妈妈指南》,接到她的电话,她的话里,有种欲言又止的意味,我敏感的猜到,她想要说什么,跟我有关的。
  “玲玲,你别让我着急,好不好,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直接切入,什么事这么吊着我的胃口,我非常好奇。

  “红颜,哎,我也不知道打这个电话对不对,但做为朋友,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告诉你,我看见你老公和莫雪菲在一起。”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手上的书滑落下来,砸在我脚上,我竟丝毫没感觉到痛。
  莫雪菲,当年我追秦成风时,最有力的竞争对手,她漂亮,高雅,最主要的是,还有一个有钱的爸。
  所以秦成风当时选择了我,让我感激泣零。
  “他们在一起很正常呀,都是老同学,也许碰巧遇到,也许有事相求。”我嘴上说着,也许,正如我说的那样,但我的心,为何,焦灼不安呢?
  “我看见,秦成风的手,搂着她的腰。”曾玲说出了我最不愿听到的话。

  “在哪里?”我终于无法再假装镇定,我能听见自己心跳如鼓的声音。
  “希尔顿酒店。”
  她的话再次刺激了我,多么高档的一家酒店,混杂着我丈夫和莫雪菲的事,却变得如此暧昧。
  我的心,箭弦一般,飞射到希尔顿酒店,我要亲眼看看,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丈夫,到底有着怎样的不堪。
  酒店大堂,曾玲正在沙发上等我,她是今天到酒店来见一个客户,无意中看到了他们。

  “在哪里?”我极力克制自己愤怒的情绪。
  “1206房,我看见他们进去了。”曾玲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既有对我的同情,也隐含对他们的鄙视。
  恍然之中,我按错了电梯,按到了11楼,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慌乱过。
  曾玲重新按下12楼,电梯门打开,我的脚步却如铅沉重,迈开一步,都那么的迟力。
  1206,我要面对的,是我丈夫的出轨。
  敲门,没有应答,那扇门像冰一样的冷,我叩在它上面的手,仿佛冻结。

  我毫无节奏的敲着门,闷响,沉重。
  “谁呀?”终于,传来他的声音,那个在我身边存在了5年的声音,今天却像来自天边,我不熟悉了。
  门缓缓打开,极不情愿的样子。
  秦成风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双惊惶的眸子,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今天出门的时候,他穿了一套黑色的西服,那是我在太平洋给他买的,我用我半年的奖金,给他买了那套5000多的西服。
  他的身上,没有西服,只有里面的白衬衫,也是我买的,是上周他生日的时候,我送他的,而这个件洁白的衬衫,此时,因为慌乱,扣错了扣子。

  “成风,是谁呀?”一个女人的声音,像风一样,灌进我的耳朵,撞得我耳膜发疼。
  “告诉她,我是谁。”我一字一句的说道,我的眼光,凌厉的盯着我的丈夫。
  “红颜,你听我解释,我••••••”
  他要解释?真是可笑,他总不会告诉我,跟莫雪菲在酒店的房间里谈心吧?
  他不需要解释了,我进了房间,莫雪菲正用洁白的被子半拉到胸前,我能看到她雪白的,未曾遮住的乳沟。
  我不是泼妇,也没有发疯的魄力,我把我的心,凝固成冰,因为我不愿意那破碎的冰渣硌得我满身是血,让我在莫雪莫面前,没了尊严。
  我只是冷冷的看着他们,还有那张尚带着他们体温的床,如果可以,我想用我的眼光杀死他们。

  我的头痛欲裂,床上,他们是怎样的交织在一起,他会喜欢她的呻吟吗?他说每次我呻吟的时候,他都特别兴奋,那张床上,他也兴奋吗?
  莫雪菲低着头,没有说话。
  我再也呆不下去了,多在这里站一秒,都是煎熬。
  我转身离去,秦成风追过来,抱着我,我撇开他的手,他的手心,还有那个女人的温度,贴在我身上,像一把刀,割得我发痛。
  “红颜,对不起,对不起,看在孩子的份上,我求你原谅我。”他苦苦的向我哀求。

  孩子?他居然还好意思提到孩子,没有孩子了,在我看到那丑陋的那幕开始,我就已经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了。
  曾玲抛下那句“秦成风,你们太过份了”,就跟我一起进了电梯,电梯门慢慢合上,支撑我自尊的柱子,轰然倒下,我失去了重心,背靠着电梯壁,软软倒下。
  “红颜,红颜。”曾玲焦急的叫声,把我从恶梦中拉回,我睁开眼睛,已经半躺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
  “走吧。”我用仅剩的一点力气,想尽快的逃离这里。

日期:2009-10-28 19:45:33

  乞求我的原谅
  我没有让曾玲陪我回家,因为我的心乱如麻,只想静静的,自己呆着。
  钥匙从提包里拿出来,又掉在了地上,我的手,不听使唤。
  早上他走的时候,还吻着我的额头,柔情蜜语,转过身,他就与莫雪菲纠緾在床上,这个男人,从恋爱到结婚,5年,我竟没有走进过他的内心,真是可悲。
  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喷薄而出。
  熟悉的家,今天在我眼里,如此的陌生,床头那挂着甜蜜笑容的两个人,是我,和他吗?
  我颓然坐在我的古筝前,每次我心烦的时候,我就会在这里拨动琴弦,以乐解愁。
  我的手指在古筝上弹下一指清脆的重音。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悲伤倾进我的琴音,一曲葬花吟,他曾经不让我弹这么悲伤的曲调,他说,生活是美好的,他对我的爱是执着的,他会让我幸福,快乐。

  我已经很久没有弹这曲了,今天却不由自主的,拨动起那曲忧伤。
  我不理解为什么父亲要给我取名叫红颜,这个有些惓侧的名字。
  他说我出生那天,杏花飞满天,产房外的庭院,洒落一的地粉雪,春色浓似酒,我是在飘香的春意中来到这个世界,绽放着世界上最美丽的笑颜,他是个诗人,就给我取了这个他认为很有诗意的名字,从那以后,我就叫陆红颜。
  我长大了,知道了红颜多薄命,红颜祸水这些词汇时,我强烈要求改名字,可母亲不同意,因为我的父亲,在我11岁那年因病去逝,这个名字,是他留给我的,记号,不能改变。
  我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秦成风在女孩的包围中,最终选择我,也是因为我这个名字,有着与众不同,他才会在万花丛中,注意到我的存在,我没有惊艳的美丽,但我有着温柔的眼神,和修长的十指,我会弹悦耳的古筝,写漂亮的文章,他们都叫我才女,所以他最终牵了我的手。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不选择比我更美丽的莫雪菲,他略有沉思,说,莫雪菲的眼神,太盛气凌人了,他不喜欢太强势的女人。

  不喜欢?我居然相信,一信,就是5年。
  不喜欢还和她上床?什么时候开始的?一想到这些问题,我的头皮就发麻,手指下的音律也有些变调。
  我听到了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这个声音,在今天之前,我都是心怀期盼。
  秦成风回来了,穿着我给他买的那套西服,衬衫的扣子归了原位,仿佛一切,不曾发生过。
  “老婆。”他站在了我的面前,叫着他每天都对着我叫的称呼。
  我没有理会,继续弹着我的古筝,因为我不想让空气,在这种气氛下,凝结成块。
  “老婆,停一下,好吗?”他加大了语调,要掩过我的琴声。
  我幡然停顿,想听听,他到底要做出何样的解释。
  “老婆,我错了,就这一次,你原谅我,好吗?”他蹲下身子,用乞求的眼光看着我。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忍住几乎要夺眶而出的眼泪。
  “今天真的是第一次,她请我吃饭,说要找我帮忙,喝了一点酒,我就,老婆,我知道我错了,我没有把握住自己,我求你,这次原谅我吧。”

  “秦成风,你是跟我在一起久了,觉得烦了吧,想要新鲜的,那你当年就不该跟我好呀,莫雪菲比我漂亮,比我有钱,你当初就该找她去呀,现在后悔啦?还来得及,我放你走,找她去吧,现在倒好,乘我还不是昨日黄花,也放我一条生路,免得等我成了那黄花菜,你再一脚把我踢开,我真该一头去撞死了。”说完这些,我的心还跳得很快。

  “老婆,人这辈子难能就不犯一点错呢?总不能一个错,就把我全盘否定了吧?你也想想我对你的好嘛。”他居然这么说。
  “有些错,可以原谅,可是有些错,无法原谅,就是你这种,这是对婚姻的背叛,你的心都出轨了,我留着你这人,也没什么意思了,离吧,我无法原谅,你对我的欺骗。”说出这话,我心如刀割,我的婚姻,太短了,仅仅两年。
  “老婆,别这样,我真的改,真的会改的,我不会再去见莫雪菲了,你要不信,我现在就给她打电话。”他当真拿起电话,按起了数字。
  我没有阻止,只是冷眼看着他,拨电话的手,似乎有些颤抖。
  他稍微犹豫,还是摁下了发送,并且按成免提,让我,也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成风吗,那边怎么样,解决没有?”莫雪菲的声音很好听,但此时却不动人。
  “雪菲,对不起,我不能离开红颜,也不能抛弃我们的婚姻,所以,请原谅,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他说话的时候,喉咙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
  “成风,你不能这样对我。”莫雪菲似乎哭了。
  我有些幸灾乐祸。
  他没有出声,摁断了电话,用表白心迹的眼光看着我。

  我能相信吗,他不会是在给我演戏吧?
  秦成风有着卓越的口才,这也是他的事业蒸蒸日上的重要原因,他最终说服我,相信了他。
  我原谅了他,也因为我腹中那个胎儿,不能一出生,就没有了爸。
  后来他对我说,莫雪菲去了日本,再后来,他又说,她在日本结婚了,嫁了个华侨,最后,没有再说了,她也从我们的生活里,慢慢消失。

日期:2009-10-28 19:47:23

  我成了全职太太
  在生下筝儿的一年里,我失去了工作,那是我大学毕业后母亲托人给我找的工作,是一家卫生局下属的血液制品公司,当时是一个新兴行业,血液制品非常紧俏,供不应求,所以刚参加工作的我,就有了不错的收入。
  这一直是我引以为豪的工作,我的收入比在机关当公务员的秦成风还高,可是就在筝儿一岁时,我的单位因为被人检举非法采血,被卫生部彻查,最后走向败落,破产收场。
  秦成风让我留在家里,他说筝儿太小,需要人照顾,现在保姆带也不放心,他有固定的收入,也能维持我们一家人的生活。
  我们曾经请过保姆,从筝儿出生到现在,至少不下10个,老的,少的,农村的,下岗的,都请过,可是没有一个能合我们的意,筝儿生小来很瘦弱,经常生病,6个月的时候就因为急性肺炎在儿童医院住了一周,肺炎还没好,又查出病毒性心肌炎,当时我和秦成风都快崩溃了。
  女儿的额头扎着留置针头,我们的心,比扎在自己身上还痛,秦成风到处找人咨询,最后打听到,重庆有一家最出名的中医诊所,解放前给陪都的达官贵人看病的,虽然老中医已逝,但他的儿女已得他的真传,据说真能妙手回春。

  秦成风迫不及告待的去了那个诊所,却傻眼了,门口排着的长龙,让他不知所措,据说很多人是昨晚上就来排队的。
  他翻出电话,一个个打了出去,最后终于找到跟这个诊所有关系的人,让我们的筝儿去看上了病,说来也怪,几付中药下去,筝儿的脸很快恢复了红润,就一直坚持着吃中药,病毒性心肌炎,也在这一付付苦涩的中药调理下,痊愈了。
  可是筝儿体质不好,一到换季就要生病,这让我们非常头痛,也鉴于这种情况,我听了秦成风的意见,留在家里,当了全职太太,我想等女儿三岁以后,抵抗力增强了,不再经常生病了,我就出去找工作,当时,我就这么想的。
  筝儿三岁了,我在家已经当了三年的全职太太。
  这期间改变了很多,秦成风离开机关,放弃公务员的饭碗,去了一家知名的地产公司,凭着他的能力和努力,被提为副总,我们的房子也从南坪那个经济适用房,搬到了北部新区的富人区,住上了我梦昧以求的花园洋房,还是底跃,公司给他配了奔驰,他给我买了现代索纳塔,白色的,我喜欢那样的纯洁。
  我们的生活因为他的升迁,有了质的改变。
  把筝儿送到幼儿园,我也彻底解脱,我想要自己的人生了。

  我出去找过工作,可是看了我填的履历表,面试人员居然问我,你老公是这个公司的副总呀,我们这里很辛苦的,你可能干不下来。
  后来我不在履历表上填他的职业了,我也成功应聘到一家私人企业当人事主管,这是我的老本行,很可惜,我喜欢写作,喜欢弹琴,却最后只有用我那文采洋溢的笔,写那些古板的公文。
  私人企业的每一分钱,都是老板的,他不肯拿出更多的钱来发给员工,我那少得可怜的薪水,甚至不及秦成风每个月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近乎苛刻,我并不习惯老板的呵斥,以前在国营企业,没有人会这么说我,在家里,秦成风也不会呵斥我,我不得不承认,除了他有过的那一次,我亲眼目睹的出轨,他对我和筝儿,都非常的好,在外面,他是别人尊敬的秦总,在家里,他就是一个温情的老公,和慈祥的父亲,虽然很忙,但只要没有应酬或加班,他都会早早的回家,陪我们吃饭,给孩子讲故事。

  我的心里,会偶尔泛起涟漪,他的心里,真如他的眼睛一样真诚吗?那段出轨,始终成为我心里,无法磨灭的阴影,会在我梦里,把我扰醒,我经常会梦到莫雪菲那雪白的身子,和秦成风压在她身上的样子。
  醒来后,看着枕边熟睡的秦成风,我才知道,那是一场梦。
  我的工作没有持续多久,我辞职了,又回到了家里,也许是我在家里呆的时间太长了,我真的已不适应外面的世界。
  以前有女儿在家里,我觉得自己过得很充实,每天翻着营养菜谱,挖空心思的为她做好吃的,筝儿太瘦,能让她长出藕节般的小手臂,是我和秦成风的梦想,筝儿像个小天使,她成了我生活的全部,我把所有的爱倾注在她身上,教她古筝,那是我现在,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
  筝儿喜欢我弹奏的音乐,每次我弹的时候,她都扑闪着珍珠般的眼睛,聚精会神的听着那美妙的,缘自远古的音律,有着空灵般的透彻。

  现在筝儿上幼儿园了,我的生活一下子空落了,每天早上送她上学后,我就无所事从,我不知道我这一天要干些什么,没有目的,没有想象。
  秦成风很忙,忙得我经常都看不到他回家,只有早上醒来时,才发现他的存在,因为半夜2点,或者3点,他回来时,我早已入睡。
  秦成风那天晚上回来给我说,他们公司要到三亚开发地产项目,他要过去做总经理。
  两地分居,是我不曾想像的,这么大的房子,将只有我和筝儿两个人,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空落的家。
  “非得你去吗?”我试探着问。
  “这是一个机会,如果在那边能成功,对我的事业,是很有帮助的。”他搂着我的腰说。

  我无语,我们现在富足的生活,需要他的高薪来维持。
  所以,我只能同意他前往。
  但我并不放心,他一个人在三亚,会怎样?孤单的男人,寂寞的心灵,还有他足以让很多女人动心的魅力。
  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说那是一个新公司,什么都要他亲力亲为,不知道得多忙呢。
  隐含的意思就是,让我放心,他会很忙,怎么可能有时间去做那些事情?
  我将信将疑。
  送他上飞机的那天,筝儿哭得死去活来,“爸爸,爸爸”的大声叫着,让秦成风的眼睛也有了湿润。
  他抱着他亲爱的女儿,亲了又亲,“筝儿,爸爸很快就回来,筝儿要乖,听妈妈的话,爸爸回来的时候,给筝儿买个很大很大的洋娃娃。”

  筝儿的小脸蛋上挂着泪水,“爸爸,我要芭比娃娃。”
  “好的,好的,爸爸给筝儿买芭比娃儿。”
  小女孩儿就是这么容易哄,听到要给她买芭比娃儿,脸上就有了笑意,这就是娃娃脸,泪水还挂在长长的睫毛上呢。
  秦成风走了,我们开始了两地分居的日子。

日期:2009-10-28 19:51:24

  我的烘焙时光
  诺大的房子,就只剩下我和筝儿两个人,我不用每天打电话,问他回不回家吃饭,不用坐在沙发上,等着他的晚归,然后孤独的睡着,我的心,也像这房子一样,寂寂的。
  他的确很忙,忙得打电话回家的时候,屈指可数。
  我很空虚,用美容,健身,购物,看电视,上网打发着我的时间,只有晚上和周末,筝儿在家的时候,我还忙碌着,筝儿的欢乐,让家里会多了些生气。
  我无意间看电视上的美食节目,爱上了烘焙,那些精致的糕点,也能自己亲手做出来,是多么开心的事。

  第二天,我就去买了烤箱,去麦德隆买了烘焙材料,又到新华书店去买了几本关于烘焙的书,我想着,亲手给我的筝儿做一个蛋糕,她最喜欢松软奶香的蛋糕了。
  初次的尝试,是以失败告终,烤箱里出来的那盘黑乎乎,塌着的面团,筝儿睁大了眼睛。
  “妈妈,这就是你做的蛋糕?”
  我并没有气馁,在网上又重新查找方子,学习人家的经验,我找到一个很专业的烘焙网站,里面的方子都很经典,我照着做了,真的成功了。
  我第一个成功的蛋糕拿出来时,奶香四溢,膨松的糕体,金黄的色泽,最重要的是,它没添加任何的添加剂。
  我的筝儿兴奋极了,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妈妈,真好吃,以后咱们不用到外面买蛋糕了。妈妈做的比蛋糕店里的好吃。”
  小小年纪,学会了恭维,不过我喜欢听这样的话。
  她很自豪的给幼儿园的小朋友说,我妈妈会做蛋糕呢,看到小朋友羡慕的眼神,她特别满足,不知像谁,这么小就爱虚荣了。

  后来,我还学会了做面包,曲奇,那段时间,我的手指从古筝上转移到细腻的鸡蛋泡沫和滑腻的奶油上,我变着花样的做出我的烘焙作品,我妈,公婆,还有曾玲,经常都会收到我做好的成品,她们也赞不绝口,说做得很专业。
  我甚至有了开一家糕点店的冲动。
  我的日子,也在满屋溢香的甜蜜中,慢慢过去。

日期:2009-10-28 19:53:31

  两地分居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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