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样“诱骗”漂亮女孩的

作者: 冷眼看客

  第一卷
  第一章初遇妖精
  我一生中最离奇的经历就是和陈芳一家人的事情。我和陈芳是在我的哥们冯奇的婚礼上认识的,那天陈芳是新娘的伴娘。
  在冯奇结婚前一个星期我到哥们的新房去为他指点新房的摆设,冯奇从楼下拎了捆啤酒上来,我和冯奇在他的新房里对干了起来。在我们冒烟喝酒闲侃的时候,一个温柔婉约的女子推门进来,冯奇给我介绍说这是他的准新娘,叫曹红燕。我客气地给她打了个招呼,然后与冯奇继续喝酒。
  我记得冯奇给曹红燕介绍我的时候说了句"这就是我给你早提过的本市`名人`关海涛!"

  曹红燕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古怪,像是打量动物似的。我对她的这种眼神产生了疑问,想自己是不是哪部分长得怪异,后来我才明白曹红燕对我的好奇源于冯奇平时对我的描述,他把我的某些奇谈怪论在女友面前大肆宣扬过多次。
  那天我走后,曹红燕问冯奇:"海涛不是个难看的男生,为什么没女孩子喜欢他呢?"
  "这小子神经有毛病!"冯奇对曹红燕说,"他说他找到了一条男人解脱情色之道的方法。他说女人总是假借爱情向男人伸出婚姻的绞索,说这世界唯有女人才疯狂追逐爱情,而男人仅是依样画瓢,都是被女人的情爱文化蒙蔽的蠢蛋。他说女人精心设计的这个骗局蒙蔽了男人世界数百个世纪,认为现在是该有男人擦亮眼睛,不再被这种低俗的骗局迷惑的时候了。"

  我的形象不仅在冯奇两口子眼里,在很多朋友眼里都是这个样子。我是众人眼中的怪胎。后来,这个怪胎形象也传到陈芳耳朵里,于是她对我产生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一切的一切都该归罪于我在冯奇婚礼上的一次失败的表演。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她的情景。那天阴雨蒙蒙,从南方刮过来的暖风在遇到北方的寒冷空气时形成这座城市长达一个星期的阴雨天气。我和一群哥们在餐厅门口等了足足有两个小时才看到接新人的车到来。随着鞭炮响起,我冲在最前面。我因为负责婚礼拍照,所以大家都让着我。载新人的车还未停稳,我的镜头就捕准了目标,不管我在这之后状况怎样,至少在那一时刻我是尽职尽责的。也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她。

  我事后再很难回忆见到她那时到底我的头脑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我在事后回忆让我痴迷的一刹那的情景时脑海是空白无物的。如果我还记得一点的话,我只记得她短发,穿了件白色的风衣,脖子上围着一件紫色的丝巾。至于她到底是什么表情,头发是什么样子,她对痴迷的我给了怎样回应的表情,以及是她如何从我身边走过我一点印象都没有留下。

  我在那一刻头阵阵发晕,心脏几乎要停止跳动了。她尽管打扮平常,一点不时尚,但却有一副清纯动人的脸庞,她走路、作派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古怪气质,这种气质很少在年轻女子身上看到,那决不仅仅是美丽女子通常所具有的高贵、优雅、轻盈、飘逸,这些美丽女人身上通行的魅力用在她身上并不合适,有一个词可能比较贴切,那就是纯净,她有一种洗涤人目光的纯净的美,是一种让粗鲁、躁动变得文雅和安静的力量,是视觉的麻醉剂,是一种思想本质。

  当她陪着新娘走进婚礼大厅的时候,我这个负责给婚礼拍照的人却呆立在原地,我不知道那时在场的哥们是否与我一样有这种感觉,其实事后我了解到她在旁人眼里仅仅是一个漂亮花瓶式的女孩,而绝不像我所感觉的那样动人无比。
  我在那一刻突然下定决心要追求这女孩,我内心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强烈冲动,我无疑在那一刻受到了永恒的生物法则的引诱,我的肉体、灵魂不可回避地遇到了我生命中必定要遇到的那个女人。于是,在这之后,在经过最开始的几分钟迷茫之后,我冲动地尾随女孩走进大厅。我站在大厅门口远远地看了她片刻,然后躲到一个角落里思考盘算怎么办。过了十分钟我打定了主意,我认为自己可以利用这次婚礼的机会接近她。

  我大胆地走上前去,在假借给一对新人拍照的当口特意给女孩照了数个特写。我这种特意的行为并没有被其他人察觉,但敏感的女孩却明白了我的用意,于是当我想再继续给她拍照时她就躲避了,她已经从我反常的举动中知道我对她的那种心思。
  婚礼举行得很热烈,我走走停停给重要的人物拍照,当然两位新人是最重要的目标,然而我此时的心思全在伴娘身上,对自己的职责并不是很认真。我那时突然产生了强烈的渴求,恨不能立刻认识这个女孩,成就我的好事。我胸膛里燃烧着情爱的火焰,这是我一生中从未有过的感觉,青春少年对爱情的渴求让我几乎一分钟都不愿等了。

  女孩的躲避让我没了主意,我跑到厕所里抽烟踱步徘徊,犹豫彷徨,思前想后寻找方法。此时酒席主管张志进来上厕所,看我一个人在厕所里来来回回很是诧异。
  "海涛,你怎么一个人躲在厕所里?想拍人拉大便?"张志用粗鲁之极的话问我。
  "你小子说什么?"我把烟头仍在便池里烦躁地说,"我在想事!"
  "我说你哪不能想事跑到厕所来?外面新人还要你拍照呢!"
  "别烦我!张志——快滚!"我向张志甩甩手说。

  "得!你就在厕所里好好想吧,我不打搅了!但我可提醒你,你别把冯奇的好事给耽搁了。"
  "知道,你干你的事去吧!"我不耐烦地说着又从烟盒里拿出一支烟点着。
  "我怎么感觉你今天不对头!是不是被谁得罪了?"张志解完手拉着裤子拉练到我身边问,"告诉哥们,看看哥们能不能帮你!"
  我盯着张志,沉吟道:"你今天是大内总管吧?"
  "是啊!哥们哪个结婚不都是我当大内总管!"
  "这样,张志——我有个事,也许你能帮我忙。"

  "什么?"
  第一章初遇妖精(2)
  "你认识那个——怎么说呢?"我欲言又止,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的心事告诉朋友。
  "快说吧!海涛,你从来都是爽快之人,今天吃了什么药吞吞吐吐?"
  "好吧!我也就不瞒你了,我看上伴娘了。没办法!我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我想要那女孩!"
  "你?看上伴娘了?"张志瞪大眼睛诧异得不得了,他上下打量我,审视了我半天,然后才说:"你小子不是不想找女朋友吗?"

  "我改主意了,这女孩我一定要搞到!"
  "你——真想好了?"张志用疑惑的语气追问。
  "想好了!我从来没像这次这么——怎么说?那个意思你该明白吧!"
  "明白——明白——"张志笑了起来,"我早料到你小子迟迟晚晚有这么一天!伴娘——嗯,那女孩要说长相还不错,可就是不太懂风情,你想整她还不太容易。"
  "这个——"我叼着烟在厕所里转了一圈,思忖片刻,我抬头问:"娘家人都上席了吗?"
  "我进来的时候还没有!"

  "你这样,你帮我个忙。你出去想办法把那女孩给拖住,找借口把她和娘家人分开。让她最后和我们一起上席,怎么样?"
  "这个——按规矩伴娘是要最先上席的。"张志为难地说。
  "这我知道,但以你的身份给伴娘发话她不能不听。你可以借口说新娘怕我们这帮人闹事,让她最后上席帮新娘一把。"
  "这倒是个不错的理由!"张志点头道,"好!这事我帮你办了。但你确定真是要整这妞吗?你有把握把她搞定吗?"
  "这你不用管!你把她拉到最后上席,以后就是我的事了。"

  "好!那就这么着——瞧我的吧!"张志说完重重拍了我屁股一把出去了。
  我在厕所里又待了一会。我把烟抽完,洗了手,把手在烘干机下烘干,最后整理了衣服装着很轻松的样子出了厕所来到大厅。
  我装模作样在大厅里忙着拍照,一会,张志把我拉到一边。
  "说好了!那妞现在在一旁晾着呢。怎么样?哥们办事亮吧?"
  "好!想你就是一把好手。"
  "哎!海涛,你要是把那妞整了怎么谢我?"

  "请你吃海鲜大餐!"
  "说好了啊!"张志叮嘱了一句,接着他看着远处坐在一个空席旁孤零零的伴娘感叹道:"要说一开始我还没怎么注意那女孩,你这样一整我倒是好好瞄了瞄。那妞是不错!盘子很亮,眼睛大大的,感觉倒是挺天真。我说海涛,你只是想玩玩呢,还是怎么着?"
  "我——"我沉吟道,"玩她——你认为她是那种只玩玩就够的女孩吗?"
  "这要看你了——但我觉得你要是只想玩那就别费力气了。那妞挺天真的,我怕你玩出火来!"
  "放心吧!哥们,我不想玩,我要来真的。只要把她搞到手,我一定加入拳手行列。"

  拳手指的是拳击手,我这帮哥们把结婚叫做上拳击台,新郎新娘就是两位拳手,婚礼的锣一鸣响,两位新人就上了拳台,于是拳打脚踢、破口大骂的战斗就开始了,最后的结局要么是一方落败,要么是散伙收场,这样拳手的日子才能算真正结束。
  我以前一直在嘲笑那些猴急的哥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要上拳台的心态,自己身体没有锻炼好就想上台给对方一记重拳,其结果必定是全军覆没,没有一个能吃得住对方细水长流的太极拳法。我那些哥们几乎都是在一年后就跑到我身边对我说:"海涛,我真后悔当初没听你的劝告上了贼船,现在已是身不由己,有劲没地方使,那婆娘现在动用了索命梵音,天天在我耳边念它几十遍,快要把我的骨头都念酥了。海涛,快给兄弟出个主意,教我个化解招数,否则真是苦海难渡了。"

  每当这时我就非常同情我那班哥们,但我也没法给这些可怜的朋友出什么主意,每次当我送走一个朋友踏上不归路时,我都向他们念三声"阿弥陀佛",并为自己没有上台参加战斗而庆幸祷告,但这种自信这天却被这样一个女孩给打破了。
  这些在婚礼上张罗帮忙的哥们被安排在最后上席。入席的时候我故意坐在女孩对面。在入席的一刹那,我特意凝视了女孩,毫无疑问,我那眼神被女孩捕捉到了。她看我凝视她于是冲我笑笑,那似乎是在向我打招呼,很明显,她认得我这个特意给她拍照的人。
  我很镇定,我这天话比平时少,眼神也比平时冷。我时不时用放肆的目光看着对面的伴娘,我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让对方明白我的用意。伴娘在最开始看过一眼我之后就再没正眼瞧我,她似乎知道对面有个男生在盯着自己看。在一般情况下,但凡那些未曾经历过情感磨砺的女孩子都会在被男人的目光注视时表现出不正常,要么会表露出厌恶,要么表现出害羞。但这个女孩不同,她神态自若,与两位新人谈笑风生,一点没有被我大胆挑逗的目光所惊扰。她的这种镇定使我感觉惊讶,我有了一丝不好的感觉,我对女孩天真的外表下隐藏的真实个性担心起来,我潜意识感觉到要赢得这女孩的芳心可能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我决定让自己更放松一些。如果我不能在她面前有一种男人的狂放和活泼,那么她很可能对我这个人不会留下什么深刻印象。于是,我把开始的矜持和沉稳丢掉一边,我点燃一支烟,脸上展现出笑容,开始和一对新人以及周围的朋友调侃起来。
  我的这种改变不能不说是我最开始的一个败笔。我张扬的个性在我的哥们眼里并不算什么,大家都已经熟悉我的样子,不以为怪。但在她眼里却不是这样,她并不了解我,她看到我那时的样子,自然认为我是与那些社会上的混混毫无差别的人,因为我语言粗鲁,举止放肆,浑身市井之气。我和那班哥们推杯换盏、猜拳喝酒,闹腾得异常厉害,我完全把自己平时在他们中间所表现的样子毫无遮拦地暴露出来,一丝都不隐瞒。那些随口就来的脏话,以及下流的黄缎子掂手就来。在不了解我底细的外人看去,我无疑是那种在社会上混迹很久的老手。只不过也的确如此,那个时候,我和我们这帮人就是这种状态。

  第一章初遇妖精(3)
  为什么成为这个样子我真是说不清!我小时候本是个憨厚温顺的学生,我学习相当不错,但平时不爱说话,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读书。我那时没什么人缘,仅仅只有一两个好朋友。那时在我的世界里一切都很单纯,学校和家是两个我最常待得地方。从哪方面看我都不会成长为现在的这个样子。
  但到了后来,我上初中以后,我开始厌倦毫无生气的生活,我结识了一帮朋友,中学生所做过的坏事我都有份。但这种狂放的日子没持续多久,我上高中就转学了,离开我那班朋友。然后就是考大学,我的考分很高,上了北方一所重点大学新闻系。这样,我离开了自己所在的城市,来到新的城市。
  我在大学期间一直羞于去恋爱,少年时期多次参与我那班哥们追求女孩子,我曾钟情过一个女孩。可那是昙花一现,后来我就对她反感了,我觉得她很俗,尤其厌恶她靠自己的外表优势在男孩子中间挑拨是非,也是因为她的缘故,我对漂亮女生抱有后天的偏见,这种偏见铸成我在大学期间无恋爱的经历。
  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到当地晚报社当了记者。这种自由的职业让我又恢复到过去初中时的状态,逐渐我的生活开始变得一塌糊涂。记者生活让我完全没了时间观念,任凭心灵的狂野而随波逐流,对恶习的纵容就像把豚鼠投放到没有天敌的草原上一样任其无限繁殖,肆意蔓延。

  我经常四处奔波,游来荡去,追逐新闻热点,结交各种类型的朋友。直到有一天报社主编对我说我天生就是块做记者的好料,如果我能改掉身上不好的恶习我就能成大气候。可我怎么也不认同他的看法。我记得解放黑奴的美国总统林肯曾说:"我一向认为,那些没有恶习的人是很少有美德的。"他这句话就是针对帮助他打败了南方军队的北方统帅格兰特将军而说,因为就是这个格兰特,这个被西点军校开除,并无法在军队混下去的酒鬼和不守规矩的污点公民最终挽救了林肯,也挽救了北方的工业文明,更挽救了美国,如果说得严重点这个浑身恶习的人改变了整个人类历史的走向。

  对于林肯发自内心的感叹我深有同感,因为它让我有了继续保持恶习的合理解释。无论是在家人还是老师,同事还是朋友面前,我经常用这句话来敷衍他们从而回避剔除恶习而改过自新。甚至一度我曾给向我提出忠告的好心人说:"如果你想让我改掉恶习,那很有可能是在葬送另一个可以挽救人类文明的格兰特将军!"
  基于这种思想动机,我在两年记者生涯中干过不少事情。最常干的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去赚钱。我与几个与我志同道合的同事从企业拉过赞助;为想花钱成名的暴发户发过吹捧稿件;帮那些生前不管,死后尽孝的贤孙孝子的过世亲人办过追悼会;为某些我也说不清底细的人向政府官员做过引见。最无法摆在桌面上说的营生是我摆过地摊,开过不入流的小饭馆,向某些企业推销过劣质啤酒和香烟,于是两年间我手头积攒了一些钱。

  随着年龄增长,我认识的朋友一个个结婚生子,而我却独身一人。朋友问我为什么不找女友,我说对结婚没有兴趣,我只想攒够钱买一辆越野车只身一人驱车去西藏旅游,实现我自由奔放在世界之巅的少年梦想。
  的确,不想找女友,不想结婚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中间不是很少,而是很多。我不知道他们对婚姻是否与我有相同的看法。在我看来,假如爱情不是春天的暖风随季节自然地吹拂到脸上来,不是靠自然界所赋予男性的坚强的体魄、不屈的意志和永不言败的精神感染力而来,而是靠乞求、讨要、感动、温情、体贴、关怀和呵护得来,或者是靠浪漫情歌、华美诗词、文雅举止去博得异性的青睐,那么爱情还有什么意思?这和用精美的彩纸包裹一棵烂白菜有什么区别?

  为了避免自己堕入无聊婚姻的泥潭,重复去过父辈们单调的生活,我在孤独与原始野性之间找了一种平衡,我不在意别人说我找不到女朋友,不在乎自己的言谈举止、穿着打扮是否对异性有吸引力。基于这种生活状态,所以我很少去为穿着操心,我一年四季就换两三件衣服,往往是一件破夹克,一条旧牛仔裤,一双只要不破就不换的从来不带擦鞋油的军靴。

  我就是这样有意识避免自己被爱情的铜箭射中,让自己不被人类情感的妖魔异化而成为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我。但是!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当人在竭力回避和摆脱一种人生状态的时候,那种状态就像鬼魂一样游荡在他的周围,非要让他堕入万劫不复的陷阱,让他在这场不是由理智,而是由命运所主宰的角斗中输得心服口服。
  我,关海涛,一个长相普通,没有背景,缺乏浪漫情趣,自认为可以维护心灵的自由,而不落俗套的年轻人,自从遇到陈芳开始就完蛋了!我不能再把自由、独立的大旗哪怕再举高一点点了,我也成了一个追逐漂亮女人的世俗的普通的男子,成为一个想拥有真情挚爱的世俗男人了。
  婚礼上最后一道席持续的时间最长,大家直直从下午两点折腾到晚上七点。期间发生了一个小小的事故,那就是我把一碗菜汤扣到伴娘身上。在旁人看来我的行为是无意的,但伴娘却很清楚这是我故意的行为。那时我正在把服务小姐给众人舀好的汤传递过去,到我递给她的时候,我故意把手腕一抖,那一碗汤就扣到女孩的前胸,她海蓝色的羊毛衫顿时油迹斑斑,一塌糊涂。她被这一突变惊得跳离了座位,手忙脚乱划拉起胸前的汤汁。

  一旁在给众人敬酒的新娘曹红燕立刻失声叫道:"关海涛,你怎么这样?"
  "事故!事故!"我慌忙道歉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说着我忙不迭地把餐巾纸递伴娘。
  "不是有意的有什么用?你看这怎么搞?"新娘埋怨道。
  "没关系!"伴娘摆摆手,"他不是有意的——"她说着特意看了我一样,对我风趣地说:"只不过你的手还是挺准的。"她一边擦一边喃喃地说,"可惜了这羊毛衫,可能洗不干净了。"
  "我就是这样,总是在漂亮女孩面前丢份——"我甩着手自嘲地说,"你看我这手,怎么就不听使唤了?要不我赔件毛衣给你?"
  第一章初遇妖精(4)
  "不用了,反正也值不了几个钱,回家脱掉就扔了。"她在说这话的时候口气无疑是带着不屑和讥讽的。
  "啊!别吧!这么好看的羊毛衫,要不你折价卖给我,我算是赔你了。"
  "你也不是故意的,赔钱就免了,你以后注意点就是了。"她无意与我对抗,口气和缓了许多。
  "那是,那是,接受教训,接受教训。"我立刻换了口气,故意用诚恳的语气表示接受批评。

  她把毛衣擦完,把餐巾纸扔掉,重新回到座位坐下来。这次,她把椅子放离桌子远一点,有意识地远离周围的一帮粗野的男人。她安静地一个人坐着再不理周围的人,只是观赏我那帮哥们闹一对新人。
  我哥们张志在一旁看在眼里,明白在心里,他知道我在和伴娘套瓷。他看到女孩此时的态度后,知道是该帮我这个哥们一把的时候了,于是他发了话:"哎,曹红燕,"他冲着新娘喊,"上席这么久也没见你把这个漂亮的伴娘给我们大家介绍介绍,忙昏了吧你?"
  "忘了,忘了,"曹红燕站在伴娘身后笑着把她的肩膀抓住说,"这是我中学的同学陈芳,我最好的朋友——"
  "哦——原来是陈小姐,"张志对伴娘说,"陈小姐,怎么没见你带男朋友来?"
  "张志,瞎打听什么?人家陈芳还没男朋友呢。你吃多了,费劲不费啊你?"曹红燕立刻打断张志的问询,她知道张志话里没安好心。
  "哎——我说曹红燕,"张志瞪着眼对新娘说,"这还没到晚上呢!好戏还没开场你就抖起来了,你找死啊你?"

  曹红燕顿时萎顿了下来,她意识到张志话里是什么意思。在这座城市以闹新房的名堂怪异、复杂而闻名,整治新人的工具五花八门,有改锥、大头针、电警棍、皮带、夹手板、老虎凳、辣椒水、母猪杠、吊绳和铁板钉等等等等,那节目的名堂也多得惊人。比如给新郎脖子上套上狗脖圈,让新娘牵着绳子拉着匍匐在地的新郎,然后新娘嘴里还要冲新郎喊:"阿花,上!上!"于是新郎就要蹲在门口冲楼上楼下过往的人汪汪乱叫。

  还有一种是把新郎绑在椅子上,新娘手里拿着皮带把地板抽得叭叭响,嘴里厉声喝问新郎:"我们的政策你是清楚地,说吧,说了就可以睡觉了。"
  新郎此时要坚定地回答,"不说!打死也不说!"
  新娘:"这么说你是不想睡觉了?"
  新郎:"睡觉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不睡我一个,还有后来人。"
  最搞笑的一个节目拿两个圆圆的小土豆放在盘子里,旁边放上黑油油的发菜,在两个土豆上架一根红箩卜,然后把新娘揪过来,让新娘认这是什么东西。新娘要是不老实说就有人拿大头针扎新郎的屁股。一般来说这个节目是最难通过的,新娘基本都不会老实说这是什么东西。于是,此节目新郎遭的罪也就最多了。
  见新娘不敢再瞎插话,张志于是放开了胆子,他坐在女孩身边开始打听她的情况。女孩明白了张志的目的,她一点也不糊涂。她无奈地摇摇头,对张志的问话不去作答,只是脸上带着微笑,表示她在听。
  "陈小姐,你有没男朋友。这正好,你看是不是可以考虑在我们中间选一位。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你看关海涛怎么样?记者,名牌大学新闻系毕业,前途远大,你要不好好考虑一下?"
  张志这一说立刻让周围我那帮哥们明白了前面我发生的事故是怎么回事。我那些哥们都不傻,都是身经百战,这种场面见多了。尤其是张志私下里捅那些朋友,并阴阳怪气地说一些让明白人更明白,糊涂人更糊涂的话时,大家就随行就市,一涌而上,七嘴八舌开始鼓动起来。
  "我们这里只有关海涛还是个光棍,陈小姐也是孤身一人,正好现在我们就着酒菜来把这事定一下。"
  "是啊!陈小姐,你看曹红燕,多好,以前有男朋友罩着,现在成老公了。以后日子过得一定滋润——找我们海涛可是你的福气,别挑挑拣拣最后把自己炼成了古董了。"
  总之那些在饭桌上足以倒人胃口的恶心话都被我那些已经喝得差不多的下三烂朋友全倒了出来。他们一起围攻伴娘,就想立马成就我的好事。此时,只有我这个整个事件的肇事者却一言不发。我一个人坐在凳子上等待事情有一个结果。我一边自得其乐地喝汤吃菜,抽烟喝酒,丝毫没有被眼前的闹剧所打搅。我一点都不脸红,似乎他们要求的事与我无关一样。

  新娘见事情太过分了,于是用手拉拉新郎,让他制止一下我那帮哥们。新郎刚要开口,就被人甩胳膊伸腿喝退到一旁,于是他只好用哀求的眼光看着我,让我劝劝大家。但我却故意装糊涂,我装着此事与我无关,我看着一对新人呵呵傻笑,似乎一切都是必然,求我没用。
  新娘见新郎没有办法,她只好自己出马掩护一下自己的朋友,但也确实因为她还没有过闹洞房一关,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所以刚开口替伴娘说了两句话,就被我那帮朋友拉到一边,有些甚至还威胁新娘,警告她如果再替伴娘说话,晚上就要好好收拾她。于是一对新人蔫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大家围攻伴娘,此时不管大的小的都喊着大姐给伴娘敬酒,让她对我表示好感。

  伴娘始终没有屈服于这种压力,她想走,但被一帮喝得正兴奋的男人按在座位上根本动弹不得,那种无奈和尴尬不是一般女孩子能够承受的。但她却自始至终不吐一句不中听的话,大部分的时间她就只是说:"请不要开玩笑了!"
  众人和我都希望事情有个结果,因为我们以前就是经常这么做的。而这个叫陈芳的女孩倒是非常倔强,就是不屈服,后来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我这帮朋友把所有的招数都使用后也没见事情有个结果,于是大家降低了要求,要求伴娘喝酒了事。
  伴娘接受了这降低了的要求,她一杯杯和在场的粗野男人碰杯,喝了足足有七八两白酒,她脸变得红扑扑的。在我看来,她即便有些酒量也经不起大家折腾,她眼睛开始朦胧,神态有些迷茫起来。
  酒席就在大家认为把女孩灌醉后散了。新娘对自己的朋友不放心,于是当众人拦住一辆出租车,把伴娘推进车里后,自己也想钻进车里,亲自送女孩回家,但新娘的企图立刻就被我那帮朋友制止了。

  "曹红燕,你玩去吧你!别想好事了。你想溜谁还看不出来。"有人把曹红燕从出租车门边推开,然后招呼我,"海涛,陈小姐今晚就交给你了。你可把陈小姐保护好,别乱来啊!可别辜负了哥们对你的信任!"朋友对我眨巴眨巴眼睛说,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我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我走到这哥们身边,拍拍他的后背,小声说:"走了,哥们,日后必有重谢!"

  "哎!悠着点,不要把护花使者当成采花大盗了!"车启动后有人冲着从车窗露出脑袋给大家招手的我大叫,甚至有人冲到车边,对着我耳朵低声说:"千年等一回,不要把好事败了!"
  第二章一堂求爱课
  车开了以后,我脑子里就琢磨开了,严格地说这是我第一次为自己追求一个异性,以前都是帮我那帮哥们。经过最开始的一阵茫然后,我认为自己有理由去对昏睡在一旁的可人儿表示一下关心,我认为这样才显得有点男人风度,但我却不像最开始那么有勇气了。
  勇气,追女孩子的时候它的确是非常有用的。我以前在女孩面前非常大胆,在异性面前从来不感觉紧张,这种素质得益于中学时期那班混混对我的培养。但当我真正需要勇气这种东西的时候我却寻找不到了。我犹豫徘徊了许久才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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