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撩人[GL]

作者: i_am_qin_yu


日期:2010-01-31 11:09:01

  刚刚拿到护照就给Helen Wang打了电话,告诉她可以帮我申请签证了。她是我的大学同学,自己经营着一间留学公司,这么多年,风声水起,我却只求了她这一次。
  望着眼前的护照,我的心里莫明其妙地空了。仔细琢磨着心空的感觉,才发现是有太多的想法,一时却不知道要从何记起——乱到极致便是空,以前我这样“教育”过兮兮。不知道过了这么久,她现是怎么样。
  (一)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是小资,不是中产,不是美女,不是御姐,不是宅女,不是**控,不是……我是那种典型的阶层上高不成、低不就,趣味上对什么都浅尝辄止的人,于是很难被归类。到最后,最适合我的定义就是——普通人。
  “如果有人说你是美女,千万别信,中国人都习惯顺着别人说,捧着别人唠,这是咱们传统的社交方式。”别以为这是某个居心不良的人打击我,这是我妈的金科玉律。她还补充说:“你吧,不属于让人惊艳的,仔细打量才能发现你的美。五官不是精致的那种,但是很和谐,一看就是良家子弟。”一个女人,做了母亲,老来用混浊的眼眸打量着她的作品。她在我的身上倾尽了一生的心血,到最后可以200%的肯定,她生我是对的,养我是对的,如果她的生活没有我一定会遗憾终身。与她对我容貌的品评相比,我更喜欢藏在她眼神里的这种肯定,让我平添了作为女儿的自豪,无穷无尽。

  可能正是因为我妈从小到大就一直灌输我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思想,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出众的地方,容貌、气质、性情或者智商。相反,我自以为我是个情商极低的人,基 本保持在零,而财商就更低,一直是负数。所以我的社交水平很一般,财政状况就更一般了。好在我安贫乐道,唯一让我不安乐的就是人际关系,不仅是不安乐,甚至想要了却残生……就是这样一个平凡而又其貌不扬的我,居然会遇到那样一个人,居然会得到一颗水晶般的心……

  “我第一次看到你,就想起一句诗‘丁香空结雨中愁’。”她磨了我很久,我才告诉她第一眼望到她时,我心里是怎样的感觉。她盯着我的眼睛问我:“那你想不想知道我第一眼见你时,我心里想到了什么?”我说:“不想。”她瞪了我一眼,自顾自的说:“当时,你从沙发里站起,转身,阳光洒在你身上,就像一根象牙箸。”天啊,八零后都是这么表扬别人的吗?把我说成一根让她欢喜的象牙筷子。与此相比,我更喜欢她妈妈的比喻,兮兮的妈妈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便对她爸爸说:“老X,你这个学生的眉眼好风流啊,典型的凤眼呢,不过是双眼皮。”一顿接风宴过后,满桌子的人都开始认同兮兮妈妈的比喻:我长得像颗小杏儿……这让我想起我妈的妈,也就是我姥姥,常常会拍着我的脸蛋儿说:“我外孙女儿长得就是劲道(东北方言)。”

  我大学毕业时的就业环境还好,找工作时还可以挑一挑。家里人的观念比较传统,觉得女人应该求得一分稳定。我于是选择了继续读研,最终留在高校。我留校时,中国的就业趋势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硕士学历已经铺天盖地,挤不起教师岗位了。我了无所依,一路都是靠自己折腾,若大的一个城市,属于典型的外来人口、升斗小民,专业所学又是纯文学类,能够进入高校,全凭成绩优异,还有一点儿好运气。如此过了一年,我夹在人情世故里屡受磕碰,大亏小亏连环亏亏个不断,正气邪气夹板气气个不停,终于看清了自己根本不适合这个岗位。想要辞职出来,就业的大环境不好,而且家里也不会同意。稳定,对于一个女人的重要性在传统观念中被无限夸大了,不是凭我一已之力就可以推翻的。于是,我开始找别的出路,希望自己可以继续凭借着自己的能力,找到一条自由之路。苦读一年,考了博士,兮兮的父亲是我的导师。

  不过,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读了两年书都没见过她。因为她小我八岁,当时正在北京读大学。我放假的时候她也放假,我开学的时候她也开学,我离开S城的时候恰好她回到S城。于是,两年里我不停的听到她的名字,听导师和师母讲起她的各种趣事,却从没见过她。
  2008年,奥运会把北上的路线堵得严严实实。于是我决定这个暑假不回北方,留在S城完成自己的博士论文。导师是个极严谨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很是高兴,列了个长长的书单给我,还从自己的藏书里整理出了一些,让我有空的时候取回去细细研读。说实话,这完全不是我想象的假期。虽然我借口要钻研论文,但其实我是想好好补偿一下自己。我是一边工作一边读书,蜡烛两头烧,心也累身也累,虽然在S城呆了两年,但是根本没能好好的欣赏一下江南美景,本打算趁着这个假期游山玩水,纵情欢乐一下的,没想到……

  “你忍心,将我伤……”看了一早上的书,我正手醒睡之间,就听见手机铃在响。这是我给导师设置的御用铃声啦,我选的是京剧《白蛇传》的选段,只截了第一句。因为他每次打电话来,从来都是跟我谈论文、讲学问,而且向来单刀直入,连个有点儿人情味儿的铺垫都没有,搞得我肝肠肺肚通通纠结在一起,四肢毛发都战战兢兢。
  “老师好,”我努力保持清醒。原来是叫我过去吃午饭,当然,顺便拿他给我准备好的书。吃饭,我的爱好,拿书,我的使命,哪个都不允许我推脱,再说半梦半醒间,我也想不出什么借口。于是干脆的答应了,说马上就到。
  敲门,看见是穿着白汗衫的“老头儿”亲自为我开门,吓了我一跳。平时应门的都是师母,我只有登堂入室,走到书房才能见到导师的大驾。可能是因为不太习惯眼前的情景,我下意识的僵在了门口,伸着脖子往屋子里瞧了瞧。大概是我伸得太明显了,导师看出了我在找师母,但细说从头又不是他的作风,于是把我扔在门口任我自生自灭,自己径直去了书房。一边走一边说:“今天我女儿回来,她妈妈接她去了。”

  八月的S城,流阳似火,我一个地道的北方人,立在门口,胸前是冷气大开的清凉世界,背后是艳阳四射的夏日炎炎,当然会奋不顾身的跳到凉风阵阵里了。可是,我知道凉风阵阵可不是好呆的,导师必定会抓着我谈论文的构思啦,具体进度啦,说不定还会聊来一顿说深不深、说浅不浅的批评。虽然学的是自己喜欢的专业,但选择了一个你不擅长的领域做论文,就如同选择了一个让你爱不起来的人,他纵有千般好处,你就是不领情,所以你们永远都是人心隔肚皮的状态。我和我的论文,就像是包办婚姻,为了一纸学位,我不能休了它,但是却摆弄得没有一点儿激情。定期到导师那里汇报思想,谈谈进度,就像是面对岳父岳母,告诉他们女儿在我这里是千般娇宠,万般疼爱,我变着法儿的哄她开心,对她好呢。

  嗯~嗯~,我表面对导师提出的各种意见虚心接受,心里却在偷听是不是有人用钥匙开门的声音。谢天谢地,师母终于回来了,我终于可以借口去厨房帮个忙,借机换个脑筋。我师母是那种典型的小女人,大半生辛福度日,也没老到张嘴闭嘴柴米油盐的年纪——她是60年生的,比我大二十岁,精致的不得了。每次去导师家,我最盼的就是师母在场,每当我被导师盘问得哑口无言,或者低眉顺眼的时候,都会有人救场。

  我本想假装帮着门外的那娘俩提行李,冲出门去,却不想俺那个极认真的导师正沉浸在对理论的阐述中不能自拔,甚至都没有发现我脸上的错愕,自顾自的跟我讲要如何考证明代戏曲的传播史。我频频点头,秉住呼吸,希望他能在自己抑扬顿挫的时候,听到书房外的响动。结果,一切都是徒劳。我正无奈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清脆的一声:“爸,我回来了。”哈,我心中大喜,救命的一声召唤啊,再让导师碎碎念下去,我功课没做完的事就要露馅了。因为他下面要提出的问题,我根本没有头绪,要我回答,一定是张口结舌。

  师母推门走了门来,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时候,还不忘嗔怪:“喊什么,家里有客人。”说完,便笑脸对我:“吓了一跳吧?”我赶紧从沙发中站起,傻傻的回笑,向后退了一小步,把导师的视线让出来。一个女孩儿闪身进来,她的动作那么轻灵,师母还挡着半个门口呢,她只是轻轻一侧,便从那个空隙里飘了进来。齐腰的长发一甩一甩的,看得出她头发又厚又整齐。师母极无奈的看着她,伸手替她拢了拢头发:“你还是扎起来吧,你扎马尾巴好看,而且家里也不会到处是头发。”师母跟我妈一个毛病,太爱整洁,她说我也是同道中人,可是我总是觉得我比她们两差远了。我偷偷瞄了一眼导师,平时严肃的不得了的“老头儿”,此时憨态可掬,笑眼盈盈的望着门口。唉,我心里轻叹一声,刚才面对我就是个黑面的阎罗,看见你女儿了就成了个弥勒佛,果然是亲爹。

  “这是你爸爸的博士生,秦羽。”师母向我介绍道:“这是我女儿,*兮。从北京回来,刚下的飞机。”我婉而一笑,向她点了点头。仔细看时,才发现她跟她父母完全是两种气质。导师浓眉大眼,师母细眉朗目,而*兮的眉目之间却云淡风清,但神采奕奕,由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是让我嫉妒羡慕恨的青春无敌。
  “姐姐好,”她说,然后淡然一笑,问师母:“妈,什么时候吃饭啊?”
  那一天是2008年8月7日,农历七月初七。
  (二)
  可能是导师家的饭吃多了,感恩的心就淡了,更何况还有论文压着,我也没心思想别的。就这么一天天的,图书馆、宿舍、食堂,三点一线的晃荡着,偶尔偷闲,便去学校的游泳馆里游个泳。其实我更喜欢能快速出汗的运动,或者说我喜欢出汗的感觉,那种痛快淋漓,让人特别有成就感。但因为我不久前受过一次运动伤,所以就戒了所有的剧烈运动,一心一意游泳。离开泳池,冲了个凉,刚刚穿戴整齐,突然有人拍我肩头:“嗨!”回头一看,眼前站着个瘦瘦高高的女生。怔了二、三秒,突然想起好像是导师的女儿,叫什么来着,叫什么来着,我在搜肠刮肚的问自己,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飘走了。扔下我在原地,看着一抹桃红在近视眼的世界里模糊远去。然后我突然郁闷起来,不知道她是在我光着身子的时候发现我的,还是在我穿戴整齐的时候发现我的。但愿不是前者,像我这种极端缺乏安全感的人,隐私意识是极强的,跟陌生人打招呼,笑容都是程式化的,更何况让人家撞到赤身裸体。我是个近视眼,摘了眼镜便看不到熟人,熟人也不认识我,今天却不小心遇到一个眼神好的,还热情的走到跟前来打招呼,这尴尬真是让我悔清了肠子。

  不过,仔细想想也没什么。看就看了呗,都是女人,我有的哪样她没有啊,各自型号不同罢了。再一想,其实我也满吃亏的,她看我都是清清楚楚的,我看她却是模模糊糊的。不过这种吃亏占便宜的事儿,也不能拿计算器算啦,且忍了这一回吧。
  又过了一周,我的电话再次想起。不过不是《白蛇传》,我心释然。看了一眼号码,是大学里的内线,却不认识,于是思考了很久才听。
  “你好。”
  “你好。”然后就没了。我有点儿无耐,想问对方什么事,又觉得挺不礼貌的,可是对方却不说话,两边都是安静,就这么对峙了十秒钟。(我的手机通话时间十秒一报时,这样我在跟不喜欢的人通电话的时候,可以算计好时间,进退自如。)我还是不说话,心想要挺我就陪你挺,再挺十秒,你不出声我就挂。
  终于,那边开口了:“你好。”

  呵呵,又要重新再来一次。“你好”
  “呵呵,她笑,我是*兮。”
  “嗯。”我一边回答一边想这名字。*兮,谁啊?我学生?
  也不知道她是听出来我的应付了,还是出于本能,接着说:“我是***的女儿。”
  天啊,导师的千金。那一刹那我真是觉得自己老了,记个名字怎么那么费劲呢?“你好,我刚才手里有点儿事儿,所以有点儿乱,刚刚弄完,不好意思。”我只能这么解释了,总不能直言相告,说你这人根本没让我没往心里去吧。

  “嗯~”,她沉吟片刻:“我这里有二张歌剧票,爸妈晚上都有事情,我妈说你会感兴趣,建议我,邀请你一起,去看。”
  说实话,我不想去。我爱歌剧,爱话剧,爱一切我能够欣赏的艺术形式,可是我不愿意应酬一个小屁孩儿。20岁,跟我的学生们相差无已。我见过他们打脐环,听摇滚,纹俏皮的小纹身,谈赛车,聊游戏,哼周杰伦……或者叼根小烟儿,侃尼采、叔本华、萨特,故作高深。我这人天生就没有年少轻狂过,以我的出身和成长经历,我轻狂不起。更何况我已经28岁了,埋在故纸堆里,早没了轻狂的底气。所以,面对她的邀请,我没有回答。

  她好像是感知到了我的犹豫,语气有些许怒意:“不方便就算了。”
  我想我的沉默伤了她的自尊,而我又的确不想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就伤了与导师一家人的和气,所以说:“噢,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只是在想这个晚上咱们要怎么过。歌剧几点钟开始?”
  她语气略有缓和:“七点。”
  “那晚上我请你吃饭吧,反正你爸妈不是有应酬吗?你定地方。”
  “好,”我听得出来她在笑,“你四点钟来我家吧,你会开车吗?”

  神啊,要提前三个小时接,公主,恐怕是要吃一顿精细的大餐了,我还以为KFC,最多PIZZA HUT就打发了。“会,怎么了?”
  “我爸我妈去的是一个饭局,他们开一辆车就够了,咱们可以开车去。”
  唉,果然公主病,而且病得不轻。今儿晚上我不仅要当个BABYSITTER(临时保姆),还得兼职司机和付账的。不过,哄小孩高兴也是应该的,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栋梁,再说我也挺喜欢看歌剧这样的活动,这么一想,心理就平衡了。
  (三)
  因为要开车,我特意穿了一双平底鞋。选了一条白色的棉布长裙,随手挽了个草编的手袋,就直奔导师家了。我很少化妆,因为有一点过敏体制,衣服多以棉、麻和真丝为主。到了S城,才知道真丝并不是贵族的享受,这里的丝制品并不是很贵,我这种工薪族也负担得起。唯一让我遗憾的是,这些丝制品的质量都很好,花色却让人不甚满意,所以不仅要认购名店,重要的还得花时间精力去淘。

  敲门的时候是三点五十八分。兮应声而来,隔着门我就听得到她轻快的脚步声,果然年轻就是有活力。
  “进来。”门开了,她整个人有三分之二都倚在门上,笑意盈盈。我迈步进门,等在玄关,以为她换了鞋子就可以去车库取车,开拔。她见我站着不动,便说“进来,坐一会儿。”
  好吧,坐一会儿。我脱了鞋,直奔书房——我想我是落下病了,因为每次来都是直奔书房,所以这次也不例外。身后是一串笑声,“我爸不在呢”,吴音软语,即使是普通话也声调平和,让人听不出来是褒是贬还是嘲弄。我转身,脸上写着“不好意思”,走向另一个方向的客厅。
  “喝什么?”
  “水。”
  “什么水?”

  “白水。”
  “热的还是冷的?”
  “温的吧,谢谢。”
  我想我的回答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她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找不到我心情不好的迹象,就替我接了一杯温水,递了过来。我在这个时间差里恢复了理性,检讨自己真不该这样对一个小孩。本来就不熟,唉,恐怕她今天一个晚上都会郁闷了。我喝了口水,然后主动对她说:“我习惯喝水。以前还喝可乐,可是我妈说对身体不好,我就戒了。我也喜欢茶和咖啡,可是我妈说会沉积黑色素,我本来就不白,所以也戒了。”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她的脸色终于温和了:“你妈妈真有意思,这么多讲究,她一定保养的很好。”

  “她去逝了。”说完我就后悔了。人家不过是客套话,我随口应承一下就好了嘛,为什么要说大实话,显得我好像是故意跟她对着干似的。果然,她很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看着她局促的样子,我真是愧疚死了,觉得自己就是一持强凌弱的恶人,以折磨小孩儿为乐。我赶紧安慰她:“没事,已经过去了。”她尴尬地笑了笑,看得出还沉浸在刚才的不愉快当中。我有点儿黔驴技穷,不知道该拿什么话来破冰,于是一口接一口地呷着杯里的水,一边打量她。

  这是我第一次仔细打量她,在打量之前,我还在心里默念了好几次她的名字——说什么也要记住啦,下次偶遇还恍恍惚惚的,怎么行呢。
  兮有着二十岁人的阳光,这种精神头儿任谁都是掩盖不住的,全在眉梢眼角里盘旋着。她的眉有些淡,眉峰舒缓,似画作远山长。皮肤白晰而晶盈,人很峭瘦,肩却很宽,透过T-SHIRT敞开的领口,可以看到她曲线优美的锁骨。可能是发现我在打量她,她抬起头,看着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美都美了,还怕我看吗?于是我直视她的目光,对峙,然后两个人都笑了。“你好白啊,”我说。“你,”她停了一下,可能在找合适的词儿。我心想,别找了,我替你说吧:“我冬天还算过得去,夏天就成了巧克力。”“嗯,以后就叫你巧克力。”唉,我在心里暗暗叹气,八岁的代沟还真不是好跨的,我一句解嘲的玩笑话,竟为自己召来一个外号,莫明其妙。

  喝完了水,我先到楼下取车。绕过小区里的绿化带和雕塑,远远望见兮在向我招手。棒球帽,运动鞋,手臂挥得起劲。我笑,示意让她上来。
  “你笑什么?”她问,盯着我的脸。
  “我笑你挥手挥得起劲,果然年轻。”开动,向前走了一阵,发现她还在盯着我的脸,这让我有些不自然。我是个极其缺乏安全感的人,因此自我保护意识超强,这种直接的打量通常让我觉得好像整个人都暴晒在三伏天的阳光底下,容易造成重度烧伤。但我又是个极不惧怕挑衅的人,通常遇到打量或者直视,我都会迎目光而上。可当时我在开车,不可能将目光抽出来,跟她玩对垒。于是我就这么忍耐着,一路上她时不时的转过头来观察我,看得我脊背发麻,混身像爬满了小虫子。

  果然是顿大餐。兮选了一间西班牙餐厅,我从来都没有去,甚至没有听说过。可见我这博士算是白念了,可见高学历跟享受生活是不成正比的。因为这顿饭,我才知道她可以讲流利的法语和西班牙语,这让我钦佩之余,不免又有些小得意。原来她的英语极不好,是作为二外的二外学的,这充分助长了我的底气。
  我不习惯晚饭吃太多的主食和肉类,她却无所畏惧。看我吃得不多,她有点儿愧疚,担心是因为自己选的地方不对,食物不对我的胃口。我解释道:“不是的,地方很好,尤其是灯光,暖暖的,坐在这灯下看你,就像幅油画。我只是不习惯晚上吃得很多,尤其是肉。”她面无表情的看了我几秒,突然开心的笑了起来。这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是想认真确认一下我是不是在敷衍她,确定没有以后才可以开心的笑出声来?

  晚上9:45分,歌剧散场。因为晚饭的时候聊了很多,又在一起消磨了一场歌剧,所以我和兮渐斩聊得热闹起来。其实,她是个挺有内涵的小孩儿,对色彩尤其敏感。回家的路上,我们聊起歌剧。她说她喜欢《蝴蝶夫人》,那种纯粹的悲剧美,让她每次看都落泪。我说我喜欢《弄臣》,因为人性复杂,命运起伏,我喜欢能将复杂人性铺陈开来的戏剧张力,那种作品让我觉得人间真实。她依旧坚持美即是美的观点,建议我能放下逻辑,单纯欣赏美。我说人世哪有那么我单纯,比如胸大无脑的美女,美是美了,却让人爱不起来,因为美得太单纯、太简陋了。她说我叫真儿,我笑她过于宽容。她问我为什么不能宽容的看待世界呢?我笑,说我已经过了宽容的年纪了,其实我后面还有半句,我想说我的经历也让我宽容不起来。不过,还没有等说吐出后面的话,她便一本正经的正告我:“你,以后不许拿代沟跟我说事儿。”

  嗯,到底是在北京念过书的,都能吐出京味儿来了。
  (四)
  九月,S城还是一样的热,好在我有机会回哈尔滨,可以享受几天凉爽。可是,天下永远没有免费的午餐。我被单位急急如律令似的召回,其实也不过是当牛做马,在领导的鞍前马后,当一个碎催。我还记得有一个同事在让领导一顿狂训后安慰自己说,现在这社会,像我们这种升斗小民,要么当狗,要么当狗屎。今天我们俯首帖耳当狗,就是因为我们不想当狗屎。——不要以为身为知识分子有多么清高冷傲,大学教授也不都是优雅端庄学富五车的绅士淑女,说实话,我见多了连家庭妇女和民工还不如的人。胸怀狭隘,为人庸俗,思想腐化,不过是占着一块斯文地儿,结果斯文败类还演绎的不怎么样,让人只领教了败类,却怎么也品不出斯文。我,还不是斯文败类,不是因为我多么高尚或者纯洁,我还不够那个级别。可能就是因为还没有混到那个层面上吧,性情里还能保持一分赤子之心,眼神也还算干净,欲念也还算淡然。真希望若干年后还是这样,继续在学生的信里读到“干净的面容”、“笑容纯真”的字眼儿。

  在哈尔滨忙碌了十一天,眼见着这边的树叶已经有些许泛黄,柳树的叶子落得早,从宿舍到办公室的路上,馒头柳越来越峭瘦。我开始想念S城,起码在那边忙碌是为自己,只有学业一件事,简单而纯粹,醒了看书,困了就睡,不需要费心,只需要费力。在这边却不是,老觉得自己像是谁家抵债的童养媳,天天如履薄冰。
  收邮件,老师的。可能是距离拉开了,美就回来了,天天泡在官僚主义的氛围里,看到一封纯知识分子的邮件,我心飞翔,悄悄的雀跃。信很简单,一如其人,客套的铺垫或者人情味颇浓的问候,不是他老人家的风格。他告诉我台湾有一帮人要去S城开会,不同于以往的学术会议,只在纸上谈兵,这一次是论文和舞台演绎都有。因为我对舞台搬演戏曲的情况向来很感兴趣,所以他为我争取了一个名额,让我可以参会。会议是在十一月,让我快快准备论文。

  论文嘛,本小姐早就有啦,我才不是那种“现上轿现扎耳洞”的角色。不过,舞台搬演却不是我的长项,虽然台湾一行人来S城,但是我对他们的到访并不是很感兴趣,因为我需要大量的考证充实我的论文,不确定那些文化人(相对于学者而言),到底能不能帮到我的忙。
  飞机,飞机,飞机。我讨厌飞机,尤其是小型客机。我从大学二年级开始自己养自己,一边读书,一边打工,做过家教,去超市做促销,当过适应生,还在杂志社实习大半年,当过所谓的娱记。昼夜苦熬的结果就是落下了严重的睡眠问题,我每晚也就四、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所以,一坐飞机就晕得厉害,两个小时左右的行程会让我把自己的胃吐翻过来。可是读博这几年我一直在飞来飞去,又工作又读书,飞机总是能比火车帮我省回很多时间,虽然下了飞机我面如死灰,不得不在回城区的大巴上恶补一觉,重聚消散的阳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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