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烈度犯罪

作者: 半瓶哥顿金


日期:2008-5-7 13:50:55

  今天中午我喝了点酒,高了,现在觉得自己很飘。
  在这种微醺的状态下我突然有了一种讲故事的欲望。
  所以我屁颠屁颠的跑来给大家讲个很多年前的故事。
  故事的缘起是中午我在一个很不错的饭馆里见到了一个女人,她跟白兰长的很象,我甚至认为她就是白兰。
  我们在洗手间门口擦肩而过,当时我刚从男厕所出来,吐得一地狼藉。我的胃还在空洞无物的翻腾,我的眼里饱含着透明的液体,呕吐时憋的。

  我回到包厢的时候,陪我喝酒的几个昔日同事依旧在为谁多喝了一杯谁赖了一拳之类的小事纠缠不休,红头涨脸的争执。每个人都跟街头醉汉毫无差别,让我很欣慰。
  我问他们,还记得白兰吗,我刚才见到她了。
  然后所有人就都不说话了,醉眼迷离的看着我,他们一致认为我喝高了。
  我也这么认为,因为我见到的不可能是白兰。
  白兰失踪很久了,所有人都觉得她已经死了。
  吃完饭我坐在出租车上使劲摇晃脑袋,徒劳的想让自己清醒一点,我的眼前飘过很多画面和场景,都是些陈年旧事,可细节居然清晰的让我害怕。

  那些细节都来源于我接下来要讲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我还是个警察,警龄3年的新警察。

日期:2008-5-7 13:55:00

  一、梧桐路杀人案
  1、
  我生活的这个城市比较搞笑,尤其是在城市建设方面,规划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起了一系列极具自嘲精神和反讽意味的地名。
  比如下岗职工云集的幸福街、充斥着打架斗殴的和平广场、遍布色情洗头房和茶屋的文明路。
  梧桐路也不例外,窄窄的街道两边一棵梧桐也没有,倒是栽种了两排张牙舞爪的国槐,一到冬天,干瘪的枝丫就会在风中摇摆不定,发出呜呜的声音,象在哭。
  从梧桐路往南穿过2个十字路口,就是白兰的家。我第一次见到白兰哭,就在梧桐路上。

  那是个冬夜,有零星的雪花在街边路灯橘黄色的光芒中飞舞。
  白兰站在路灯下,一只手扶着灯柱,另一只手攥着拳头堵住嘴,紧闭双眼浑身剧烈抖动。现在回忆起来她的哭声不大,但和呜呜的风声交织在一起,让我觉得瘆得慌。
  后来我逐渐发现白兰是个爱哭的女孩,泪腺发达储量充沛。以泪洗面对她来说跟玩一样。
  白兰有个姐姐叫白梅,据说也很爱哭。白兰那天晚上就是冲着白梅哭得伤心欲绝。
  白梅没有陪着妹妹掉眼泪。

  她很平静的侧卧在离白兰不远的一根路灯下,双目圆睁。
  路灯在那张挺漂亮的脸上投射出一大片阴影,精心漂染过的长发在路面上披成一个扇面。
  扇面的左半部分被鲜血凝固住,上面粘着星星点点的雪花。
  很多年之后我都能异常清晰的回忆起白梅当时的姿态。
  她的一只手压在身下,另一只手绷的笔直向前伸出。小巧的手腕上一只玉镯磕碎在地上。双腿屈膝交叉着,左脚皮靴的鞋跟上挂着一只肮脏不堪的塑料袋。白色的大衣上除了雪花,纤尘不染,领子上一大片醒目的红色。
  如果她能保持这样的姿势站着,很明显那是一个奔跑的姿态,飞快的疯狂的奔跑。

  可惜她永远都不能奔跑了。
  因为她的后脑上有一个洞,不大,仔细去看的话,能分辨出白色的头骨。
  很多年前那个寒冷的午夜,后来一度成为我女朋友的白兰,惊恐万状的看到自己的姐姐凄惨的死在梧桐路上。生前最后的姿态,居然是在奔跑。
  有那么一段时间,每当我从头回顾和白兰之间短暂的恋情,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一个奇怪的画面。
  那是一个凌空的俯瞰图,画面的正中是白梅的尸体,周围有闪烁的警灯,冻的缩手缩脚的技侦人员,漫天飘舞的雪花,交错虬结含义不祥的槐树枝桠。

  画面的右下角是哭得摇摇欲坠的白兰。一个男人在身边搀扶着她。
  那不是我,是小丁。

日期:2008-5-7 13:58:00

  2、
  写上面那一大坨文字差点累死我。也许我是一个基本合格的故事讲述者,能把很多原本无聊的事情说的妙趣横生,可描述场景不是我的强项,完全不是。
  所以接下来,我会选择我最擅长的方式讲述这个故事,努力让其中所有的沉重都变得轻松。
  先把白梅的死放在一边,继续讲我和白兰的故事,还有那个小丁。
  白兰是个挺好看的姑娘,皮肤白皙,文静纤弱,脸上总挂着类似于羞涩的微笑。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市人民医院内科的实习大夫。

  第一眼见到她,我心里就觉得毛茸茸的,象是长了草。那个时候我青春年少,勇于追求一切我认为美好的东西。可我没有向白兰表示爱意,因为她是我一个朋友的女友。
  我的那个朋友姓丁,大家都叫他小丁。时隔多年之后,我不知该怎么描述这个人,反正当时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很斯文很儒雅的人,戴一副眼镜。
  就是这个看上去斯文儒雅的小丁,后来将白兰拱手让给了我。
  如果当年我能预见到他会给白兰造成那么大的情感伤害,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他。
  尽管小丁曾经忏悔过并乞求白兰的原谅,但我想我有资格代表白兰拒绝。

  我和小丁认识得很早。
  那年我刚从警院毕业,到市局报道后,暂时被留在政治部打杂。
  大家不要误会,这个政治部跟香港警方那个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人家负责的是监控弹丸之地乱七八糟多如牛毛的各方面情报人员,现在又挑上了反恐的重任。
  咱们的政治部,负责全局所有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相关管理工作。编印无数的政治学习材料,按年度对所有人员进行政治考评,基本上就是没事给自己找事。当然,偶尔也对一些出了问题的同志进行调查,拟定处分结论。
  据说政治部的权力还是很大的,干警的人事升迁必须得到政治部的认可。可惜我在政治部那会儿负责的主要工作是扫地打开水整理陈年档案。
  索性那段时间不长,很快我就满怀激情投入到一项当时认为牛B得一塌糊涂的工作中了。
  说来话长。那年夏天,市里出了个案子,大案,由省厅一把手亲自督办,成立了专案组。案件的宗旨只有两个字,打黑。

  由于一些没办法明说的原因,专案组的成员基本上都是从外地调来的。我是个例外,因为他们需要一个熟悉当地情况又年轻力壮的家伙做司机兼市内向导。
  案子办的比较顺利,因为之前已经掌握了不少情况,还没入冬,那个倒霉团伙的几个主犯就全部到案了。接下来的工作变得很繁琐,收集材料补充证据。
  为了把这个案子办成无法翻身的铁案,本着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原则,在检察院的授意下,专案组除了进一步收集整理刑事犯罪方面的资料,又向税务部门求援,清查该团伙首脑开办的若干家公司的帐目。
  税务局派来了几个稽查高手,其中就有小丁。

日期:2008-5-7 14:04:00

  3、
  除了发现那几家公司偷逃税款的犯罪事实,这个刑事案后来还牵出了几个不大不小的腐败案,不同部门相继有官员落马。这中间有小丁的很大功劳。他在凌乱不堪的帐目中敏锐的发现了几笔资金的奇怪去向,通过银行记录顺藤摸出了不少西瓜。
  那会专案组在一个宾馆包了一整层楼,我和小丁同住一个房间,隔壁就是临时开辟的简易审讯室,每天晚上都灯火通明,偶尔还能传出一阵惨叫。
  我和小丁都不同情那些一向明火执杖横行霸道的家伙,所以对预审组那几位略显粗暴的仁兄甚至很有好感。但是夜里睡不了安稳觉也挺闹心的,经常彻夜聊天。
  聊着聊着居然发现我们有相同的爱好——枪模。那时候玩枪支模型的人不多,所以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
  向检察院移交了全部案卷和犯罪嫌疑人后,专案组吃了顿庆功饭,大家喝了不少酒。席间小丁告诉我,他在审查帐目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疑点,涉嫌洗钱。
  那时候洗钱对我们来说是个陌生的新名词。他向上级反映了情况却没被重视,有点郁闷。
  我那时候也挺郁闷,不知道专案组解散后个人的前途如何。
  那天我们都喝醉了,互相搀扶着去了小丁的家。然后知道了一件事,大我4岁的小丁结婚了,但他老婆在婚后不久出了车祸。她的遗像一直悬挂在小丁家书房的墙上,笑容甜蜜,估计是从婚纱照上截图翻拍的。
  后来我被调到市区近郊一个派出所当了2年片警,顺理成章的堕落了。
  小丁的工作也有调动。不再搞稽查,去了一个新成立的部门,据说是负责社保基金的征收。他们那个系统的事当时我不太懂,后来非常精通。
  那段时间里我们的关系很密切,我帮他改装各种枪模,让那些高仿真玩具更象真的。他教会了我品评各类洋酒,这个嗜好至今我依旧保持。
  我重新调回市局是两年后的事了。
  市局刑警队成立了一个支队,专攻经济案件,我动用了很多关系也花了不少钱才混进去,后来认识了不少诈骗犯和狡猾的商人。

  客观的说,经侦支队是个很有油水的部门。有一段时间我很有钱,队里常发奖金,都是案件的提成。那是公开的,合法的,因为案件的受害人总是心急如焚的盼望着我们尽快破案,心甘情愿的提供各类物质奖励和办案经费。
  白梅死的那天,吃过晚饭,我正准备约几个同事去打麻将,小丁打电话过来,约我去泡吧,说他谈了个女朋友让我见见。我欣然前往,见到了白兰。
  整个晚上我都在嫉妒小丁的好运气。因为我觉得白兰就是我梦想了无数次的那种女孩。
  多年以后,我真的记不起那天晚上在酒吧里,白兰和我之间都说了些什么。能肯定的一点是,她和我之间的对话少得可怜,大多数时间她都是面带微笑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小丁,用我的话讲,眼皮里夹的全是爱。
  小丁一直在跟我聊天。
  他是那种很有气场的人,善于调节聊天的节奏和气氛。作为讲述者,能够兼顾所有听众的情绪,张持有度。作为聆听者,非常善于培养讲述一方的兴趣和自信,总在适当的时候作出适当的反应,偶尔插话,锦上添花妙语频出。

  好吧,我承认,潜意识里,我对小丁有种崇拜和嫉妒交织的复杂情感。
  现在看来,这个故事如果让他来讲,会更出色更引人入胜。
  当然,这个假设不成立。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大部分时间是小丁在说,我发言很少,不疼不痒的拿小丁和白兰开了几个玩笑。在小丁去回传呼的间隙,我努力想跟白兰沟通,白兰反应冷淡的盯着面前的咖啡杯若有所思。等小丁回来又笑颜如花,让我很是不爽。
  当电灯泡不是个好差事,尤其是当这种心怀鬼胎的灯泡。在我准备走的时候,白兰的传呼响了,我很自豪的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她。白兰浅浅一笑,出门打电话去了。那个笑容相当的迷人,让我心头一颤。
  多年之后再回忆那个笑容,不夸张的说,某种程度上,那一笑影响了我的一生。
  白兰脸色惨白的回来,冲小丁耳语。小丁告诉我,她姐姐出事了。
  是我开车把他们带到梧桐路的。

日期:2008-5-7 21:19:00

  4、
  给白兰打电话的是110的年轻巡警,外号叫菜头。
  我们认识,在市局运动会上踢过球,从他杂乱无章满场乱跑毫无战术意识的打法上,就不难看出他是个肌肉比头脑发达的家伙。
  菜头开车巡街的时候发现了白梅的尸体。她的坤包扔在离尸体不远的地方。用对讲机向值班领导汇报了案发地点之后,肌肉猛男菜头同志奉命保护现场。估计是天太冷脑子被冻坏了,或者实在是闲得挠墙,他打开了那只坤包,在电话本的第一页看到了白兰的名字。
  菜头给白兰打电话的行为或许纯粹出于好意,但他违反了最基本的操作规则。通常我们在处理命案时,严格杜绝受害人亲属在场。想看遗体,只能等尸检之后去太平间。
  所以我们的到来虽然进一步确定了死者的身份,但也让菜头结结实实挨了顿骂。骂他的是分局刑警队的老徐。

  老徐算是给了我很大的面子,没把我们轰走。毕竟我是市局的,而且跟他有过几面之交。
  那不是我第一次看到凶案现场,但我依旧觉得后背一阵阵的发凉,或许这跟死者的身份有关系。我已经暗自把白兰当作自己的至亲好友,她的直系亲属自然概莫能外。
  技侦科的人用一根绳子圈住现场,程序化的里里外外一通忙乎,闪光灯咔嚓个不停。我陪着老徐站在圈外,客气的让烟,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不时的回头瞟一眼。
  白兰和小丁就站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
  现场并不凌乱,连我都能看出些门道,尽管念书的时候刑事勘察那门课我的成绩很一般。
  从地面大片的血迹和喷射状血痕就能断定,这里是第一现场。凶手从死者背后一击致命,因为现场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死者的衣着整齐。
  挨了顿骂的菜头很可爱的陪着老徐的手下在现场周边溜达了一圈,居然有收获。他们在街角的垃圾桶里发现了白梅的钱包,除了现金,其余的东西都在。

  此外,在离现场一百米左右的一个阴暗角落里,发现了7枚三五香烟的烟头。天寒地冻的深夜,肯定不会有人在这里练抽烟玩,除了等人,不会有别的原因。白梅尸体侧后方3米处,也采集到了一枚同样的烟头。
  技侦人员忙活完了,给老徐一份简单的现场情况记录,说正式的勘察报告明天才能出来,让老徐派人去取。我们目送着这帮大半夜被电话从被窝里叫出来的倒霉蛋乘车远去,一起走的,还有匆匆采集没来得及分类编号的痕迹物证和医院来的尸车。
  分局不是市局,没有自己的尸检中心,他们和一个部队医院签了合同,长期合作。
  老徐把手里的烟头弹飞很远,搓着手问我,你朋友,那姑娘,能谈话吗?
  我回头瞅瞅,说困难。
  老徐抬腿走了过去,我在后面跟着,听他简单说了几句节哀保重身体之类的话,和白兰小丁约好第二天去分局做询问笔录。
  小丁也去,这我一点也不奇怪。因为白梅是他的同事,是他和白兰的介绍人。
  老徐向派出所的人交代了几句话,带着他的人走了。

  那天晚上送白兰回家之后我没急着走,坐在车里看着楼上那个亮着灯的窗口抽烟。我知道对于白兰一家,那必定是一个不眠之夜,包括一直陪着白兰的小丁。
  下车时我借着车灯的光看到了他的脸,那张脸毫无血色的惨白。
  我估计他也被吓的不轻。
  几乎没有考虑我就作出了决定,我得为这个案子做点什么。

日期:2008-5-7 23:15:00

  5、
  天快亮的时候我回到了梧桐路。案发现场那一大片血迹已经完全被雪覆盖,了无痕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慨。
  派出所的人也走了,估计等天亮后才会到街边的居民楼里走访,开展寻找潜在目击者的工作。
  不管是不是好人家,后半夜里被警察敲开房门都不是一件愉快惬意的事。
  我在街边停下车,径直走到几小时前白梅侧卧的那个位置,转身向路的两头张望。积雪反射着路灯的光芒,天边隐约有一抹鱼肚白。我发现梧桐路不是笔直的,这条僻静的小街略带弧度,而这条弧的顶端,恰恰就是这个位置。

  换句话说,如果你选择在这里作案手脚又足够够快的话,即便街头和街尾恰巧有行人经过,也不会被直接目击。
  在发现烟头的那个角落我站了很久,这里的确是个很不错的隐藏地点。从梧桐路北口一路走来,很难察觉这里会有个忽明互暗的烟头和一双闪着杀机的眼睛。
  在警院念书时,有个慈眉善目却缺一只手的老头总在专业课上向我们灌输一个观点,与其分析罪犯的行为,不如亲自模仿。
  我给自己点了根烟,深吸一口,凌晨时分冰冷的空气一路凛冽的进入我的喉咙。我的眼前变得昏暗,夜空漆黑一片,街边路灯的橘黄色光晕中,雪花在飘舞。
  梧桐路北口的公交车站环佩叮咚的驶来一辆电车。一个身穿白色大衣的女人下车,树起衣领耸着双肩疾步行走。很好,她没有同伴,深夜的梧桐路上,只有一双高跟皮靴急促而孤单的脚步声。
  我能看到她冻得通红的鼻尖。
  我能感觉她对家和温暖的渴望。

  我甚至能从她越来越快的脚步中辨别出那种急不可待无暇旁顾的迫切心情。
  她从我藏身的位置走过,我叼着烟尾随上去。
  经过漫长的等待,我的心情一样迫切一样急不可待,我的尾随决不是悄无声息的。落雪的路面几乎让我滑倒。
  白衣女人显然听到了身后忙乱的脚步,她猛的回头,我突然出现的身影一定让她惊恐万分,因为我看到她开始奔跑,她甚至发出了一声惊叫。
  我或许有些惊慌,因为我一直打算让这一切在一片静谧中完结。这该死的雪。但我没有失措,在开始追逐的同时,我从怀里掏出了冰冷的凶器。
  也许是我低估了女人受惊吓后的体能爆发,近百米外我才追上她。

  我吐掉嘴上的烟头,调整着自己的脚步和呼吸,手臂向后上方高高扬起,随即画出一道完美的弧线。
  弧线的一端是我的肩膀,另一端,是那女人的后脑。
  温热的血液喷溅在我的脸上,我顾不上伸手去擦拭,我的双眼紧紧盯着面前这白衣女人的后背。
  如我所愿,她没能再回头,毫无声息的扑倒在地,坤包脱手而出落在正前方。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腥味。扭头回望,来路上一片宁静,没有行人。
  有风从树梢掠过,发出呜呜的声音,象哭。
  雪下得更大了。
  燃尽的烟头灼痛了我的手指,我抬头望天,曙光初现。

  带着一种类似得意的心态,我开车离开了梧桐路,心里还有些隐隐的期待。
  后来发生的很多事逐渐证明,我的确有做刑警的天赋。因为我的假想的确很接近事实。
  我一度很无耻的认为那就是所谓的推理。
  之所以承认自己无耻,是因为后来发生的很多事也证明,我远不是一个合格称职的刑警。
  因为我所有的推理或者说假想都在距事实一步之遥处止步不前。我被一堵高墙阻隔在事实和真相之外,还舔着脸觉得自己很牛B。

  那度高墙源自我不知天高地厚的肤浅和幼稚,以及我对人性之恶的低估。
  我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在之后的很多年里都痛彻心扉。

日期:2008-5-8 9:53:00

  6、
  市局经侦支队下设3个探组。我在2组,组长叫秦东明,我们都叫他老秦。
  老秦是个警龄近20年的老刑警,堪称警界的老油条,一直在觊觎支队长的位子。他是那种见谁都笑眯眯的老好人,所以在全市公安系统的人缘相当不错。走到哪都能蹭上饭吃,而且都是好饭。
  那天早上老秦笑眯眯的偏头点着我递上的烟,又滋儿了一口我泡的好茶,眼珠转了转就开口问,说吧,什么事。
  我假装很难为情的说您跟和平区分局刑警队的老徐熟吗,他手上有个案子,我想打听点事。心想烟也抽了茶也喝了,不熟你也得给我往熟里整,砸都砸给你。

  不是想捞人吧。老秦的目光陡地一暗,冷不丁吓了我一跳。
  我狂摇脑袋腮帮子差点甩飞喽,不是不是,受害人的亲属是我朋友。
  哦,这样啊,老秦又恢复了传统的快乐型老年痴呆表情,什么案子,啥时候的事。
  命案,昨天夜里。
  老秦端起茶杯没喝,嘬了会牙花子又放下了,隔着办公桌跟我玩了会深沉,一直到我默默诅咒他好几十遍之后才拿起了电话。
  放下电话后老秦告诉我,打听打听就行了,手别伸的太长。

  我点头称是,心里又诅咒了他好几遍。
  别说伸手了,那就是个油锅,我也得进去扑腾扑腾。
  那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我掐着点儿去了和平区分局,琢磨着顺手请老许吃个饭,尽可能多的透露些内幕。
  老徐很客气的接待了我,居然亲自给我倒了茶。估计他欠秦东明很大一个人情。
  让我失望的是,他并没有给我介绍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只是笼统的告诉我,案件性质还不好说,初步定为抢劫杀人,怀疑作案人是个年轻力壮的青年男子,作案时间在午夜23时至凌晨1时之间。

  我觉得这都是废话。抢劫杀人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我在派出所那会,但凡出个刑事案,我们初步定性时都优先考虑图财,十赌九中。何况这次死者的钱包都被掏空了。
  一击致命,作案人要不是青年男子才见了鬼了,你找个风烛残年的老头老太太深更半夜的出来伏击一个年轻女性,谁杀谁还不一定呢。还得顶风冒雪的一口气抽掉小半盒三五。
  至于作案时间,我觉得老徐完全是在挑战我的智商。昨天晚上,没头脑还格外热心的倒霉孩子菜头同志已经说了,夜里11点他巡逻时路过梧桐路,平安无事,2个小时后他又转悠回去才发现白梅的尸体。
  老徐还告诉我,早上白兰和小丁都来作了询问笔录,白兰的父亲也来了,情绪很激动,希望我能帮助安抚一下家属的情绪,不要给侦破工作带来无谓的干扰。
  我承认我当时很想骂人,但我不敢。无论从职务、资历、警龄和警衔哪个方面看,老许都高我好几头。我严重怀疑笑面虎秦东明背着我又给眼前这个打官腔比拉肚子还顺溜的老狐狸打了电话,俩人商量好了一块逗我玩。
  我和老许的谈话很快就结束了。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不抱任何侥幸心理的提出看看尸检报告。果然被老许严肃的拒绝。

  从老许办公室里出来,我在和平分局办公楼破旧的走廊里穿行而过,觉得他们该重新装修了,另外心里很失落,有点愧对谁的意思。
  这种复杂的情绪很快就一扫而光。因为我在楼梯口遇到了小芳。

日期:2008-5-8 10:47:00

  7、
  小芳不是村里那个长辫子大眼睛的好姑娘,他本名叫周方方,是我警院的同学,和我在同一个中队。我们那会儿老觉得一个膀大腰圆的猛男起了个女孩名是件挺搞笑的事,加上头两年伪都市民谣歌手李春波的流
  毒未清余威尚存,所以大家都叫他小芳。毕业后我们很久没见。
  我做人的信条一贯是有便宜不沾王八蛋,所以小芳提出要请我吃饭叙旧时,我斩钉截铁的答应了。
  菜还没上齐,我就觉得自己这张厚脸皮果然天下无敌,居然能带来好的不得了的运气。
  因为小芳告诉我他现在居然就在老许探组里工作。行了,你就是我在老许身边安插的卧底了,这事我都不用跟你商量,就这么定了。
  喝了几杯酒,聊了会当年在学校里的荒唐经历之后,我开始假装心不在焉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好象知道自己即将不久于人世,放下酒杯出门绝对立刻让车撞死。
  小芳相当迟钝的感觉到我的异常,问我闹什么心呢。

  我无限感慨的说真羡慕你啊,现在能进刑警队,咱们那会都盼着能干刑警,你的命怎么就这么好呢。你别看我现在也算刑警,可干的净是些帮缺心眼的买卖人催债要帐的活。自己朋友有事都帮不上忙,白穿这身老虎皮了。
  小芳问我怎么回事。我告诉他一个好朋友的姐姐昨晚上让人杀了,在梧桐路。
  如我所料,小芳二目圆睁,拍着胸口跟我玩信誓旦旦,这事包在我身上。
  我们连着干了几大杯白酒。小芳的酒量和念书那会相比没有显著的提高,我觉得这跟他没在派出所当过片警有直接的关系。
  吃完饭天已经黑了,小芳领我去办公室,头重脚轻打着酒嗝,开诚布公的向我展示了梧桐路杀人案的尸检报告和痕迹物证清单。

  白梅的枕骨受到外部机械力的直接打击,死于颅脑损伤和严重失血。凶器为某种带有尖锐凸起的钝器。通过对尸体肝脏温度的检测,考虑到案发时的气温情况,死亡时间可以确认为午夜0时左右,前后误差30分钟。
  我一页一页的翻阅厚厚的一叠打印纸,注意到几个细节。
  一、死者死亡前4个小时内有过性行为。
  二、死者的伤口在后脑偏左的部分。
  三、死者颈部的白金项链和腕上的手表均保存完好。
  四、死者大衣上沾有很多青灰色纤维,经鉴定,系经过染色处理的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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