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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第N种爱——恋上老男人
作者:
那些不过是指间沙
日期:2007-1-30 4:20:00
(一)网上独行客
最先,当图片在显示屏上缓缓打开,赫然跃入眼帘的是那蓝得诡异的天空,然后是一望无垠金灿灿的大沙漠,最后是一个背着背包,着无袖黑体恤,牛仔短裤,张扬着手臂作投入大自然怀抱状的大个子男人的形象,看样子已经不太年轻了。
由于逆光,男人脸上的表情看不清楚,除了那副大墨镜。男人裸露在空中的手臂显得结实而修长,撒哈拉大沙漠把这个男人整个渡上了一层浓重的古铜色,看起来壮丽无比。
我是无意的在一个旅游网站看到这个网名叫独行客的网友的影集封面的。
公司接了一单旅行社宣传手册的活,客户却没有提供图片,我在网上瞎转悠,遇到合适的,希望可以顺手牵羊下载下来,这基本牵扯不到侵权的问题,因为用之前我们会用Photoshop处理处理!修修改改一番,谁也认不出来就是自己的原始图片。这是我们这种小广告公司的一贯作风,没办法,人力财力,精力,都有限。
一个人独自行走在非洲的死亡之地撒哈拉大沙漠,需要的可不是一般的勇气和毅力,我不由在心底里暗暗佩服这个独行客。于是详细地在搜索了一遍他的资料,惊奇地发现,这个男人不仅只身走了非洲,欧洲,亚洲的地方,还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国。每一张图片旁边都配有简洁精炼的文字,介绍这个地方的人文,、地理、历史,让人一目了然,文如其人,可以感受得到作者那开阔的胸襟,平静的心态。
美不胜收的图片集里,恰好有我需要的那个旅游景点的图片,我美滋滋地边读美文边下载,心念一动,突然想起好朋友叶子在北京一家旅游杂志社做编辑,最近老在QQ上给我抱怨说现在的旅游文章越来越没劲了,翻来覆去的就都是那么几个大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发来的图片也只是风景做陪衬,几个青春时尚的小资帅哥美女穿着耐克,阿迪达斯挤破脑袋,对着镜头,咧着嘴,做v字剪刀手状。许多人,为了旅游而旅游,不管背包客还是自驾车行游,如果给旅行本身套上了一件时尚和潮流的华丽外衣,那么旅行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写出来的文字也都索然无味。
于是,神差鬼使,我给这个叫独行客的人发去了一个站内短消息,介绍了叶子的那个破旅游杂志,希望他可以投投稿,一来可以帮助视觉受到严重摧残的叶子,二来可以让这个独行客赚点稿费,走那么远,到过那么多地方,一定要花不少钱,我想。
犹豫了一下,最后,我斯斯艾艾的对他坦白了我用了他的图片作广告宣传。
很快,竟然没有三分钟我就收到独行客的答复,原来他在线,隐身而已。他首先谢了我的美意,说他不想给杂志社投稿,旅游就只是一个人的喜好而已,贴在网上让同道中人欣赏欣赏,分享一下他旅行中的快乐,介绍给网友一些地理常识。如果给旅行贴上物质的标签,那就失去了旅行本身的意义,这个怪人,和叶子的见解一致。
最后他说我当然可以用他的图片做广告宣传用,那是他的荣幸。他说,他猜,我肯定是一个可爱的小丫头,哪有偷了人家的东西,还傻乎乎的告诉人家的。在回复的最后一行他打了三个笑得龇牙咧嘴的笑脸。
我一口气又给他发去了n个短消息,问了许多我所疑惑的问题,比如他去了那么的国家,那么多地方,签证是怎么办的?一个人在沙漠里面什么感觉?为什么要做独行侠不找一个旅伴,既能排遣寂寞又能作个伴儿?一路都会遇到什么麻烦和有趣的故事?
他打着笑脸叫我稍安勿躁慢慢给我解释,原来他是美国国籍的北京人,属海龟的。所以出国没有签证方面的麻烦。他说我是傻孩子,他就只是在撒哈拉沙漠边上而已,有车有骆驼,还有向导。一个人哪儿敢去腹地啊,不过那是他的梦想。
他说他也想找一个伴儿与他同行,可是试了几次结果都不理想,不但有地域方面的讲究还有男女方面的问题。我很不以为然:“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一路有漂亮妹妹作陪,又有风景又有美女,岂不更轻松愉快。”
“最先我也想这样来着,可是行不通,如果在城市的某个酒吧如果遇到一个养眼的美女,如果再能有一段一夜情,那会叫我回味无穷。可户外的生存还是很严酷的,一天要开7、8小时的车,遇不到旅店还得自己搭帐篷,自己升火做饭,挨冷受冻。美女哪里受得了这个,呵呵,不说别的,你们女人光花在脸上的时间就会超过至少半小时。”我听了不服气,但懒得理会,毕竟我没有去户外生存过,没有发言权,尽管我从来没有在脸上花过超过半小时的时间。
“那地域又会有什么问题呢?”
“你是南方人吧?”独行客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是重庆人。”
“南蛮子啊”独行客开了一句玩笑。
“其实也不是南方人北方人的问题,就是总没遇到合适的人!”独行客巧妙的避开我的问题,我和他的地域不一样,他可能不想和我引起地域问题的争端。
和我聊天时,独行客正行游在风景绮丽的桂林阳朔。我问他是不是在阳朔西街的某一个酒吧一边打望着满街的靓女,一手捧着芳香四溢,热气腾腾的咖啡,一手捧着手提电脑,优哉游哉的和我还有其他妹妹聊天。他说没有,正躲在帐篷里面犒劳蚊子呢,郊区的星星好大,空气好清新!我才知道不知不觉我和独行客已经聊了很晚很久,直到城市华灯初放。我和独行客相互加了彼此的QQ以便联系,最后临到要道再见的时候,我突然心念一动:“你认为你到过许多的地方吧?”
“那是,应该是不少的地方了吧?”独行客努力掩饰着他的得意。
“可你却没有到过花溪镇。”
“花溪镇是什么地方?”我感觉得到独行客一头的雾水。
我狡黠地笑了笑,没有回答,打了一个“88”没等独行客回应,“啪”的一声关了电脑,走人回家。
花溪镇是我的老家,一个川西古镇,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却有大片葱翠的竹海,蜿蜒的石板路,巍巍然的吊脚楼,和环镇的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
是我认为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独行客当然不会知道。
日期:2007-1-30 4:20:36
(二)我要去北京
叶子催命似的叫我去北京陪她过五一节,极力渲染她可怜巴巴的处境,实则想拉我入水,和她一起飘在北京。
我一个头两个大,在友情和亲情之间左右为难。我爸我妈象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想把我牢牢的拴在他们身边不离半步,哪怕你对他们说就一假期。
大学毕业后,我们学校的绝大部分同学不是去了深圳就是去了北京闯荡,远离父母的视线,做潇潇洒洒的“漂一族”,比如叶子。
我也向往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我爸我妈不干。我妈早早的在本市给我找了一家熟人开的广告公司实习,比别的同学早赚了几月的钱,让我自己觉得远比其他同学幸运,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我才反应过来这其实是我爸我妈的设下的一个套,广告公司每月两千多元接近三千元的收入,对我这种内地城市里没出息人来说,就像一个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又可惜。他们的目的是不想让我离开他们。
所以大学都毕业三年多了,我还在原地打转转,日子过得赖赖巴巴,无味得像一杯白开水,尽管我的心思早飞到九霄云外。
叶子不是纯粹的为了理想而出去的。最根本的原因是袁明去了北京。袁明是我们班的大帅哥,有着高高的个头,忧郁的大眼睛,平时挺酷。低年级的女生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尖叫帅哥,可见这个级别的男孩子身边当然是不缺女孩子的。袁明的女朋友程源源是我们学校公认的一号校花,是许多男生的意淫对象,包括学校那群道貌岸然的教授。那群老色狼,他们以程源源为模特儿,画了许多唯美的素描和油画,出版后在市面流传,全国人民都能一睹上程源源的美丽,而骄傲的程源源却在袁明面前就像一只温柔的小羊羔。
叶子不识好歹,硬是暗恋了袁明好多年,这当然是没有结果的,尽管毕业了两年之后,程源源离开了袁明,嫁给了个日本富翁远渡扶桑国去了。叶子依然只能离袁明不远不近,就像一个固执的梦。
说是仅仅一个梦是因为叶子在这期间已经几易男朋友,有时我说起袁明这个名字,叶子得花三、五秒的时间去反应,才恍然大悟我说的是她的那个暗恋对象。可见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恒古不变的,尤其是爱情。不过叶子打死不承认,依然固执地认为自己的最爱还是袁明,她坦白,只不过时间拖得太长太久她都有些麻木了。
后来我爸妈终于放行,原因是花溪镇的伯伯来电话批评了我爸妈一番,说我爸妈的思想太过于僵化落后,如今孩子哪有二十三、四了还耗在爸妈身边的。我爸我妈见花溪镇人的思想都这么开通就不好意思再拴住我了,说好就去北京过一个五一假期。
“如果实在是很喜欢那边,工作也很好找的话,出去锻炼锻炼也行。”我妈说这话的时候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好像我真的一去不回了似的。
“一定记住,前提条件是找工作不费力。”我爸重复着我妈的话。
就这样,我到了北京,怀着走走试试的心态。
整个五一,北京人山人海,商场商品疯狂打出大折扣的大幅标语,我和叶子看了这些标语就激动无比,我们像两只勤快的小蚂蚁,一趟一趟拎回了大包小包的衣服,直到精疲力尽。几乎堆满了叶子租住的整个小屋,然后和大学的同学相约去北京的几家味道正宗的川菜馆海吃、去钱柜唱歌。我体会到了久违了的快乐,就像一只小麻雀。
袁明也在同学其中,比以前胖了,却健谈了许多。我冲叶子直眨巴眼睛,这小妖精不动声色,从她看袁明的表情,愣是没有一丝的暧昧,这个死要面子的小女人,看来适当的时候我要推着她跑一把了。
晚上趴在叶子老掉牙的电脑跟前上网,遇到了独行客,几个月下来,我们已经是关系不不错的聊友了,我知道今年独行客已经36岁了,比我整整大12岁,还没结婚。经营着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是女人眼中的钻石王老五。
“大五一节的挂网上干吗呢,不去和男朋友约会。”
我没睬他“你呢,没出去游山玩水啊?”
“笨蛋这时候才出去凑热闹,能看什么啊看,到处都是人头人脚,躲都来不及。在北京呢,打理公司的事务,顺带休整一下,过几个月准备再去欧洲一趟。”他又打了一行字发了过来:“你没去和男朋友约会啊!”紧接着又来了一句:“依我的经验,你肯定是个丑丫头,不然这个时候肯定是和男朋友在一起亲热,而不是无聊的挂在网上,哈哈哈哈!”
“姥姥的,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我在心底里不屑的骂了一句。孤独的美女多了去了。这女人这个问题,这点上,这个独行客和网上所有的男人一样,对于女网友的相貌,美丑与否充满了好奇与向往。曾经三番几次要看我的相片,都被我严词拒绝。川蜀无丑女,我虽然没有让人看了就觉得惊艳的容颜,可自认为也不是什么丑丫头,追我的男孩子不说一个排,至少也能勉勉强强凑成一个班,只是我还没有遇到我中意的那个人而已。叶子曾万分惋惜地说我浪费了不少国家资源。
“我在北京呢。”
“男朋友在北京,投靠他来了?”
“男朋友、女朋友都有呢,投靠谁都一样。”
“强!比我还厉害!我还不知道现在流行双性恋呢!”
我没理他,搭理别的网友去了。
“要不要见上一面?”见我半天没回应他,独行客试探着问了我一句。
“可以呀”
为什么不可以,我又不是第一次见网友,只不过都是同城以内的网友。我们约好第二天傍晚见面,独行客留了他的手机号码给我。叶子凑了过来,看了我们的聊天纪录,敲着我的脑袋,扯着我的耳朵,让我也把她捎上,说我这么一个大千金我爸我妈的宝贝疙瘩,对方又是一个老男人,要在她手上出点问题,可不好交代,她得随时随地陪着我。我求之不得呢,连忙问独行客可不可以多带一个人去,独行客说只要是美女就成,帅哥就免了。
“你个猪啊,还没问人家姓名呢!”叶子捅捅我。
“叫我罗伯特吧。”独行客说。
“我叫筱晓。”我对罗伯特说。
日期:2007-1-30 4:22:19
(三)初识罗伯特(1)
罗伯特开着一辆半新的尼桑车“嘎吱”一声停在了我们面前。像老熟人似的招呼我和叶子上车。我和叶子正晃悠着双腿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坐在街边公园的石柱子上相互斗嘴,相互打趣呢!临出门的时候我浅浅的画了一下妆,叶子就是独行客,不,罗伯特所说的那种,出门需要花上半小时在脸上的那种女人。等她实在无聊,我也在脸上瞎抹了几下,想到罗伯特是一个老男人,我穿了一身长长的,飘逸的纯棉白裙子,把头发挽成一个髻,盘在了头上,露出了长长的脖子,看起来非常的淑女。叶子也破天荒地穿了一条裙子。这个样子本来不适合在路边吃冰激凌的,可我俩实在受不了冰激凌的诱惑。
端着一杯吃了一半的冰激凌我和叶子都有些尴尬。
我准备跟叶子上后座,罗伯特毕竟是我第一次见面的网友,我有些紧张。罗伯特不乐意了转头叫我:“喂,喂,喂,哪个谁,筱晓是吧,坐前面来啊!”我只好坐到罗伯特旁边的副座上。罗伯特准备发动车的时候见我没有系上保险带,扭身给我系上了。系安全带的时候罗伯特的大半个身子几乎碰到了我的,他的脸离我的脸很近,我闻到了一股阳刚男人散发出来的味道。
我不禁偷偷瞄了瞄他,黝黑的皮肤,写满了丰富的故事。额头很宽,发髻很高,留着修剪整齐的小胡子。上身一件白色polo方领体恤,下身一条宽松的,半新旧的牛仔裤。罗伯特也往我这边看来,看我正在偷偷打量他,得意洋洋的问我:“是不是看我特像一个人?”对啊,我看着罗伯特就觉得在哪里见过,特面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叶子和我也有同感。罗伯特忍不住乐了起来,打开了车座旁边的小箱子,取出一墨色烟斗叼嘴上:“傻孩子,像鲁迅啊!”我和叶子都恍然大悟:怪不得觉得这么眼熟呢,罗伯特和书上的鲁迅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罗伯特把空烟斗咋巴着吸了几口又放了回去:“我不抽烟,咋巴几下解解闷而已!”
叶子很好奇地问罗伯特是怎么认出咱俩的,罗伯特笑了笑说:“很好认呢,都写脸上了啊,俩丑丫头呀。”我和叶子笑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北京人的嘴贫。
罗伯特找了位泊了车,准备带我和叶子去三里屯的一个酒吧。罗伯特一说店名叶子就知道,原来她很熟悉这个地方,常常来。走在路上的时候有不少人直瞅我们,虽说北京美女如云,可高高大大的罗伯特带了两个娇小玲珑,纤细无骨的,一看就是南方面庞的女孩子走在那里,叫人想入非非也在情理之中。罗伯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不禁爽朗地笑了笑:“我今天大发了我!”
天已经全黑下来,进酒吧的时候光线有些暗,我看不太清楚,趔趄了一下,罗伯特伸手扶了我一把,此后他蒲扇大的,温暖的手放在我光滑细腻的脖子上就再也没有移开过,直到服务生来。
我心里很是吃惊,我居然不反感罗伯特的这个亲昵的举动,要知道我是十分在意这些事的。难道一到北京我就堕落啦,难怪我爸我妈不让我出门呢,我在心里自己鄙视了一下自己。
罗伯特要了一杯我不知名的红酒,叶子要了一瓶百威,我不会喝酒,要了一杯纯果汁。罗伯特打量了我一下说:“现在不喝酒的女孩子可是很稀少了!”我笑了笑没吱声。其实我是不太喜欢到酒吧这种地方的,这种显示品位和身份的地方让我有些不适应,总觉得离自己的生活很远,我宁肯躲家里喝可乐,抱一大堆的零食边啃边看韩剧,那才是我认为惬意的生活。
罗伯特说:“其实我不太喜欢到酒吧,大概老了”他笑“来的次数很少,除了陪客户和你们这样子的小资美女。”我说:“叶子才是小资美女呢,我不是。”罗伯特说:“青春亮丽,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就是小资美女,你勉强还算够数。”我和叶子都笑了。
叶子是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问了罗伯特许多旅游方面的问题,游说罗伯特给她们的杂志撰稿。罗伯特笑眯眯地回应有时间就帮叶子写,尽管感觉得到是在应付,叶子还是高兴得大口大口喝啤酒。
日期:2007-1-30 4:23:32
初识罗伯特(2)
出了酒吧后罗伯特带我和叶子去吃饭。我心里觉得好笑,一般都是先吃饭,后去泡吧的,这个罗伯特还真有些异类。
罗伯特带我们去了朝阳区外语学院附近,一家叫沁园的餐厅,我们每人要了一个菜,一碗米饭。罗伯特没有勉强多要,充分体现了海龟们节俭,不虚荣的那一面。
这是一家装修典雅的中档饭馆,看起来干净整洁,客人也不多。罗伯特叫服务员的时候不叫小姐也不叫服务员,叫小妹。听起来让人觉得很亲切,看样子罗伯特是这家饭馆的常客,果不其然,罗伯特说他的一个窝就在这里不远,经常到这家吃饭,等会儿带我们去他的窝坐一坐。
罗伯特讲起他在旅游中的奇闻轶事就没完没了,双眼闪烁着激情的光芒,听得我和叶子直咋巴嘴,恨不能就随了罗伯特去浪迹天涯。其间罗伯特吃了我拨出来的剩饭,像我爸似的拍拍我的脑袋教训我:“小孩子就知道浪费粮食!”趁罗伯特去卫生间的工夫,叶子兴奋得直捶我的肩膀:“今天可来对了,太有收获了,一定要帮我搞定这个罗伯特。”
“可是,你不觉得这个老男人挺,挺色的吗?”我可怜巴巴地望着叶子。遇上这种人,我还真没什么经验去应付,最要命的是,我对他,从心底里来说,并不反感。
“没事,有我呢!”叶子满不在乎地说。
“最多,你牺牲一小点色相。”叶子狡黠地笑笑,又加了一句。
吃完饭后,已经是晚上9点过了,罗伯特提出去他的窝坐一坐,他的电脑里还有许多旅行中的相片,说是我们在网上没有看到,那才是他认为最经典的。我有些犹豫,再过两天假期一满我就要回重庆了,不想把自己搞得很累,再说半夜三更去一个单身男人的家,总觉得有些那个,尽管叶子拍着胸脯保证有她,只怕搞不好把她自己也给搭进去,全军覆没。
可是凭我的感觉这个独行客——罗伯特还真不是什么特别坏的人,我指的是心眼。除了有点色,有些大大咧咧。
“你这小女人,小小年纪鬼心眼就多,小脑瓜子瞎转悠什么啊!”罗伯特不由分说,像个老熟人似的拦腰抱起我就往他家的方向走,就像抱了一个婴儿似的轻松,窘得我直叫唤,答应去了,他才轻轻地放下了我,叶子直冲我眨眼,我只好跟了他们。
罗伯特一边走一边挥臂一揽,把我和叶子的头夹到他的胳膊下面,左拥右抱,就像一个霸道的君王。我觉得挺别扭,毅然地推开他,和他保持两步半远的距离。
罗伯特的家在一栋小区的A座三楼,跟所有的北京小区家属楼一样外表灰蒙蒙的。
罗伯特推开了门,打开了客厅灯的开关,我的眼睛不由一亮:,哪是什么窝呀,雪白的墙壁,浅褐色的全木地板洁可见影,发出滋润的色彩光芒。鹅黄色的厚重的窗帘,璀璨精致的水晶吊灯散发出来的柔和光线,给奶白色的真皮沙发罩上了一层温情的色彩,同类浅褐色的茶几上面,放了三块黝黑发亮,形状特别的石头,和几本又厚又大的书。我拿起其中一本,一看封面居然是圣经。茶几下面的地毯图案精美,一看质量就很上乘,几把仿明清的摇椅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客厅的几个角落,整个房间显得简约明快。如果不是花架上那几盆看起来水分充足,肥头肥脑的绿色植物,我几乎怀疑这儿洁净得是不是真的有人住。
罗伯特大概看出了我的心思,笑了笑:“我住在这里的时间的确也很少。”
叶子要了咖啡,罗伯特问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叶子笑了笑大方地说:“如果有葛兰特,当然更好。”罗伯特冲叶子打了一响指,指着叶子说:“你运气不错啊,我刚好就有这种。”
我要了茶“现成的矿泉水也行!”我补充着对罗伯特说。我喜欢咖啡那芳香的味道,但不喜欢喝,我更愿意喝茶。
“放心,不会太麻烦。”罗伯特仿佛是我肚子里面的蛔虫:“我也喜欢喝茶——”
我心思一动脱口而出:“苦丁茶。”与罗伯特的“苦丁茶”一起落音。
罗伯特走到我面前,弯曲着身子,眯缝着双眼,用食指勾起我的下巴:“让我看看,让我瞧瞧,哪家的姑娘,居然和我的爱好一样,居然这么——没品位,这么——土。”我不好意思地把罗伯特的手拍开了,赶紧把脸别到一边:“我不喜欢喝咖啡,但也不是说我不了解咖啡文化。你们知道咖啡中的精品是什么吗?”
罗伯特和叶子都摇摇头,罗伯特似笑非笑的盯着我,等着我的下文。
“是麝香猫拉出来的屎。”
“什么?你开什么玩笑!”叶子作恶心状。
“是真的,我在书上看到的。说是东南亚一带有一种麝香猫它们爱吃咖啡果,麝香猫吃了咖啡果,经过消化后,拉出的屎中就会有咖啡豆,可能是经过肠胃的消化作用,这种拉出来的咖啡豆,香气更淳厚。但这种咖啡价格相对一般咖啡来说,也非常昂贵,每公斤要卖到100多美元呢。”
“真是闻所未闻。”叶子感叹到。
叶子的葛兰特咖啡煮好了,罗伯特把咖啡端到了叶子面前,好闻的味儿顿时溢满了整间屋子。
“我怎么就没心情喝了呢!”叶子哭丧着脸说。她是一个极受心理影响的人。
我和罗伯特都哈哈大笑,有滋有味的喝起我们的苦丁茶来了。
日期:2007-1-30 4:25:08
(四)罗伯特想和我一夜情
喝完茶后罗伯特领我和叶子去了他的书房,打来了手提电脑。罗伯特的书房也很整洁利索,书架很高很大,摆满了书,几乎就是一堵墙。同样也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青花瓷盆,花盆里面种满了绿萝、巴西木、芦荟、橡皮树、、凤尾竹等绿色植物。
启动电脑的功夫,罗伯特用遥控板打开了音响,神秘舒缓的音乐慢慢响起,我听出来了,这是一支来自德国乐队英格玛(Enigma)的歌。这支著名的乐队以其神秘主义风格吸引了无数乐迷,我也算其中一个扇子。他们把神秘主义的主题用现代电子乐来表现,使人产生一种时空交错的奇妙感觉。其中的吟唱也很美妙,犹如天籁之声,令人入迷,是我最爱的音乐之一。
音色很好!我抬头找了找却没有看到音箱,不知道藏什么地方了。
果不其然,这个独行客罗伯特还真留了一手,他的电脑里保留的,几乎全都是旅行中的精品,世界各地标志型建筑和风景角度和清晰度都很不错:有孟买的印度门、新加坡的榴莲剧院、泰国的大王宫、还有泰姬陵、伦敦眼、基督城、爱丁堡城堡、塔桥、帆城奥克兰、剑桥、耶鲁、莫奈公园、埃夫尔铁塔等等等等。有些地方我根本就说不名字来,当然也不知道。
三个人头碰头挤在一起,盯着电脑小小的屏幕,显得有些滑稽。罗伯特干脆一手一个把我和叶子抱到了他的左右大腿上,我扭动了几下,这次罗伯特的手像钳子一样,紧紧捏住了我的腰不容我有半点挣扎,我求助似的望着叶子,叶子仿佛没有觉察似的,盯着屏幕,如饥似渴,这个充满激情的女人,不但做旅游杂志的编辑,自己本身也是一个旅游爱好者,她的理想除了得到袁明,就是有生之年走遍全世界。
回去我才收拾你,这个卖友求荣的家伙!我恨恨地想。
罗伯特的大腿浑厚有力,充满了肌肉的弹性,热乎乎的气息通过罗伯特的牛仔裤和我薄薄的纯棉裙子传到我的腿上,让我有些心猿意马,这是我以前从未有过的体验,我又紧张又享受,一点也不敢动弹,头脑里一片混沌,再精美的图片也看不下去了,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地方、离这个危险的罗伯特远远的,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再见。
好不容易熬到叶子看完了图片,我赶紧从罗伯特的大腿上跳了下来,其实不用着急罗伯特也已经松开了手,放开了我和叶子。
叶子还想参观参观罗伯特的摄影器材,看看时间,已经快凌晨一点了,我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催促叶子赶快走人,叶子只好起身道别。
罗伯特抬头对叶子说:“可不可以把筱晓给我留这里,我送你一人回去。”
“什么?坚决不行。”我尖声反对
“怎么啦?”罗伯特疑疑惑惑地打量着我:“筱晓,你不会还是处女吧,还那么保守,你们西南地区的人是不是也忒落后了。”
罗伯特想和我一夜情?
我简直要晕死,不是我保守,不是西南地区的人落后,根本就是北京人民的思想太前卫,行为太狂放了。
日期:2007-1-30 4:26:07
(五)也许,我会留在北京
罗伯特开车把我和叶子送到了叶子租住的楼下。
道了再见后,罗伯特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叫住了我:“筱晓,你别回重庆了,你们那儿也太落伍了,留在北京发展吧,像叶子这样自由自在多好啊!”
“好的,我考虑考虑!”我谢了他,和叶子上了楼。
“你可要真的好好考虑考虑,改天再联系,OK?”罗伯特挥了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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