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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老百姓的身份,讲述黑社会的故事
作者:
huhuawei00002
日期:2010-2-10 21:17:00
天牌,三六九,我的手指只需轻轻掠过扣住的牌,便已知晓是几点,从未有错!不动声色地瞄了下面前的钱,差不多800了吧,良好的开局,不禁令我暗暗松口气。
身后的两个合伙人,焦虑地打量着我的神情,似乎想获得某种信息。当然,一切都是徒劳。包庄的闲家,睨了眼手中的牌,很果断地拉开了,点起根烟,气定神闲地打量起我。
他叫周林森,是本地屈指可数的大混混之一。按理说,他这样的人,是不应该进这种小场子赌钱的。但凡事,都有例外的时候,比如今天,他在大场子里输得一干二净,自然只好凑个几千块钱,来这里过过瘾。
可俗话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对我们来说,带个几千来赌的,那简直就是豪客!更何况周林森虽然声名在外,但在我们面前,却极是讲理,从未有过犯混耍赖之类的事。这样的人,怎能不受欢迎?
板凳,心里格楞了下。最后张,果然是长三!我干脆把牌翻在桌子上,让合伙人一起参考。围观的人,顿时七嘴八舌起来,但很快达成一致:稳字当头,配天九王!
我抬头看了看周林森,他喷口烟,慢悠悠地说道:“怎么,后生仔还准备拉个五六吃我?”说完,添添嘴唇,又抽了口烟,手指轻轻地摩挲着鼻子。
他在紧张!我心里暗暗作出判断,便把长三和三六九,捏到了一起。这时,周林森的脸上,浮起了一丝淡淡的笑容,但是——仔细看的话,却有点假。这令我更加坚信自己的判断,毫不忧郁地拉开牌,用讨好的口气说道:“那就听森哥的,五六好了!”
森哥微笑着抓过我面前的钱,心里一沉,妈的,上当了?!却不料,他点点我的钱,然后从自己面前数出800,找回20:“780变1560,你数下。”站在身后的一干人,顿时兴奋起来。
“厉害!”
“有魄力!”
“叶子做庄我绝对信的过!”之类的恭维话络绎不绝。森哥好脾气地笑笑,没说什么。我打开他的牌一看,幺四五陪人牌,幺五六配三五八,是把三四哦,耶!
我利落地把最后一方牌分到各门,然后捏着色子,等待闲家下注。陆陆续续地,有人30上门,50天门地下了200多块。现在,森哥面前还有1000多,他示意我等等,接着问了下身后的小弟:“阿辉,你那还有多少?”
“最后500!”阿辉痛快地把钱丢给森哥。
森哥拢起面前的钱,放在下门:“全跟我算,打色子!”
一四五,门前。我默默念了几句:菩萨保佑!上帝保佑!真主保佑!继续按老习惯开始摸牌。一个地牌,一人牌,一梅花,一猴三,又是把难牌!
我喊了声:“庄家摊配!”然后飞快地计算起外面的牌来。闲家先后配完牌,放在各自门前,就等庄家开牌了。
这次,我把牌翻开时,身后不再有人做声,都静静地,让我自己拿主意。森哥似乎吸取了刚才的教训,没有说话,眼睛盯着面前的烟盒,我不禁暗暗发笑。
外面现在还有一张天牌,可以配成天八天九或者天杠,一张二六八,可以和牛头配出一把九,还有一张二三五,可以和2张和牌配出个九。也就是说,介于我人八和地杠之间的,只有3手牌,而下面的四点和五点,仔细算算,却一共有6把。喜欢冒险的性格,一下就令我作出决断:“五八,开!”
果然,森哥拿的是把四六,上门是六点冲豹子跟,赔。天门憋九,和我打和。不过他们的输赢,只和森哥计算。森哥郁闷地数出1560给我,另外赔了上门100多,面前,居然只剩下60块钱了。
我乐呵呵地把牌一推,宣布下庄,然后这个30,那个20地,给周围的看客们挨个分完红,这才和合伙人跑去边上分赃。
我们是100块起的庄,我出了50,所以分到将近1500,加上开始赢的,居然第一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2000块钱。那是1993年的夏天,我16岁,刚刚初中毕业,等待高中的录取通知中……
等我回到场子中间时,森哥在坐着抽烟,没有下注。顿时了然他的窘境,数出1000,递过去:“森哥,你先玩着吧。”森哥诧异地看我一眼,拒绝道:“算了,这几天太背,没心情了!”
我没有坚持:“那走吧,一起消夜去。”
森哥再次看看我:“走。”
一行人就近走进家小吃店,热热闹闹地点上一桌酒菜,分头坐定。中间,不断有赌友热情地向我讲述起森哥过往的光辉事迹,并不时地将头转向森哥:“是这样吧?”“我没记错吧?”再或者,就是向森哥打探着忠哥啊、龙哥啊之类,本地几个有头有脸的混混的近况,以显示,自己也是同道中人。当然,他们中的大部分,除了老婆孩子外,从未打过任何人。森哥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和着,偶尔向阿辉耳语几句,席间的气氛,倒也算融洽。
我喝干杯中的可乐,换上啤酒,斟酌一番,向森哥举杯:“森哥,我一直很敬重你,虽然不会喝酒,但为了你的豪爽和义气,我干了,您随意!”话毕,便干脆地将这杯对我来说,苦涩无比的啤酒,尽数灌下。
森哥很给面子地将酒一口干去,转腕亮杯,然后拍着我肩膀说道:“叶子,人哪,走什么样的路都是自己选的。选定了,就要把他走完,走好,永远不要回头!”我细细回味着森哥的话,也许他说的对,人,是没有回头路走的。
若干年后,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谁,改变了我的人生,破裂的家庭?还是森哥那晚的话?
直到下一个若干年后,我才明白,原来除了自己,谁也无法改变我……
日期:2010-02-10 21:21:39
回到借住的小阁楼上时,已接近凌晨一点。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经历。同样的16岁,有的人,还在动画的世界里天真烂漫,我却已经混迹赌场;同样的16岁,有的人,还在父母怀里撒娇讨欢,我却只能在漆黑的小阁楼上,孑然一身。
来自港城中学的录取通知书,终于姗姗而至,这个结果,即在意料之中,又令班主任——老夏,惋惜不已。
老夏做了我三年的班主任,我曾经是她最得意的学生,她甚至早早断言过,我们班如果只有一个人能上重点的话,那绝对是我。可我,终究还是令她失望了。
据老夏说,是英语毁了我的重点梦。其实,这毫不奇怪,象英语这种需要死记硬背的科目,懒散如我,又怎能学好?我那神奇无比的色子,终于在英语考试的时候,狠狠地将我娱乐。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深深忏悔,当初,为什么没有信春哥?
母亲,把录取通知书送到了我的住处,我漠然地将纸推回:“我决定了,不念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再说吧。”
母亲不再多说什么,黯然离去。知子莫如母,从我义无返顾地随父亲搬进这个小阁楼的那天起,母亲便已经知道,我决定的事,任谁,也无法改变。
16岁时,对母亲是仇视的,甚至将一切不幸的起源,都归于了母亲。总以为,如果她能宽容一点,那么,我便会和全世界的孩子一样,拥有一个温暖的家,一个快乐的童年。
可惜,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真正明白,我的父母,谁也没有错,错的是那个时代,错的是他们婚姻的本身。可这种醒悟,终究来的太迟。
母亲出生于南京,一个军人家庭。我那资产阶级大小姐出身的外婆,带给了母亲良好的教养。而时任南京军区某部军官的外公,又给予了她稳定安逸的生活。少女时代的母亲,无疑是幸福而又单纯的。
可惜,在政治面前,普通人的生活,永远是那么苍白无力,不堪一击。知识青年要到农村去,那个人,轻轻地挥了挥手,于是,成百上千万学子,便不带走一片云地,奔向了广阔天地。母亲,同样不能例外。
比很多同龄人幸运的是,母亲插队的地方,在外公的老家:石水,一个东海边的小镇。为伴随最爱的小女儿度过那段艰苦的岁月,外公,做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决定:转业,全家回迁石水!
外公祖上,是石水的望族,虽然几经破败,但依然给他留下整整一栋四合院的遗产。以前,都是当地的亲戚们在帮忙打理,多半租给了附近的农民。外公回来后,更是慷慨地,将多余的房产,半卖半送给了那些租户。这,无疑为他赢得了极大的善名。于是,母亲在那些农民和当地亲戚们的照料下,除了初来时的不适,倒也没吃多少苦。
70年代的中国,文革的滔天孽浪,卷遍每寸土地,偏僻如石水,亦无法例外。不知是谁,得知了外婆的出身,提出要开批斗会。从不知妥协为何物的外公,闻讯暴跳如雷:“要批斗,先斗我吧,我祖上还是地主呢!”
在外公面前,一直恭谦温顺着的农民们,这一次,同样没敢杵逆他的意愿,将两人一同押上批斗台。这个倔强了一辈子的老头,在见识完农民的狰狞之后,于次日,用一根绳子,结束了他的一生……
就在这时,附近一户铅皮匠的儿子,从苏北退伍回来了。他,就是我父亲——叶志有。所谓铅皮匠,便是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地帮人换换锅底,做做铅皮簸箕之类的手艺人。这个铅皮匠的老婆,或者应该叫我奶奶,一口气生了16个孩子。很有规律,一年一个。
所以,作为老幺的叶志有,和他的大哥,就整整相差了16岁。但很可惜,我那众多的伯伯姑姑们,多数没能活到我出生,有病死的,有意外死的,更多的,是那三年间,饿死的。
但不管如何,至少我父亲,茁壮地成长起来了。是的,不仅茁壮,而且英俊!
失去了外公的母亲家,此时,正乱作一团。幼时被家里疼,出嫁后受男人宠的外婆,不仅手无缚鸡之力,甚至连很多起码的家务活,都不甚熟悉。家里家外的琐事粗活,统统落在刚刚20出头的母亲身上,这,实在令她苦不堪言。而远在上海的姨妈,此时,早已结婚生子,对于母亲和妹妹的不幸,除了多寄点钱,亦爱莫能助。
恰到时机出现的媒婆(那时候叫介绍人),犹如一盏明灯,给这个暗无尽头的家庭,带来了光明的希望。听完媒婆的介绍,外婆率先动了心:年轻,强壮,退伍军人,最重要的是,和母亲门当户对地拥有一个居民户口!
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一切凭票供应的年代,居民户口在生活中的分量,几乎可以等同于今天的有房有车,外加年薪10万。
日期:2010-02-10 21:29:22
和父亲见过几面后,也许是被他的条件所打动,也许是受残酷的生活所迫,总之,母亲同意了这门婚事。
反过来,再说说我父亲。爷爷穷其一生之能,最终,也不过造起三间瓦房。而年长父亲16岁的大伯夫妇,和我的六个堂兄堂姐们,此时早已将那3间房子塞得满满当当。以父亲的条件,娶个附近的农民吧,实在心有不甘。可条件好点的居民,连间新房都没有的人家,谁能看得上呢?所以在终身大事面前,70年代的叶志有,遇到了和今天的剩男们,一样的难题:房子!
媒婆给父亲带回了母亲同意的消息,还话里话外地,把外婆希望父亲搬去同住的意思,也透了出来。好家伙,老婆房子一起着落了!不仅父亲,就连我爷爷奶奶、大伯伯母,也都很欣慰地,笑了。选好日子,简简单单地办完喜事,父亲便乐颠乐颠地搬进了母亲家。
新成员的加入,给这个一度死气沉沉的家,带来了勃勃生机。公允地说,当初的父亲,几乎称得上模范丈夫,他勤劳善良,孝敬岳母,爱护妻儿……结婚之初,母亲几乎连家务,都极少有机会沾手。
可惜——这,不是生活的全部。父亲虽然是个好人,但同时也是个粗人,他会在吃饭的时候大声咀嚼,会在愤怒的时候出口成脏,也会在无聊的时候,和邻居,或者同事打打带点彩头的小牌。而这些,恰恰又是母亲所难以容忍的。由于良好的出身,导致母亲身上,总会不自觉地带有点知识分子的清高,粗鄙低俗的陋习,更是与她水火难容。
在对父亲的改造数度无果后,两人的关系开始日益冷淡。随着一双子女的出生,母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我和姐姐身上。
记忆中的童年,伴随我们姐弟成长的,是母亲设定的,名目繁多的家规:吃饭时不准迟到,不准发出声音;走路不准勾胸弯背,不准嬉笑打闹;说话不准带脏字,不准任意参与大人间的交谈等等等等……
若有违反,轻者不许吃饭,重者挨打罚跪。在母亲的高压政策下,年幼的我,早早便戴上温驯有礼的面具,而内心的叛逆,却如野草一般,在疯长。
因为母亲禁止了一切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父亲就开始以加班为名,频频晚归。直到几次被债主追讨上门后,母亲才明白丈夫在外面,原来早已赌得一发而不可收拾。
与父亲逾行逾远的她,终于在我6岁那年,正式提出了离婚。也许,是出于对家庭破裂的本能恐惧,我跪在母亲面前,苦苦哀求。她,终是不忍,遂收回决定。
家,是保住了,可战争的硝烟,并未散去。无论父亲如何低头认错,如何赌咒发誓地要痛改前非,均未取得母亲的原谅。于是,漫长的冷战,夹杂着零星的热战和分居,开始贯穿在我后10年的家庭生活中。
大人间,纷争不断,我和姐姐的生活,也依然照旧。父亲依然会在应酬之余,给我们带回舍不得吃的糕点,依然会用整晚的时间,为我编织竹做的小兔或者篮子,依然会偷偷塞个5毛一块的零用钱给我们……
母亲也依然会因为脱口的脏话,让我们跪上一下午,依然会因为不肯写毛笔字,而将我痛打一顿,依然会因为没考到第一,而将我厉声责骂……感情的天平,无可逆转地在倾向父亲。
冰冷的婚姻,磨尽了父母的最后一丝耐心。1992年夏天,这对争争吵吵10多年的旷男怨女,终于在离婚协议上,签下了彼此的大名。解脱了,大家都解脱了。
善良的父亲,放弃了属于他的财产,选择净身出户。在分割儿女的抚养权时,母亲希望我和姐姐继续跟随她生活。理由是,她的条件比父亲好,但面对法官的征询,我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父亲,那一刻,我仿佛听见了母亲,心碎的声音……
离婚后的父亲,与我借住在朋友家的小阁楼上。失意的他,不是借酒浇愁,便是彻夜滥赌,根本无心过问儿子的学习。而失去母亲监管的我,也不知是想否定什么,或者报复什么,开始逃课,打架,赌博……背离着母亲为我的设定的道路,肆意狂奔。
看着我的巨大变化,老夏心急如焚,一次次地请来母亲,同做思想工作。母亲亦几次令我搬回,可迎接她的,却永远是那个决绝的,“不!”字。
在婚姻上刚刚遭受失败的父亲,迎来了他人生中的再一次打击。时任生产科长的他,由于离婚和赌博带来的恶劣影响,被厂里撤消科长职务,下放车间。幸好,同事近20年的书记,还是给这位工厂元老,保留了最后一点颜面。在征得父亲的同意后,破例为他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巧合的是,远在北方开厂的堂姐夫,因为扩张的需要,此时正缺一个管理经验丰富的亲友,来帮忙打理。于是,时隔20多年后,40多岁的叶志有,再次踏上了离乡的旅程。
甩掉父亲,这最后一根牵制的绊绳,我心中的潘多拉魔盒,被彻底打开了。那时的我,每天一放学,便游离在各个赌场、舞厅和游戏室之间,好象一个无家可归的野种一样,飘荡在这个世界的阴暗里。
期间,曾经因为失望,而断绝来往很久的大伯,也曾放下对父亲的成见,来接过我,要求搬去他处,但,均被拒绝。令人意外的是,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学习成绩,居然奇迹般地一直保持在上游。也许,那就叫天分吧。
日期:2010-02-11 12:02:54
“叶子!叶子!”
“来了!”我匆忙套上衣服,冲下楼去。
“走,踢球去!”胖头鱼和小鸣等人,拉上我就往石水职高走去。
胖头鱼、小鸣、黑子和铁头,是平时跟我玩的比较好的哥们。但他们历来不善读书,只识闯祸,早早就被我母亲例入了禁止交往的“黑名单”。因此,虽然大家都是互相看着大的,却从未有过交集。直到最近两年,我也跟着变成了“坏胚子”后,彼此才渐渐熟络起来。也许,我们本来就是一路人吧。
胖头鱼掏出烟盒,抽出唯一的一根烟:“最后一颗子弹!”
“操!我买去!”
铁头摸摸衣兜,停下脚步,讪笑着问:“你们谁那有钱?”
“毛,老子几天没见过人民币啥模样了!”
“我这口袋,比脸还干净呢!”
我实在无语,几个人居然都穷的拿不出1块钱。小鸣提议:“找个小鬼‘借’几块吧?”
我用力敲了下他的脑勺:“出息!没钱了就只会这招,欺负那些小孩,丢人不?”
这就是我的兄弟们,没钱了,就在路上随便拦住个看着老实点的学生,把人拉到角落里“借”钱。我掏出新买的钱包,数出四百,一一分到每人手上:“以后少干这事,至少别拉着我干,丢不起那人!”
攥着手里的老人头,哥几个眼睛放光:“叶子,又赢啦?”
“废话,前晚上赢了2000呢,一庄就吃周林森3000多!”我得意洋洋地冲他们亮着钱包里的钱。
“行啊叶子,都跟森哥赌上了,啥时候把森哥介绍给我们认识下啊?”
“就你们这副光欺负小孩的怂样,森哥能看上?”
一行人打打闹闹地走进职高。由于还是暑假,校园里静悄悄的,只有球场上能看见稀稀朗朗的几个人。“走,跟他们踢个半场。”走近一看,我不禁暗暗叫苦,其中有个傻大个,上学期被我们追到宿舍里打过,真是名副其实的冤家路窄!
这时,傻大个也一眼认出了我们,和他的同伴说了句什么,7、8个人就直冲我们围过来。我和黑子几人对视一眼,顿时形成默契,冲着他们倒迎上去。
黑子一马当先,抓过傻大个,一个耳光重重扇去:“小鬼,阿爹们天天找你呢,再躲啊?!”
话音刚落,我跟上就是一脚,睨着众人,恶狠狠地说道:“怎么,要给你们兄弟出头啊?”
“不是不是!兄弟,这事都过去那么久了,就算了吧。上次他也不是存心和你们作对。”
对面的眼镜仔一看我们气焰嚣张,立即很乖巧地掏出烟,散了一圈:“给个面子,算了,算了啊!”
打群架,其实就是这样,谁人多根本无所谓,气势才是最关键的。你在人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照样能底气很足地凶起来,对方就会怕你。气势上一输,想的东西难免就多,自然会顾忌到以后的事。反过来说,刚才如果我们先心虚服软的话,对方反而会在头脑发热之下得寸进尺,要是真打起来,我们未必能占到便宜。
眼看着场上形势已被我们控制,胖头鱼又用力往傻大个的后脑勺上拍了下:“以后上路点,不然石水职高的门你别出了!”
傻大个低着头没出声,这时,对面一个挺壮的小子也蹦出来打起圆场:“好了,好了,说开了就没事了,大家一起踢个半场,以后就是兄弟了!”
傻大个显然不赞同这个提议,默默地走向场边,开始收拾东西。眼镜仔跑过去,拉住他手,似乎在解释着什么,傻大个一把将他推开,拿起东西就准备走人。
我们没有继续为难傻大个,看着他离去。说穿了,10多岁的小孩之间,哪有什么需要赶尽杀绝的深仇大恨啊,通常都会给彼此留点余地。所以打架一般只打半场,最多的是以不了了之收尾。
大汗淋漓地踢了个半场,一看时间,已经差不多4点,和胖头鱼他们约好晚上去跳舞,便各自离去。
回到家随便冲了下澡,换完衣服,正思考着晚餐的内容时,姐姐来了。在读书上,姐姐的天分和我相差实在太大,她比我勤奋,比我努力,最终却连一个职高都没考上,毕业后,作为职工子女,被招进父亲的工厂。
父亲走后,这个年长我四岁的女孩,便担负起了照料弟弟的重任,除了每周按时从父亲的工资卡上,取来生活费取给我外,她还总会在空闲时,跑来洗衣做饭,或者用微薄的工资,替我买苹果的裤子、彪马的鞋子……也只有她,能时不时令我日益冷酷的心,感觉到一丝温暖。
“小央,去读书吧,你这么聪明,只要稍微用点心,以后考个重点大学,出来工作也体面点,不用象姐姐这样了!”
“姐,我现在真的不想读了,读不进去了。再说,考上大学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去得去厂里上班,被人约束,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可你不读书能干什么呀?就算以后想自己创业,也得有资本啊!”“我想好了,姐,过几天我就去堂哥那里做学徒,等把技术学全了,我去外面开厂。”姐姐终究没能说服我,无奈地摇摇头。
“好了,姐,别摇头了,我会发财的,到时候让你做董事长,我做总经理,哈哈!”
也只有在姐姐面前,我才可以真正象一个16岁的孩子那样,脱掉所有的伪装,向她撒娇讨欢。做完饭,姐姐走了。下楼的时候,我才突然发现,这个看了10多年的女子,不知不觉已经出落得楚楚动人。叶家有女初长成,原来,我们都长大了。
日期:2010-02-11 18:30:59
吃完饭,心不在焉地看了会电视,好不容易把时间捱到6点过,我这才出门,慢悠悠地往碧海舞厅走去。路过舞厅前的台球摊时,我特地拐进去看了眼,果然胖头鱼几个,正撅着屁股在打台球。
当我们卡着时间,走进舞厅时,DJ刚好分秒不差地放起了第一支舞曲。小鸣贼眉鼠眼地四下一瞟,捅捅我:“叶子,晚上漂亮妞不少哦!”然后贼兮兮地yin笑起来。
我随手给他脑门一下:“你他妈没见过女的啊,怎么骚成这德行?!”
90年代初的石水,包括所有的中小城市,又何尝不是这样,年轻人根本没有太多的娱乐项目可供选择,一到晚上,舞厅里便挤满了空虚无聊的青年男女。
一行人找好位子,点完饮料,胖头鱼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绕着舞厅,搜寻起各自的目标。
欢快的节奏,敲击着每个人的耳膜,狭小的舞池里,挤满了跟着音乐飞快旋转的男女。我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打量着被灯光照耀得有些斑驳的地面。这些简单的三步四步,胖头鱼仅仅教我一晚上,便已娴熟得令他自叹不如。但我极少下场去跳,多数时间,更喜欢捧着茶杯,半躺在沙发上,在迷离的灯光和震耳的乐声中,独自发呆。
胖头鱼抱着舞伴,从我面前一晃而过,好象还做了个鬼脸。隐约感觉有点不对,定神一看,不禁哑然。胖头鱼一米78的个头,此时,居然老鹰抓小鸡般地抱着个比他整整矮了一个半头的舞伴,看起来,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没有请到合适舞伴的黑子和小鸣,也转了回来,站在边上,肆无忌惮地大声冲胖头鱼起哄。对胖头鱼来说,这极其难熬的一曲,终于结束。他红着脸跑回座位,嘟囔着:“妈的,我去请的时候,那女的坐着,光线又暗,都看不出她这么矮。”
“拉倒吧,你不就好这口吗,娇小玲珑,我见犹怜!没有她的娇弱,又怎能衬托你的威猛呢?哈哈!”
“死开点!”胖头鱼恼怒地踢我一脚,玩嘴皮子,他们没人是我对手。
场子里的灯光,在突然间暗了下去,轻柔的慢四舞曲,随之响起。蠢蠢欲动的年轻男子们,纷纷绕着舞池边缘,仔细搜寻起心仪的舞伴。有时,甚至会出现几名男子同时邀请一个女孩的尴尬局面。幸好机灵的黑子他们,早已提前等候在瞄准的目标前,舞曲响起的瞬间,便出手邀请。此刻,都已借着暧昧的灯光,与姑娘们越贴越近……
隔壁的卡座,似乎传来一阵骚动。我起身就着昏暗的灯光一看,原来是斗鸡眼在请隔壁的姑娘时,吃了红灯(邀舞被拒的意思),为找回面子,正在伸手强拉人家。
斗鸡眼比我大2岁,读初一的时候就被学校开除,后来,一直混迹于社会。此人,虽然拥有一副车祸现场般的面孔,和标准的豆芽身材,但仗着他表哥阿宏,是石水排得上号的大混混之一,为人极是高调,长期在干些犯混耍赖的勾当。
通常知道底细的,慑于阿宏的威名,多少都会让他几分。特别是那些长混舞厅的女孩们,更是不敢得罪,往往只有强忍着恶心,陪他跳一曲兼被揩油。
这个女孩,估计第一次进舞厅,对这里的“潜规则”还不甚明了,含着委屈的泪水,死活不从。女孩楚楚可怜的样子,不禁令我动了恻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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