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黑帮

作者: 悬铃木2005


日期:2006-5-18 16:32:18

  这本书里的大部分事情,都是真事,只是被我更换了地点和人名。
  书里的主角,只有一个是白道上的人物,其他几个,都是犯过事的,他们已经全部死了,有的被枪决,有的自杀。
  这些人我都面对面见过,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穷凶极恶的,那么里面只有一个。
  这些人无一例外出身普通,无法用简单的“坏人”两字来定义他们,其中一人甚至十分坚持自己的操守。他们遭际各一,却殊途同归。我十分熟悉他们的生活,日常生活,因为我本人的家庭和所居住的环境,跟他们几无二致。
  这些人没有任何一个受过专门的训练,比如枪械、爆破,等等,但是,他们做下的案子,丝毫不亚于所谓犯罪专家办出的事。用我在南方某省一个警察朋友的话说,这些人做案,一次比一次漂亮,最后一次,完美。

  关于临时黑帮,我想是的,临时的。
  全力避免所谓虚构的江湖,尽可能还原真相,基本是我唯一的目的。
  花洲市偏于江南一隅,花江穿城淌过,将城市划为DONG洲、南洲、西洲、北洲四区,DONG西两区繁华而南北两区次之。四区之外,花洲市另下辖四县,分别为花洲、万平、龙津、和源,盛产蔬菜水稻。
  1
  花江汀边火并,蔡老三把魏喜子赶回了西洲区。
  他的“老人头”鞋底直接贴在魏喜子的右边脸上,魏喜子两条小腿泡在花江里,都冒着血。蔡老三拔出嘴里的烟蒂:滚回西洲,只准在西洲做生意,DONG洲、北洲、南洲什么事你都不准插手,另外,如果我在西洲有买卖,你统统让路。

  魏喜子带到江边的七十个兄弟全部被放倒在地,身上没伤的也刀架脖子、被人按在岸边。魏喜子没想到蔡老三带的人比他多得多,他没来得及数,一听蔡老三出言不逊他下意识就抽出后腰的藏刀冲向蔡老三。他明知对方人多,但不冲不行,就地投降以后更不用混了,人可以倒下,却不丢面子。
  蔡老三带了两百人,这一战他必须打赢。他进行了充分准备,甚至还派人到西南边买了两杆猎枪,但出发前他权衡再三,没有带枪。要打赢,但不能搞大,特别不能弄出人命。蔡老三基本是个生意人,他考虑问题的第一落点,是钱,他不想干掉魏喜子或其他任何人,他要的只是地盘,并非人肉。蔡老三最不愿意麻烦警方。他发动所有兄弟和关系,摸清了魏喜子只带六七十个人到花江边跟他谈判,他笑了,身上只装了一盒三五牌香烟,没带刀。蔡老三决定摆平魏喜子后,再也不随身带刀,他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文明商人,能在各个领域都取得成功,比如挖沙、歌舞厅、工地和白粉,等等。

  一九九三年,花江汀边一战,虽然伤了几十个人,但都是皮外伤,最多也就是骨折,所以在治安历来良好的花洲市没有产生大的影响,警方通过内线,知道蔡老三跟魏喜子打了一架,因为几乎没有什么后遗症,所以事情很快过去了。背地里,蔡老三却成为花洲黑帮的老大雏形,开始发育。
  2
  一九九九年夏天,花学农从广州回到花洲,全部行李是一个黑色的双肩背包,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和五年的全部纯收入三万二千元,人民币,其中将近一万块,还是他看见一个客人不慎留在歌厅洗手间的手包,打开,是钱,他拿出所有钱,藏进保安制服深处,包留在原地,没拿。回宿舍后,花学农拿出钱数了数,差不多有一万,几乎相当于他一年的毛收入。

  花学农离开广州,不是老板要炒他或者捡钱不上交DONG窗事发,是因为交往了六年的女朋友要跟他分手。分手,是花学农一直放不下的事。花学农的女朋友吴芳,很漂亮,也风骚,一直在花洲街头混。花学农多次要她一同南下打工,均遭拒,而偶尔用男朋友的钱去广州旅游小住,她非常乐意。吴芳的理由是她不喜欢别的地方,只喜欢花洲,再说了,花学农应该养着她,男人不能养女人,那叫男人?花学农每年春节后都南下挣钱,担心吴芳招蜂惹蝶,自己鞭长莫及,只好天天打电话监控,去了不少电话费,吴芳照样在外面游逛。花学农逼得急了,她就破口大骂:我不是好DONG西?你也不照照镜子,你自己是个什么DONG西!

  花学农高鼻深目,脸部冷峻,瘦高个儿,是花洲市西洲区石头路一带所有街头女郎心中的王子。吴芳让花学农照镜子看自己是个什么DONG西,并不是攻击他的外表,是因为花学农坐过牢,属刑满释放人员。吴芳自己虽然整天瞎混,也爱花学农的英俊,但总对男朋友没钱又有案底耿耿于怀,颇觉没面子,而吴家更千方百计要拆散他们。当吴芳清楚地认识到英俊不能当饭吃时,不用她妈再逼,自己粘上了一个叫王忠的烟酒店经理,比她大十五岁。王忠是西洲区老大魏喜子的手下,有钱有势。

  花学农不想失去吴芳,失去吴芳,他可以找到别的跟吴芳一般漂亮的女人,他不能允许自己主动失去吴芳,所以,他想也不想,辞了工作,由南北返,回到花洲。
  花学农是花洲市万平县人,从小随父母在花洲市生活。花学农不傻,在花洲十六中读书时一度被老师认为有望考上大学,后来跟坏了石头路上的伴,热中习武强身,逃课跑去少年体校武术队偷师,也算练过。花学农经常打架,但小偷小摸的事倒从来不沾。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的十九岁那年,老友大头找他去劫道练胆量,他没二话跟了去,在DONG洲的曲笔巷用刀抢了一个壮汉,到手十三元,却没能跑掉,跟大头分开后被壮汉跟同伴追上擒住。因为是初犯,又年轻肯认罪,法院判花学农两年刑,送到本市龙津县的新成农场劳改。

  两年后刑满释放,聪明的花学农变成了一头聪明的狼。但是为了父母,他跟以前的朋友绝交,去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安分守己上班,每月三百块工资。跟吴芳谈恋爱后,缺钱,听说南方挣钱容易,就去广州,可惜吴芳不肯去。在广州歌厅做保安五年,除了捡了客人一次钱,花学农没干别的坏事。
  回花洲,抛开吴芳的原因,花学农也厌倦了当保安,每天跟狗一样看门盯人。
  他本来是狼。
  花学农回到家是夏天的傍晚,平房门口的石榴树挂了些不成熟果子,厨房传来烧菜的叮当响,不用说,早就内退的父亲花云肯定在街边跟其他老头下象棋,不到饭熟前一刻决不回家,在厨房弄出响动的只能是母亲周玉妹,永远不可能是吴芳。想到吴芳,花学农轻叹一声,进门。
  儿子什么时候都能回家,正如他什么时候都能离开家一样,周玉妹见怪不怪,她正忙着,只看了儿子一眼,接着忙,心里想:没做他的饭,算了,他吃我的那份,我下点面条。长期被生活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周玉妹有胃病,常吃清煮挂面。
  老工人花云在饭桌突然看见儿子也一点儿不奇怪,他跟儿子互不搭话已经快八年。

  第二天,花学农就见到了吴芳,他知道在哪里能轻易找到她。
  3
  花学农从吴芳身上爬起后,吴芳对他说:最后一次。吴芳毫不避忌跟花学农说自己早就跟王忠上过床了,她喜欢王忠的钱。
  花学农明白自己跟身边的女人结束了,当天下午他就去烟酒店看了一眼王忠经理,他没看第二眼,转身就走,边走边想:这种人怎么能跟我比,不过,他必须死,必死无疑。
  花学农知道自己不适合上班,虽然他为了不让母亲失望,强迫自己在广州上了五年班,现在,他不再上班了,但是,他需要钱。
  花学农的父亲有肺癌,几年前早期时发现,动了手术,但是咳嗽不断,医生说随时可能复发,厂里早就拿不出一分钱了,看病全部自己掏。花学农回家第一天,母亲就告诉他,老爷子的病看样子要坏。也就是,需要钱去填。除了父亲的病,花学农也有自己的事要办,要花不少钱。

  花学农辗转联系上新成农场的牢友谭欧良,阿良。阿良是广西人,因为某年到花洲办事,在酒吧醉酒打伤了吧女,那可怜的姑娘的左耳朵都差点被他扯断,被判刑在新成农场服刑。花学农跟阿良相投,他是本地人,在劳改队经常帮受欺负的外地人阿良,一次甚至为了救阿良跟本地一个牢头翻脸,被二十几个人打得满身血。花学农与阿良成为生死之交。阿良出狱返广西,跟哥哥做生意,后来还回花洲找过花学农,没找到,很想念。突然接到花学农的电话,阿良高兴起跳,邀请他去广西玩。花学农想的就是去西南方向一行,正好。

  见面,叙了旧、吃了饭、洗了澡、按了摩,花学农直接提出要买枪。阿良没有多问,说:没有问题。
  次日,阿良带花学农直奔一边陲小村,找了联络人,再往小村后的深山,坐矮马走了大半天,到了地方。花学农在那地方练了两天枪,同时学会了把枪拆碎再装上。然后,他买了三支短枪,另买了一百发子弹。所有钱却全部是阿良支付,为此阿良差点跟花学农动手,他的话:农哥,你再跟我争就是不把我当兄弟,你可以为我流血,我还不能为你买点什么吗?花学农不好再说什么。到更下一步,阿良要帮他把枪弹运回花洲,花学农怎么也不能答应了:阿良,心意我领了,再说我就翻脸,兄弟不用做了。阿良还想再说,被花学农摆手阻止:阿良,记住,你出狱后,从来没见过我,从来没有。

  4
  花学农换乘省际班车回到花洲万平县,把其中两支枪藏在老家已经没人住的旧屋地窖,身上装了一把64,返回市区。
  花学农走出花洲汽车总站,招手叫了一辆三轮车回家。此种三轮车烧柴油,虽非法却花洲满城可见。司机问花学农:去哪里?花学农听出司机口气很冲,觉得奇怪,一道寒光就盯住对方,却是熟人:国强!司机愣住:他妈的!是学农!
  三轮车司机古国强,花洲本地人,花学农在新成农场的牢友,因盗窃罪被判两年,先出狱,比花学农大七八岁,两人关系不错。
  花学农让古国强送他回家,自己进屋放好东西,拿了些钱,出门跟古国强去喝酒。

  酒喝得不少,却不能深谈。花学农是有枪的人,而外表朴实的三轮车司机古国强心中,也埋着不少秘密。
  花学农从广西返回后,随着秋天的加深,父亲花云的病加速。花云从参加工作开始,就呆在花洲市保温瓶厂,一干三十多年,到厂里效益大滑坡,他办了内退,进入街边老头行列,靠下象棋和聊天打发光阴。花云时常回保温瓶厂看看,虽然一次比一次萧瑟,但是只有在车间走动时,他心里才塌实。保温瓶厂不开工已经很多年了,因为偏僻,连卖地皮的机会都没有。花云们只能靠有限的生活费捱时光,小病还罢了,大病直接就等于死亡。花云的第一次肺癌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了债。现在,他清楚自己的病复发了,他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

  老工人花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儿子花学农,因为儿子入狱,他的感觉倒不是没面子,而是绝望。他一度认为聪明的儿子可以过上平静的温饱生活,可是他很快发现自己错了。他八年没跟儿子说话,但他深爱儿子,只是他对现状无能为力。他只是一个内退的老工人,没人理会他。
  花学农从广州返回后,花云通过儿子的眼神,知道儿子变成了一头狼。他不会老老实实去找工作,然后娶老婆生孩子过日子的,花云无望地思索着,想怎么帮儿子一把:这头白眼狼,你不顾我,也该顾你妈呀。
  花学农什么也顾不上,他忙,他的目标是王忠的老板,西洲区老大魏喜子。要干就干大的,花学农对王忠不屑一顾,他的计划是先弄掉魏喜子,攒点儿钱,再将枪口对准花洲老大蔡老三,至于王忠,随便抽个空把他放倒。
  在花学农的设计中,做完几件大事而自己又能不死的话,他准备去广西那个买枪的村子度后半生,最好能越过边境,在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悄悄老去。
  5

  到花学农想用枪做大事时,花洲市已经一年半没有发过枪案。看上去挺久,可是要依靠枪办事,在花洲并非易事,一则,花洲治安向来尚可,二则,一年半前,花洲发了个枪案,警方从来没有放弃调查。这个枪案太大了,黑白两道谁也不能掉以轻心。除了像花学农这样活不活都无所谓的人,谁也不敢轻易去碰枪。
  6
  跟花学农分开后,古国强驾驶他的三轮车去接儿子放学。古国强的儿子古小强,在站前路小学读一年级。为了能让儿子进站前路小学,古国强辗转找了七个人帮忙,送礼六千元,还交了每年两千、五年共一万元的赞助费。古小强进了站前路小学,古国强账上一分钱都没了。
  古国强住西洲区塔前路一座低矮的平房里,潮湿阴暗,家里勉强有一台彩色电视机,是给儿子买的二手货,能看却没有有线电视。古国强的老婆是和源县农村人,嫁到城市是她儿时就有的梦想,她不在乎古国强做过劳改,认定进城就是进步,生下古小强后在塔前路一带摆摊帮人擦皮鞋。双手油黑,生活清苦,这个粗壮的女人只是偶尔抱怨。

  古国强不富裕,他拿出一万六千块把儿子送进优质小学,连他老婆刘小英都迷糊,刘小英只知道赞助费一万块是老公从朋友那里借来的,而那六千块送礼钱,刘小英完全不清楚有这么回事。古国强不是刻意要瞒住老婆,他也根本没在外边借钱,都是他自己的钱,只是那些钱他没法跟老婆刘小英说,说不清楚,不能说。
  古国强在塔前路一带,口碑甚佳。他虽然因为偷东西坐过牢,但出来后没有再犯,附近街坊也从来没丢过东西。古国强长相忠厚,好帮忙,邻居要用个三轮车什么的,或者搬家,古国强都肯出力,从来不要报酬。他跟老婆不吵架,日夜在外面辛苦跑车挣钱,养儿子,不惹事,标准的过日子人家。塔前路前后,几乎没人防备古国强。邻居们眼睛都看着,古国强出来快十年了,没有暴富迹象,也没有警察上门。

  只是他老婆刘小英偶尔奇怪,老公有时半夜惊醒,身上都是汗,冬天也是。刘小英比较粗心,她猜测老公可能做恶梦了,是人都会做恶梦,她翻个身,继续睡,朦朦胧胧想:明天如果能多擦几双鞋,就剁点猪肉回家,做肉饼汤,给他收收汗,老出汗不行,容易感冒。
  古国强安顿好儿子,坐在一边看他写作业,抽着最便宜的“花江”牌卷烟。只要无事,古国强傍晚一定看儿子写作业。儿子的作业,虽然只是小学一年级,但古国强也帮不上忙,他更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看着儿子写作业。古国强希望儿子以后能出国留学,为此,他得去挣更多的钱,而他明白,靠三轮车和擦鞋永远无法支付儿子读书的费用。

  古国强近两年没有大的进项了,他知道,不能轻举妄动,艰难的时间可能还要继续一段。最近一年,他的小兄弟郑威多次来找他,他都跟他说:不要急,不是时候。
  郑威才二十五岁,古国强比他大十岁。古国强比郑威能忍,他吃的苦多,知道不忍不行,一定要忍。
  7
  万天雄跟女朋友叶敏吵架吵到一半,手机响了,他的老板魏喜子通知,说当晚有生意,让万天雄傍晚去家中接他。
  万天雄二十九岁,女朋友叶敏二十八岁,尚未嫁出,比较着急,她想结婚,而万天雄总推三推四,令她愤怒。叶敏知道万天雄的老板魏喜子是什么人物,她也曾劝万天雄离开魏喜子,但万天雄说反正自己不参与其他事,只是开开车没什么,再说魏喜子给的钱多。叶敏说你有钱那为什么不结婚。万天雄说不想太早结婚。超市收银员叶敏极其愤怒,一度想分手,平静后又有点儿舍不得,就年复一年拖下了。

  万天雄并不是不想结婚,他想结婚,同时又想跟叶敏分手,让她早点找个能真正照顾她的男人过日子。可是,他爱叶敏,分手的话无法出口,却又不能结婚,只好过一天看一天。
  万天雄有苦难言,花洲黑道,都知道他是魏喜子的司机之一,偶尔开开车,更多的是给魏喜子手下开车,没干什么其他事。背地里的事,其他人就不知道了。魏喜子都不知道。
  万天雄,真名欧春雨,男,二十九岁,毕业于邻省公安专科学校,格斗好手,分配至花洲市公安局,为刑侦支队重案大队民警,没上过一天班,直接被派至黑帮卧底,已经超过六年,破获小案子一批。因为魏喜子没有彻底信任,万天雄始终不得与闻核心机密。本来上面两年前就要抽出万天雄,调他去外市公开警察身份,但不久花洲发了大案,上面再三分析,让万天雄留在魏喜子身边,坚持,说不定就有线索。事实上万天雄自己也要求留下来,因为这个大案的死者,是他为数极少的朋友中的一个。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DONG洲一个老板被绑架,家属报了案,警察扮成家属去交赎金。
  绑匪三人,蒙着脸,坐一辆面包车,露出的眼睛紧盯着手提箱子的送钱人,其中两人将猎枪平放在腿上,手指勾住了扳机。左手提箱子的是陈庆来,花洲市DONG洲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的皮夹克没拉上拉链,因为他的枪在左胳肢窝下,敞开皮夹克,是为了方便抽枪。陈庆来的手很快,“快枪陈庆来”,黑白两道皆知。虽然已经三十七岁,但他在每年的系统内大比武中仍能位居前列。由于此前发生的数次绑架案,交了赎金被放还的事主都反映绑匪有枪,猎枪,应该不是假的。陈庆来和同事经过分析,判断几个案子是同一批人做的。虽然没有肉票被杀,也从来没响过枪,但陈庆来十几年的经验告诉他,谨慎是唯一的原则,哪怕只是抓一个身上没有任何武器的街边小偷,也要让自己的枪能最快到达自己手上。陈庆来是花洲公认最好的刑事警察,破获大案无数。

  因为绑匪临时多次更换地点,狙击手无法施展,其他同事也只能埋伏在稍远处,但陈庆来从来镇定,三十岁以后他就不再慌乱。陈庆来一个人不紧不慢走向面包车,迅速目测了一下跟绑匪的距离,在他判断只差一步就可以抽枪并有把握控制住对方的时候————他对自己的速度和准确度非常自信————这时,一阵大风掠过。
  陈庆来差了点儿运气,风朝他迎面扑来,掀开了他的皮夹克,把他的“64”的枪把暴露出来。
  陈庆来的手指已经触摸到了枪把,可是他同时听见了两声枪响。
  陈庆来左胸和左颈侧各中一枪。
  同事们扑上,将他送去医院,没到医院,人已经不行了。

  陈庆来的案子一直没破,一年多来,花洲警方上至局长,下至实习民警,人人焦虑。
  万天雄和陈庆来成为朋友,是因为一次偶然事件。
  一九九六年初秋一晚,万天雄接下夜班的叶敏回家,陈庆来带队到万天雄住处附近抓一个逃犯,女逃犯,脸跟叶敏长得相似,背影则完全一样。夜晚的幽暗小巷内,视线中的叶敏当然就是女逃犯。陈庆来没想到逃犯身边还有个男人,情报没有显示,但是,有十个男人在旁边也要一起抓。陈庆来给兄弟交代好,他跟小王抓男,小林小李抓女。后来的进程令陈庆来十分震惊。他跟小王冲出靠近,小王还没伸出手,反被对方掐脖抓腰,整体扔在地上。对方接着一个快速侧身,左拳击打在陈庆来右肩,当然,陈庆来的左拳同时也击打在对方右肩,双方一起后退四五步,对方瞬间做出蹬步动作正要冲上,快枪陈庆来抽出枪,指住了他的鼻子。

  一男一女被带回分局,分开审。
  陈庆来跟小王还有另一个民警审男的,半天不开口。
  陈庆来:“怎么,死不开口?”
  沉默。
  陈庆来:“你手上很来得啊。都干过什么?”
  沉默。
  陈庆来:“怎么你才肯说话?”
  沉默。
  陈庆来:“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经常给魏喜子开车。”
  沉默。
  陈庆来:“深藏不露啊你,可是来都已经来了,自我介绍一下吧?”
  沉默。
  陈庆来:“你跟魏喜子,我知道,不过,还真不知道你这么好身手,如果空手对空手,我还不一定是你对手。”
  对方:“陈大队长谦虚了。”

  陈庆来:“哦,你认识我?”
  对方:“大名鼎鼎的神探,快枪陈庆来。”
  陈庆来:“你是魏喜子的人,知道我也正常。”
  沉默。
  陈庆来:“怎么,说完了?”
  对方:“我可以再说,但是,我知道一个人命案,只跟你一个人说。”

  陈庆来:“他们也是警察,你怕什么?”
  对方:“我只听说你还讲点义气,别人我不相信。”
  陈庆来想了一下,示意让小王跟书记员离开。
  对方:“陈大,我要见张支,张醒民。”
  张醒民,花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陈庆来盯着对方:“不要耍我,你应该知道后果。”
  当晚十一点,陈庆来站在自己办公室窗后,他身边站着张醒民,两人目送万天雄跟女朋友叶敏手挽手走出分局大门,陈庆来心说:兄弟,保重。
  后来陈庆来还见过万天雄一回。
  大约半年后,天气还冷,陈庆来半夜跟老婆出门消夜,在一个排档吃火锅,抬眼看见邻桌坐着张醒民和支队另一个熟人,也在吃,他正要上去打招呼,起身前的刹那突然看见张醒民一个手势,手势只有锐利的陈庆来才能看见,近在咫尺的陈庆来老婆就毫无察觉。那手势让陈庆来别动。
  很快,陈庆来利用从火锅里夹一棵菠菜的机会,看见张醒民前面两桌坐着万天雄。在这个姑且算作聚会的夜晚,惺惺相惜的陈庆来和万天雄用他们才能明白的方式互敬了一杯酒,很快万天雄结账离开,两人自此再未见面。
  因为各媒体日夜宣传,全花洲人都知道陈庆来出殡的时间,万天雄当然也知道。出殡当天,万天雄爬上花洲公墓背后一架山上,对着烈士陵区方向敬礼,送老朋友最后一程。


日期:2006-5-19 17:00:18

  8
  最近一些天来,万天雄发现总有一辆摩托车跟在自己的凌志后面,并且是魏喜子在车上时,摩托车就跟着,魏喜子不在车上时,摩托车就没跟着。
  摩托车上是罗五,花学农的朋友兼童年玩伴,当年花学农出狱后能去汽车修理厂上班,就是罗五介绍的。
  罗五比花学农大一岁,家也在西洲区石头路,在街坊们眼里,他从小就是个厚道孩子,处处让人,从不打架。罗五成人后的梦想,也就是娶个老婆,安安稳稳生活。他二十九岁了,没能娶上老婆,有个女朋友,不能结婚,因为没钱,后来吹了。
  罗五家穷,父亲在街道工厂,后来失业,母亲从来没有正式工作,成天帮人糊纸盒,年年凄凉。罗五高中毕业,老两口从多年积蓄中颤抖着拿出四千块钱,陪着儿子去报名学开车。罗五很快拿到了大货照,开始跟人跑长途,一年后,挣得渐渐多起来,眼看罗家有希望了,罗五开车撞人了。

  跑车跑到第三年,罗五从福建装货回花洲,在万平县郊区,他刹车没刹住,撞上了一个骑单车带着孩子的女人。罗五下车查看,看见女人跟孩子都死了。罗五站在当场想了想,决定不逃走。
  罗家倾家荡产,赔偿了死者家属,另外债台高筑,终于买下了罗五不必坐牢。罗五被永久吊销驾驶执照,但为了还债,后来偷偷帮人开黑车,收入十分低微。罗五没了固定收入来源后,女朋友坚持了大半年,终于离开了。罗五不怪她,她无非想过好一点的日子。
  罗五高中毕业,除了开车不会别的,但他丧失了光明正大开车挣钱的资格。如果要从罗五身上找出长处,那么因为开了几年大货而有几斤力气,就是罗五唯一的长处了,当然他也可以去干力气活,沉默地生存,而起初罗五确实也是这么打算的。
  虽然,此生已无望,罗五想,我老老实实过,给父母养老送终,至少可以做个孝子吧。罗五之所以叫罗五,有来历。当年老罗跟老婆生下头胎女儿罗英后,接下去连续三胎,都死在肚子里,直到怀了第五胎,运气好保住了,生出后是男孩,取名罗五,算是有一定纪念意义的大名。十五岁那年,罗五知道了自己大名背后的胆战心惊悲伤绝望后,发誓要孝顺父母。

  可是,罗五发现自己连做孝子的资格都没有。
  一九九九年春天,罗五的父亲病了,断断续续住了半年医院,死了。父亲住院治疗的费用,是罗五跟姐姐罗英四处借来的,罗英是个工人,嫁了个工人,双双下岗,日子不比罗五强。亲戚朋友已经很难借钱,因为罗五的事,他们已经被罗家借怕了。为了父亲的病,罗五还瞒着众人借了高利贷,可是,终究没能留住父亲。
  接下来的事是让父亲入土为安,花洲公墓一块最小的坟地要九百块,加上火化费管理费等等,一共一千五左右。看上去也不太多,但是罗家一分钱都没了,高利贷还天天上门逼债,罗五跟母亲连吃饭都在姐姐罗英家,罗英也是身无长物,女儿还要读书,读书也贵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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