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媳妇与农村婆婆:婆婆来了

作者: 阑珊

  1
  二○○三年发生很多事:
  那一年,一个叫孙志刚的无辜青年死了,他的死直接导致了《收容法》的废止;
  那一年,杨利伟成了太空英雄,出行于大江南北,标志着中国太空开发的最新成就;
  那一年,中国部分地区发生了非典疫情,死亡千余人;

  那一年,美国的军队开进了伊拉克,把萨达姆政权推翻了;
  那一年,公务员加薪,这是中国公务员未来N次加薪的前几次;
  那一年,秋天,阳光明亮的客厅里,何琳微红着脸和父母提出要去男友家看一看。
  她当大学老师的母亲头也没抬:“买点东西,别空着手,农村经济条件不好。”
  她做某物业管理公司高层领导的父亲则建议:“八个小时的火车不短啊,让司机送你们去?”
  何琳马上拒绝,“太招摇了吧?人家还以为我们是大款呢!”

  “只表明我们很重视,当个事看。”
  还是当大学老师的母亲把事情拍板了,“让他们自己去吧,吃点苦头,都成人了,自己的事自己锻炼去。”
  何琳心道:好嘞,就怕你们七嘴八舌乱当家。
  “对了,给你姨打个电话,你姨说你的事她一定掺一角。”
  姑娘把嘴巴撅起来了,“还没到结婚要她凑份子呢……”

  妈妈这个唯一的妹妹很疼她,像对自己的女儿一样宠着,多次在姐姐、姐夫家声明:“丫头的婚事都不许瞒我,咱两家可只这一个臭丫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要嫁错了可就来不及了。打个电话而已,把每个步骤告诉我,我帮着你们长着点眼睛。”
  现在头一次去婆家,也算大事了吧,得汇报一下。
  电话接通,刚说了个大概,何琳就不安地回头看父母。
  “你姨说什么?”
  何琳捂住话筒匆忙说了句:“姨问你们给了我多少钱。”

  “她管得真宽!”大学老师的姐姐随即批评。
  这话没捂住,话筒里立刻传来高亢的反驳:“我管得宽?自己的外甥女我不管谁管?读书那么多年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你懂个什么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就知道掰着手指给人数道理……”
  何琳连忙笑着捂住,那边母亲翻白眼了。这是一对小时感情极好,长大后没少互相帮忙的姐妹,也没少拌嘴吵架,当然多半是伶牙俐齿的妹妹胜出。
  “哎呀,我这不听您教训着吗!”
  “那好,”里面也倍儿干脆,“怎么去?”
  “乘火车。”

  “谁买票?”
  “传志买。”
  “带多少东西?”
  何琳想了一下,从兜里摸出一张纸条,上面潦潦草草记录着头一天和男友王传志商量要买的东西:“两盒茶叶,一盒西洋参,他家人的保暖内衣……”
  “等一下,还带西洋参,谁付钱?”
  何琳踌躇了一下,“我……我们。”

  “到底谁们?”
  何琳苦着脸看了一眼忍不住笑意的爹妈,悄声说:“你也知道,他刚刚工作……”
  “刚刚工作还花钱!买这么贵!”
  “第一次登门嘛……”
  “你一个姑娘家,不是我说你,第一次去婆家买这么多贵的东西,规格就定下来了,将来怎么降得下来?好像咱巴结着要嫁似的,大忌!还有,不要轻易给人家家人买衣服,合适不合适的又不知道。合适了人家不会说什么,不合适了都成了你的不好。关键是不要开始把这胃口给惯起来!听我的,第一次认门,不空手,两盒茶叶,几斤水果,有小孩就再加一包糖,齐整了!”

  对方嘎嘣脆,单纯又脸皮薄的何琳有点吓着了,就这么一星半点儿的东西,打发要饭的呀,这可是见未来婆婆啊,怎么拿得出手!
  里面好像听出了她的犹豫,“何琳啊,听姨的没错,我吃的盐都比你吃的饭多,一个小孩子家哪知道这里面的利害!跟你说,要是男孩子的家人认可你,你空着手去人家也从心里乐意!要是从心里不认可你,你就是提着金山银山,该不领情还是不领情!”
  “哎呀,可是……”
  “还有啊,第一次去婆家,拿点范儿,别像丫头贱命似的抢着干活,让人看轻!你只要第一次干了,以后就狗皮膏药似的黏着你了,有你干的……乡下老太婆更传统,屁事儿更多,女孩子能矜持就矜持,该端着就端着,省得以后拿捏你……晚上休息锁上门……”
  放下电话,何琳简直哭笑不得。

  她的妈妈,大学老师郁华明笑着,“郁华清可是有两个媳妇的人了,两个媳妇都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这可是个会来事的明白婆婆,有些事可以有选择地听取意见,我和你爸没经过事,也搞不明白。”
  郁华明从嫁给何中天那天起就没有婆婆。何中天是唐山大地震的幸存者,后来跟着远房亲戚在上海生活,可能是坎坷身世带来的宿命感,觉得能活着已是福分,得感天谢地,所以为人特别宽厚善良,加上在上海耳濡目染的,工作上兢兢业业,家里什么活也都干,买菜烧饭管孩子供老婆念书,从没抱怨过,被人背地里笑谈为“上海男人”。有了“上海男人”在家里尽心尽责地侍候着,郁华明就长在学校了,她这个年龄的人是被历史耽误的一代,二十三岁才进了大学校园,一进去就尽情地弥补,读了本科读硕士,读了硕士读博士;在校园待长了,人就有点清高,不屑过问俗事,只凭道理来。

  何琳委屈啊,毕竟第一次去婆家,只提几斤水果有啥意思?还想不想留好印象了?好在爸爸说了句宽慰人心的话:“自己的事,大主意自己拿,别人的意见仅供参考。”
  在自己房间里,何琳给好朋友刘小雅打电话。两人是从高中就开始的铁姐们,虽然大学就分开了,但交流从未停止过。而且小雅早她一年就有了个超级帅的男朋友,两人爱得轰轰烈烈,八头牛都拉不回来,国庆期间就要修成正果,结婚了。同龄人的经验比隔代人更有参考价值吧。
  电话里,何琳把要去男友家的事大致说了一下。
  处在蜜月期的小雅很干脆:“多买点东西,也花不了几个钱,看望男友的亲妈,又不是别人,重视别人也能得到别人的重视,空着手去哪好意思?也让男友难做人啊。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只有对他家人好了,他家人才能对你好!”
  一番“过来人”的忠告,何琳释怀了。小姨的话都是老皇历了,科技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嘛。那一夜她睡了美美一大觉。

  2.
  王传志和何琳是大三时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传志憨憨的,身材挺拔结实,面相老实,肤色稍深,言行有些木讷,常成为女生掩口而笑的对象。农村考上来的学生大部分这样,早年家庭教育的缺失加,明显与更谙人际之道的城市少爷们不同。
  何琳生于都市,家境相对殷实。她自小就是个乖乖女和娇娇女,母亲的清高劲儿也遗传了过来。可能看惯了城里公子哥儿的不学无术和拖拖拉拉,何琳认为他们太矫情,不懂得人生含义,王传志的出现让她心里一亮,那么羞涩与局促,光安静的眼神就与众不同,不由多望了两眼。
  多少年了,高考像一张大网,大浪淘沙,把农村最优秀的人才网罗到城市里;多少年了,高考制度都是以分数为先,以高分论英雄,排排队分果果的年代,高考状元就让人想到:不简单,脑袋聪明智商高,单枪匹马过挤了独木桥。王传志就是一个农村地区的状元,还以前十名的身份在大学新生入学典礼上被校长点过名。这是一名脑袋好使的模范生。

  何琳对这样的校园英雄有过无数憧憬,这来自她在大学当老师的母亲不偏不倚的态度和有意无意地念叨:这些孩子能从农村走出来,像鲤鱼跳龙门,从海量、人群中跳出来就不容易,上进心、积极性、不甘落后的冲劲也更明显。如果说何琳看中了这个农村青年什么,就是那种积极改变命运的姿态和韧劲特别打动她。
  王传志也很喜欢眼前小巧珑玲的女孩,聪慧,苗条,白皙,温柔可爱,不是那种惊艳的漂亮,却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气质,特别是没有城里女孩眼睛长在脑门上的傲慢和势利。二人都属慢热型,先是不讨厌,后是好感,慢慢地就怎么看怎么顺眼了。
  当然,二者稍有不同的是,何琳是属于观察型,慢慢找证据和理由说服自己,这个男孩是否真的优秀,真的可以托付终身?传志是观望型,自己条件不好,家境不好,有点自卑情结,觉得没有资本高攀城市小姐。好在爱情这种纯主观的情感有一种势不可挡的爆发力,可以轻而易举地逾越一切世俗的说教和偏狭的眼光。
  他们也像所有校园里如温室花朵般的爱情一样,因没被风吹雨打过而更显娇艳,花前月下,山盟海誓,执子之手,于是两人从毕业前的形影不离自然过渡到毕业后的谈婚论嫁。
  第二天下班,王传志照例又去接何琳,逛逛街,找个地方随便吃点什么。王传志很节俭,像街头羊肉串、烤红薯、糖葫芦什么的,自己总是找借口不吃,或少吃,紧着何琳吃。何琳习惯了传志的囊中羞涩,每次要一两串,塞塞牙缝,欣喜的就是这种受宠的感觉。这是个有情饮水饱的罗曼蒂克时期。

  何琳拿着一串羊肉津津有味地吃,传志帮她拿着另一支,从小街北头吃到了南头,然后走进超市。
  何琳在前面走,传志推着小车在后面跟着。何琳没过过穷日子没缺过钱,眼光高,只买贵的好的,显然不太理会姨的话,中年妇女,小气得很啊。要龙井,二百多一盒,再加一盒;保暖内衣四件,未来婆婆一件,大伯哥一件,嫂子一件,大伯哥九岁的女儿招弟一件,共花去九百多;花旗参一盒,三百多——不知怎的,小姨的话又在耳边响,她迟疑了一下,回头看男友。传志正安静地看着她。她笑了一下,马上拿了两盒,再回头,男友在咧着嘴笑。又提了一瓶五十多块的金帝巧克力,在食品店买了多份糕点,当然北京特产果脯是少不了的。

  眼见小车上的东西小山似的长了起来,传志小心地说:“我没那么多钱啊。”
  何琳潇洒地亮亮卡,“从上面划,老爹给的。”
  传志表现很安静,眉宇全舒展开了。
  “哈,这样回去有面子吧?”何琳俏皮地看着他,“不过要提不动了。”
  “放心吧,我有力气。怎么能让你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女生提东西呢!”

  后半句何琳爱听,最爱这种怜香惜玉有绅士风度的男人了。
  十月一日前一天晚上,两人提着大包小包无比兴奋地上了火车。火车上那个挤哟,很多背井离乡在北京打工的人要趁七天长假回家看看,不回家的也外出旅游,呼朋唤伴,人一团一团的,到处是人头、大腿和大大小小的箱包,嘈杂声此起彼伏。
  何琳虽长于北京,但外出机会并不多,孤陋寡闻,没见到过这么多人,战战兢兢的,怕一不留神少了包包。传志倒很习惯,大学四年每年回家比这拥挤的春节人潮来回就有八次,人多时火车外都挂满了人。
  二人磕磕绊绊地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幸亏有一个靠窗。把行李放在头顶的架子上后,不相识的两排人就大眼瞪小眼地相面。相够了,何琳就赖着男友讲他家人的故事,提前热身。传志上有一姐一兄,下有一弟一妹。他说起小时候哥儿几个调皮,夏天爬树掏鸟窝掏出蛇来,人从树上掉下来差点摔残,冬天去水沟里踩冰不留神一只棉鞋陷进冰水里,回到家来,他妈妈就拿着擀面杖追着他们满街跑——

  “鞋陷冰里够惨了,还让你妈追着跑?干吗?”
  “挨揍呗!擀面杖打屁股,揪耳朵!大冬天的,鞋湿了你穿什么?打你一次,让你下次长点记性!”
  “你挨了多少次啊?”
  “无数次!我哥跟着我妈干活嘛,犯错误的机会不多,我负责照看弟妹,带着他们玩,到处走,弟妹小,也不太听话,反正他俩出了毛病都是我的错,我几乎天天都能被追到街上去,哈哈。”
  想起小时候的好笑事,传志就乐得合不上嘴巴。何琳也觉得好玩,“你家五个就你在中间,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最易忽视还最不讨好,你对你妈有意见没?”
  “棍棒底下出孝子,有什么意见?我们那边就那样,小孩不听话就揍,不揍不听,皮着呢!”
  “你们兄弟姐妹都挨遍了?”

  “干活多的挨的不多,我干活少,从小不愿干,自然挨揍多。不过我妈从此就有了一个错觉:认为我从来不是干活的料,所以才让我念书,从小学到中学的成绩又印证了我妈的错觉。嘿嘿,给你说,我家的人都是很聪明的,只是那时条件不好,没法都念书。说起来,我妈不容易啊,我和我弟两个学生把家里掏空了,多亏我妈任劳任怨,能干,我和我弟才能挺过来。”

  何琳不由自主地对未来婆婆产生了莫大的敬意,将来一定要好好孝顺她,让老人过一个幸福安定的晚年。她生了这么一个好儿子,培养了他这么好的性格,劳苦功高,不能让这样的母亲后悔。
  在绵密的铁轨声中,何琳靠在传志的肩膀上,朦朦胧胧入睡了。睡不实,兴奋、好奇、紧张和不安交织着,加上上厕所,喝水,后面的孩子哭,有人放屁,浑浑噩噩八小时后,十月一日凌晨,他们终于从火车上走下来重见天日了。
  然后又大包小包地在一个区级城市找长途公共汽车。何琳这才意识到小姨的交代有对的成分,路途遥远,拿东西多,太累!虽然大件都挂在了传志身上,她只提两盒茶叶都觉得头晕眼花要一头栽地上了。
  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后,又坐了半小时的蹦蹦车,那种凸凹不平的土路,把屁股都颠散架了。再一次昏头昏脑地抬头,如来佛祖保佑,传志心中安静古朴的王家庄终于在一声芝麻开门声中轰然出现了。
  她眨眨疲劳过度的小眼睛,使劲看,没有想象中的落后,也不像网络上说的那么邋遢肮脏,有一条尘土飞扬的宽土路与外界连接。土路左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部分微红或微黄的树叶在土黄背景的大地上十分鲜艳夺目,树林边缘有几只静默的黄牛和一群吃草的山羊,土路上到处都有家畜粪便。土路右边是一座村庄,暗红色的砖墙中点缀着枣树和低矮的麦垛。村庄后面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和红薯地,苍茫辽远。至少看上去不是那么贫困的乡村。

  村里小街上稀稀拉拉的人,有人扛着锄头拿着镰刀,迎面走过来,惊奇地与传志打着招呼,过去了还回头看。何琳知道是在看她,不由发窘。越走越深,要拐进一个胡同时,迎面一个半大孩子大叫一声:“来了来了!”回头就跑。
  是报信吧。传志咧开嘴巴大笑。就见前面一个门里立刻涌出来好几个人,笑呵呵地等他们。一只灰不溜秋的京巴从众人脚下钻出来狂吠不止。随着狗叫声,胡同两边也三三两两站出了人,不是一般的热心啊,甚至有人正吃着东西突然从墙头上冒出来,目送他们。
  只见一个穿着蓝色碎花夹衣的小老太太从人群里笑嘻嘻地走上来,惊喜连连,“传志,俺的儿啊,坐了一夜火车,累不?”
  仪表堂堂,穿戴整齐的王传志当着众人给了他妈妈一个温暖的拥抱。在一片惊叹声中,何琳有点搞明白了,在淳朴的乡村这种礼仪已属“前卫”、“电视上的”。然后传志介绍身后羞红着脸的女朋友,“何琳,一起来看你来了。”
  老太太立刻抓住何琳的手,满脸核桃皮漾开了,“闺女,穿这么少啊,手都冰凉!快点回家喝点汤,别冻着了!”

  由老太太招呼着,两边的邻居也都过来看“新媳妇上门”,全是毫不掩饰的好奇、艳羡的眼神,“这就是北京城里的孩子啊?”“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没干过活没在太阳底下晒过的!”“俊啊,又白,一白遮百丑。”
  只有那只京巴不够客气,在脚边蹿来蹿去,叫嚣着还蹿到何琳的脚边使绊,给传志他妈一脚踢到墙边去了。
  王家有三间红砖正房,东边两间厢房,西边是厨房,南边是围墙。院子中间摆了一张刚洗过的饭桌,一道道的抠过的印痕清晰可见,桌上有暖壶,缺口茶杯,还有盖着盖子的半锅鸡蛋汤。进了院子,何琳、传志作为主角就在小桌子两边就坐了。有点滑稽的是,小桌子上放了电影屏幕,前方站满了扇形的人群,一起向这边观望。
  传志是村里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从邻居们艳羡和佩服的脸上就能读到“神仙”和“奇迹”。这一刻何琳也很兴奋,有点沾光的感觉,当然王传志有些得意北京普通和平凡的他,在老家却找到了不一般的尊重。
  传志笑呵呵的,这个四年前的地区高考状元似乎早习惯了这一切,只是何琳第一次当女一号,突然被当作偶像追捧,被当作稀有动物围观,有点不知所措。
  “哎,你在北京什么地方?能天天见到天安门毛主席不?”一个憨厚的男人的声音引来了周围人的附和。
  何琳老实地回答:“不经常,离那里有些距离。”但声音太小,别人没听清。传志就热心地给众人解释,说她家在什么地方,离天安门有多远,倒几次车,花多少时间,语气中有点小小的不耐烦,同时也有点小小的炫耀成分。不过何琳不以为意,大家对她感兴趣呗。
  “干净,瘦,漂亮!”

  “瘦?在婆家吃仨月的红薯就不瘦了。”
  第一次听到邻居对她的评价和调侃,然后接过未来婆婆递过来的鸡蛋汤,喝了一口,咸。喝两口,太咸。刚放下碗,那只一直游荡在外围的哈巴狗又蹿过来了,不是贪吃,而是亲热地将前爪搭在她膝盖上,狂蹭不已,很激情兴奋的那种。
  何琳吓死了,窘迫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么骚包的狗狗呀!公然——好在桌子一角挡住了众人的视线,她用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拨开了它。
  忽然门外骚动,一个矮壮的黑脸膛男人笑咧咧地走进来。传志叫了声:“哥!”
  婆婆马上介绍:“俺大儿子,王传祥,老实得很,不会说话。”

  何琳不知该怎么招呼,只是忙点头示意了一下。
  未来大伯哥嘴巴咧得更开了,“嘿嘿。”
  老太太梗着语气问他:“你家里呢?赶紧过来搭把手做饭啊,没眼色劲的!”
  “这就去找她。”王传志的大哥嘀咕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邻居们朝未来婆婆起哄:“传志的娘,有了城里媳妇感觉就不一样了,腰板直了腿也壮了,将来还不跟着儿子享福去啊!”

  老太太的脸像一朵雏菊绽放开来,“还不赶紧攒钱让你孙子念大学,念出来也有福了!”
  “孙子念中啥用?人家疼他娘去了,到头哪有咱老妈子什么事!隔一辈,远了,只有咱疼他,等到他能想到咱,黄土早掩到头顶了。”
  半杯茶水下去,何琳想去厕所的念头更强烈了,但不知卫生间在哪里,不好意思开口,脸上憋不住了。王传志会意,和他母亲低语了几句,老太太便站起来赶人了:“坐了一夜火车累了,各位也回家歇歇吧,明后天我请大伙吃喜糖,散了吧散了吧。”
  众人嘻嘻哈哈往外走,“传志娘,攀上了大城市里的亲家,得请喜酒啊!”
  “新媳妇脸皮薄,不然现在就要酒喝!”
  “这么喜庆的事,不能捂着呀,捂也捂不住啊!”
  “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有摆桌子让你们掏份子的那一天!”
  院子里逐渐安静了。何琳走进传志指向的茅房,露天的,到肩部的围墙,刚进去,喝的茶水和蛋汤差点全吐出来,由砖头砌成的四四方方的小凹坑里,挤挤压压蠕动着巨大的蛆虫。十月的天气还不太冷,这些小生物爬出粪坑,背着脊椎似的东西四处活动,仔细看看,周围土里树叶上全是!

  何琳给吓跑了,一会儿又回去了,憋不住臭气熏天都是小菜了,顾不得蹲位了,随便找了个插脚不伤蝼蚁命的地方,闭着眼,转过身,半蹲半就稀里哗啦解决完,连滚带爬跑出来了。长舒一口气,下定决心:少喝、少喝,一定少喝水!
  三间正房,有一道墙把东边一间隔开,中间开了一个小门。老太太把儿子和未来儿媳当成了贵宾,让进了这个小单间。何琳刚转身就看到带来的礼物都打开了,保暖内衣扯成一团,茶叶盒也开了条缝,茶叶撒了一地,一瓶巧克力好像被抓走了少半。
  老太太开口大骂:“都是饿死鬼托生的,不能见人来,比狗鼻子都尖!到处翻、翻、翻!狗窝里可能搁得住油饼!什么都给你打开,不知她娘怎么教的!”
  不知她娘怎么教的,大概是指不知她娘如何教养的吧。火车上一夜未睡好,何琳渐感周身疲乏,踢掉鞋子,爬到简陋的大床上,被子软软的还行。
  “知道你们要来,俺晒了三天了,反过来正过来晒!”未来婆婆站在床前絮叨。这话让何琳感觉温暖,不得不说被人重视和呵护的感觉很好。

  “哎呀,那上面是什么?”何琳忽然发现幽暗的墙上有一只大黑虫子在爬。
  “夜狼蛛子。”未来婆婆不经意地说,“谁家没有几个夜狼蛛子啊,益虫,旮旯神。”
  传志还是上去用塑料袋套着手把它抓了下来,是一只何琳这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硕大蜘蛛。在传志捏死之前被他妈妈要走了,要放生到东厢房旮旯角去,说是夜郎神,弄死它会有报应的。
  未来婆婆关门离开时,何琳发现男友留了下来,在陌生环境中有个熟人陪着固然不错,但还有点不对劲——在大四那年一个令人兴奋的夏夜他们已经发生关系了,那时彼此都是处子之身,但两人以后还是规矩了许多,再没在一起。尤其是何琳,当教授的妈妈没少耳提面命大讲未婚同居的坏处,都是拿她的学生这种活生生的例子,一时快活,流产,心情抑郁,身心受伤害,尤其是女生,要自尊、自爱!

  “你再找个床吧。”
  传志还真听话,出去了。不过在外面和他母亲嘀咕了几句,没过三分钟又回来了,“没地方了,这就是我以前睡过的床。”然后嬉皮涎脸地爬了上来。
  何琳突然想起姨对她说过的,睡觉之前锁上门,便要传志去锁门。传志乐颠颠地把木门闩上了。
  3.
  这一觉睡到天崩地裂,从混沌初到混沌末。再次睁开眼睛时,窗外的阳光强烈地刺激着眼球,耳朵轰轰作响,吸了吸鼻子,天啊,感冒了。刚探起头来,就看到一双黑黑的眸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是传志大哥的女儿,招弟。招弟扎着两只朝天辫,小脸红扑扑的,像看仙女一样盯着何琳看。
  “花婶婶。”小姑娘忽然怯生生地叫了一声,露出缺齿的小乳牙。
  “你几岁了?”
  “八岁。”

  “为什么叫我花婶婶?”
  “奶奶叫叫的。”
  “你为什么叫招弟?”
  “要个弟弟来。”
  “怎么招?”
  “添。”

  “花婶婶漂亮吗?”
  “漂亮——衣裳好看……”
  “人好看还是衣裳好看?”
  “衣裳好看。”
  “你花叔叔呢?”
  “不知道——喝酒去了。”
  “奶奶在干吗?”
  “做饭,杀鸡呢。俺家的鸡。”

  看着自己穿戴整齐,腰带都没动过,何琳知道昨晚传志没怎么着她。一看表快十一点了,不由羞愧,“懒媳妇”恐怕要落头上了,想想在火车上传志还求她,让她到家后勤快点,多少表现一下,给他面子。一想到这儿,这个城市姑娘赶紧下床,突然脚抽了回来,右鞋里怎么黏黏糊糊的?提起来一看,差点没恶心倒,两根狗屎棍正躺在鞋洞里。她连忙反过来磕地板,总算抖落出去了,掏出纸巾狠狠地擦!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了,一天心情的基调就定下了,对那只京巴的成见算是刻骨铭心了,不仅是“色狼”,还邋遢得要命。

  “哪来的这狗?”
  “二叔过寒假从北京抱回来的。”
  “偷的?”
  “偷抱人家的。”
  哼,看不出来呀。

  招弟这孩子赶紧跑出去把新发现报告给正用热水冲洗脸盆上鸡毛的奶奶:“狗狗把粑粑拉到花婶婶的鞋里了!”一连说了两遍,她奶奶才反应过来,回了一句:“小狗见了生人新鲜!”
  见何琳起了床,未来婆婆叫了声:“开饭!”掀开黑乎乎的大铁锅,热气腾腾盛了一大盘肉,递给一直在厨房洗涮的中年女子,“去,给他们当下酒菜。”
  那女子估计是大嫂,蓬着头发,通红的脸颊,倔犟中不太安分的低眉顺目。听传志说过,很老实勤快的一个人,就是生不出男孩,让婆婆夜不能寐。大嫂端着盘子踢了一下狗,转身出去,不知道送到哪里去了。
  老太太又盛了一大盘,全是上等好肉,端到何琳面前,“吃吧,家里没啥好菜,自家养的鸡,不下蛋就吃肉。这就是家了,别腼腆,吃饱为原则(则:zei,轻声)。”
  招弟这小姑娘很馋,马上拿筷子,但被老太太摁住了,非让何琳先夹第一块再放行。何琳心怀感激——所谓大户小户人家,也不过鸡头牛后的差别——夹了一小块放进嘴巴里,差点没扔掉筷子,不是一般咸!按照她姨的话说:把卖盐的打死了。但还是硬着头皮往下咽。一会儿嫂子回来了,老太太又在锅里盛了一碗,白菜胡萝卜鸡头鸡爪鸡腚鸡脖子,往大媳妇面前一放,“骨头吐给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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