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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婉约付红颜
作者:
总是如此沉默
日期:2009-11-23 12:42:14
三分婉约付红颜
引子1
第一章 前尘往事梦魂中1
第二章 玉帘风卷杏花愁41
第三章 素心未泊红颜默69
第四章 年华未央爱已殇100
第五章 罗袖轻拂舞步徐136
第六章 随风涉远两扁舟150
第七章 三分婉约付红颜159
引子
真是难以置信,你尚且流落在人间。我溯洄寻你不见,把你遗落在江南的幽怨中,哀叹这忧伤,穿越千年。
那一枚诱你沉沦的发簪,曳我思念零落在千年沧桑的梦幻,往昔红袖添香夜阑,风花雪月灯火阑珊。蒙尘的琴弦,久无人抚,怅然自断,刻入灵魂的相思,历久弥坚。
千年之间,繁华落寞几百遍,我的心化作一块磐石,忍受着岁月的风化,盼见你归来的身影,望眼欲穿。望断尘缘,望不见,泪眼迷蒙在寂寞璀璨的灯火,千年一叹。
我叹了又叹,听不见你叮呤的珠环,满怀愁绪,如丝雨无休绵绵。
-------------引子
第一章 前尘往事梦魂中
一
命运之神的一声叹惋,世间便重复着数不尽的恩恩怨怨。生命若那激流中摇曳的花灯,随风逐浪,无奈生死尽在那猜不到的偶然。是谁写就这剧本,让美丽充满诱惑,让灵魂那么脆弱。受伤的人等着失忆的人醒来,孤灯为伴;戏台上光影变幻,剧情一幕一幕地重复,有人看出繁华,有人看出孤单。
人生如梦,梦始于万里之外的小城喀什格尔。它是天山之南,茫茫瀚海中的一块美玉,古老丝路上的一个驿站。因为太遥远,它常被人遗忘,不经意在梦中想起,思绪也要历尽艰险。有一天你真能跋涉万里到那里去,那个喀什格尔南30公里的小镇奎伊巴格,你会发觉,你的梦很真实。
这里总算是够远离尘嚣了吧,这里的天空,透明的,很高很高。这是个离梦境很近,离童话很近的地方。天空永远是那块澄蓝的玻璃,它的主人定是个爱美的姑娘,总是把它擦得晶莹彻亮,那洁白的云朵,是她巧手贴上的窗花。你应该张开双臂,而闭上双眼,去拥抱,用心去感受这样令人倾心的美丽。你的眼睛累了,但还看不够,看不完,这大气的画卷,这天然的呵护,这纯洁的古老的多少次魂牵梦绕的风景。你的耳朵可以听到到阳光的声音,它在油油亮的白杨树叶上跳舞,近处是哗啦啦,远处是呼沙沙。你的鼻子闻到的是雪山的味道,那遥远的风,自圣洁之峰而来,越过沙漠,来迎接你。
梦中有一个男孩,他一度做一个梦,梦里他是一个绝美的女子,在浩渺的水边长大,出身书香门第,熟读诗书,精通乐律,倾城倾国却待字闺中。他怀疑今生或许是阴差阳错。
可现实中他是个男的,继承了祖上传下来的黝黑的皮肤,中等个,不壮实,眉略浓,脸瘦长,初看来并不文静,幼时多动,好一心二用。直到上了年纪,痴迷打电子游戏,落了400度的近视眼,被迫架上了一副银边的眼镜,这才鬼使神差地变得斯文起来。
对于他不温不火的性格,爸爸颇有微词,细数受他妈的影响太大,阳刚不足,斯文有余。他妈反引以为豪,尤其是他英雄般考上了重点大学之后,她总是见人便夸耀自己虽然相夫能力不足,但是教子之功倒也有目共睹。老爸横竖不服,上前辩解,刚开始还敢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声如洪钟,他妈只需对他一挤眉瞪眼,他便知趣地把剩下半截话生吞回去,回头迅速拎起锅铲躲进厨房,叮叮当当地做起本分来。外人见此景,大为感慨,你这驭夫教子之术,古今绝有啊。
余浩淼这个名字,据说还是受仙人指点取的。他妈生他的前天晚上,梦见自己在沙漠里迷了路,渴得喉咙冒烟,醒了后翻算命书说他命中缺水。全家人群策群力,最终想到了用余浩淼这个名字。
孩子生出来是个带茶壶嘴的,他妈翻来覆去检查了三遍,担心被别人掉了包。细想平时他在肚子里面,安安静静,不怎么动弹,分明就是个丫头。她正在纳闷时,他爸坐在床边,猫着腰伸着脖子看着余浩淼胖嘟嘟的小脸,眼睛都没睁开,光着脚丫子在她妈怀里瞎蹬,嘴里吐着奶泡泡,伸手想去摸一下。他妈啪就给了他一下,他嘴巴都乐歪了,咧嘴笑得忘我:“这孩子,看,像我,黑。”他妈又想生气又想笑,心想他是有了孩子忘了娘,视王法于不顾,捡起余浩淼尿湿了的裤子扔他,狠狠说这胎不是丫头,我还要生二胎,二胎不是我还要生三胎,直到生出丫头为止,生多少让你养多少,让你美。他爸连连答喏,笑着说儿子多多益善,儿子多多益善,连忙捡起余浩淼的小裤衩,乐滋滋地去洗了。
先不提这倒霉的孩子是如何一溜烟就长到比他老爸还高,然后斯文横行无忌,出尽风头的。那样的话一口气还说不完。
单说这家子,怎么辗转万里来到这边隅的。
余浩淼祖籍湖北武汉,祖居汉阳,相传是书香门第,晚清进士,民国改朝换代后,家道不振,到曾祖父时已经无以为继。太爷爷被迫当了吴佩孚的兵,在汀四桥阵亡。到了他爷爷,也被迫去当兵,好在当了解放军,解放那年跟着王震将军进新疆,从此落地生根。
当时响应中央号召,戍边垦田,爷爷在生产实践中练就了一手绝活,开拖拉机。老式的手扶拖拉机,就算在坑洼不平的土公路上,他也开得又快又穏。爷爷如今年仅七旬,常以家中墙上那张发黄的拖拉机能手奖状引以为豪,最让他津津乐道的是,这手艺让他赢得了他奶奶的芳心。
奶奶是52年应党中央的号召,自愿去支援新疆建设的热血青年。那年她20岁,真正的书香世家,老家在苏州,战乱的时候随家里人迁到四川,在联大旁听过。
组织上本来已经把她介绍给了爷爷团里的一位战士,不巧她来时那战士正调去阿克苏做技术支援,要一个月后才回来。那时正值收棉花的季节,大热的天,她逞英雄和男兵们一起较着劲硬撑,又累又热,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满地的人都慌了,马上要送去医院。
关键时刻他爷爷挺身而出,潇洒地驾着拖拉机把她拉到医院去,见姑娘人不错,说啥也赖着不走。赖了两天,带着熊猫眼,潇洒地又开着拖拉机回来了,一去一来可赚大了,赚了个好媳妇。奶奶说起初看他五大三粗,关键时刻还细心,两天两夜没闭眼就守在她的床边,端汤倒水,陪说赔笑。
奶奶用一个蛮有文化的词来形容当时的爷爷:铁骨柔情。
日期:2009-11-23 13:35:08
当爷爷的铁骨,拿他的话来说变成老骨头的时候,余浩淼便横空出世了。
余浩淼的到来,让他爸很提气,干家务更卖力了,厨艺大增,表面上夸他妈生儿子劳苦功高,心里暗自想儿子长大了差他去买个烟酒打个酱油的,也好不再被小卖部的小阿姨奚落。
他想把浩淼培养成真正的男子汉,待他刚学会爬就偷偷带他去坐拖拉机,颠地这倒霉孩子哭得排山倒海的,脸黑一阵白一阵。他妈差点没把老爸扔到河里去,而且警告他以后不要用他那双像锉刀一样的老手碰小孩。
她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把浩淼装扮得想丫头一样,给他买花衣服,花鞋子,用毛线做了一顶带小辫子的兔子帽。慢慢地,一开始看起来还虎生生的小孩,开始变得不堪刺激了,到巴扎上去买东西,还须得用手帕把脸给遮起来,听到火车过去的声音,便怕的扑进妈妈怀里去捂着耳朵。有次被带去参加一个元宵晚会,妈妈叫一个和他一般高的丫头拉他去玩,一会便挂着鼻涕回来哭诉说人家抢他的糖,还把帽子用烟头烫了个洞。妈妈见了他那熊样,苦笑不得。
因为祖上都是舞刀弄枪的,他爸总是希望子承父业,平时总喜欢买点飞机坦克玩具回来给他,他也喜欢,但是一旦被妈妈发现就要被缴械。
他爸爱逗他,因为他遗传了他妈的酒窝,一笑起来就可人得很。逗着逗着他爸自己乐了,便抱起来亲,胡子戳到小脸,他哇地不管青红皂白哭起来。一哭他妈便从外面跑进来,手里拿着晾衣杆,乱棍把爸打出去。
在浩淼上学之前,都是被他妈限制了人生自由的。他妈在农场的会计处上班,没地方托管他,便像个物件一样随身带着,把他扔在办公室里,门口用一把椅子拦着,扔给他一个毛线团,或者一只洋娃娃,任他满地里爬去。他人生的前几年都荒废在那间屋子里面。一次他把妈妈桌子上的印章捣了下来,全身盖了个遍,妈妈看见了乐得抓起他屁股就打,还把他拉出去游街,那是浩淼第一次出风头,家里的檀木相框里的一张穿开裆裤的照片记录了当时的盛况。
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浩淼的同桌包括周围坐的全都是女生,而且是班上最漂亮的。他现在想起来那些坐拥花丛的日子,不觉流口水。那时候光景好,一个班大部分都是女孩子,僧多粥少的,都围着他献殷勤,争着宠他。余浩淼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零食,削不完的铅笔,切不完的橡皮。那时女孩子都比同龄的男孩子高,要是浩淼被碰了一根毫毛,她们都争着给他做主。但是这种状况也有麻烦的时候,他上课时正听的入神,冷不丁地一只手来挠他的胳肢窝,害得他被老师罚站;两边的女生在上美术课的时候争着拉着他的手给他画手表,用彩笔给他化妆,画绿眉毛,黑眼眶,洋红的美人痣;偶尔也有发闷的女生,傻里傻气地扯过他的作业本,满格子抄满余浩淼大坏蛋。那些像蜜蜂,像蝴蝶一样一刻都不停的丫头们,吵得他就不能静下心来学习,到学期完了考试,女孩子们都能成功过关,考个九十一百的回家换压岁钱,但是浩淼抓耳挠腮地考完后,除了画画和体育得个及格,其他科目都高挂红灯。真是温柔乡是英雄冢啊。
日期:2009-11-23 14:26:22
上初中后情况就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班上一大半都是男生。海拔差异也特别大,发育快的,都快顶到教室的门楣了,矮的就像浩淼这样,比讲台高一点。初二那年,浩淼一下子神速拔高了十公分。他突然发觉自己不用再搬凳子垫着就能直接够着立柜顶上的东西了,欣喜若狂地把妈妈叫过来证明给她看。
他同桌叫何虎,初一的时候就一米六五的个头,手臂一个顶浩淼的两个粗,横眉竖眼的,嘴边长满了像冬小麦一样青幽幽的胡须子。
浩淼长到一米六的时候,何虎的身高没有长,倒是脸上长出了许多豆豆。那时上课他基本上做三件事:1 挤痘痘。2 梳头发。3 叠情书。
那时课桌是盖板式的,要开书桌拿东西,必须把桌面向上翻开去拿。他书桌里面有卫生纸,梳子,还把一个方形的镜子粘在课桌盖子的背面,一开桌子一边挡住了老师的视线,一边镜子刚好就露出来了。如果不是班主任的课,他每隔十分钟就要开一下桌子,首先定位一下痘痘的位置,然后合上桌盖,摆好纸巾,挤掉之后便迅速用纸敷住,等过十分钟找下一颗。
那时候不管有没有长出胡须的男生都留长头发,要么五五分,要么三七分,二八分,大概是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应该有这个印象,翻开那时的集体照,男生的头型基本上统一,最多你偏左我偏右。他的头发在早上起来是打摩丝定型过的,硬邦邦的看起来像石膏塑成的一样,头发和额头,耳朵边界都是泾渭分明的,如果有一根头发散下来,他就觉得晃眼睛,要用梳子把它押回去。有时候不行,还得沾点口水。
一节课下来,耳朵边就听见他开关桌子吱嘎的声音,老师经常朝他发飙,后面的女生也常去班主任那里打小报告。一天班主任在巡班时抓个正着,冲进来就揉乱了他的头发,连镜子也要抠走。
日期:2009-11-23 16:35:09
他教浩淼叠一种心型的情书,浩淼把自己亲手叠的第一封情书送给了后排那个女孩。女孩叫张水墨,洁白清秀的脸,细弯而浅的眉,黑且长的睫毛,眼睛水灵忽闪,嘴在没有骂人的时候总是微微抿着,有些俏皮有些冰冷的让人着迷。水墨是班长,成绩和脸蛋都是全班第一,她发号施令,没有人不服的。她神通广大,你吃软就给你软,你吃硬就给你硬,基本上所向无敌。男生自然都是吃软的,能和她说上一两句话,感觉是几世的造化,能博得她一笑,扫一个礼拜的教室也心甘情愿;女生能被她团结的都当了大小的干部,团结不了的,既然是她的敌人,那自然是班男生唾弃的对象。当然,她还有一个大后台,就是当校长的老爸,老师都对她格外照顾。所以说基本上她在班上的地位,是一人之下,全班人之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那天上自习,老师没有来,水墨便煞有介事地拿着书本到讲台上去自习,不时抬头瞄一下哪些人在开小差,把名字记下来,等老师回来发落。
浩淼那时正在专心地叠着计划下自习后偷偷塞到水墨桌子缝里的情书。
他一周前因为值日没有做好和她吵了一架,她骄傲地昂着她的头,说话的时候嘴角翘得老高。浩淼的神智深陷在她明亮的眼睛里了,他呆呆地盯着她的眼睛看。她一口气把该教训的话都说完了,发现他像贼一样看着自己,还以为是自己这一番振聋发聩的道理让他顿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大彻大悟了。
初恋的感觉如潮水般涌来,就是那一瞬间,突如其来的触电感让他从此神魂颠倒。在没有见到她的时候,朝思暮想,一闭上眼睛都是她的影子;见到了的时候,又语无伦次,手忙脚乱,紧张尴尬得喘不过气来,见到她和别人亲近的时候,惘然若失,心里痛苦不堪。不停地在找机会想在她面前表现出自己多么的优秀,多么值得她青睐,但是生怕看到她不屑一顾的眼神。像个小偷一样在背后欣赏她,发现她所有迷人之处,不断说服自己宽容她的坏脾气,把那理解成另一类的可爱之处,那是像雪上仙女一般的倨傲,凡人只能远远地膜拜的那种气质。在爱情面前,人总是显得这么不由自主,他许多次陷于幻想中,将来他们在一起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她对别人还是那么凶,那么刁蛮,但是对自己,却又是另一般的体贴和温柔。他甚至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如果非要他失去什么来换那样的爱情,他可以考虑是左手还是右手。
日期:2009-11-23 17:40:11
他完全是被这种迷狂之感挟持着倾注全部热情写完第一封情书的,写完之后自己读了三遍,查字典确保没有错别字也没有任何病句,字斟句酌地增删三次后才放心。接着他便开始叠那种心形的情书,在一处细节的处理问题上和何虎起了争执,吵闹的声音在本来鸦雀无声的教室里格外清晰。水墨的目光便敏锐地扫射过来,盯着浩淼手中的物品,有些自负地笑笑,随即起身走了过来。浩淼正准备把情书扔进抽屉,被何虎一把抢了过去。
“让我看看是什么东西?神秘兮兮的。”
他抢过去,展开来,有意看了水墨一眼,等所有学生都屏住呼吸,清了清嗓子大声念出来。
“水墨,是你让我相信了宿命的论断,让我在这浩淼的红尘中与你如此温婉的相见,我从此不再迷恋那婵娟的姿容。你倾国的颜色让我千万次油然的回首,但是,千回百转,我望不尽你羞花的美丽,你落雁的温柔。
我今生的责任,就是在生命途中默默地等你,携你一起走到凡尘的尽头。一路无怨无悔地为你分担,为你承受。这样的我是多么幸福,能够为了你无所保留。
…….”
何虎念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他原本以为水墨的脸色会突然黑下来,给浩淼劈头盖脸地狂骂,并把这封绝世经典的情书交给老师,罚浩淼扫一个礼拜的教室。但是,她没有,她抿着唇,真诚坦然地看着浩淼,逼着他把头埋到了胸口。似乎她眼里不合时宜的妩媚让全班上下脑袋短路,所有的眼镜都直勾勾地盯着她。她动了动唇,正要试图表达什么的时候,下课铃响了,她从何虎的手里拿过那封半成品的情书,踹进口袋,好戏就此收场。
班上传开了水墨主动收了浩淼的情书,而且没有对浩淼公报私怨,浩淼便成了班上的第一班草。蜚短流长,不一而足,所有人都唯恐天下不乱,流言说得很离谱,简直说到两个人都没经过父母同意就私定终身了。
两个人越来越别扭,而越来越别扭流言就更盛。
浩淼在何虎的指点下,放学在路上等水墨。而何虎这个小人,却带了一大票人偷偷跟着看热闹。
水墨是乐于和浩淼这样见面的,两个人碰头后,她便有意往人稀的地方走。开场第一句话:“期中考试准备得怎么样了?据说学校要根据这次考试的成绩分快慢班。”
“先不管这些,我想等上高中再认真学习。”
“那现在干什么呢?”
“现在主要是:玩。”
“那将来怎么办?”
“将来再说吧,将来还太远!”
……
“你为什么喜欢我?”
“你长得漂亮。”
“有那么多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你为什么不喜欢其他的?”
“她们都没有你漂亮。”
“除了因为漂亮就没有其他的原因了吗?”
他拍了拍脑袋。
“唔,好像最主要是漂亮,其他的也是凭感觉,说不清楚。”
“我们还小,都不懂爱情,也不能为彼此承诺什么。我做你妹妹好吗?”
“可以,反正就是玩,你知道吗,何虎有四个妹妹。”
“如果是玩的话就不用了。”
水墨当时在心里给浩淼的评价就是他的思想就像一只未落蒂的青柿子,涩得让人无法接受。
日期:2009-11-23 19:56:28
她对浩淼说,你既然身无长志,便离我远一点,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临走时她的鞋带掉了,请浩淼帮忙抱着书包,自己蹲下去系鞋带。何虎的狗仔队这时一窝蜂地上来了,他们当面质问他和水墨的关系。水墨当即否认。但是何虎赖定她们刚才牵手了,打过kiss,众口铄金,摆着屈打成招的架势。水墨有口难辩,呜呜呜委屈地哭起来。
由于浩淼的不思长进,水墨对他恨铁不成钢,态度又变回了从前,很多时候还有意针对他。
水墨站在凳子上给黑板报画图,几个闲极无聊的人打赌谁去把她逗哭了玩玩。浩淼自告奋勇,拿着粉笔上去再黑板上写水墨我爱你这几个字。写好了之后叫她来看,水墨跳下凳子过来看后,赶紧擦掉,警告他别乱来。旁边的人喊加油,浩淼状着胆继续在黑板上写,他拼命写,水墨拼命的擦,最后她哭了,央求他不要再写了,眼泪吧嗒吧嗒地直下掉。老师来,抽了他两耳光,骂他不要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直接把他送到了慢班里去。
浩淼是知耻而后勇,稍微努力了一下就成了败类中的佼佼者,学习游戏两不误,初三那年他得了两个第一,一个是成绩班上第一,一个是拳皇全校第一。
水墨初中毕业上了五年制的大专,毕业后回到她老爸的学校当老师,语重心长地告诫孩子们要努力学习,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她看见后来的浩淼,正如他当时说的那样,过两年后上高中才努力学习了。那正是她的期待,至于后面他的生命中又出现了多少漂亮的女孩子,而自己是否在其中仍是最美的一个,她曾去试探地问过浩淼。浩淼给她的回答是,那种最初的美丽,是绝伦的。
往事封存多年,他们所幸还能在和第一次一样的地方相遇,但是彼此的感叹突然很多。水墨终于可以释怀地对他坦白说她收到的那封情书,是她最珍惜的一封。
日期:2009-11-23 22:13:26
初中毕业,高中要到县城里去上,泽普县城对他来讲算是大城市了,喀什则是特大型城市。第一天去报到,他妈全程护送,一路上絮絮叨叨不停,抹着眼泪,安排好了他的吃住行,仍千般万般不放心。回去之后,隔两天又是打电话来问着问那,哭哭啼啼。
高中比起初中来,差别很大。老师大都戴着高度近视眼镜,走路目不斜视,器宇轩昂,自显学问不凡;学校楼也高,还有电梯,四季都有花开,读三年书,学校里还是会有陌生人。低年级学生都比较猥琐,有的还没有发育完全,高年级成绩好的和一年级的学生差别不大,不太讲究,混日子的走路都跟路边的金属励志牌有愁,飞起一脚将牌子踹翻在地,觉得意义非凡。下晚自习,操场上没有灯光的暗角里,平均每25平方米就有一对情侣,如胶似漆地裹在一起,接吻时吮吸的唧唧声此起彼伏。
高一时其实也发生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浩淼当了组织委员,专门负责收团费,也算过了把官瘾;当了校园广播台的主编,认识了很多美女播音员,可人家都对他没感觉;班上还有几个人争一个女孩子打得头破血流;上课不听讲还专捣蛋的人课桌被老师扔到楼下去;在教室后面打牌被罚抄5篇课文;在寝室里用易拉罐蜡烛煮鸡蛋,用木炭铁丝架子烤香肠;校长的侄子带着一群混混挨个寝室去收保护费。最提气的事情是第一学期考了个全班第一名回家,直接经济效益就是压岁钱同比翻了一翻。
但是这些自梅洛出现之后,都不值一提了。
高二文理分科,浩淼换了班,他的新班主任叫任贵先,小眼睛,不苟言笑,走路弓着腰眼睛四处瞟,铁面无私,酷似阎罗包老。他在班上无事不管,大到上课迟到早退,小到哪个学生的字写得太烂,于是班上学生偕着他名字的音,私下给他取外号:人鬼仙。班上的学生个个都对他敬畏各五分。他学识渊博,但普通话不及格,稍微长一点的句子舌头就打结。上课时,夹带着口头禅“这点”,声情并茂,双手不停在空中画圆圈,说一个“这点”就刚好就画一个圈。有人专门数了一下,他一节课至少要画五十个圈。
任老师名声在外,许多学长请客吃饭都要把孩子送到他班上来打磨,所以小小一个教室早已人满为患。浩淼最后一个报到,被安排到最后一排靠后门旮旯里,后门被堵死,后背贴着墙,前胸抵着桌子,只要前面有个胖子侧转一下身,后面一排人活生生给挤压得喘不过气来。
日期:2009-11-24 10:45:30
上学期,浩淼除了闷头闷脑地学习,没有做其他值得一提的事情,似乎这段时间的沉默,是在为梅洛的出现做铺垫。
下学期在春天的尾巴上,冰雪都融化,该在春天开的花都按时开,又按时落寞地走,沙漠里又刮起了黑风,有时把整个天都盖住了,太阳就凝成了紫色的血块。
那天浩淼一进寝室,一伙人兴致勃勃地对班上的女生挨个品鉴,嘴里嚼着花生,白沫横飞。听说班上来了个内地转来的女生,没见过面,也不管模样咋样,单凭是个女生,也够大家想入非非了。
命运把这次擦肩而过安排在教室的外面的走廊上,那场景虽然仅短暂的一瞬,但是被浩淼刻入心里,变成永恒。他微微低着头往前走,若有所思,梅洛从对面走来。他察觉对面迎来一阵风,混着淡淡的幽香,等抬头看时已来不及躲闪,浩淼的左肩撞上了她的右肩。
对不起。
她潇洒地回头,莞尔一笑,说没关系。他傻傻地定格在了原地。她又潇洒地走了,他还在反复回味着那惊鸿一瞥。
如果你和一个陌生的女子擦肩而过,你心里不由地流连她的美丽,那她也算得上是人见人爱的地道美女;如果你们错过之后,你仍然觉得意犹未尽,还禁不住回头去看她的背影,急迫地要去抓取那一闪而过的印象,生怕今后再也回忆不起她容颜,那她可以称得上是如出水芙蓉一般清丽脱俗的女子,世间少有;如果你望之又望,将自己望成一尊木头,你的心,你的魂,为她尽摄了去,你想着那张绝美的面孔似曾相识,绝不在今生见过。你似乎想起了你的前世,在前世你们的在今生相见的约定。这样的女子,她的美丽,她的温柔,是仅仅为你而生的,世上只有一个。
这就是命中注定。
一个路过的男生看见浩淼如痴如醉的表情,当胸锤了他一拳,嘻笑着:“再看就流鼻血了,想知道她的名字吗?”
浩淼机械地点头。
男生摊手要信息费,浩淼就把最后一颗花生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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