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全书(犯罪百科全书)

作者: 蜘蛛1


日期:2007-6-8 16:03:00

  这篇小说写了一些什么样的人呢?
  写的是:小偷,妓女,乞丐,拣垃圾的,抢劫犯,杀人犯,毒贩子,强奸犯,警察,黑社会老大,越狱者,杀手,和尚,盗墓者,畸形人,侏儒,一天到晚吃白菜的人……
  这是一群被遗忘的人。有时我们的眼睛可以看见宇宙,却看不见社会底层最悲惨的世界。
  黑暗里有黑色的火焰,只有目光敏锐的人才可以捕捉到,尝尝天堂里的苹果有什么了不起,现在我要尝尝地狱里的苹果。
  多少个无眠的夜晚,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抽烟,喝水,对着屋顶发呆。我写作的时候,头顶会有一个太阳。如果没有,那就创造一个

  就我所知,还没有人能够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或者一个作家似乎在从生活中可以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
  任何语言都描述不了一朵花,但我们可以准确叙述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例如黑暗,幸福,爱与灵魂。蜡烛的泪滴落下来,会形成钟乳石的形状,这也恰好说明一个人的悲伤有其动人之处。水因为寒冷而坚硬,用屋檐垂下来的冰锥可以杀死一个人;瓷器因为碎了而更锋利,用一块碎片可以杀死很多人。
  即使风车不在了,风依然存在。
  我写作,我就是上帝,我审判一切人,一切事。
  你将在下面看到一些希奇古怪的人物,很多匪夷所思的情节,各种各样的犯罪故事。

日期:2007-6-8 16:15:04

  第一章 柿子红了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沂蒙山的柿子红了。正是黄昏,远处升起炊烟,弯弯曲曲的山路上走着几个小孩。小孩都脏兮兮的,背着破书包,唱着歌谣。
  一个小孩到路边的柿子林里撒尿。一会儿,小孩出来,目光惊恐无比,他两手抓着自己的头发,嘴唇哆嗦着对同伴讲,草里……有个死人。
  那死者是个农妇,被脱光了衣服,砍下了头颅和四肢,扔在了草丛里,奇怪的是阴部却被凶手撒了一把泥土。这出于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后来经过公安侦察,凶手是她公公,这样做只是为了给她遮羞。
  案情并不复杂:她是个寡妇,与邻居通奸,生了一个婴儿,公公觉的丢人,便痛下杀手。

  可以想象那是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一个白发老头背着一具光溜溜的女尸走在柿子林里,老头用斧子将尸体肢解,临走前,他抓了把泥土将儿媳妇的阴户盖上。
  柿子红了。
  寡妇被杀了。
  那个孩子没娘了。
  第二章 叫声嫂子
  山东省嘉祥县城有条老街,老街早已不在。当时靠近粮局的拐角处有两间破败的房子,房子没有门,房顶摇曳着狗尾巴草,向北的窗户被砖封死了。

  有个外地人曾经指着房子问:
  那是厕所?
  得到的回答出人意料:
  不是厕所,那是派出所。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雪了。
  老街泥泞不堪,电线杆下的残雪显的牙碜,树枝上的雪好象能吃。北风呼啸,滴水成冰。一个穿破毛衣的男人在派出所门前徘徊了一会,走了。后来从屋里出来个民警,看看天,看看地,地上有件黑棉袄,棉袄包裹着一个婴儿。

  民警叹了口气,解开怀,掏出乳房喂孩子。民警是个女的,老街的居民都认识她,都喊她周嫂。
  周嫂站在路边喂奶,站在天地间喂奶。
  叫声嫂子,泪如雨下。
  从此,这个孩子便在派出所里长大,后来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警察。
  第三章 监狱之子
  另外一个孩子,出生在监狱里。

  他娘是个婊子,按照文革时期的说法,叫做破鞋。破鞋杀了人,召开宣判大会时,她高昂着头站在台上,当听到死刑,听到枪毙,她向台下围观的群众恶狠狠的吐了口酸水。这口酸水救了她的命。
  她怀孕了。
  一生天,二生地,三生万物。
  几个月以后,当当当,孩子出生了。她得了产褥热,临死前挣扎着对一个女警说:我要知道这孩子的爹是谁,我绝饶不了他,非宰了他。
  第四章 犯罪天才

  监狱长叫沈昂,公安出身,文革期间,因一起错案被关进了看守所。平反以后,即七八年以后,上面征求他对工作安排的意见。他选择的竟是关押自己的看守所。他对监狱有着很深的感情。当过犯人,又当警察,所以能做出双重思考。他在会上对其他狱警说,这孩子和监狱有缘,没有父母亲戚,你说把他扔哪,大街上扔的孩子民政局都不管,更何况这个,让他在这先住着吧。

  犯人给孩子起名高飞。这也许代表了他们的意愿。女犯的胸部最美,因为乳房就在那里。女犯成了高飞的母亲,男犯成了高飞的父亲,监狱成了他的家。
  监狱也是学校。时间是一块破表。高飞会爬了,小手摸遍高墙内每一寸土地,他在犯人的影子里爬,爬着爬着就站起来了。有一天,监狱长自言自语,我可能弄错了,这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学习犯罪的吗。孩子沉默寡言,和犯人却很亲近,犯人教给他很多东西。他学会吃饭的时候同时学会了抽烟,学会说话的时候同时学会了骂人。童年还没过去就习惯了沉思,青春期还未到来就懂得了手淫。他了解各种黑道切口,清楚各种纹身象征。他知道如何熬制鸦片,如何配制春药。形形色色的犯罪手法也渐渐记在了心里,怎样用刀片行窃,怎样用石头抢劫,怎样用瓜子诈骗,等等。

  就这样,高飞在监狱里长大。
  十六岁那年,他对监狱长说,我想出去逛逛。
  所有的犯人抓着铁栅栏唱了一支歌。这歌是为释放的犯人送行的。
  十字路口象十字架。
  高飞走向了一条荒无人迹的小路。他一无所有,连脚下踩着的一小块硬邦邦的土地也不属于他。身无分文,却很富有。他脑子里有一千只蝙蝠在飞,一千个邪念难道不是财富?可以买到捷径,买到黑色的火焰,这火焰在夜里是看不见的。

  出狱时给他的那点钱已经花光,他到处流浪。流浪的另一个名字叫做堕落。在城市里流浪的人象城市里的野兽,在乡村流浪的人象乡村里的野兽。他们是乞丐,人贩子,江湖艺人,通缉犯,野鸡,和无家可归的人。他们靠什么生存?没有职业,或者说职业就是犯罪。
  高飞从城市走到乡村,走着走着看见了一把刀,一把杀猪刀,这条青草丛生的小路通向集市。
  第二天黎明,有个赶集的老头看见了一个孩子。孩子站在路中间,手里拿着一把刀,红红的眼睛,牙齿冷的发抖,他赤着脚,穿着一件大人的衬衣。
  孩子说,给我一口吃的。
  他开始了第一次犯罪:抢劫。

  抢劫犯看着这个老头。
  老头看着这个孩子。
  风吹的路两边的玉米哗啦啦的响。老头说,娃,你从哪来啊。
  孩子说从监狱里来。
  娃,你家住哪。

  监狱。
  孩子不耐烦的说,罗嗦,有吃的没,篮子里装的什么?
  孩子手拿尖刀一步步逼近,老头觉的恐怖极了,扔下篮子转身就跑。
  篮子里有个盛过洗衣粉的塑料袋,袋里有些零钱。
  孩子拿起钱,耸了耸肩膀,向路边的村庄里走去。

  隔着一条长满芦苇的水沟,高飞看见一户人家。小院寂静,篱笆上开满了牵牛花,一条吐着舌头的狗拴在小枣树上,狗的面前放着一个碗,碗里有骨头,骨头上还有一点肉。
  他站在那里,饿极了,他的面前是一条臭水沟,狗的面前是一个天堂。
  他敏捷的跳过水沟,翻过篱笆,到了院子里。
  狗汪汪的叫起来。
  这户人家有一个哑巴闺女,她听不见狗叫,她梳头时向窗外瞟了一眼,看见一个孩子坐在院里,抓着骨头,又啃又吞,眼睛不时的四处张望。
  哑巴闺女推开木窗,一阵呜哩哇啦的怪叫,孩子吓的惊慌而逃。
  高飞跑到集市上。集市上还很冷清,东边有一排卖鱼的水泥台子,西边有一排卖肉的木案子,中间是一排杂物,依次是:一条旧麻袋,一块石头,一个破碗,一截树枝,一段绳头……这都代表着人,代表着小贩占下的摊位。
  高飞从卖饭的那里买了一碗鱼汤,这鱼汤的最大特点就是没有鱼。喝完以后,集市上热闹起来。卖鸡的,卖肉的,卖青菜的吆喝起来,也有不吆喝的。
  忽然听到三声鞭响,一个耍猴的用砖渣在空地上画了个圈,然后耍猴的拉着长秧喊道,妈~~X,站~~~好。一只小猴规规矩矩的立正,敬了个礼。上前围观的人鼓掌哄笑起来。小猴站了一会,累了,便坐在地上,耍猴的怒目而视,摸起鞭子,又骂了句关于猴子祖宗的脏话。
  小猴吓的吱吱叫着转圈乱跑。耍猴的说,吁,刹住,接着发出一串命令,小猴就在这命令之下表演了齐步走,卧倒,匍匐前进,中弹装死,逗的观众哈哈大笑。最后耍猴的扔给小猴一顶破帽子,小猴便举着向围观的人要钱,谁给的钱多,小猴便跪下磕头。
  收税的来啦!一个大盖帽让耍猴的交了十块钱,开收据时,耍猴的说,别开了,俺不要单子。收税的说,吆喝,会办事啊,那收你五块吧。
  收税的走后,一条狗挤进来,它瞪着猴子,发出呜呜的威胁声。猴子也不示弱,龇牙咧嘴,并做了几个下流的手势。
  看人打架是一种乐趣。“有人打架”的另一个意思是“我得看看”,看动物打架也是一种乐趣。

  有时打架不需要原因,彼此觉的对方不顺眼就够了。
  猴子赢了,它抓瞎了狗眼,人群为之欢呼。耍猴的打声呼哨,猴子窜上了他的肩。
  就在耍猴的挤出人群的时候,高飞将手偷偷伸进了他的褡包。
  高飞坐在一堵土墙下气喘吁吁。他从集市上一口气跑到这里,偷到的不是钱,而是一张刚刚从某个电线竿子上揭下来的通缉令:
  金炳山,外号山牙,男,55岁,身高1米70,山东范县金台村人,因贩毒被判刑,现在逃……
  拿过来,耍猴的突然站在高飞面前。

  高飞的手一哆嗦,山牙!
  耍猴的说,是我。
  高飞说,我,我不识字,说完他站了起来。
  下手挺快,是个苗子,要不是小烟包看见,真让你跑了,山牙说。那只叫小烟包的猴子冲高飞做鬼脸,并且拿小石头砸他。
  高飞说,不是这小猴,你也找不着我,追不上我。
  是啊,山牙一屁股坐在石头上,我的腿不行。他卷起裤脚,卸下一截假肢,揉着膝关节说,我是个瘸子。
  小烟包看见假肢,眼睛一亮,打了几个哈哈,眼泪和鼻涕立刻流下来。它慢慢爬到山牙身边,吱吱叫着哀求着什么。
  山牙叹了口气,从假肢里捏出一小包白粉,倒在掌心,小烟包伸着舌头舔,兴奋的尾巴都翘起来了。山牙摸摸小烟包的头,继而对高飞说,你是跟我走,还是留在这里?
  山牙阴沉着脸。
  高飞说我跟你走。
  两个人和一只小猴转过街角,消失了。谁能想到,几年以后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特大犯罪集团,整个中国笼罩在阴影里。

  第五章 天生警察
  周兴兴就是那个被抛弃在派出所门口的婴儿。
  周兴兴的母亲就是周嫂。
  周兴兴有三个哥哥,所以小时候他什么都不用怕。
  周兴兴学会说的第一个字是:枪!

  周兴兴唯一一次流泪是他母亲死的时候。
  周嫂的丈夫是个刑警,在一次擦枪时不慎走火,子弹打崩了他的大脑袋。
  从此,周嫂白天变成男人,晚上变回女人。
  有一次,孩子在玩耍中打碎了邻居的玻璃。周嫂二话没说按住老大就是一顿毒打。邻居后来问她为什么只打老大。她说,只有老大是亲生的。派出所的院子里有个猪圈,周嫂的家就在派出所里,四个孩子在炕上嘻嘻哈哈,四只小猪在粪堆里哼哼唧唧。
  老街西边有个菜市场,一九八零年四月十日,有个摊贩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一麻袋糠被人偷走了。这次偷盗很大胆,一个破衣烂衫胡子邋遢的男人,问了问糠的价格,过了一会转身回来,趁摊贩不注意,将50多公斤重的糠扛在肩上,撒腿就走。周嫂接到报案,骑上自行车迅速追去,沿路不断打听,很快找到了那男人的家。大门开着,院里榆钱落了一地。推开屋门,周嫂看见墙角架着一口锅,正热气腾腾煮着糠面糊糊,五个孩子捧着空碗咽口水,男人正用铁勺在锅里搅。周嫂咳了两声,见一屋子人都在发呆,就没有说话,她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放在一个孩子的碗里。走的时候,她的泪水涌了出来。

  八九年,周嫂当上了老街派出所所长。此后三年,老街辖区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九四年,城区规划,老街拆建成新街。因为分房不公,群众上访,周嫂脱下警服在县委门前破口大骂。
  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周嫂心脏病发逝世。次日,大雨滂沱,送葬者三千余人。
  第六章 警界精英
  周兴兴小时侯最喜欢玩的游戏是公安抓小偷。

  周兴兴上小学时,和哥哥去野外游玩,他指着草丛中的一口机井说,看,这是个抛尸的好地方。
  周兴兴的想象力很丰富。有一次在火车站,人们逮住了一个割钱包的小偷,然而翻遍小偷的全身也没有找到刀片。周兴兴大声说:刀片藏在他嘴里。
  周兴兴十三岁那年对周嫂说,妈,我想当一名警察。周嫂说,你已经是一名警察了。
  周兴兴上中学时老是迟到,为了节省时间,他就一边拉屎一边吃饭。
  周兴兴很爱干净。他的床底下有一大堆从来不洗的袜子,每天他都挑一双最干净的穿上。
  周兴兴喜欢思考。有一次,他走过一个漂亮女孩身边时放了个屁。女孩皱了皱眉,周兴兴若无其事的继续往前走,当时女孩听见他自言自语,死人为什么比活人沉?

  周兴兴懂得多种语言。有几个说话可靠的走街串巷弹棉花的人,曾经看见周兴兴坐在小学校后的池塘边和一只青蛙讲话。就在前几天,从那池塘里刚刚捞上来一具童尸。
  周兴兴为了抓一个抢劫犯,曾在胡同尽头的一个倒扣的筐底下埋伏了一夜,后来有人问他当时的想法是什么。周兴兴回答:别再下雨了。
  周兴兴仅用三十分钟就破获了一起强奸杀人案。有个住校的女学生,半夜起来解手,清晨,人们发现她死在了厕所里。女孩的死状残不忍睹,她躺在地上,裙子凌乱,内裤撕碎,头耷拉着,脖子被什么利器铲了个大口子,鲜血流了一地。全校师生感到极度恐慌,立即报案。民警在厕所旁的冬青丛里找到了一把铁锨,很显然这就是凶器。学校保卫科的同志积极配合,马上提供了一份有流氓前科的学生名单。周兴兴看着那把铁锨沉思了一会说,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一个环卫工人,周兴兴举起那把铁锨说,挖粪的,这把铁锨上除了血迹还有屎,便池里有挖过的痕迹,凶手为啥要挖大便呢?只有一个答案,他就是个挖大便的。可以想象,他正在干活,都知道,这活得在半夜里干,那个女学生进来了,然后强奸,悲剧发生……
  警方立即到环卫局展开调查,很快抓住了凶手。

日期:2007-6-10 20:30:51

  第七章 午夜惊魂
  淄博郊区有一所废弃的危楼,周围很荒凉,楼前杂草丛生,楼后是一片墓地。这座小楼在白天看上去破旧不堪,到了夜晚显的阴森恐怖。
  清明节前,两个民工住进了楼里。
  他们的工作是修复被雨冲毁的坟地,铲除杂草。楼分两层,民工住在底层。当晚,两个民工大醉,夜里似乎都听到楼上有人在哭。
  到了午夜,一个民工出去解手,背后突然传来尖锐的惨叫,接着是抽搐挣扎的声音,而后万籁俱寂。他大着胆子冲进楼内,看见另一个民工直挺挺的倒在地上,眼睛暴突,口鼻流出鲜血。

  楼内有鬼的说法迅速传开,再没有人敢去那里干活,墓地的管理单位不得不出重金招聘,三天过去,只有一个刚刚释放的劳改犯愿意前往。
  劳改犯叫黄仁发。黄仁发提出了两个要求,给我根棍子,给我两倍的钱。管理单位经过考虑答应了。
  棍子是用来打鬼的。若是女鬼呢,黄仁发嘿嘿一笑。
  暮色苍茫,楼内的血腥味已经很淡,几只蝙蝠飞进飞出。
  黄仁发干完一天的活,收拾好地铺,在地铺周围摆放了一些塑料纸,他关紧门,并在门后放了个酒瓶。有经验的小偷都会这么做,如果有人进来,他会立刻发觉。

  黄仁发抱着棍子睡着了。
  他不知道他躺的地方就是那民工死的地方。
  午夜,门缓缓开了。酒瓶倒地发出清脆的响声。黄仁发立刻坐起来,握紧棍子——然而没有人,只有冷风吹进屋里。黄仁发松了一口气。突然,塑料纸一阵哗哗啦啦的响,似乎有脚步踩在了上面。黄仁发瞪大眼睛,屋里确实没人,空荡荡的。那声音在他面前停了,房间里死一般沉寂。
  他咳了一声,给自己壮胆,就在这时,他的脚被什么东西舔了一下,出于本能,他向后一退,手中的棍子也用力抡了下去。棍子触地发出闷响,肯定打中了那东西。
  月光从窗户照进来,一条死蛇躺在地上。
  黄仁发咽口唾沫,这才发现自己浑身都是冷汗。他用棍子将蛇挑起来,搭在窗台上。他想,明天烤烤吃。

  睡下不久,他又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惊醒,吱吱的响,半掩的窗帘动了一下,有个影子一闪而过。
  他用棍去拨那窗帘,猛的看见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黄仁发吓的手一哆嗦。莫非是恐怖引起的幻觉,他揉揉眼,那小脑袋不见了。黄仁发一动不动,倾听四周,楼道里隐隐约约有脚步声,那脚步上了楼,接着楼顶传来卸下重物的声音。
  那肯定是装在麻袋里的死尸,魔鬼的食物。黄仁发的第一个念头是赶快离开这里,第二个念头是去看看。这时传来絮絮的低语声,可以清楚的听见有个尖细的嗓子说,味道不错。
  黄仁发当过小偷,是个胆大的人。他曾在一户人家的门后站了一夜,在另一户人家的床下躺了一夜。偷人的东西算偷,偷鬼的东西不算偷。
  为什么不去拿几件鬼的东西呢,黄仁发对自己说,也许是些宝贝呢。
  黄仁发脱了鞋,握紧棍子,蹑手蹑脚上了楼。楼上那间房子的门虚掩着,有轻烟飘出来, 火光闪闪,从门缝里可以看见映在墙上的一些希奇古怪的侧面像,很奇怪的影子。
  黄仁发闻到了一种炒糊了芝麻的香味,他屏住呼吸,将耳朵贴在门上,下面就是那几个鬼的谈话。

  分吧,山爷。
  只有大秤,没有天平。
  我带了个撇海(酒盅),挖进去,正好一两。
  他是谁?
  寒少爷。

  两个九斤半(头),嘿嘿。
  北有二王,南有双丁,双丁想来拜山(结交)。
  拉倒,小心点水(贩毒者内部叛徒),这里不是架子楼(饭馆)。
  认识认识有好处。
  他俩是千张(乡下人),这俩是……

  我是广州的三文钱。
  我是东北的炮子。
  我姓抄巴(李)。
  我姓匡吉(赵)。
  山爷穿了双蛤蟆叫(皮鞋)。
  小飞,小烟包哪去了?
  在甩瓤(大便)。
  唔。

  黄仁发再也不敢听下去了,只有鬼才会说这样的话。他两腿发软,只想逃走,这时楼道里走来一个少年和一只猴子,他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冷冰冰的枪口就顶住了他的脑袋。
  这个少年就是高飞,小猴就是小烟包。
  高飞将黄仁发推进屋里,说,逮住个掐灯花(偷窥)的。
  屋里有四个人。也可以说是五个人。因为其中有个怪物,怪物的脖子上长着个大瘤子,看上去他好象有两个头。
  他就是寒少爷,我们以后还会谈到这个怪物。

  照老规矩办?高飞问山牙。
  送他上路。山牙说。
  你叫什么名字?高飞问。
  黄仁发。
  ……
  砰,枪响了。

  此案始终没有侦破。警方声称,楼里没有鬼,民工是毒蛇咬死的,黄仁发是枪打死的。现场进行过贩毒交易,留下的有一杆大秤,一个酒杯,一颗弹壳,一根棍子,一条死蛇。楼外的草丛里有两堆大便,一堆是人的,一堆是动物的。
  便纸是两张十元的钞票。

日期:2007-6-10 20:36:45

  第八章 灭门惨案
  嘉祥县迎凤路有家卖油条的,他们一家人是逃避计划生育来到这里的。他们是被抛出来的野草,在路边搭间棚子,就此落地生根。他们的家是众多违章建筑中的一间,政府用石灰刷上了“拆”。女的叫三妮,卖油条,男的叫王有财,修自行车,我们常常看见街角那种卖油条和修理自行车的小摊。
  他们两口子感情不太好,他站在棚子前对买油条的人微笑,他老婆和三个孩子在棚子里轻声哭泣。
  两个闺女,又瘦又丑,一个男孩,胖胖的,都不上学。
  在夏天,很多人常常看见小胖子一口一口的咬冰淇淋,两个女孩一口一口咬自己的指甲。三个孩子,全都光着脚在街上乱跑。
  一天清晨,他们全家都被杀了。
  警方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那时,周兴兴已是刑警大队的队长。五具尸体,光着身子,衣服被凶手堆在一起,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被打开了,地上的血搀杂着酱油,豆油,碱,洗衣粉。根据法医安中明的验尸报告,死者王有财咽喉被割了三刀,他老婆三妮胸部中了两刀,三个孩子是被掐死的。经过解剖化验,他们的胃里有没被消化的猪肉羊肉和牛肉,王有财喝过酒,三妮还吃了点瓜子,遇害时间大约在晚上11点。

  谋财害命?这么多年,他们一直穷的叮当响,常常为一毛钱吵架,为了一个碗的摔碎而大动肝火。
  仇杀?都是老实本分的人。
  情杀?看看他们的那两口大黄牙吧,从来没有过一把牙刷到过他们嘴里,有时高兴他们也会洗一下脸。
  对于杀人动机,周兴兴想过七种不同的解释,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王有财家不远就是医院,他空闲的时候常常去医院收吊针瓶子,现在他和家人的尸体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那太平间处在偏僻的角落,很少有人来,一条小路长满青草,三间破旧的瓦房,阴气沉沉,干枯的葡萄藤攀在窗户上,铁栅栏锈迹斑斑。一间是解剖室,很多药水瓶子泡着一些人体器官,一间停尸房,另外一间是看守人的房间。
  看守太平间的是一个老头,耳聋,眼花,喜欢喝点酒。王有财的尸体被送来的当晚,天下起小雨,他喝醉了。睡下的时候,他看见一只胖乎乎的手拍了一下玻璃,过了一会,又拍一下。他顿时感到心惊肉跳,打着手电筒出去,原来是一只癞蛤蟆,正在在往窗户上跳。后来,他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象是有一只手在窗上抓,指甲抓着玻璃发出一种刺耳的声音。他又打着手电筒出去,外面什么都没有,雨依然在下。

  他回到房间,就在推开房门的一瞬间,发现门后站着一个人,那人穿着雨衣,低着头,看不见他的脸。老头吓的一哆嗦,手电筒掉在地上,他摸索着找到手电筒,那人已经不见了,悄无声息的溜走了。老头以为是幻觉,上床缩在被窝里,惊魂不定。
  凌晨两点,雨已经停了,月光照着外面的停尸房,尸体蒙着白被单,房间里静静的,只有窗外的树叶滴着水。老头始终没有睡着,恍惚之中,看见一具尸体坐了起来,他认出那是王有财,咽喉被割断了,脑袋耷拉着,老头从没见过诈尸之类的事,他揉揉眼睛,看见一个穿雨衣的人掏出王有财的肠子,把手伸进他的肚子里摸索着什么。
  第二天,老头死了,死于心肌梗塞,闹鬼一事在县城里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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