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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风尘,一段真实的情感人生
作者:
徐清风
日期:2010-04-19 11:28
(一)
我上高中以前的生活,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也许是太过平淡吧,唯一能够记得的是在读初中的时候,每天下晚自习后都会去地里偷蚕豆吃,蚕豆地里黑,那时候胆大,甚至不怕有蛇,不过,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做,那时候没什么可吃的,晚饭常常吃不饱,基本上就把偷蚕豆吃等同于喝夜茶了,我甚至有一次看见语文老师也在蚕豆地里忙活,我敢肯定他不是在里面解大便,所以,我也就没有什么罪恶感了。
高中以后的回忆就相当的丰富了,因为那时候已经情窦初开,知道了男生和女生会有奇妙的吸引力。但让我苦恼的是,我的外形条件只适合暗恋,加上家里穷,所以,基本上没有女生会用正眼来瞧我。
于是,我只好恪守本份,认认真真的暗恋一次。
既然是暗恋,没有什么风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按小平同志的话说,胆子放大一点,步子迈大一些,我一咬牙,喜欢上了我们的校花。
人生的美妙在于,你不会总是遇上不幸的事,有些时候,幸运之神也会偶尔眷顾一下你。幸运之神对我的眷顾就是,校花恰好在我们班上,又恰好坐在我的前面,这为我胡思乱想提供了很多现实的素材。
高中的时候,我基本上过一段时间就换一个暗恋的对象,这也为我现在的花心找到了现实的依据,据俄罗斯科学家研究表明,一个男人的花心与其大脑里的某种激素有关系。我肯定我的大脑里一定有这种激素,而且,数量还不少。不过,就像广告里说的一样:量大的日子也不怕!反正我只是暗恋,不敢付诸行动,所以,在自己心里经常换女朋友,也不是什么大的罪过,况且,那时候我们都没有什么明确的道德观念。
记得高二的时候,有一个教数学的女老师,欺负我们不懂事,夏天经常不戴胸罩去上课。可怜我因为个子矮小,坐在第一排,大热的天,两个兔子不停地在我的眼前晃来荡去,弄得我头昏脑胀,大汗淋漓,根本上没有心思听课,数学成绩一落千丈,好在半年后她调走了,换了一个男老师教数学,我的成绩才慢慢的赶上来,否则,我估计考大学是没什么指望了,现在也在老家牵着一头老黄牛耕地,根本不会坐在这里写博客了。
由于开始暗恋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我基本上是每隔几天换一个女同学或者是女校友,直到校花插班到我们班上,我才死心塌地的在暗恋这个问题上从一而终了。
校花是一个镇上卫生院某领导的千金,长的当然是相当的漂亮,一米六五的身高,匀称的身材,五官精致,她学习成绩突出,不仅是校篮球队员,也是学生会的副主席,我估计学生会主席非常喜欢找她研究工作,要是我是学生会主席,我肯定会每天和她研究一次。
可惜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学习成绩还不错的乡下少年,五官基本端正,五短的身材,当然,和武大郎在一起比较还是略微有些优势的。皮肤黝黑,由于家里穷,冬天就是一双用漂白粉反复漂过的白球鞋,夏天长期趿着一双我姐留下来的红色拖鞋,我甚至都想不起来我穿过衬衣,只记得天冷的时候总是穿着我二哥穿剩下的一件西装上衣,有点大,套在我瘦弱的身体上有些滑稽。在我们乡下,穷人家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新老大,旧老二,垮老三”,意思是说,只有老大才能做新衣服,老二捡老大穿旧的,老三捡老二穿剩下的,所以,一件新衣服从老大身上传到老三身上的时候,那只能用松松垮垮这个词来形容了。可以想象,像这样的形象如果还可以吸引女生的话,那个女生的智商估计很值得商榷。
校花平时交际甚多,可能因为在学生会担任领导职务的关系,可能因为受到的关注比较多,总之,平时她是顾不上看我一眼的,就像歌里唱的一样:“其实你顾不上看我一眼,看上我一眼,你也永远闪耀在我的心中”,所以,我暗恋校花也成了一个必然的结果。这就好比说,如果生活能改善的话,谁不想吃点好的呢。既然是暗恋,我有足够的自由和权利,我当然会选择最好的来暗恋。
还真别说,傻人有傻福,校花竟然和我这一生有了联系,而且还是相当深刻的联系。
日期:2010-04-19 11:41
(二)
高三的上半年,地区组织化学竞赛,我们学校就我和校花获得了名次,并有幸作为选手参加省里的竞赛,准备时间是三个月,这样,我们就有了三个月的亲密接触的时间。
在此之前,除了上课时看着她的背影发呆以外,我根本没有和校花接触的机会。说实在的,以我的外形条件和穿着打扮,她根本不会正眼瞧我一下的,顶多是在看别人的时候,在转动眼珠的时候会用眼睛的余光快速地掠过我,一般来说,即使你是掠过某种东西的时候,如果其中有某些因素引起了你的注意,你的眼光肯定会有所变化,或惊讶,或欣喜,但她的眼光掠过我的时候,仿佛我是一张不会活动的桌椅板凳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我的心情只能用赵本山的经典台词来诠释:悲哀,十分的悲哀!
但有了单独在一起复习的机会后,那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每天上完课后,化学老师都要在他的办公室给我们开小灶补课,然后布置我们做各种各样的习题,直到晚上十一二点钟。在做习题的过程中,他是不会坐在旁边监督我们的,这样,就只有我和校花两个人,相伴到深夜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很少说话,但学习的过程中总会有问题需要探讨的,慢慢的话就多了。
我们的话题,开始是纯粹的探讨问题,按现在的话说,那是纯粹的业务交流,但慢慢的,在我们复习比较累的时候,会停下来说会儿话。高中时候的孩子,聊天无非是自己的家庭和过去的经历,不可能探讨国家大事和世界局势。也正是通过这样的聊天,我们慢慢地了解了对方,相互之间也越来越熟悉了。
三个月的时间太短暂了,一晃就过去了。虽然我们竞赛最终都以没有获得任何名次而告终,但这三个月的相处使我们更熟悉,相互之间更了解,甚至在一次复习到很晚的时候,我们还一起偷偷地到学校附近的湖边散了一次步。
我们学校旁边有一座山,叫南岳山,不过与闻名天下的衡山相去甚远,估计海拔也就两百多米,但已经是我们这一带最高的山了,山下有一个很大的天然湖,叫山底湖。也不知最初山底湖这个名称是怎么得来的,但确实是一点创意也没有,难怪我们这一带出不了文豪,懒得连一个湖的名称不好好想想,真让我感到惭愧。
那天晚上月明星稀,天气出奇地好,大约到了十二点的时候,我们做完了老师布置的习题,但都没有回宿舍睡觉的意思,于是我提议去湖边走走,想不到她竟然答应了。
山底湖的夜色很美,南岳山在月光下有些朦胧,但山的轮廓在夜色中清晰可见,周围安静极了。
湖边的小路有些潮湿,我们一边小心地慢慢走着,一边聊着我们的过去。
校花的过去其实很简单。像我们那个时候的孩子,除了小时候调皮换捣蛋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东西。校花在一个小镇上,生活安逸富足,从小受到父母的宠爱,又没有受到什么挫折,成绩也好,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更多的时候,是我在讲小时候调皮捣蛋的事情。虽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但她也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地笑出声来。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虽然家里穷,却没当过家,主要是兄弟姊妹多,我又正好是最小的一个。俗话又说了“父爱长子,娘疼幺儿”,所以家里虽然比较穷,但一直深得老娘的疼爱,加上家里有哥哥姐姐干活,我基本上也划入好吃懒做的一类。
由于小时候看书多,脑瓜子灵活,嘴皮子也利索,我经常把看到的故事添油加醋地讲给小伙伴们听,自然也在本村小伙伴中赢得了不少粉丝。那时候没有别的娱乐,连电视都没得看,我们只好把过剩的精力用在了调皮捣蛋上,偷瓜摘枣的事情经常干,而且,我常常是那种幕后指挥者,一般是我出馊主意,然后一帮混小子去实施,从法律意义上说,我属于主谋。
这样的过去当然会积累很多谈资,恰好碰到了校花这么好的听众,我当然会不遗余力的尽情发挥,只不过,在她眼里,这是一个懵懂少年的趣事而已。此时此刻,我是一个激情四射、才华横溢的表演家,与平时在学校里表现的自卑与畏缩判若两人。
当然,在我自由发挥的间隙,校花也会讲一些她的过去发生的一些趣事,就在这种交流之中,我感觉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了,对她的迷恋也增加了许多。
人的感情闸门一旦打开,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竞赛结束后,我们虽然仍然没有更多的机会说话和接触,但很显然两人的感觉更近了,由于坐在前后排,我们可以明目张胆地交流学习问题,当然,我一般会趁这个机会偷偷地递纸条。
那个时候太纯洁,说不出什么恶心的话来,要是搁在现在,我根本不会递纸条,早就先来个既成事实了。但那时候就那么纯,递的纸条上也只是抄些名人名言,或者特有远大理想的诗句,最让人起鸡皮疙瘩的也就是写几句歪诗,因为,那时候我已经是我校《野火》文学社的骨干了——为了让我的故事顺着主题往下走,《野火》的事情我就不展开了。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感情真是一种很纯洁的关系,谈不上是爱情,顶多是纯洁的友谊里掺杂了一些爱意,我承认是校花的美丽给了我最初的好感,和她不断加深的交流增添了我对她爱慕的砝码。
转眼就到了高三的下半年,高考的气氛越来越浓了,学习压力越来越大,教室里甚至出现了通宵复习的家伙,而我和校花的感情交流越来越少了,我们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学习上,那种单恋的情愫也越来越淡了下去,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让我终生铭记的事情。
(二)
高三的上半年,地区组织化学竞赛,我们学校就我和校花获得了名次,并有幸作为选手参加省里的竞赛,准备时间是三个月,这样,我们就有了三个月的亲密接触的时间。
在此之前,除了上课时看着她的背影发呆以外,我根本没有和校花接触的机会。说实在的,以我的外形条件和穿着打扮,她根本不会正眼瞧我一下的,顶多是在看别人的时候,在转动眼珠的时候会用眼睛的余光快速地掠过我,一般来说,即使你是掠过某种东西的时候,如果其中有某些因素引起了你的注意,你的眼光肯定会有所变化,或惊讶,或欣喜,但她的眼光掠过我的时候,仿佛我是一张不会活动的桌椅板凳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我的心情只能用赵本山的经典台词来诠释:悲哀,十分的悲哀!
但有了单独在一起复习的机会后,那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每天上完课后,化学老师都要在他的办公室给我们开小灶补课,然后布置我们做各种各样的习题,直到晚上十一二点钟。在做习题的过程中,他是不会坐在旁边监督我们的,这样,就只有我和校花两个人,相伴到深夜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很少说话,但学习的过程中总会有问题需要探讨的,慢慢的话就多了。
我们的话题,开始是纯粹的探讨问题,按现在的话说,那是纯粹的业务交流,但慢慢的,在我们复习比较累的时候,会停下来说会儿话。高中时候的孩子,聊天无非是自己的家庭和过去的经历,不可能探讨国家大事和世界局势。也正是通过这样的聊天,我们慢慢地了解了对方,相互之间也越来越熟悉了。
三个月的时间太短暂了,一晃就过去了。虽然我们竞赛最终都以没有获得任何名次而告终,但这三个月的相处使我们更熟悉,相互之间更了解,甚至在一次复习到很晚的时候,我们还一起偷偷地到学校附近的湖边散了一次步。
我们学校旁边有一座山,叫南岳山,不过与闻名天下的衡山相去甚远,估计海拔也就两百多米,但已经是我们这一带最高的山了,山下有一个很大的天然湖,叫山底湖。也不知最初山底湖这个名称是怎么得来的,但确实是一点创意也没有,难怪我们这一带出不了文豪,懒得连一个湖的名称不好好想想,真让我感到惭愧。
那天晚上月明星稀,天气出奇地好,大约到了十二点的时候,我们做完了老师布置的习题,但都没有回宿舍睡觉的意思,于是我提议去湖边走走,想不到她竟然答应了。
山底湖的夜色很美,南岳山在月光下有些朦胧,但山的轮廓在夜色中清晰可见,周围安静极了。
湖边的小路有些潮湿,我们一边小心地慢慢走着,一边聊着我们的过去。
校花的过去其实很简单。像我们那个时候的孩子,除了小时候调皮换捣蛋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东西。校花在一个小镇上,生活安逸富足,从小受到父母的宠爱,又没有受到什么挫折,成绩也好,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更多的时候,是我在讲小时候调皮捣蛋的事情。虽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但她也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地笑出声来。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虽然家里穷,却没当过家,主要是兄弟姊妹多,我又正好是最小的一个。俗话又说了“父爱长子,娘疼幺儿”,所以家里虽然比较穷,但一直深得老娘的疼爱,加上家里有哥哥姐姐干活,我基本上也划入好吃懒做的一类。
由于小时候看书多,脑瓜子灵活,嘴皮子也利索,我经常把看到的故事添油加醋地讲给小伙伴们听,自然也在本村小伙伴中赢得了不少粉丝。那时候没有别的娱乐,连电视都没得看,我们只好把过剩的精力用在了调皮捣蛋上,偷瓜摘枣的事情经常干,而且,我常常是那种幕后指挥者,一般是我出馊主意,然后一帮混小子去实施,从法律意义上说,我属于主谋。
这样的过去当然会积累很多谈资,恰好碰到了校花这么好的听众,我当然会不遗余力的尽情发挥,只不过,在她眼里,这是一个懵懂少年的趣事而已。此时此刻,我是一个激情四射、才华横溢的表演家,与平时在学校里表现的自卑与畏缩判若两人。
当然,在我自由发挥的间隙,校花也会讲一些她的过去发生的一些趣事,就在这种交流之中,我感觉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了,对她的迷恋也增加了许多。
人的感情闸门一旦打开,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竞赛结束后,我们虽然仍然没有更多的机会说话和接触,但很显然两人的感觉更近了,由于坐在前后排,我们可以明目张胆地交流学习问题,当然,我一般会趁这个机会偷偷地递纸条。
那个时候太纯洁,说不出什么恶心的话来,要是搁在现在,我根本不会递纸条,早就先来个既成事实了。但那时候就那么纯,递的纸条上也只是抄些名人名言,或者特有远大理想的诗句,最让人起鸡皮疙瘩的也就是写几句歪诗,因为,那时候我已经是我校《野火》文学社的骨干了——为了让我的故事顺着主题往下走,《野火》的事情我就不展开了。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感情真是一种很纯洁的关系,谈不上是爱情,顶多是纯洁的友谊里掺杂了一些爱意,我承认是校花的美丽给了我最初的好感,和她不断加深的交流增添了我对她爱慕的砝码。
转眼就到了高三的下半年,高考的气氛越来越浓了,学习压力越来越大,教室里甚至出现了通宵复习的家伙,而我和校花的感情交流越来越少了,我们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学习上,那种单恋的情愫也越来越淡了下去,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让我终生铭记的事情。
(三)
那天我复习功课很晚,回寝室以后,简单洗漱一下就睡了,等到第二天早上起来准备吃饭的时候,我才发现出了大事,我的饭菜票全部不见了。
对于一个家庭贫寒的人来说,这一个月的饭菜票是父母费尽了心血才凑齐的,如果不能找回来的话,就意味着我一个月要挨饿了。我根本不敢给家里说,向教师报告情况后,我早餐也没吃,就回到了教室。
我根本没有心思听课,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校花递给我一个纸条:怎么没见你吃早餐?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我的饭菜票全部被偷了。
一上午的课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去了,本来复习功课就导致睡眠不好,再加上急火攻心,我一直是头昏脑胀,根本没法静下心来复习。因为摆在我面前的最大问题是:午饭我该怎么办?
上午的下课铃响了,我一直坐在座位上不动,同学们三三两两地去饭堂吃饭,校花也坐着没动。当教室只剩下我们两个的时候,她递给我一张叠好的纸,然后快速走出了教室。
我打开一看,纸里包着一叠饭菜票,并有这样一行字:我感觉你一上午都心神不宁,我先把我的饭菜票匀一点给你,然后再发动同学们一起帮你渡过这个难关,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个困难影响到你的学习,让我们一起为了我们心中的理想冲刺吧!阿睿。
阿睿当然不是校花的真实名字,而是我们在互递纸条过程中慢慢约定的称呼,而我的称呼叫优子,是我在校文学社发表文章的笔名,其实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小名。
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先是惊讶,然后是感动,最后是欣喜。我并不是因为有了饭菜票而欣喜,而是本能地想到,阿睿很关心我,我在她心中是有一定位置的。
饭菜票事件以班主任发动全班同学帮助我而圆满结束。而通过这次事件导致我和阿睿的关系更进了一步,却是我的意外收获。我甚至开始憧憬我们一同考入大学的情景,这个时候,在我内心已经深深地种下了爱情的种子。
时间过得飞快,还有十几天就是高考了,我们的复习也进入了真正的冲刺阶段。
一天中午,下课的时候,阿睿回头对我说:“我妈妈怕我高考前的营养不够,明天要来学校,专门给我开小灶做饭吃,你跟我一起吃吧?”
我有些吃惊,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说话立马结巴起来:“这……这……不太好吧。”
阿睿说:“没关系啊,我早就给我妈说过,你经常在学习上帮助我,我妈也说要好好感谢你呢。”
碰见这样的好事,我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拒绝的理由,再说,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和阿睿在一起。
第二天,阿睿的妈妈来到了学校,并在学校旁边租了一间房子,专门给她做饭。
人和人的差距,有时候就是这么大。我父母从来没有到学校看过我一次,每次回家要钱,父母脸上的皱纹就会增加好几道,让我在讨要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以外,实在不忍心再提任何的要求,而阿睿的妈妈却可以为了女儿,专门租一间房子为她改善伙食。当然,我估计我上辈子是一个大善人,因为能够和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每天在一起吃饭,那种美滋滋的味道不说你们也可以体会得到了。
阿睿的妈妈非常和蔼,每次我们吃饭的时候,她总是带着慈祥的微笑看着我们,仿佛我也是她的孩子一般,这种温暖的感觉,让我彻底忘记了高考的压力和恐惧。在此之前,我很深刻地感受到,作为一个农村底层的孩子来说,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考上大学是我唯一的出路,在这种温暖的氛围中,我更坚定了要考上大学的信念,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有足够的资本向我心仪的女孩子表达我的爱意。所以,我放下了以前所有的浮想和杂念,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与此同时,和阿睿的感情也更加深厚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高考很快来临,也很快在紧张的考试中过去了。
我和阿睿的同学生活,也就此结束了。
日期:2010-04-19 11:44
(四)
高考放榜的那一天,我到学校去看成绩。由于家里农活较多,加上离县城较远,我到下午才赶到学校,大部分同学都走了,一个家住学校附近的女同学看到我,拿出一封信对我说:“你怎么才来呀,咱们的校花都等你一上午了,刚走呢,她叫我把这封信交给你。”
我接过信,心中本能地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我到班主任那里问成绩的时候,他告诉我,由于闹学潮,国家当年的招生指标减少了一半,不少按以往的录取线可以考上大学的,今年都落榜了,我们班只有十来个成绩非常突出的学生考上了大学。
我如愿地考上了填报的一所军事院校,而阿睿却以三分之差,连大专都没有考上。
听完老师的介绍,我赶忙走到校园的一个角落,打开了阿睿写给我的信。
信是这样写的:
“优子,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也许就是最后一次,因为,从此以后我们会生活在不同的环境里了。
我有一个亲戚在教委,我其实早就知道成绩了。这次高考,我败就败在心理压力太大,上考场的时候很紧张。因为,我希望能和你一起考上大学,甚至能在同一个城市读书。但这样的机会没有了。
说真的,从小我的生活就特别顺利,各方面都很优秀,这次高考落榜让我不知所措。知道成绩的那一天,我已经把我的所有的书都撕掉了,我不知道我的明天在哪里?
三年同学时光,你给了我很多的帮助,也给了我很多的快乐,我特别喜欢听你讲小时候的故事,也喜欢看你写的文章,喜欢听你唱歌,你是一个很风趣的人,和你在一起非常开心,真诚地谢谢你!……”
看完这封信,我的心里非常乱,也非常着急,考上大学的喜悦一下子就被冲淡了。在坐车回家的路上,我下定了决心,要到阿睿的家里去一趟,和她好好的聊一聊。
下决心容易,真正要做到却是另一回事。阿睿的家离我家有八十多公里,中间还隔一条长江,如果坐车的话,要转两次车,而从我家到镇上坐车,也要走一个多小时,经过反复思考,我决定自己骑单车去阿睿家。
从阿睿的信里,我隐约感觉阿睿因为极度的失望,已经有了放弃复读再考大学的想法。其实,按照她的成绩,只要心态放端正了,考上大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我想和她好好聊一聊,不为别的,主要是希望她鼓起勇气重新复读,考上大学,毕竟,在我们那个时代,上大学是改变生活环境和自己人生的一个主要途径。
第二天,我把自己所有的复习资料整理好后,用蛇皮袋装好,然后骑上家里的那辆破单车,直奔阿睿的家。
日期:2010-04-19 11:45
(五)
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艰难的旅程。
每年的七月份都是我们农村“双抢”的时候,这里所谓的“双抢”并不是现在城市里流行的“抢劫和抢夺”,而是我们那边“抢收和抢种”的简称。我的故乡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以种水稻和棉花为主,是我国最重要的产棉产粮基地,也是农业生产最为成熟的地方,因为气候适宜,每年可以种两季水稻,一般来说,我们管第一季叫早稻,第二季叫晚稻,如果有哪家人比较懒散,一年只种一季稻子,那就叫中稻,而七月份,正是收割早稻,插播晚稻秧的时候。
这个季节,正是雨水丰沛的时候,刚刚还是艳阳高照,说不定转眼就是倾盆大雨,我们俗称为“跑暴雨”,意思是说,你在前面跑,大雨跟着在你后面追。更有玄乎的说法是,有人骑头牛,下暴雨的时候,左脚被淋湿了,右脚却一点事都没有。这话有些玄,但暴雨来得急,走得快,区域性强,却真是那个季节雨水的特点,正应了一句古话叫“东边日头西边雨”。
正是因为熟知那个季节雨水的特点,我在出发的时候特意带了一块大塑料布。我们那时候避雨很少用伞,一是伞贵,一般家庭买不起,二是披塑料布更便于田间劳作,自然而然,就养成了下雨带塑料布的习惯。
去年回老家的时候,我把车直接开到了家门口,从县城到家门口,全部修成了水泥路,十分方便。但在二十年前,家乡的路全部是土路,每到下雨的时候,也会变成水泥路,只不过,那是水和泥浆组成的路。
扯远了,回到主题上来,开始骑自行车上路吧。
但是要把事情说清楚,还得罗嗦几句,这就好比写新闻,把背景整明白是很有必要的,要讲清楚接下来的故事,当然要介绍这些“我不得不说”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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