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不一定遇到玛丽——只为记录曾经的经历[GL]

作者: wyman510

  日期:2010-10-24 19:34:00
  起这个题目,只因为一直在循环播放《露丝玛丽》这首歌。我将要记录的,是一段令我刻骨铭心的经历,可能会狗血,可能会虐心,您可以将其当做小说,仅为闲暇之余消遣之用。
  《露丝玛丽》
  愿我俩可以
  永远地快乐于一起

  这句话露丝玛莉
  甜蜜地秘密约会时心里涌起
  如被世界舍弃要爱谁才能没顾忌
  拥抱着露丝玛莉微笑
  情谈下去还是个传奇
  如果她这样动人

  何以不可以对她一见动心
  就似本能连提提名字也觉得吸引
  明知不会是别人
  才碰上面就懂得跟她发生
  爱就爱哪管身份吻就吻

  遇过太多对怨侣被撮合于一起
  深爱像露丝玛莉
  何时又要为手牵手讲对不起
  迎着世界挑战两个人如何获胜利
  拥抱着露丝玛莉微笑

  平凡伴侣谁又经得起
  如果她这样动人
  何以不可以对她一见动心
  乱世佳人连提提名字也觉得相衬
  明知不会是别人
  无法拒绝别管它多么敏感

  这样爱要怎么忍吻就吻
  日期:2010-10-24 20:01:04
  我一直在想,什么时候开发现自己是弯的?答案令我汗颜,幼儿园.....
  好吧,我从小就具备勾搭小姑娘的潜质,并且在没有发育前顺利勾搭到了好几个小萝莉......不过那个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特殊,只认为我人缘比较好而已。但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慢慢的意识到了这不是什么人缘好,而是取向有异。
  似乎每个T都对她们的老师动过心,我也是,并且不止一个。但那时年龄尚小,胆子也不大,况且身边没有同类,根本不敢有什么举动,只能默默的喜欢着,不发一言。
  尽管年龄慢慢增长,接触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我的胆子却没有丝毫变化,依旧小的可怜,偶尔见到令自己动心的女人,也只能远远的看着,根本不敢接近。

  直到某一天,她出现,这一切才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是我第一天上班,在一家律师事务所。这是家很牛的事务所,我也是父母托了关系才挤进去做一个小小助理的。但那时我刚刚大学毕业,还算是比较清纯的一个......娘T......
  当天,我按照父母的建议,穿了一件黑色休闲西服,黑色波点衬衫,深色牛仔裤,黑色的帆布鞋,偏休闲但又带一点正式,比较符合我大学刚毕业的清新形象......
  到了事务所,接待我的是爸爸托的朋友的朋友......年纪大概三十岁左右的一个男人,和和气气的,带着我熟悉了一下环境,重点介绍了休息室和洗手间的位置之后,把我带到了一间办公室的门口。
  “你以后就跟着林总,做她的助理。她可是圈里有名的大律师,又是咱们事务所的合伙人,占着不少股份呢。跟着她好好干,熬个两三年,就能独立执业了。”

  他小声的给我讲着,我不住点头,脑袋里琢磨着林总会是个什么样的人。据我估计,她怎么也得有个四十多岁,估计跟我妈年纪差不多。做律师这行的,越是成功,身材就越是干巴,而女人一上年纪再不注意保养,一干巴就会满脸褶子,因此,在我的想象中,坐在门那边的女人,应该是一个年龄与我妈相仿,一张堪比橘子皮的脸旁,一副瘦的不行的身躯,再加上一双精明刻薄的三角眼......好吧,不就是熬三年嘛,只要熬出头就好了,为了钱,老子豁出去了!

  我带着一副慷慨就义的神色,等待着办公室的门缓缓打开。
  日期:2010-10-24 20:43:00
  门开了,那个接待我的男人把我领了进去,和面前的女人交待了一下我的具体情况后,就退出去了。办公室内,只剩下我和坐在我对面的一个女人。她就是林总。但很不幸的是,与我想象中的形象有着天渊之别。
  她很漂亮,是那种不同于一般女人的漂亮。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精明,干练,绝对不好惹。短发,有些卷卷的,应该是烫过而不是自然卷。瓜子脸,大眼睛,鼻子小巧挺拔,嘴唇薄薄的,嘴角有些向下拉。皮肤白皙,身体消瘦,但因为是坐着,看不出身高如何。如果硬要估计年龄的话,我猜她也只有二十七八岁而已。
  她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文件,任由我站在她身侧盯着她不住的打量,眼光在她的身上、脸上来回游移。就在我看的有些眼花花时,她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文件,抬起了头。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说:“看够了么?”
  呃……我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面不知该怎么回应。

  “姓名。”她不冷不热的发问,语气很像我在检察院实习时审犯人的口吻…
  “wyman。”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淡定一些。
  “年龄。”
  “……刚毕业,22岁。”
  “性别。”

  “……”我彻底说不出话了,难道你看不出来性别吗?我自问外形上还是很娘的!
  见我不说话,她将一份表格丢了过来,附带着一直签字笔,“填表。”
  我这才明白过来她刚刚的提问是为了帮我填表,但是你也用不着问性别吧……
  老老实实的填好表格,恭恭敬敬的递过去,我束手站在一旁,等待着老板的第一个吩咐。
  “以后你的工作就一项——我要你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不喜欢解释,也不喜欢重复,大部分工作我只会说一遍,你要认真听,不要总是来问我应该怎么去做。我上班的时间不固定,所以你的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还有,对于着装我没有要求,但是如果要陪我上庭,就必须穿正装,这一点,对你以后独立执业很重要。”

  她说话的时候表情一直很严肃,就像老师在教学生一样。我认真的听着,不时点头,表示我谨记于心。吩咐妥当后,林总对我挥了挥手,懒懒的说道:“今天没你的事儿了,先回去吧。”
  嗯……嗯?这就完了?班要是这么上可是太轻松了。我乐的美颠美颠的和她道别后就跑了出去,特意去和那个接待我的男人打了招呼道了谢,便开着车回到了家里。
  这就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平平淡淡波澜不惊。我从没有想过,这之后的日子里,我和她,我们俩人的生活,会发生怎样的颠覆……
  日期:2010-10-24 21:16:58
  当天到家的时候才不到十一点,把我妈吓了一跳,以为我第一天上班就惹了事被遣送回来了呢……听了我对未来上司的描述,我妈用一句话总结了我的疑惑——能爬到这个位置的女人,非仙即妖。

  想一想我妈说的也对,凡是能当上合伙人的,哪个不是有点身份背景的,虽说不上手眼通天吧,但也和法院检察院的多少有点关系。男人自然是靠钱权,女人嘛……你懂的。
  不过这些和我都没什么关系,她是我上司,今后的三年岁月里,我的唯一任务就是服侍她,伺候她,鞍前马后任她差遣,没办法, 谁让人家是林总呢。
  晚上我正悠哉悠哉的打着游戏,手机突然铃声大作,我一把抓过来,只见屏幕上显示的是那追魂夺命的两个字“林总”。
  “喂,您好,林总。”我的语气要多毕恭毕敬就有多毕恭毕敬,光听声音就知道我在点头哈腰的等待着吩咐。
  “半个小时之内,到XX路上的钱柜接我,有问题吗?”她的声音有些嘶哑,看来不是抽多了烟就是喝高了酒。周围倒是没有太多噪音,估计是在卫生间打的电话。
  “没问题,我马上到。”挂了电话,抓起钥匙我就跑了出去,边开车还边嘟囔,这哪里是助手,分明是司机嘛。
  叨唠归叨唠,我还是在规定时间内飙到了钱柜门口,拎着西装外套就跑了进去,一边打电话一边四下张望她的身影。
  “林总,我到了,在大门口。”
  电话那边先是传来一阵笑声,接着才是她那低沉的声音:“你来XXX号包房找我吧。”得,看这意思我不仅要当司机,还要当陪唱的了……
  我一路小跑来到了包房门口,抬头看了看,硕大的VIP金字印在包房号旁,很大很醒目。推开门,音乐声、歌声、玩闹嬉笑声顿时传进了我的耳朵里。在恍惚的灯光中,我找到了她的所在——正被两个肥硕的身躯包夹着,进退不能。
  “林总。”我轻声唤了她一句,她媚笑着看了我一眼,随手一指示意我在一旁坐下。我只能坐在一旁,双手互相揉搓着驱散心中的不安。
  我是个偏内向的人,不善于和陌生人打交道。这种场合是我最害怕的,只能低着头等待着她发号离开的命令。
  “wyman,你过来。”她的声音传入我的耳畔,带着丝丝的柔情,不知是否刚刚与其他人调笑没能立刻转换角色。

  我走过去,稍微弓着身子站着,看着她那明亮的眼睛,正一丝一丝的发着电波。
  “他们要我唱歌,我不会,你来替我唱吧。”
  这声音,这语气,这眼神……不要说我,即便是个取向正常的女人恐怕也会感到一阵阵的酥麻。别说唱歌了,就是火并,恐怕都有的是人要为这个声音的主人冲上去献身厮杀。
  “唱……唱歌?林总,我五音不全,真不全,唱国歌我都跑调。”我的话引来她一阵笑声,身边的几个胖大叔也跟着嘿嘿的笑个不停。我的脸涨的通红,生平没有这么丢人过。
  “那你就唱个国歌,我们听听。”林总的眼睛很好看的眯了起来,转过头对着身边的一位胖大叔轻声说着。
  几位大叔也是兴趣高涨,不停的鼓动着要我唱个跑调的国歌,说他们还没听过这种新奇的版本呢。我低着头,双手攥拳,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能发脾气,也不能因为委屈而流泪。好吧,不就是唱歌么,老子唱!唱死你们这帮丫挺的!

  日期:2010-10-24 21:51:45
  拿过放在桌子上的麦克风,还没有套上套子,应该是没人用过,为了卫生,我还是拿起一个麦克风套认认真真的套了起来。
  “小姑娘,这又不是OOXX,那么认真的套套子干什么?哈哈哈哈哈!”那个挨着林总的胖大叔操着一口南方腔猥琐的笑着,我懒得理他,低着头将手中的麦克风套子套好,跑到电脑前选好了歌,战战兢兢的站到了前面的台子上。
  依我的性格,本来是想唱个《我爱北京天安门》的,反正都是丢脸,不如丢的彻底一点,销魂一点……但是,看见林总不时瞟向我的目光,总觉不甘。似乎想在她面前表现一番,让那些笑容猥琐、举止更猥琐的男人们闭上嘴巴。
  唱!豁出去了,既然要唱,就唱个高难度的。抱着这样的心态,我哆哆嗦嗦的点了个陈奕迅的《浮夸》……
  “你当我是浮夸吧,加几声嘘声也不怕,我在场有闷场的话,表演你看吗,够歇斯底里吗!”
  天可见怜,我终于平平安安的唱完了整首歌,没跑调,没破音,很好很强大。
  红着脸跑下台,放好麦克风拘谨的坐在离林总不远的地方等待发落。
  “小林呀,你这个助手不实在呀,这歌曲唱的蛮好的嘛,怎么说自己唱歌跑调呢?”胖大叔又他妈发话了,我真想弄个充气娃娃堵住他的嘴。
  林总笑着说了几句场面话,算是帮我圆了过去。这之后,他们又腻歪了好一阵,林总才得以脱身,拉着我的手走出了包房。
  关上包房门的一刹那,她的表情发生了极具戏剧性的变化。刚刚一直停留在脸上的笑容瞬时僵掉,紧接着就变换成了一副死了妈似的嘴脸。脸颊上的红晕也慢慢褪去,变得苍白无力,薄薄的嘴唇紧紧的抿在一起。她瞟了我一眼,指了指洗手间,就快步走了进去。

  刚才还嗨的跟交际花似的,怎么一转眼就成了怨妇范儿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跟在她屁股后头,生怕她一个不小心再摔着。
  幸好,林总没什么大事,只是吐了吐……刚刚也没见她喝酒吃东西,怎么就吐出这么多呢……强忍恶心,我帮她拿了纸和湿毛巾,守在一旁看她自行料理。折腾了半天,她才慢慢的站起身,那虚弱劲儿就别提了,我要是稍微晚一点伸出手恐怕她就得摔到在马桶旁。
  “林总,您没事儿吧?”我吃力的扶住她。她身高大约一米七左右,虽然很瘦很瘦,但好歹也有个一百斤。我身高比她低了十厘米,又比她瘦,所以扶着已经软成面条的她,实在是一件力气活。
  她以手扶额,气若游丝的说道:“送我回家。”
  “行,回家。你家在哪儿呀?”

  “手机里,有地址。”
  我一只手揽着她的纤腰,一只手抓着她的手臂,实在没有富裕的手去拿她的手机了。没办法, 还是先把她弄到车上再说吧。该着我倒霉,昨天新刷的车,毁了……
  日期:2010-10-25 19:51:42
  将林总扔到车后座上,从她的包里翻找出手机,还真不错,特意弄了个备忘录,上面写着她家的地址。
  “林总,你坐稳啊,再困也要坚持到家再睡,我可抱不动你。”我声音颤抖的嘱咐了她一句,也不知道她听没听清,倒是稍微坐直了身子。我以最快的速度发动车子,但又不敢开的太快,怕她难受再吐我车上……

  一路忐忑,总算到了她家。小区环境不错,一看就知道房价不会便宜。我搀扶着她下了车,没想到小风一吹,林总还缓过了神,能自己独立行走了……
  看她双手环抱胸前,缩手缩脚的样子,我将西装外套披在她的身上,虽然衣服对于她来说有些小,但好歹能抵御一二。
  跟在她屁股后面进了楼门,大堂里还站了个保安,对着林总微微躬了躬身子,轻声问好。公寓是电梯直接入户的那种,站在门口,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林总,没事儿我就先走了?”要不是衣服在她身上,我早就走了……
  她将我的外套放到客厅的沙发上,重重的坐了下去,单手扶额并没有回答我的话。我尴尬的站在门口,进退不得。
  “进来,给我倒杯水。”虽然气息微弱,但那股颐指气使的味道依旧扑面而来,我真怀疑她上辈子是不是跟西太后有点关系。
  这下我只能迈步进了她家,踩在光洁如新的地板上还多少有点别扭,这多赖我母亲多年的培养。幸好她将杯子和矿泉水都放在了不远处的餐桌上,免去我四处寻找之苦。
  “林总,水。”我将杯子放到她的面前,身子还没直起就被她玉指轻点额头,吓的浑身一颤。

  “坐。”她依旧是单手扶额,另一只手轻轻的拍了拍身旁的沙发,示意我坐在那里。这未免,离的近了点吧……但没办法,我只能低着头坐到了她身边。
  “帮我按按头。”她身体向我身上靠了靠,我肩膀抵住了她的肩胛骨,酒气、烟味、香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向我的鼻子发起进攻。
  “林总,林总。”我赶忙侧过身子扶住她,一边不停的叫着,完全是出自本能的反应。
  “怕什么,你又不是男的。”她有些嗔怪,我只得乖乖闭嘴,但还是用手扶住她的身体。
  “按呀。”她拉长了尾音,充分表现了她的不耐烦,我还是怕她突然发飙的,于是只能用肩膀抵住她的身体,双手轻轻的放在她的太阳穴上按了起来。

  日期:2010-11-11 19:39:52
  “你以前没做过吧,没有小王按的舒服。”小王是她上一任助手,据说是回家生孩子去了。我以后一定找个盲人好好学学按摩,我在心里琢磨着,嘴上却不敢出声。
  “那几个人都是系统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不陪不行。你以后独立执业了,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这里边,乱的很。”林总轻声嘟囔着,在给我传授经验,我默默的听着,心里也生出了一丝怜悯。
  按了有一阵,她的头疼可能有所缓解,才让我停了手。“天很晚了,你要是怕来回奔波,今天就凑合住在我这儿。要是不怕,就回家去吧,明天上午十点准时出现在我办公室。”
  林太后好不容易发话,我当然不怕奔波回家了。当即跟她道了别,惶惶的跑了出去。出了楼道大门,被冷风一吹,我才想起外套还落在林总家的沙发上。

  “算了,大不了不要了。”要我鼓足勇气再回去,是万万不能的。可回到家里,躺在床上细细琢磨,她也没那么可怕。没有声色俱厉,但那天然形成的气场却让人在面对她时不由自主的感到有些害怕。
  辗转一晚,第二天上午十点钟,我顶着两个并不太明显的熊猫眼来到了林总的办公室。
  “衣服拿好,昨晚落在我家的。”她先把我的西装还给我,不等我说话,就连珠炮似的开始给我洗脑:“昨天晚上你的表现很不好,畏畏缩缩的,显得自卑又没有任何魅力。你已经不是学生了,不需要把自己定位在‘清、纯’这两个字上了。特别是做我们这一行的,说的夸张一点,没有一个干净的。所以,从今天起,你要跟着我多参加一些这样的活动,来锻炼你的交际能力。”

  什毛玩意儿?多参加?还锻炼我的交际能力?您这儿是事务所呀还是集中营呀,小爷我可是卖艺不卖身的,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
  见我抬起头瞪大眼睛看着她,她面无表情的和我对视,只扬了扬眉毛,我就败下阵来,低着头小声嘟囔道:“是,您说的对。”
  见我毫无反抗,她也心满意足了,嗯了一声就开始交待给我一些工作,无非就是整理这个卷宗,提炼那个文件的,还要打几个电话确认一些事情。总之,活都不难但是却很烦,忙活了一天,中午饭都没顾上吃,好不容易都弄完了,一看表,已经下午四点半了。心思空灵,只一杂念——吃点什么呢?
  乐呵的给亲娘打了个电话,汇报了一下腹中空空的情况,亲娘当即表示让我立刻回家。她老人家慈眉善目的说:“跟着娘,有肉吃。”
  我果断撂下电话,随便一收拾就要往外走。之前林总就说过,只要做完了她给的工作,就可以提前下班,没有特殊需要不用跟她打招呼。我当时想问特殊需要是什么,但看她那张白板脸,就没敢问。当我已经半个身子迈出事务所大门时,身后一个清脆的女声叫住了我。我回过头,是前台小妹儿,乐的都出酒窝了。
  “干嘛?”我疑惑的问她,笑容太甜蜜,我很无措呀。

  “林总叫你过去。”她人畜无害的表情依旧让我很受伤。垂头丧气的进到了林总办公室,强颜欢笑的问她老人家有什毛贵干。
  她拎起西装外套,优雅的搭在修长的手臂上,指了指放在办公室沙发上的一个黑色小包对我说:“拿上,跟我一起去个饭局,检察院那边的人请客。”
  我管你是检察院还是都察院的,就是他妈大理寺我也不想去,我要吃肉!吃我娘炖的肉!我在内心中狂野的嘶吼着,但不争气的爪子却已经伸向了那黑色小包,低着头,安静的站在门口,看着她对着镜子一通折腾。
  日期:2010-11-11 20:04:20
  林太后好不容易折腾完事,看我一脸不耐烦的站在门口,轻声嗯了一声,语气带些质疑和轻微的愤怒,那意思就是:老娘我补补妆,你还不乐意等了?
  我急忙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就差打个千儿来声“您吉祥”了。颠颠儿的跟在她屁股后面出了事务所大门,前台小妹儿冲我诡异的一笑,笑容中多是幸灾乐祸,但也不乏些许同情。我眼泛泪花,跟着她走到停车场。她因为昨天喝多了酒,因此今天就没有开车。
  “你的车呢?”太后淡然的询问。
  我随手指了指大方向:“就在那边儿,能开么?”我的意思是,就我那个小破车儿,估计不入她们这种‘大状’的法眼,万一嫌我开过去丢她人呢。

  “先去我家,换车。”说完,太后昂首阔步的就向我指的方向走去。我赶紧跨出一步,拦住了她老人家,结结巴巴的解释:“我刚才就随手一指,不一定在那边,您让我想想。”她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我赶紧别过头搜寻记忆中的停车位置。
  “这边儿,”我抱歉的笑了笑,带头向停车的位置走去。走到车旁,我本想帮她拉开车门,但是站在右侧犹豫不定。是拉副驾驶的门呢,还是拉后座的门呢。
  “起开,”她的声音很小,但是短促有力,我赶忙侧拉一步,让出两个门给她自主选择。她看了我一眼,眼神很内涵,但我却读不出里面的意思。她伸出玉手,拉开了副驾驶的门,一闪身坐了进去。我怕关门不慎夹到她,就没敢帮她关门。悻悻的回到驾驶室,插钥匙点火给油,向她家驶去。
  昨晚我情绪比较慌张,没来得及观察她家所在小区的环境,今天仔细观察一番,还是很不错的。她的车就停在楼下的小花园旁,地上车位,价格都偏贵。她把车倒出来,让我把车开进去。然后跟一个走过来的保安说了两句,小保安记下了我的车牌号才离开。
  这一下换成她开车,我乖乖的坐在副驾驶上,系好安全带,拿出手机给亲娘拨了个电话。“娘啊,我一会儿不回去吃饭了。嗯,有饭局。不知道吃什么,嗯,知道,放心吧。挂了啊。嗯?”我的声音因为快速的拉高而导致破音,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嗓子劈了……林总微微侧过头看了我一眼,见我脸色有异,又多望了一眼,但并没有问什么。

  “嗯……知道了。别!放您那儿吧。没什么,看着闹心不行吗?行了,我挂了,开车呢。”将电话撑在胸前用力一挤,滑盖复位,电话挂断。我的脸色顿时阴了下来,侧着头看向窗外,不发一言。
  日期:2010-11-11 20:30:12
  一路无话,我们俩就这么一个看着前方,一个看着右侧,严肃的跟俩雕像似的。我心情烦躁不堪,人一烦,脾气就大,毛病也就格外的多。一般这个时候,我都好抽颗烟,其实抽的也不是什么好烟,平时也没有多大烟瘾。但是,每当我想起那件事的时候,就必须要抽跟烟才能平复快要爆炸的心绪。
  我从包里翻出一盒玉溪,上次抽似乎还是一个月前了,本以为上了班,换了环境,事情就会被我慢慢淡忘。但今天再一次听到,我依旧无法平静。用嘴叼出一颗烟,掏出火机刚要点,忽然感到一道寒光从左侧射了过来,我这才想起,身边还一老佛爷呢。
  “我抽颗烟,行吗?”一把将嘴上叼着的烟薅下来,目光闪烁内心忐忑的看着林总。那眼神怎么说呢,就像最近很流行的神曲《忐忑》一样,我就是那样望着她的。

  她又看了我一眼,眼神依旧让我读不懂。“随意。”我能听出她话语里的不高兴,但是巨大的烦躁感还是让我主动忽略掉了她的不乐意,点了点头,将烟放回嘴里,快速的点着后狠狠的吸了一口。
  窗子忽然被打开,我这才意识到刚刚忘了开窗,还是林总给打开的。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闷着头继续抽烟。俗话说的好,风这东西是助火势的,车窗外北风呼啸,将烟雾全吹到了我的脸上。我索性把眼睛闭上,任凭风和烟一起刺激着我的皮肤和气管。往事一幕幕重现,跟他妈过电影儿似的,我甚至在想,不都说人死的时候,从前经历过的事儿都会在脑子里过一遍吗,那我现在这个样,是不是说明就快死了?死了也好,一了百了……不行,我死了不要紧,林总不能死呀……不对,她为什么不能死,难道我不想让她死吗……要真是能死在一起,也不枉一件传奇佳话呀……

  玉溪的烟味,浓郁且上头,加之我有段时间没抽了,可能猛的一吸,大脑还不大适应,所以出现了短暂的胡思乱想行为。待烟劲散去,我缓缓睁开眼睛,却发现林总那精致俏丽却跟覆了层冰似的脸正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的喉咙里发出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音符,身体本能的向后仰,却被车座子固定在了原地。此时,她侧着身子,安全带依旧挂在身前,勒出了她不算傲人但足以自傲的双峰。左手随意的搭在方向盘上,右手扶在手刹上,面无表情的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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