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的春天来得晚,当日历已经翻过了三月,杨树上才缓缓地冒出新芽。但榆叶梅,连翘,山杏却都已经早早地听见了春的召唤,红一片黄一片地开了起来。这种一嘟噜一嘟噜的榆叶梅是京大春天里最常见的花,连翘也不少,常有人把这种皮可以入药的植物和迎春花混为一谈。
我记得,于雷,在他还是个刚刚从高中走出来的小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和陈可在南门一进来的大路上争论过这个问题。陈可说,连翘是三瓣的,迎春花是四瓣的,要是你连数数都数不清那就别跟我来争了。于雷很气愤,说,连翘挂的牌子写连翘,迎春花挂的牌子写迎春花,要是你连识字都识不全我还懒得跟你吵呢!
京大里的植物都挂着块牌子,大概是觉得此间的学生即使在欣赏风景之余也必然是孜孜不倦,好学不厌。的确,那条大路边上的黄花底下都挂着一块牌子,蓝底白字清清楚楚地写着:连翘。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陈可脸上的表情。他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面,目不旁视,就象压根儿没看见藏身在花丛里的身份证一样,气鼓鼓地一路小跑去了图书馆,路上甚至都没和于雷斗嘴。于雷可怜巴巴地跟在陈可后面,好几次想打破僵局,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那条路叫什么我都已经忘记了,也许是从来都没搞清楚过,反正不是叫五四路就是叫民主路,都是一些在京大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可他们当时的那段对话,还有两个人象是在跟谁竞走似的在路上拼命捣斥腿的情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以至于过了这么些年,依旧不能够忘却。
1、于雷
于雷和陈可一样,都是在那烈火烹油,繁花织锦的一年考进京大的。那一年,当他们拎着行李走进校园的时候只感到京大精神铺天盖地,五四火种焚土燎原,师兄个个气宇轩昂,师姐人人面带桃花,一股热浪催得一群小新生们斗志昂扬,屁颠屁颠地立志要学有所长,扬帆远航。
一辆富康在京大南门停了下来,这在当年是北京城最好的出租车,一块六一公里。陈可很讨厌富康,他常常说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某种猪饲料,一个有尊严的人是不屑于坐这种车的。但于雷当时还无从知道今后他自己将很长时间无缘于饲料车。他从车上下来,司机从后备箱中取出了一个大箱子,一个小箱子。他是两天前到的北京,在父亲的一个老部下杨叔家里住了两天。杨叔现在混得很好,在一个大电讯公司做总裁助理,前途是极好的,家里也很宽敞。但于雷并不想杨叔跟着自己来学校,这和杨叔无关,他是不想任何人陪着自己来学校,他在心里用一种极富有磁性的男中音(这种声音是从来没有从他的声带上发出来过的,这是某种灵魂的声音——在于雷心中大概灵魂就是这么个类似于赵忠祥的声儿)告诉自己,我已经十八岁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是大学生了!
大学生这个词对于高中生是很神圣的,就好比高中生之于初中生,初中生之于小学生,六年级之于三年级,一年级之于学前班。因为有大学生这个词的鼓舞,于雷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要开始一段崭新的,朝气蓬勃的独立生活。
司机大叔放下行李,很亲切地在于雷的肩膀上拍了拍,"好好学!以后肯定有出息!"于雷满脸微笑地谢过了他,这句话以及它的各种变形版本,在过去的两个月他已经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但是,谁又会嫌别人夸得多呢?
从南门望进去好不热闹。只见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五湖四海来相会,彩旗人面相映红;呼啦啦红旗翻卷,呀哈哈人嘶马叫;我问你从何方来,你问我往何处去;他说他是学生会,你说你是院团委;当爸妈的四处飞走说我儿子省市状元钢琴十级,当子女的结结巴巴说我爸妈有事没来就我自己。旅行箱的拖轮在水泥地上轰鸣着发出巨响,人手一张的传单四处反射着阳光映成白色的海洋。
于雷心里飕飕地凉了下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最恶心庙会一类人挨着人的场合,这是一种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双重反感。那一年,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于雷的父母带着他到外滩看灯展,周围的大楼比着似地秀出与平日不同的姿色。那时办一次群众活动的性价比是极高的,少说一千两百万上海人民来了一半。于雷有一次这样愤愤地对陈可形容那时的场景:"我可以负责任的说,那哪里是十里"羊"场,根本就是十里人场!如果海关大楼可以爬上去得话,我敢说那天晚上在钟楼顶上的五角星上都能戳死两个人!"而陈可则歪着脑袋说道:"看来儿童时期的缺氧经历确实会对智力发育产生毁灭性的影响。"于雷定了定神,咽了口唾沫强行压制住自己的恶心,把额发往头上抄了一下,整理了一下被斜挎包勒住的格子衬衫。该死!今天还在里面穿了一件黑T恤!于雷暗暗担心自己是不是在入学的第一天就要接受校医院的治疗。
天是极热的。
于雷很快就在人海中找到了法学院的大旗。是的,于雷是零志愿第一专业考上的京大法学院。为什么要学法律呢?于雷记得很清楚他的一位室友张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它实在很难让人忘记——如果这个答案被用毛笔写出来、贴在墙上、每天让你瞻仰的话:"为了实现正义而奋斗。"事实上,不论他们当时的心情如何,几年之后,这些日后获得了极大成功的律师们几乎没有一个人还能想起来正义是他们应该追求的目标之一,包括于雷的那位雄心勃勃的室友在内。当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成为了商业律师,远远地离开了法院,离开了诉讼,显然,也离开了正义。而于雷选择了法学院的原因更和正义扯不上一点关系,他一向的梦想是去学广播电视新闻,做电视记者,于雷会选择法学单纯是因为要平衡父母的愿望和自己的理想。由于他已经在第一志愿里填了另一所全国知名学府的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所以也就象征性地在零志愿里填了一个法学——反正也不可能考上的,于雷当时想。
而现在,于雷站在法学院的迎新团面前,感觉恍同隔世,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命运弄人。所谓的迎新团,不过也就是四五个人加上一张不知道从哪拉来的破桌子而已。迎新团的负责人是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是个矮胖墩,胖墩伸出手来紧紧地与于雷相握,于雷觉得他手汗很重,这并不是一个很让人感到愉快的见面礼。
胖墩说:"我是学生会主席,张帆。欢迎你来北大。"于雷突然觉得张帆的声音很象自己常在心里用的"灵魂之声",便意外地突然和他亲近起来。于雷于是答道:"主席好。"话甫一出口于雷就想痛扁自己。主席好?难道是在演革命话剧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得不说,这个站在红小兵对面的胖子实在是个极其拙劣的演员。这个幼稚的说法让于雷感到毛孔喷张,更致命的是他清楚地听到了一个男生猛喷口水的声音。完了,于雷心想,我在京大树立的第一个形象就是一个幼稚的马屁精!为了控制这个危险的局面,于雷觉得他必须要开一个语带讥讽的玩笑才能把自己在京大的面子挽救回来。在他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于雷的嘴巴就失去控制地说道:"呵呵,这种桌子捐给条件好一点的希望小学都嫌烂。"于雷听见旁边有个男孩笑了一下,但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笑自己的笑话,不过张帆显然并不欣赏它。他给于雷递上了一个牛皮信封,说:"新生的材料都在这里,你好好看一看吧,然后按里面的地图去法学楼领宿舍钥匙。"于雷谢过了胖墩主席,打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了张帆说的地图。这是一张复印的手画地图,清楚地标示着当前的位置和办卡、领钥匙、宿舍楼等重要地点的方位。照着地图的指引,于雷很快便找到了法学楼,向阴阳怪气的教务老师领了钥匙(说真的,于雷始终认为那位教务的脸色透露出慢性肾炎和神经衰弱的症候),然后又到电教领了银行卡,最后到餐饮中心办了饭卡。于雷看了看表,已经下午两点了,而自己早饭和午饭都没吃,浑身黏糊糊的,说不出的难受。没辙,还是得先回宿舍把东西整整。无奈之下,于雷依旧拖起一大一小两个箱子往地图上的最后一个五角星走去。
42楼。
于雷呆呆地站在宿舍楼下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岁月的流变给这个本来就没有美感的破楼刷上了一层极其悲哀的灰色。这就是我的宿舍?于雷仔细盯着楼前的数字牌看了看,又拿出被大腿的汗浸得有些发软的地图反复比对了一下,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马上就要在这个集中营式的、亟待被重新规划的五层楼里安家了。
于雷垂头丧气地走进了42楼。一进楼,看见楼长办公室的门上贴了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新生登记。于雷拖着行李走了进去。楼长看起来象个好人,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累了吧,赶紧登记完了上去休息吧。东西都搁在你们宿舍里了。什么院的?""法学院。""叫啥?""于雷。""于雷?好名字,哈哈,好名字,"楼长显得对这个名字很有兴趣,一边找一边念叨,"于雷,于雷,于雷……哦,这儿呢,301,签个字吧。"于雷拿过笔,目光循着楼长粗壮的手指而去,301,其他三个兄弟看来都已经住进去了。第一个名字写着:张勇。字体遒劲有力,就是相对于登记本来说有些太大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预备党员,啊,就是决心要"为在中国实现正义而奋斗"的那一位。于雷心里暗暗叫苦,这人估计很难做哥们。
第二个名字写着:林闻。字体偏瘦,是极小极清秀的那种,和上面张勇的签名一比简直就是微雕一般的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团员。哦,这个还正常一点,于雷一想到自己被三个党员包围在床上的情景就有点不寒而栗。
第三个名字写着:李明。字体……根本没有字体,纯粹就是胡写,但能看得出是一个胡写惯了的人极力想写好、不愿丢人的作品。可惜的是这种努力并不奏效,反而使他的字看起来象是炸坏了的油条,站不起来也躺不下去,就那么这一块那一块地凸着,象泥一样瘫在登记簿上。政治面貌也是团员。这个世界上还有不是团员的人吗?于雷心想。
签完名,于雷终于可以拿着钥匙往宿舍进发了。再烂的环境,毕竟也是于雷长这么大第一次独立生活的地方,一想到这,于雷还是兴奋得无可不可的,似乎阴暗的楼道也焕发出光明,弥漫在空气中的男厕所味也散发着芳香。
一边往外走的时候于雷听见楼长跟坐在床上的老太婆说:"还有叫鱼雷的,没准他爸是开潜水艇的。"于雷听了有些恼火。虽然从小到大,自己的名字被别人开玩笑也开过几百次了,以至于每次一碰到陌生人于雷总是先拿自己的名字开涮一番;但是,猛然间听见一个半大老头跟一个整个没法看的老太婆也在拿自己开涮,总还是有些不是滋味。于雷的父亲虽然不是开潜水艇的,但确实做过军舰的大夫和舰长,现在也仍然是海军的现役军官。从于雷很小很小的时候起,父亲就是他的偶像,虽然父子关系在于雷的青春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但所有人都能看出父子之间极其相似的地方,或者说,看出于雷对他父亲的模仿与崇拜。尤其是走路和吃饭的样子,于雷模仿的程度简直到了惟妙惟肖的地步。
于雷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几乎是撑着自己的行李立在了301室的门前。于雷听见门的那一面闹哄哄的,有少年的声音,也有中年妇女的声音,间或一些敲敲砸砸。于雷伸手推门,果然没锁。屋内的四张床上都是人,靠门的下铺坐着一个长腿的哥们,肱二头肌在短袖衬衣里面若隐若显,衬衣里面是件小背心,很结实,也挺性感,长得也不赖,胡子拉喳的下巴显示着雄壮的荷尔蒙和散漫不羁的个性。于雷心想八成这个就是字写得象油条的李明。
靠门的上铺正躺着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衣服也是一水的白白净净,让人觉得和这个烤炉里的北京城不太协调。男孩原本正躺着看书,见到于雷进来,便也坐了起来。
靠窗的铺及旁边的空间里挤了一群人,于雷仔细地在一群大叔大婶中辨认,却仍然很难确认自己的第三位室友究竟是这一群人中的哪一个。
现在所有的人都看着他,于雷挺大方地自我介绍:"HI,我叫于雷。"性感男伸出手来和于雷握了握,"李明。"果然,于雷微笑着想道。
白净男也从铺上伸出手来,"林闻,名字有点拗口。"这时对面站着的一个男子也伸出手走过来,于雷惊诧得差点昏过去,说你是我爸我都信!党员也不能长成这个样啊!这不是成心要让群众脱离你嘛。
"我是张勇的父亲。"于雷再一次晕到。
这时,他看见上铺有个黑黑的人影在朝他猛点头,象是抽筋了一样。于雷于是确信他就是张勇,如果仔细看得话,还是能看出他不到三十岁的。于雷于是也冲他点了点头。
于雷把行李放在靠窗的下铺,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就带着钱包出去了。因为一来宿舍里人太多,没有他整东西的地方,二来他实在是又饿又渴,已经到了晕厥的边缘了。从宿舍楼出来,天气还保持在一天最热的时候。于雷再次从裤子口袋里摸出地图。因为今天穿的是一条比较贴身的七分裤,这张可怜的纸已经被汗浸得透透的了。于雷用四根手指夹着,小心翼翼地打开。糟糕!上面没有画食堂!于雷仰天长叹,可低下头来却发现前面就有一个很大的灯箱,上面写着"家园餐厅".于雷很高兴,就直奔家园餐厅而去了。
吃饭的时候于雷回想了一下他的几位室友,总得来说,这几位室友的长相很是不能让他满意。虽然李明可以算是个帅哥,但实在不是于雷喜欢的那一型;林闻也不难看,甚至算是相当清秀的,但就象他的字一样,整体给人的感觉格调太小。
于雷一直很相信字能够很忠实地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字的布局大,人的气度也大;字的布局窄,人的气质也窄;字工笔整齐,人也必然是谨慎规矩;字龙飞凤舞,人则一定奔放不羁。一个人非要去练和自己不协调的字是练不出神韵来的,就好比是削足适履。而于雷自己的字说实话是非常令人赏心悦目的,字体舒展大方,转折毫不含糊,就象他爸爸的一样。
至于张勇就实在是不必谈了,他与中年人接近的相貌、他预备党员的身份和他父亲严重扣分的举动都让于雷对这个人产生极大的偏见。
于雷一边吃着,一边这么想。
2、于雷
于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男人的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好象从懵懂时期开始,于雷就晓得自己对同性感兴趣。小的时候玩医生游戏,他总是匆匆把几个小女孩应付过去,而把主要精力投入于其他小男孩的诊断治疗之中。于雷还记得自己第一次了解到同性恋这个概念——那是在小学三年级,在部队给家里定的《大众医学》上登了一篇读者来信,很长,但大意就是向专家咨询自己是不是同性恋。看完了以后于雷得出了他这一生关于他自己的唯一的一个确定不变的结论:我是同性恋。
于雷在初中以前都在东部沿海的各地四处迁徙。从辽东到胶东,他住过很多海滨城市;直到上初中的时候才因为父亲调动的关系,迁到了上海,一直住了下去。于雷的中学是位于市区的一所名牌学校,很快,于雷就发现自己在这里很是受到欢迎。因为于雷人长的帅,脑瓜聪明,为人又大方,阅历也比同龄人丰富,是以同学们都以和于雷关系好为炫耀的资本。当然,可以想象的是,不久之后,小孩子中间就在风传哪个哪个女生喜欢上他的故事。到上了高中以后,男生也渐渐敢于公开地向于雷示好,一是因为上海市区的小孩本就比较开放和时尚,二是因为于雷在学校里并不被当成一般意义上的男生,因此追求他也就不被默认为一般意义上的同性恋。因为一个男生可以轻易地为自己开脱道:我并不喜欢男生,我只是喜欢于雷。当然,这种托词只能糊弄糊弄局外人。
然而,越是被仰慕者包围,于雷便越是固执地保持自己独身的姿态。还是后来张树的一句评语最为中肯:于雷独身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享受这种被人追捧的感觉更甚于他享受一分爱情,或者说,他爱自己胜过爱别人。但于雷并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屡次对自己的好朋友解释说:"我并不是有意要伤害别人,只是现在我即使和她(他)在一起,最后的结果也只可能是伤害。我想要的爱情是从一而终的,完美的爱情。我现在并没有准备好自己,也没有出现合适的人,所以就单身咯。"于雷说这话的时候并非是在演戏给谁看,他是真的相信自己说的话,并在实践中把这个所谓"完美的爱情"作为他感情生活唯一和终极的目标。
但于雷并不排斥没有基础和目的的性,他自认为只要能把性从爱当中剥离开,就不算是违背他自己的理想。他的第一次性经验发生在初二的时候。
他和一个同班男生在家里玩三国志四,玩着玩着就玩到一个初中男生常做的游戏上了。这个游戏相信很多男生在那个年龄的时候都做过,简单地说就是趁着对方不注意的时候把手伸到对方的档下,然后一把抓下去,接着笑闹着逃开。那天于雷他们就是在玩这个游戏。正闹着的时候于雷发现同伴的心思似乎不太单纯,因为本应抓下去软软的那里居然是硬邦邦的。于雷于是就把男生的裤子给扯了下来,尽管对方极力作出挣扎的样子,但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上的抵抗。于雷给那个男生打手枪,然后照着那些小书的描写,迫使那个男生给自己口交。要知道,那是一次极其不成功的性经验,男生的牙齿每次都在于雷的龟头上擦过,让他觉得很难受。但是这种姿势,这种让一个男生含住自己的猥亵的情景,却给了于雷极其强烈的性冲动,让他忍着不舒服把这个过程进行到底。
在那次以后,于雷便总是躲着那个男生。他打心底里感觉到羞耻,因为,一,那个男生甚至并不好看,二,于雷每次一看到那个男生冲着自己笑就觉得他是在潜意识中评论自己的那话儿,那里的形状、大小和味道,这种想法让于雷很难受。不过,这种羞耻感并没有促使他放弃寻欢作乐,毕竟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很难停止。
于雷很擅长用言语试探和挑逗别人。在任何不知情的人看来,这都不过是一些生理发育期的男生孩子气的表达。可是在三言两语之间,于雷就可以差不多拿准这个人是不是有意思。就算在言语上拿不准,还有下一个关卡,他可以找机会把瞄准的对象压在身下——初三就达到一米八的于雷力气很大——当然,依然是开玩笑的方式,因为这样就可以随时在不引起尴尬的情况下结束自己的"玩笑".但若对方并不把它当成是玩笑的话,那就可以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性经验。
因此,屡屡得手的于雷既不想、也没有必要急着寻找自己的爱情。
于雷吃完了饭,把最后一口可乐咽了下去。食堂的饭菜比他想象的可口一些。他揉了揉肚子,端起盘子象其他人一样往碗碟箱走了过去,把盘子扔在了一堆泔水似的剩饭剩菜的旁边。于雷掏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手,推开门走了出去。
到学校的第一天很快就在铺床,买必需品和整理内务卫生的忙乱中过去了。于雷发现张勇的存在还是很必要的。也不知道那小子从哪儿打听得这么详细,所有在京大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东西都早早地采办齐全了——竹竿,床帘,小桌子,应急灯,热得快,整理箱……他妈恨不得把夜壶奶瓶都给她儿子买上,免得宝贝疙瘩着凉生病。张勇就在于雷的铺上坐着,和忙碌的哥们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直到于雷用褥子被单把他给赶下来为止。于雷于是惊讶地发现,在这副中年人的面具底下原来是一个动手能力低于等于十岁的低能儿。参照着张勇的装备,一屋子的哥们很快都营建起了自己的补给基地,除了床帘需要订做,一时还拿不到之外。
李明一脸坏笑地冲于雷说:"也不知道要这帘子干啥?有什么事不能跟哥们面前做的呢?"于雷也笑着回应道:"说的是,以后你啥也都别瞒着咱们,哥们都等着看呢。"林闻在上铺也笑了起来,就是张勇依然面无表情地在于雷的下铺上坐着。过了半晌,才憋红了脸说道:"也没什么不能让大家看的,就是想有点自己的空间,因为我觉得我们现在虽然是一家人了,但是还是应该有一些个人的隐私……"于雷见他竟当真起来了,忙笑着打个哈哈:"别介,大家开玩笑呢。再说咱们也不是想看你,好戏全在小明哥身上呢,是不是?"于雷冲林闻挤了挤眼。
"没错。要我说咱们就该准备些DV、DC什么的,小明哥没准想和广大师生一同分享床帘下的喜悦呢。"林闻显然很能跟上于雷的节奏。
"你们都是些人精啊~我个大老粗恐怕是要失节在你们这些个*的手里了。"李明很快就把两个调侃的哥们引为朋友,也顾不上见面时的那些繁文缛节了。
张勇感觉到自己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处于被孤立的地位,在床上不知所措地搓动着手。
于雷觉着他很可怜,就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包口香糖,先给他扔了一支。可怜的张勇只顾着搓手,竟然没看见于雷的动作。口香糖于是打在他的眼睛上,张勇"嗷"地叫了一声,然后连忙慌张地去抢口香糖,最终还是没抢着,勉强是用两条大腿给夹住了。于雷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把手绕到屁股底下,把口香糖给抠出来的样子,心里乐得翻上了天。
晚上于雷做东请宿舍的哥们在家园楼上点菜的餐厅里小撮了一顿,这个地方是他下午吃饭的时候发现的。家园二楼的水煮鱼很好吃,几个哥们都吃的满头大汗。尤其是张勇,连水煮鱼底下垫着的豆芽都捞了个干干净净。吃完饭张勇忙不迭地表示明天他要请客,而且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彻底扭转今天的被孤立的局面,尤其要报答于雷对他单方面的友好之举。张勇隐隐感觉到结交于雷对于他在整个宿舍地位的重要性。
在宿舍里度过的第一个晚上,于雷和其他几个哥们都很兴奋地谈论彼此的生活,城市,家庭和以前的女友。于雷还是很有些可以谈的,只要把性别变一变而已——他目前还并不打算向宿舍的哥们透露自己的性取向。
李明是体育特招生,练短跑的。这也就合理地解释了他的一笔烂字和极其发达的臀部。
林闻是南方人,这一点从他的皮肤和长相上就可以很清楚地判断出来;口音到是很标准的普通话,甚至还带点京腔,就是有的时候会把zhi,chi,shi里的h给漏掉。
张勇是东北人,家里似乎是官僚世家,在他出生的那个小城市里好象相当有些影响。这种环境是最能造就一个无聊刻板的书呆子的,于雷心想。
也不知道是几点的时候,于雷在听一个漫长的感情故事的时候睡过去了,一觉醒来天已大亮,于是忙着洗漱去参加院学生会的校园巡游。后来他才听林闻说,当他讲完那个故事的时候宿舍里竟已鼾声四起,让他好不伤心。于雷还为此内疚地赔上了一顿晚饭,认真地听他讲了两个小时——关于那个远方的姑娘,和他们之间曾经的种种暧昧和悲伤。
在学校的第二天,学生会的干部领着这一级的新生在学校里转了一圈,向他们介绍学校里的各个食堂,图书馆,体育场和那个十分闻名的未名景区。学校里的景致很美,篮球场的条件很好,图书馆的气度也很大,于雷强烈地感觉到了大学生活的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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