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追过的校花》
第17节

作者: 半熟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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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大熊二没有参加搬砖,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之前搭校车一直都是白鹿付的钱,他们闻言低着头,不安的道:“我,我们没有钱。”

  白鹿摆摆手:“就别计较这些了,我们现在同处一条贼船,一定要同舟共济。”
  “小白说的没错。”
  一共凑出了52块钱,一人10块钱,勉强能吃一份最便宜的学生餐,五人立即转身回餐厅,麻溜的交钱打票……
  白鹿拿着票来到其中一个打饭窗口,发现打菜的是一个少丨妇丨,他递出单票后,眨了眨大眼睛,仰起小脸:“姐姐,我好饿,可不可以多打一点给我?”
  打菜的少丨妇丨看了白鹿一眼,目光变柔,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端起餐盘,大勺就是一捞……
  白鹿低下头,委屈道:“我搬了好久的砖,只赚了十块钱,我好饿,再多一点可以吗?”
  大勺再一捞……

  “饭再多一点好吗?”
  饭铲子又是一大铲……
  白鹿打完饭离开后,旁边一起打饭菜的大妈看着少丨妇丨,小声笑道:“老板娘,你不怕亏本吗?”
  少丨妇丨目露凶光,哼了一声,语气中带着一丝斩尽杀绝:“不要紧,我可以从别人身上十倍削回来。”
  “-_-!”
  五个人打完饭回到餐桌,四个人看着白鹿的餐盘,嘴角忍不住一阵抽搐,他餐盘里的饭菜堆得像小山包一样,只花了十块钱却打回了至少一百块钱的饭菜。
  白鹿正慢条斯理将饭菜拨给熊大熊二,李马必吞了一口唾沫后,惊讶的道:“你的单票是不是多打了一个零?”
  “没有。”
  “那人家怎么会给你打这么多菜?”
  白鹿撩了一下额前散落的几缕头发,眨了眨大眼,李马必顿时明白了,并深深的受到了打击……

  诸葛大福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道:“有的男人,只要呆在有女人的地方就不会死,而有的男人,只要呆在有女人的地方,女人就想把他打死。”
  李马必满脸黑线:“我长得真有那么磕碜?”
  诸葛大福剑眉一挑,同情的道:“如果你是跟别人站在一起还好,可惜你是跟我们站在一起。”
  看了看面如冠玉的诸葛大福,又看了看倾国倾城的白鹿,李马必羞愤的低下头,咬牙切齿的刨着饭,小白脸真是太讨厌了……
  吃完饭,五人信步来到了学生公会,他们来得太晚了,好工作早被人挑完了,只剩下一些又脏又累的工作,比如给果树施大粪,给下水道清淤等。
  李马必发现了新大陆,他指着公告板下角的一个任务贴,“咦!你们看,这工作好像不错,打扫听雨轩,听雨轩听着好像是一个挺高雅地方?”
  “听雨轩?”白鹿瞥了诸葛大福一眼,玩味道:“你们家也这么叫吗?”
  诸葛大福淡淡的道:“我们家叫听风轩。”
  “听雨轩,听风轩都是干嘛的?”
  诸葛大福诡笑:“总之挺适合你的,你玩会得很开心。”
  “真的?”

  因为也没有别的好工作可挑,五个人最终还是揭了打扫听雨轩的贴条,不久,他们来到书院一座富丽堂皇的小楼前,李马必立刻露出吃了大便的表情,妈的,颜值被碾压就算了,就连智伤也被碾压,真是死的心都有了。
  听雨轩是书院里的茅房,凡是世家大族,家中的茅房都不会叫茅房,为了文雅,大都会起一个非常雅致的名字,比如叫听风听雨听这听那轩……
  白鹿等人正在清洗打扫听雨轩的时候,一个身穿黑色校服的少年走了过来,古铜色的肌肤,深邃的五官,无论司徒凌枫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毕竟拿着一对黄金锤子满大街转悠的棒槌真不多。
  司徒凌枫原本是想上厕所的,发现厕所门口一抹醒目扎眼的身影后,他急忙转身想脚底抹油,可惜晚了一步,白鹿已经发现了他……
  “小司,小司。”
  司徒凌枫万般无奈转过身:“你可以叫我司徒。”
  “小司,你真是太客气了……”白鹿兴奋地摸向司徒凌枫手里拎的黄金鬼头锤,喜笑颜开,“来就来了,还带什么礼物。”
  “-_-!”
  白鹿用手磨蹭着司徒凌枫手里的黄金鬼头锤,满意的道:“我很喜欢你送的小礼物,谢谢。”
  司徒凌枫狂汗:“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祖传之物不可赠人。”

  白鹿小脸一冷:“不是给我的?”
  “不是。”
  白鹿忧郁的画起圈圈:“我爹说小气的男人丁丁会变短哦。”
  “-_-!”

  依依不舍的收回手,白鹿虎着小脸:“既然不是来送礼,你来这干嘛?”
  司徒凌枫擦了擦汗:“原本想上厕所,不过既然你们在清扫就算了。”
  “你为什么会在书院里?”
  “跟你们一样,我在公会接了打扫书院的工作。”
  白鹿双眼微眯:“你们住别墅的大爷还用打工?”
  司徒凌枫摇摇头,苦笑:“你们以为我们住别墅的就不需要钱吗?我们开车要自己买油的。”
  不咸不淡的聊了几句后,司徒凌枫便找了一个借口脱身开溜了,白鹿是整个学校唯一让他忌惮的人,具体忌惮什么也说不清楚,反正白鹿贼亮的眼神总让他觉得如芒在背,仿佛自己是一只被黄鼠狼盯上的鸡。
  看着落荒而逃的司徒凌枫,白鹿双手抱肩露出了一丝戏谑,跑得还挺快,不过此子的确不凡,一对黄金鬼头锤至少四十斤重,他却一副举重若轻的样子,每天都拎在手里四处溜达,闪瞎了不知道多少对狗眼,真是害人不浅。
  司徒凌枫消失的拐角,一个懒洋洋的少年冒了出来,一袭长及膝盖的紫色皇室宫装,东方逍遥耷拉着脑袋,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几乎是闭着眼睛在走路。
  “小败。”
  东方逍遥猛然抬头,发现白鹿正笑吟吟的站在身前,他下意识想转身,白鹿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衣袍,萌萌的道:“小败,见了朋友都不打声招呼吗?”
  东方逍遥点点头,敷衍道:“你好,我只是路过,我还有事,先走了。”
  白鹿抓住可爱的散财童子不放,无限唏嘘的说道:“记得上次我们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就差斩鸡头烧黄纸结拜成兄弟了,你不会忘了吧?”
  “有吗?”
  白鹿叹了一口气,感慨:“你真是贵人多忘事,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就算你现在是新生第三名,一个人住大庄园,每天华服美酒,锦衣玉食,但你也不能忘了我们这些贫贱之交啊,否则你就是忘恩负义。”
  一顶忘恩负义的大帽子扣下来后,东方逍遥抗不住了:“算我欠你的可以吗?”
  白鹿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拍拍东方逍遥的肩:“好了,我们现在可以谈谈跑车的问题了。”
  “-_-!”
  两人勾肩搭背,一番长谈后,东方逍遥带着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离开了……
  “他们好像都很怕你?”
  欺负完小同学的白鹿回过头看向若有所思的诸葛大福,装萌道:“为什么要怕我?”
  诸葛大福答非所问:“我跟他们一样,我也觉得你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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