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沧海事》
第8节

作者: 戈舞升平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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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说,他们是清朝的ISIS的后代,被左宗棠带领的湘军,从陕西一路打到甘肃,再到宁夏,新疆,最后翻越雪山,逃到了这里的。从陕西出发的时候有20多万人,最后翻过雪山的只剩下几千人,这些人留在了俄国境内,繁衍生息,成为了东干人。
  伊斯兰文明,也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众多文明中,一支灿烂之花,如果我们退回到中世纪,伊斯兰文明远远高于当时的基督教文明,仅次于中国的儒家文化。
  1453年5月29日,奥斯曼帝国的默罕默德二世,攻入了东罗马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这一天,是伊斯兰教最辉煌的一天,它登上了这个文明历史的最高峰。
  1526年4月21日,蒙古人的后裔,归化了伊斯兰教的巴布尔,在印度建立了莫卧儿王国,伊斯兰教的扩张达到了顶峰。

  这个时候,从整个北非一直到阿拉伯半岛,欧洲的部分地区,中亚的整个地区,印度的大部分地区,以及中国的新疆,全部都皈依了伊斯兰教,它所辖的人口和地区,远远超过了另外两大文明,基督教文明和儒家文明。
  公元610年,麦加的阿拉伯商人穆罕默德,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基础上,建立了伊斯兰教,从它建立之日起,就表现出了一种咄咄逼人的扩张趋势,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在今天的阿拉伯半岛,伊拉克和伊朗建立了阿拉伯帝国,随后又开始不断向四面渗透。
  (穆罕默德帶領信徒由麥加遷徏至麥地那)
  伊斯兰教从唐代就由阿拉伯商人传入中国,但是一直不能在中国站住脚跟。蒙古人西征的时候,俘获了大量中亚地区信奉伊斯兰教的半农耕半游牧民族,把他们带到了中原,参加对南宋的战争,从此伊斯兰教就开始在中国生根发芽。
  信奉伊斯兰教的人,最初在中国被称为回回或者回民,但是我们必须要指出的是,他们和今天的回族并不是完全相同。
  回族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新出现的一个民族,在此之前并没有这个民族。无论是清朝还是民国时期,都不承认信奉伊斯兰教的人是一个专门的民族,因为如果依照这个标准的话,那么信仰佛教的就应该是佛族了,信仰道教的就是道族了,那样就乱套了。
  关于这件事的详细来由,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但是后来被封了,有兴趣就可以去网上搜一搜,一个流传已久的谎言九,所以这里就不再提这个事了。
  今天的回族,只是因为父母是回族,而他们本人未必是伊斯兰教的信奉者,即使是信奉者,也和以前的回回不是一回事,我们在文章中不可避免的会提到的回民,在清朝,回民是指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和今天的回族没有半点关系,所以,请大家不要过分敏感。
  进入中国的伊斯兰教,在和儒教的竞争中,虽然大部分人都放弃了这个信仰,但是始终有一批非常坚定的信奉者,绝不动摇,这些人坚决的拒绝中国化,一心想在他们脚下的土地上建立一个伊斯兰国,后来所有的冲突都由此而生。
  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对你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所有人的一生中,吃什么,穿什么,喝什么,甚至怎么搞个人卫生,几乎都有指导,细到了这个程度,反而导致它缺少回旋余地,容易和其他文明发生冲突,也不容易被其他文化吸收。
  首先,大部分东亚文明圈的人,很难理解穆斯林的价值观。根据《史集》汉译本第二卷记载,基督徒向忽必烈告密说,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他们的《古兰经》中,有无差别的把一切多神教徒全部杀光的说法。
  孛儿只斤·忽必烈

  忽必烈半信半疑,就把信仰伊斯兰教中的一些有学问的人叫来,然后问其中一个名叫别哈丁.别海的最有学问的人:“你们听从《古兰经》的教导吗?”
  别哈丁.别海回答:“是的”。
  “那么,《古兰经》里头是不是说要杀死所有多神教的信徒?”忽必烈继续问道。
  别哈丁.别海回答道:“是的”。
  听到这里,忽必烈有点儿生气了:“那你们为什么现在不来杀这些异教徒?”

  别哈丁.别海的回答是:“时候未到。”
  于是忽必烈大怒,杀了别哈丁.别海,不过他为了统治人数占绝对优势的汉族,依然还是重用其他信奉伊斯兰教的色目人,并给伊斯兰教特别优待。
  又比如清初广西巡抚朱椿,在第一次看到《古兰经》时,大惊失色。特别是看到,可以杀死其他不信教的人这一条以后,由于不能理解其中的价值观,觉得这简直是大逆不道,立刻就发动了一场牵连甚广的文字狱,这就是清初著名的《海富润案》。
  好在乾隆皇帝比较有大局观,只是说伊斯兰教比较愚蠢而已,不要大惊小怪。然后就把所有的犯人都放了,避免了一场冤案。

  虽然从他的举动上看起来比较大度,但是从他对伊斯兰教的评价上来看,依然是有偏见的。
  早期的伊斯兰教,大部分是由中亚的半游牧民族带来的,游牧民族的一个习惯是,如果缺什么东西,先想到的是去抢,如果抢不到再去做生意。这种文化跟信什么教没有关系,它是游牧民族的一种生活方式,你想想匈奴人蒙古人,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草原文明和中原文明不同的另外一个地方是,他们更喜欢用武力的方式解决争端,而不是像汉族一样,有事儿没事儿去告官。
  而最早从中亚地区迁过来的信奉伊斯兰教的人,难免会保持了一些草原生活的习惯,这让以农耕生活为主的汉人,根本无法理解,特别是明清两代的官员,他们还是以农耕文明的价值观作为道德取向。
  所以林则徐说:“回民则无处不有,且良善少,而梗顽多。既如永平所辖之曲桐回庄,无非聚而为盗。”
  陕西巡抚鄂弼:“西安各属回民,素相联络,每恃心齐力众,欺凌汉民,强横无礼,盗窃公行,闾阎实受其害。偶有发觉,不过照常完结,甚且庸懦有司,遇回民相殴,未致伤命,遂不通报,以致养成凶横”。
  这些都还比较好听的话,太难听的我们就不发上来了。清廷有很多官员在上奏时,故意在“回”字边上加上一个“犭”,以示蔑视。而且还在大清律以外,专门又制定了13个条款,惩治穆斯林的暴力犯罪问题。
  这种生活习惯上和其他民族太多的不同,导致双方很难融合,从而容易诱发矛盾。
  实际上除了这些问题以外, 伊斯兰教进入中国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由于它的文化独特性,让它无法轻易的从属于儒家文化之下,而这一点导致中国的精英集团,对它抱有很深的成见。

  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伊斯兰教本身就是一套非常完整的法律体系, 在元代,《古兰经》的另外一个名字就是《回回法》。
  它有一种天然的倾向,要挑战世俗的管理权,它很容易让信徒产生一种,按照教法建立国家,并按照教法进行生活的期望。
  而这种期望在任何一个当权者看来,都是大逆不道,另外,伊斯兰教还有一种强烈的传教情绪,这也会引起本土主流价值观的强烈反弹,特别是它崇拜的是遥远的异国,而不是本土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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