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的秘密》
第39节

作者: 拯救时间
收藏本书TXT下载
  上初中后,王暮雪又心痒痒地买了一只雪白的肥猫,结果可能是喂的东西不对,肥猫越来越瘦,最后直接毫无征兆地口吐白沫撒手人寰;
  王暮雪并没放弃,初二时她又买了两只兔子,一黑一白,整个家里骤然臭气熏天,只不过也就臭了三个月,兔子跟笼子都被王建国扔了,因为兔子的结局跟小白鼠一模一样。
  王暮雪因此在14岁那年,从王建国口中获得了“动物杀手”的称号。

  不过她心不死,赌气买了她根本不喜欢,但是最不容易挂的乌龟。
  乌龟掌心大小,被王暮雪放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泡水养着,这回这只宠物的寿命终于撑过了三个月,王暮雪很开心。
  但最后大概是因为乌龟这种生物实在太无聊,既不怎么动,也无法发出声音,以至于王暮雪养着养着就给养忘了,乌龟的结局可想而知,没撑过一年。
  王暮雪把乌龟和桶一起丢掉的那天,她上高一。
  “你真的是养什么死什么,每次去你家都换一种动物,真不知道你以后做母亲了,养孩子怎么办?”王暮雪的闺蜜朝她开玩笑道。
  王暮雪牙一咬,冲闺蜜这句话,她当天下午放学直接又冲去了宠物市场。
  这回,她抱回了一只狗。
  王暮雪买的狗不是一般的狗,是大型极地雪橇犬,成年后站起来差不多有大半个成年男子那么高的阿拉斯加。
  王暮雪买阿拉斯加,就因为老板一句话“小姑娘,你买大的,不容易死。”
  “死了你可以赔我么?”王暮雪道。
  老板咧嘴一笑,“这是不行的,卖了就是你的了,不过我可以教你养,你按我说的喂,保证不会死。”
  于是乎王暮雪就把两个半月大的阿拉斯加抱回了家,取名“小可”。
  老板吩咐王暮雪的喂法很简单,每天上学出门和放学进门给小可一大碗狗粮,狗粮当然是从老板那里买的,死贵死贵的那种号称进口的幼犬粮,外加老板推销的各种钙片和微量元素。
  因为小可是公狗,所以相当调皮闹腾,外加阿拉斯加的运动量巨大,正读高中的王暮雪又哪里有时间满足,于是乎小可很自然地化身成拆家队队长,撕拖鞋,咬沙发,啃桌脚,捣腾卫生纸,扯电线,翻冰箱……
  总之拆了客厅拆卧室,拆了厕所拆阳台……
  自那以后王暮雪只要一回家,总会获得意外的“惊吓”,于是抽狗抽累了,她也总不忘给小可一大碗狗粮。
  这一回,奇迹发生了。
  小可在王暮雪每天的打骂下茁壮成长。
  八个月时,小可已经跟小马一样高了,并且肌肉健壮,三四岁的小孩可以妥妥地骑上去。
  当小可壮硕的身躯趴在主沙发上休息的时候,王暮雪是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以坐的。

  王暮雪每天大晚上牵着小可出去散步,那是相当有安全感,比牵着男朋友可靠多了。
  因为比起情侣中的男性,歹徒更怕狗。
  人终归是人,一般的国人手里没有武器,歹徒抢不赢还可以脖子一缩陪笑认怂,或者直接拔腿逃跑。
  狗不一样。
  狗的牙齿就是天然利器,直接可以咬碎骨头,且狗的行动压根没法预料,真惹恼了那畜生,想跑路估计也跑不赢,尤其是不可能跑赢本就擅长奔跑的雪橇工作犬。
  所以新闻报道里常见的是“某某情侣小树林中被抢劫”,从未见哪篇新闻说“某某女生与狗在小树林里被抢劫”。
  小可的存在,确实让高中学业繁重,早出晚归的王暮雪有了半夜快走健身的胆子。
  原本王建国是不放心王暮雪晚上11点了还要出门遛狗,但奈何王暮雪说只在小区里遛,且小可后来不仅被王建国送去进行专业化“护主训练”,成年后的它,牙齿啃一般的骨头也已经跟吃肉差不多了,唯一能让它还有意愿啃一下的就是猪筒骨。
  看着那么硬的筒骨被小可一脸淡定,“嘎嘣”一下直接咬碎吞下的声音,王建国既惊心又放心。
  “去吧,12点前必须回来。”王建国挥挥手道,想了一下又补充一句“不给出小区。”
  可怜王建国直到现在都不知道,王暮雪其实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然后每次都直接大步踏出小区,没有一丝犹豫……

  因为她想念小区附近一家24小时便利店的百香果酸奶,每天睡前都得喝上一袋,这已经成为王暮雪遛狗时戒不掉的习惯。
  出了小区之后,来回徒步的十多分钟里,小可自然就成为了王暮雪的贴身保镖。
  在王暮雪看来,小可比小区门口退休瘦弱的保安可靠得多,真来个什么坏人,是绝对不能指望那样的保安会有什么战斗力的,就如同银行若真的被抢劫,大部分的门卫保安也是形同虚设,他们很多不自己跑掉就不错了。
  所以安全的关键不是不离开小区,而是不离开小可。

  王暮雪高中毕业后,果断给小可办理了各种复杂的出国手续,于是乎,那只庞然大物在美利坚过上了悠哉悠哉的陪读生活,吃上了其实便宜得要死的正品外国狗粮。
  而此时此刻,已与小可建立了足足八年感情的王暮雪,看着砂锅里的一大盘热腾腾的红烧狗肉,又哪里吃得下呢?
  “来来来暮雪,趁热吃!女士优先!”待服务员把砂锅放好,马方十分自然地起身,用大勺子舀了好几块狗肉,正要往王暮雪的碗里送,王暮雪连忙再次护着碗道“等下我自己来就好,谢谢马总。”
  马方勺子停在空中,头一歪笑道“都是瘦肉,不肥的!”

  “不是不是,那个……现在胃有些撑了,想先缓一缓。”王暮雪尴尬道。
  “别的可以缓,狗肉可缓不得,这天下第一美味必须趁热吃,趁热吃才香!来来来!”马方说着,大勺子已经伸到王暮雪眼前。
  王暮雪原本双手交叉死死罩在碗上,看马方这架势,她担心勺子上的热油直接滴到她手上,于是乎她手本能地一缩,之后好几块狗肉便顺势滚进了她的碗里,让她身感绝望,欲哭无泪。
  而更让王暮雪忐忑的是,柴胡和蒋一帆都没有拒绝马方的热情,直接就开吃起来。
  怎么办?!
  不吃似乎不和礼节,但是吃的话,这是狗肉啊……

  王暮雪一闻碗里的气味,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香,而是带有一股淡淡的狗的骚气,这该如何下嘴……
  “趁热吃哦!”马方又一次笑着催促道。
  看到王暮雪面露难色,蒋一帆开了口“马总,可能暮雪已经吃饱了,要不让她缓缓?”
  “可是凉了就不是这个味儿了!”马方眉心故作皱了起来,而后朝暮雪再次开启了推销模式“暮雪啊,这狗肉的营养可是极其丰富,滋阴补肾,祛寒健胃,马上就九月了,秋初时节是最佳食用期啊!你尝一口,保准让你回味无穷!”
  王暮雪一脸僵笑,私底下握紧拳头绞尽脑汁,两秒后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对不用吃的说辞,这个说辞就是“马总,我对狗肉过敏!”
  但话吐到嘴里,才说出“马总”二字,柴胡就突然开口道“好好吃啊马总!等下有多的能不能打包带走!?”
  “当然可以啊!”马方一脸讶异,而后咧开了笑容,只听柴胡赶紧接着问狗肉的具体做法,马方便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