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在人间》
第21节

作者: 碎大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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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暗月狼族共出现五个猎人,包括摩格在内。在通过了试炼之后,他们五人都得到了赐福和一套专门为他们准备的装备。现在,他们已然具有了外出狩猎的资格。
  但用有资格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学习。相比于一般人,猎人们需要学习的东西反而更多,包括如何在野外生存,身体素质和精神修养的训练,以及最重要的咒术训练。
  “咒术,是守护我们部落的神给予部落中的某些人的祝福。没有得到的人,只能作为普通人活过一生,但得到了的人不一样。他们是部族的希望,也是一个部族的最大保障。”

  “一个猎人一生只能掌握一种咒术,所以务必不要被对手抓了死穴.....”
  训练场上,一个名叫班迪的年长猎人正在给五个年轻猎人授课,讲的正是咒术。台下的几人听得如痴如醉,只有一人心不在焉,那就是摩格。
  本来今天来上课的时候摩格是不打算带上林华这头“邪灵”的,但林华最擅长的就是死缠烂打,几经努力,林华终于争取到了听课的机会,不由激动万分。
  “请问班迪大叔,我们该怎么使用咒术呢?”一个年轻的女猎人问道。
  “不急,一会我会给你们演示。在此之前,我还有一点没说完。”老猎人摆了摆手,和善地笑了笑,“观宇咒术起源最重要的一点,咒术源于灵魂。”
  “灵魂?”几个人都是不解,唯有林华眼前一亮,连连赞同。
  “对,就比如你们几个,虽然被赐了福,但不意味着你们的咒术相同。一会儿我会引导你们展现出自己的咒术,不过有一点,绝对不要全力,否则受了伤可就难办了。”
  班迪哈哈一笑,精神集中,只见他的指尖上出现一道小旋风。虽然样子看起来可爱,但众人都知道这可不是什么玩具,反而是成就了老班迪名声的利器。
  “现在,你们所有人集中精神,放空自己,然后就会看到一项事物,那正是你们的独有咒术。”班迪沉稳的声音响起,五人一鬼连忙照做,渐渐的,众人都找到了感觉。
  “我的是火球!”一个少年率先睁开眼,看到手中的那团小火球,兴奋之下精神松懈,火焰马上消失,仿佛从未出现过。

  “一旦感应到了,不要放松精神。要继续集中,记住这种感觉。”班迪看了那个少年一眼,不禁暗自点头。第一个感应到,这种天赋还是很高的,值得注意和培养。
  “我也有了!”第二个人是摩格。他的咒术是冰刃,两把冰刃出现在他手中,锋利无双不说,寒气更能使人行动迟缓,也是好苗子。
  班迪看了眼剩下的三人,眉头一皱,随即舒展,道:“没有成功的没这就是你们下去的任务。我希望下次再见面的时候,你们的咒术已经能很好的用出来了。”
  几人向班迪道别,随即解散,各回各家练习。摩格兴致冲冲地去找桑德,林华则留在原地,看着手里的一捧鲜血,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的咒术就是这个东西?”
  林华心念一动,那捧鲜血便化作一把血刀,又是一个念头,随即变成一把手枪。看到这一幕,林华的心中闪过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么说,我以后岂不是能开飞机,坐坦克了?”
  一想到自己开着战斗机飞来飞去,林华就觉得自己拉风的不行,恨不得马上把它制造出来。不过碍于当前的血量,撑死了也就只有一个模型而已。
  “班迪刚才说咒术是会随着灵魂的强大而变强的,如果我的灵魂像那三个人一样,别说飞机,就是航空母舰也不是不行啊。”林华不由陷入遐想之中。
  这方世界的另一边,极东之地,一座海上要塞静静地耸立在那里,城中千百个鱼头怪人手执各式兵器,正在严阵以待,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在这些鱼人前面,一个章鱼头的怪人身穿大衣,手里拿着把爬满了壶藻的锈剑,对着来犯的那个青衣人冷冰冰道:“墨轩子,这里是沉沦海,是深渊城,不是猎人的领地!”
  林轩手执三尺细剑,立于惊涛骇浪之上,战意昂然,朗声道:“请赐教!”
  “不知死活的东西!”

  章鱼怪人骂了一声,叫道:“小子们,杨帆,滚轮,准备战斗!”
  一声令下,深渊城发出轰隆巨响,无数重炮从城墙内伸出,城头上十几架重弩蓄势待发,还有无数海兽蜂拥而上,围困而来,俨然一副世界末日。
  “头儿有令,干掉这个细皮嫩肉的小子!”
  “别忘了给我留一块!”一个黑皮鲨头人哈哈大笑,“老子已经很久没吃见过这么白嫩的人了!谁给我拿一块肉来,我给谁一块金币!”

  轰轰轰——嗖嗖嗖——
  重炮齐射,重弩岂非,林轩哈哈大笑,毫不畏惧地冲了上去。
  “这就是当年先祖心心念念的地方?”
  天帝驾驭着一抹金光,巡视着这片土地。不知是什么存在在此交手,导致这里生机全无,只剩几个孤魂野鬼盘踞在这里。
  “不管是所谓的真理,还是永生的秘密,在追求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之前,还是先让这片土地成为朕的疆域罢!”
  天帝一拍剑鞘,里面飞出千百道金光,落地化作一尊尊狼精虎猛,悍不畏死的天庭悍将。看着这些熟悉的部下们,天帝哈哈一笑,指着远方道:“诸君,随朕一战,为朕的天庭,开拓更广的疆域罢!”
  “诺!”
  林华坐在一棵枯旧的大树洞里,双眼紧闭,一动不动,身上血色光芒大方,染红了整座树洞。许久,光芒慢慢减弱,最终消失不见。
  “又恢复了百分之一的力量。”
  林华睁开双眼,欣喜地看着手中的鲜血。这个世界的咒术的确超乎了林华的想象,自从学会了血咒术以后,林华就不再依靠摩格来治疗伤势,而是选择一个人外出狩猎。
  “该回去了。”林华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顺手卷起地上的熊皮背到身上,低着身子走出了树洞。仰望夜空,只见天上群星闪烁,其中一颗星辰尤其明亮,仿若另一个月亮。
  这颗星辰叫做北极星,因为他始终位于星空的北方,所以暗月狼族的族人又称为它“慕思”或是“凯恩”,这在古语里是“回家”、“归乡”的意思。
  事实上,对长期生活在黑夜中的暗月狼族来说,北极星就是指引他们回家的道标,也是他们外出狩猎时不可或缺的伙伴。有些部落还把北极星奉为神明,每年都会举行盛大的仪式。
  辨明了方向,林华裹着熊皮,开始悠悠闲闲地朝着暗月狼族的村落走去。熊皮衣是暗月狼族的标准衣物,不仅是因为诺兰德处大陆的最北方,更因为这里每天风雪不断,寒冷异常。
  说来也怪,自从林华开始使用血咒术外出狩猎猛兽,恢复力量的时候,他也发现自己的身体正发生着奇怪的变化,竟然开始能在鬼魂和血肉之躯之间来回变化了!

  对于原本是鬼魂、感受不到外界的一切的林华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因为他终于能畅饮美酒,享用美食,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春风一度,体验人间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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