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五百年》
第4节

作者: 钱塘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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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7年,有人在伯利兹的玛雅遗迹中发现了一个水晶头颅,重5公斤以上。精美绝伦,切削技术超过17世纪领先水平。一时间天下震动啊!什么“水晶头颅是催眠用的,玛雅人靠它做手术”,“玛雅人是外星人的后代,他们不鸟地球人,所以现在又走了”之类耸人听闻的论调都出来了。最后,经过科学家的仔细研究,发现这个水晶头颅的眼窝是用18世纪欧洲人发明的螺旋雕镂器刻出来的。这才水落石出,原来这个水晶头颅是后人伪造的。

  关于玛雅,就聊到这里吧。用一句话概括,这是一个掩藏在原始丛林里的原始文明。
  图1.5:水晶头颅

日期:2009-12-04 21:06:49

  三、阿兹特克
  (10)
  说完了玛雅,现在聊聊美洲第二个最著名的文明——阿兹特克。
  阿兹特克人本来是生活在从现在的美国西南部直到墨西哥北部的贫瘠高原上的狩猎民族,后来人口越来越多,靠狩猎活不下去了,就大举南下,侵入了相对富饶肥沃的墨西哥谷地,征服了这片土地上的土著托尔特克人。
  关于阿兹特克人的定居,有一个流传很广的传说。据说他们的保护神维洛波切特利(西班牙人叫它Dios de Guerra)启示他们说,只要找到这么一个地方:一只鹰蹲在一棵仙人掌上,鹰嘴里还叼着一条蛇的,就是阿兹特克人应该定居的地方。阿兹特克人后来真的在墨西哥谷地的特斯科科湖中的一个小岛上看到了这么一个场面,于是他们就在这里定居,建立了阿兹特克文明的中心城市——特诺奇蒂特兰(Tenochtitlan,意思是“仙人掌之地”)。在今天的墨西哥国徽上,还能看到这个传说的样子。

  据推测,阿兹特克人是在公元1276年时进入墨西哥谷地的,在1325年前后迁到特斯科科湖上的这个小岛,建立了帝国,从建国到后来被西班牙人灭亡,先后传了12代统治者。
  阿兹特克人也有自己的象形文字,而且他们还会造纸,这样一来就留下了不少古籍,通过阅读这些古籍,人们才知道了阿兹特克的基本历史。
  顺便说一句,阿兹特克人的数学也是20进制的。估计是因为他们居住的环境比较热,所以都不用穿鞋,这样,算数的时候也像玛雅人一样手脚并用。这要是搁在北欧,恐怕脚指头都冻掉了,还算不清楚家里到底养了多少只驯鹿。
  跟玛雅人类似,阿兹特克人也有自己的历法和雕刻艺术。这也算得上是阿兹特克文明的又一亮点吧!
  阿兹特克人有个很不好的习惯——人祭,就是把人杀死了祭祀天神。16世纪的西班牙编年史作家贝纳法诺•法•萨阿贡这样描述过阿兹特克人杀人祭祀金星的场景:“至于晨星(就是金星——烟雨注),这颗伟大的星,据说当它重新出现的时候,恐惧就会降临到阿兹特克人的身上。他们都很害怕,各处出口和(房屋)通道都被关闭。据说当它出现的时候,偶尔的一点亮光都可能带来疾病、灾祸之类的不幸。但是,有时它也被看成是仁慈的。它出来的时候,要杀俘虏喂养它。他们(指阿兹特克人——烟雨注)向它洒血,用俘虏的鲜血向它泼洒,用中指和拇指向它弹血,以血为贡品抛向它,以供奉的形式滋养它。”(这个编年史作家可够啰嗦的——烟雨注)

  上面这段话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阿兹特克人特别重视宗教。他们最崇拜的神,跟前面说过的奥尔梅克人有些类似,就是羽蛇神,名字叫克萨尔科亚特尔(Quetzalcoatl)。除此之外,还有战神维洛波切特利——就是前面说的,指引阿兹特克人来到墨西哥谷地定居的那位保护神,和雨神特拉洛克等等。
  关于阿兹特克人,最值得称道的就是他们的帝国首都,特诺奇蒂特兰了。这曾经是一个非常宏伟的城市。在西班牙征服者到来之前,这个城市有大约20到30万人,是16世纪世界上最繁荣的城市之一。
  特诺奇蒂特兰坐落在特斯科科湖的一个小岛上,被堤坝与湖水隔开,城市的街道以中心广场为中心,呈辐射状向外延伸。为了承载越来越多的人口,阿兹特克人在小岛的周围修建了很多的人工岛,并且在上面种玉米。
  特诺奇蒂特兰有两个很大的市场,大约每5天举办一个集市。开市的时候,来自四面八方的阿兹特克人就会带着像可可豆啊,金子啊,铜块或者锡块什么的来这里赶集。
  关于阿兹特克和特诺奇蒂特兰,烟雨在后面谈到西班牙人入侵的时候还会再说到,因此就此打住。

  图1.6:特诺蒂奇特兰
  图1.7:墨西哥国徽

日期:2009-12-04 22:44:26

  四、印加帝国
  (11)
  印加帝国,是欧洲人入侵美洲之前最后和最大的一个帝国,也可以说是南美洲早期文明的顶点。
  按照1950年代世界土著人文化大会的决定,这个帝国的西班牙语统一翻译——“印加(Inca)”应该被翻译成“印卡(Inka)”,但是约定俗成,一般都把这个帝国称为印加,因此,烟雨在这里也称它为“印加”。
  印加帝国是美洲早期文明里的后起之秀。印加传说中的帝国创始者曼科•卡帕克(Manco Capac)大约在公元1200年带领部落来到了今天秘鲁中部的库斯科,后来逐渐扩展,占领了整个的库斯科河谷地区。到了公元1400年以后,曼科•卡帕克的后裔,帕查库提•印加•尤潘查和他的儿子图帕克(Tupac Yupanqui),逐渐把印加帝国扩大到了南美洲的西北部地区,建立起了一个北起今天的哥伦比亚,南到智利的庞大帝国,南北长达4000公里,面积约90万平方公里。

  印加帝国是一个统治机构相当完整的帝国,全部统治机构以“独一无二的国王”——萨帕•印加(Sapa Inca)为中心。仅次于萨帕•印加的则是他的妻子——为了保证王室血统的纯正,他的妻子一般都是他的姐妹,也就是说印加王室近亲结婚,跟埃及人一个样。接下来是高等僧侣和军队统领,随后是各个岗位的主要官员,比如法官和将领。

  法官和将领之下是地方官员。印加帝国分成四大行政区,称为“塔万廷苏尤”,意思是“世界的四个部分”,东部叫“安蒂苏尤(Antisuyu)”,西部叫“孔蒂苏尤(Contisuyo)”,北部叫“钦察苏尤(Chinchaysuyu)”,南部叫“科利亚苏尤(Collasuyo)”。而四个“苏尤”的中心,就是国都库斯科(Cusco)。(印加语的意思是“大地的肚脐”)

  连通库斯科和全国各地的是大约2万公里长的一个交通网,由于印加人没有车辆(他们和玛雅人一样,不懂得使用轮子),所以每隔几公里的路上就有一个驿站,供长途旅行的印加人休息。
  印加人的经济活动也有一定的规模。它的手工业主要是制作陶器、纺纱织布和金属加工。其中,纺纱织布的原料主要是羊毛,有些纺织品的图案还很复杂,而金属加工水平比玛雅人要高很多,但是也只不过停留在青铜器时代,还没有使用铁器。
  印加人的农业主要是种植玉米和马铃薯。他们在坡地上建了梯田,建造了灌溉系统,由于印加帝国的面积广大,气候条件很复杂,因此,也有的地方种水果、豆子和胡椒等作物。
  顺便提一句,马铃薯和红薯应该是印加人首先种植的。由此看来,像玉米、马铃薯和红薯这种高产低质的农作物,几乎都是在美洲发现的。所以,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查一下中国在清朝初年的人口大爆炸,恰好跟欧洲人把原产自美洲的高产农作物带到中国来的时间是一致的。
  印加人主要的食物就是这些玉米、马铃薯和豆子什么的,据说最上等的佳肴是薯片和玉米啤酒。不过这两种东西的做法,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都非常恶心——前者是把马铃薯晒干了,再用脚踩;后者是让女孩子们嚼小麦,再把嚼烂的麦糊吐在水里发酵酿成的。

日期:2009-12-05 1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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