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五百年》
第32节

作者: 钱塘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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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史料上说,在西班牙统治美洲的两三百年的时间里,曾经任命过166名总督和588名都督,而这其中只有18个人是土生白人(4名总督,14名都督)。大批土生白人在政府和宗教机构里担任比较低的职务。除此之外,土生白人的中下层往往是小商人、小地主和手工业者。
  顺便说一句,土生白人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不对称,就是日后拉丁美洲独立的最重要的原因。

  除了印第安人和欧洲人,非洲黑人也很快来到了美洲,他们大多是奴隶。
  黑奴最早来到美洲的时间早得惊人——1501年。这也就是说,欧洲人到达美洲还不到10年,黑奴就被殖民者运来了。不过,最早的这批黑奴并不是被从非洲抓来的,而是欧洲人先前就拥有了的黑人奴隶。
  最早抓捕和贩卖黑奴的是葡萄牙人。1441年,葡萄牙人安陶.贡萨尔维斯和努诺.特里斯托尔率领的一支葡萄牙探险队,在非洲的布朗角附近沿海劫掠了10名非洲黑人卖到欧洲,这就是罪行累累的黑奴贸易的开始。随后的几十年间,葡萄牙人把数量不太多的黑奴从非洲贩运到欧洲。
  前面提到过,由于美洲印第安人的大批死亡,再加上印第安人不适应热带种植园里的工作,就促成了欧洲殖民者大量地从非洲抓捕和贩运黑奴到美洲。
  众所周知,非洲黑奴在美洲的生活就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血泪史。从1518年,第一艘奴隶船把黑奴从非洲运到美洲开始,到1890年7月布鲁塞尔会议作出废除非洲奴隶贸易的决议为止,将近四百年间有数以百万计的非洲黑人被当作奴隶贩运到美洲,还有无法确知数量的黑奴死在从非洲到美洲的海路上。
  当时的欧洲奴隶贩子们有一条被称为“黄金三角”的贸易路线——从非洲把黑奴运到美洲,用黑奴交换美洲的金银和农产品,再把美洲的这些出产运到欧洲卖掉。
  当时几乎所有的西欧国家,包括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法国在内,都干过这种罪行累累的勾当。而这个欧洲奴隶贩子们的黄金三角,也就成了千百万非洲黑人的死亡三角。

  关于黑奴,需要补充的还有三点: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黑奴都是被欧洲奴隶贩子抓获的非洲自由居民——他们当中的很多人是非洲部落战争的战俘,被获胜的部落酋长卖给欧洲奴隶贩子的。
  此外,由于黑奴是美洲的奴隶主们花了大价钱才从奴隶贩子手里买到的,所以,美洲的奴隶主们奴役黑奴的时候也不是非常残酷——如果把黑奴给折磨死了就赔大了——起码比奴役那些白白抓来的印第安人要稍微人道一点点。
  最后,黑奴们的反抗也很激烈。除了怠工之外,起义也很多,最著名的是帕尔梅拉斯(Palmeiras)的逃奴堡(quilombo),从1630年前后坚持到了1697年,先后打退了葡萄牙人的多次进攻,人数最多的时候有2万多黑人自由地生活在这里。

日期:2010-01-05 20:51:02

  (77)
  美洲印第安人、欧洲白人和非洲黑人在美洲共同生活,逐渐地就形成了大批混血人种。
  简单地说,这些混血状况就是三大人种的排列组合:
  1.欧洲白人+美洲印第安人=梅斯蒂索人(mestizo)
  2.欧洲白人+非洲黑人=穆拉托人(mulatto)
  3.美洲印第安人+非洲黑人=桑博人(zambo)

  实际情况远比这个复杂得多——前面说过,西班牙和葡萄牙在独立之前,都经历过北非穆斯林的统治,境内又有过大量的犹太人。所以,当初的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民族融合状况就很复杂,为了避免人种和信仰被穆斯林和犹太人给弄得不纯洁,西班牙和葡萄牙就特别看重血统的纯洁性,具体做法就是把不同血统的人进行严格的分类。等到占领美洲之后,他们也把这个习惯带到了美洲。

  烟雨曾经看过好几份资料,都是描述当时对美洲的混血人种的分类的,现在随便摘抄半份如下:
  18世纪,新西班牙总督辖区混血人种的名称:
  1.西班牙男人和美洲印第安女人生出梅斯蒂索人(mestizo);
  2.梅斯蒂索男人和西班牙女人生出卡斯蒂索人(castizo);
  3.西班牙男人和卡斯蒂索女人生出西班牙人(spaniard);
  4.黑人男人和西班牙女人生出穆拉托人(mulatto);

  5.西班牙男人和穆拉托女人生出莫利斯科人(morisco);
  6.西班牙男人和莫利斯科女人生出阿尔比诺人(albino);
  7.西班牙男人和阿尔比诺女人生出托尔纳阿特拉斯人(torna atras);
  8.印第安男人和托尔纳阿特拉斯女人生出洛博人(lobo);
  9.洛博男人和印第安女人生出萨姆拜戈人(zambiago);

  10.萨姆拜戈男人和印第安女人生出卡姆布霍人(cambujo);
  11.卡姆布霍男人和穆拉托女人生出阿尔巴拉萨人(albarazado);
  12.阿尔巴拉萨男人和穆拉托女人生出科约特人(coyote);
  ……
  不再继续抄了,免得大家说烟雨凑字数。

  从上面这一大堆人种的名称能看出什么问题呢?我们起码可以发现,美洲的混血人种状况的确很复杂。当然,大家没有必要记得住那么多莫名其妙,又没多大用处的名字,大家只要知道美洲的混血人种主要是梅斯蒂索人、穆拉托人和桑博人就可以了。
  事实上,由于欧洲人征服美洲后的两三百年以来,各个人种之间的混血越来越厉害,所以单从外表上很难看出来某人是哪种混血人种。于是,西班牙人搞的这套复杂的人种分类法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也行不通,人们往往把混血人种干脆统称为梅斯蒂索人。
  当时的美洲社会,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事实上也按照不同的人种划分了社会阶层:
  首先,处在社会最顶端的是半岛人,其次是克里奥尔人,然后是梅斯蒂索人和印第安人,然后是获得了自由的黑人,最后是黑人奴隶。
  除了按人种划分阶层之外,还有两个因素影响到了社会阶层的划分:一个是财富,拥有的财富越多,社会阶层自然也越高,因此,很多富有的梅斯蒂索人的社会地位比贫穷的克里奥尔人要高;另外一个标准就是受教育的程度,能讲西班牙语或者葡萄牙语的印第安人的社会地位,就比只会讲印第安语言的人地位要高。


日期:2010-01-05 22:11:53

  二十一、教会的力量
  (78)
  西班牙和葡萄牙都是天主教国家。众所周知,天主教对世俗社会的影响,比新教的影响大得多。因此,在拉丁美洲的殖民时代,教会的力量也是非常强大的。
  伊比利亚半岛对拉丁美洲的征服,不仅是武力上的,也是精神上的。就像烟雨在本贴的第二篇(《征服时代》)里所介绍的那样,不少教士都直接参与了征服活动。
  实话实说,大部分教士在征服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不光彩,说穿了就是侵略者的帮凶。这样一来,一旦出现了某个有良心的教士,就显得鹤立鸡群了——此人就是后来被欧洲人大书特书的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Bartolome de las Casas)(1474-1566)。
  德.拉斯.卡萨斯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他父亲佩德罗曾经跟随哥伦布达到过加勒比地区。1502年,德•拉斯.卡萨斯追随前面提到过的伊斯帕尼奥拉总督尼古拉斯.德.奥万多来到了西印度,亲眼看到了欧洲征服者对印第安人的迫害。

  德.拉斯.卡萨斯是个好人,他主动放弃了总督给他的委托监护权,释放了分配给他的印第安奴隶。他著书立说,竭力奔走,试图说服西班牙人相信,印第安人也是有灵魂的(当时西班牙人对印第安人蔑视到什么地步,由此可见一斑)。他还曾经一度说服西班牙国王取消了委托监护制。(但随着科尔蒂斯征服了阿兹特克,委托监护制很快就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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