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动青春 不安年华》
第46节

作者: 我还是叫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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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9 08:32:09
  一个月过后,方芳领了工资,除了还了借我的钱外,还去买了一些炊具放在家里。方芳一个月的工资比我和肖皓天两人一个月工资的总和还多出一些,而且据方芳说酒吧老板承诺的以后还要给她涨钱。我对此又开始感叹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处社会主义中,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由于内心的嫉妒心理开始作祟,我酸溜溜的对肖皓天说,这是什么世道啊?我就想不明白这个社会上那些唱歌的演戏的,怎么赚的钱就比真正的劳动人民们赚的钱还多呢?
  肖皓天说,你这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我狡辩道,谁说的?我也可以去赚这份钱,只是我不愿意而已。
  肖皓天说,放屁!我还不知道你?你就是个只卖身不卖艺的货色。
2012-02-29 10:51:31
  我和肖皓天在第一次吃过方芳做的饭之后,同时满意的拍着胀鼓鼓的肚皮交口称赞道,好久没有品尝到这样地道的家乡味道了,在我们的记忆中这是只有妈妈才能做出的味道啊。

  方芳客气的说,你们要是喜欢吃,以后就多来,我做给你们吃就是了。
  我和肖皓天却没有半点客气的意思,我们开始每天准时准点的到方芳的出租房里蹭饭,最后甚至发展到令人发指的程度。有时方芳不在家,我和肖皓天便守在方芳出租屋的门口,冲着手机那头的方芳大声喊道,喂,方芳啊,你什么时候回来啊?都到饭点了。
  方芳总是说,你俩吃个屁吃!我欠你们的啊?
  却又总是在不一会后便提着一大包菜回到了家里,一双大眼睛瞪着我和肖皓天骂道,没长眼啊?还不帮我提着!
  我和肖皓天在吃了很久的白食之后,突然良心发现。我们决定再也不能这样厚颜无耻的白吃人家东西了,我们决定以后向方芳交伙食费。
  方芳说,算了,你俩每天晚上都还送我回家呢。我就当是和你们做了一笔交易,我们谁也不欠谁。
  我和肖皓天便开始大赞方芳豪气冲云天巾帼不让须眉简直就是观世音菩萨下凡圣母玛利亚转世。
  方芳不为所动的说,别尽给我说好听的,你们得有点实际的表现。

  我和肖皓天便开始拍着胸脯向其保证绝对把您的话当做最高指示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方芳说,你们也不能老是吃粮不管事,以后洗碗的工作就由你们负责了吧。
  我和肖皓天便开始不约而同扶着额头揉着胸口有气无力的述说自己身体是如何娇弱根本就无法承受过重的体力劳动。
  方芳哼了一声,说,那行,以后就谁也别想再在我这里蹭饭了。
  我和肖皓天屈服了,我们开始承担起饭后洗碗的工作,并找到一种解决了当天该由谁来负责洗碗的有效方法。我们办法是这样的:到了洗碗的时候,我们便闭上眼睛在对方小腿上任意一处拔下一根腿毛,然后来比较谁拔得腿毛比较长,短的一方负责当天的洗碗工作。我们对自己的腿毛下不了手,经友好协商后,双方一致同意向对方的腿毛下手。
2012-03-01 09:49:32
  学校又开学了。
  我走在校园里,正在匆匆赶往图书馆的路上。我正在写一个剧本,名叫《斜晖脉脉水悠悠》,是根据温廷均词作《望江南》而拓展写出的一出音乐舞台剧。操场上,有很多大一的新生正在热火朝天的军训。就像当初我刚刚进入大学时一样,他们有着一张张稚嫩的脸,目光单纯,满脸通红,像一棵棵充满生命力的小树一样挺在那里,挺在七八点钟的骄阳下。而我,此时嘴里正叼着一只香烟,拖着一双拖鞋吊儿郎当的快步向前走着。

  宿舍里那帮色狼大清早便一人提着一个小马扎,坐在操场上的某个角落开始观看大一女生军训去了。当年我们大一军训的时候,在紧张的军训生活中像挤海绵里的一滴水一样挤出来一点可怜的时间,刚刚瞄上一个军训的女生正在准备有所动作的时候,却又在第二天立马看到学校大二大三的某个男生已经将自己的手搂在了自己所瞄上的那个女生腰上。有时就连大四的那帮孙子也还要来分一杯羹,美其名曰:最美不过夕阳红,这是自己大学生涯的黄昏之恋。

  当我们结束军训生活,终于有了充足的时间可以大施拳脚有所作为时,才募然发现条件优秀的女生已经所剩无几。偌大一个花园,没有一点可供我们沾花惹草的植物了,就连狗尾巴草也没有剩下多少,只剩下满地乱爬的屎壳郎。但是即使是屎壳郎也有遇见粪球的那一天的。于是,在这样资源匮乏的情况下,还是有耐不住寂寞的大一男生,闭着眼睛把自己假想成一颗粪球随便找了一个屎壳郎的。也有耐得住寂寞的大一男生,卯足了劲憋红了脸等待着下一次百花盛开季节的到来。

  我们宿舍的光棍们便是属于耐得住寂寞的一类,现在终于等到了百花盛开的季节。又到了这个学长勾引学妹,学妹勾搭学长,学姐垂涎学弟,学弟攀附学姐,学姐嫉妒学妹,学妹憎恨学姐,学长抛弃学姐,学姐报复学长,学长欺瞒学弟,学弟巴结学长,学弟追求学妹,学妹拒绝学弟的季节…
2012-03-01 10:49:40
  一大早起床的时候,整个宿舍都处在一种发春似的兴奋当中,各自精心的梳妆打扮着。宿舍除我之外的一帮人昨天便商量好了去操场看大一的女生军训,然后物色好一个后就赶紧下手。大一的惨痛教训让他们深刻的理解了泡妞要趁早这一朴实真理,没媳妇的赶紧找媳妇,有媳妇的跟着去过过眼瘾和嘴瘾,当然,如果能找上个小妾就是意外收获了。我则拒绝了和他们一起行动,准备去图书馆继续修改一下我的剧本。更重要的是因为花朵在图书馆里等着我,要看我的剧本。

  为了能在花朵面前好好的表现一下自己,我热心起社团举办的迎新生晚会,并准备写一出剧本,到时候可以好好的在花朵面前展现一番。为此,我征求过花朵的意见,问她平时喜欢看什么样的文笔。
  花朵的回答令我大失所望。花朵说,我最喜欢看郭敬明那样的文笔,你看他的文笔多美啊。什么时候都在倾扬四十五度角看着天空发呆,太有文艺范了。又什么时候都自称自己是一个找不到糖果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太有童话范了。还什么时候都可以因为看见一花开或者一叶落便伤心的泪流满面,太有诗人范了。我真是爱死他的这种感觉了。
  花朵的话让我觉得和郭敬明一相比较起来,如果他是那什么禽兽的话,我就连禽兽都不如了。你想想,花朵的一席话已经把人家的身份都归纳总结起来了:文艺,童话,诗人,各取一字连在一起那不就是“文化人”吗?和这样一个文化人比较起来,我林牧一介没有文化的流氓分子算哪门子葱啊?
2012-03-01 12:34:01
  更重要的是,花朵的话让我想起了我尘封已久的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读初中时,我曾经因为痛殴一个男生后,招致了学校里众多女生的不予理睬。那时正是我青春期躁动不安最为活跃的时候,却被那么多的女生所排斥,那种孤独的心情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忍不住想要找个丰满的胸脯好好的痛哭一场。
  我记得那厮的长相与身材在学校里都不属于出众的行列,不过就是皮肤稍显白一些。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那厮皮肤的白皙程度是以我为参照物得出的结论,本人当时热衷于在夏天光着膀子在操场上踢足球,以此来展现自己钢琴键似的排骨身材,还自认为搭配上我黝黑的皮肤绝对是相得益彰,十足性感。遇见有漂亮女生经过时,我就不停的暗地里运劲显肌肉。可悲的是每一个过路的女生对我鼓足了劲的性感全都视而不见,只有一个对我颇有好感却长得不甚好看的女生看见后,体贴的从家里为我带来了一瓶花露水,用羞涩的神情悄悄递给我后温柔的说,你看你胸上都被蚊子叮了那么大两个包,还不知道用花露水擦擦,你就不知道痒啊?

  就是这样一个比我稍白一点,长相和身材我都自认为不如我的厮,却在学校里获得无数女孩的青睐,其中还不乏漂亮之辈。经过我长达数月坚持不懈的细心观察,终于明白这厮为何如此的倍受女生青睐。
2012-03-01 14:32:24
  这厮一到课间十分钟时间,便独自一人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眺望远方或是仰望蓝天,一副若有所思拒绝打扰的忧伤表情,好像世间万物在他哀伤的眼眸中不过都是些一闪而过的浮云罢了。长此以往,乐此不疲。
  和女生聊天时,便换作一副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天真烂漫的无邪表情,一张口便是我们男孩子怎么怎么样,你们女孩子怎么怎么样,什么地方的名牌衣服真是好好看哦我们放学一起去逛怎么怎么样,《流星花园》里的周渝民什么时候都是一双没有焦点的眼睛就像大雾一样弥漫真是帅呆了我好爱他哟怎么怎么样。娇娇嗲嗲,反反复复。
  有时还时不时的在校刊上发表一些什么渴望自己身患绝症,还得是那种绝的不能够再绝的绝症,这样就能够在余下的每一天里尽情的流泪肆意的叹息,背上大大的行囊去远方流浪。或是什么今天莫名悲伤的走在校园里看见花园里的百花怒放,自己便忍不住上前低头轻嗅,却不知不觉的掉下眼泪,觉得再美的花儿也有凋谢的时候,冬天也就不会太遥远了的文章。黛玉附体,无病呻吟。

  可是当时的小女生们喜欢的就是这一款,很多暗恋或者明恋他的女生从他身边走过时,都会涨红了小脸。然后在某个他继续站在阳台上眺望远方或是仰望蓝天的时候,悄悄的塞给他一封情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背。这厮也由此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惹得无数男生的眼红和嫉妒,其中也包括另外一个风云人物,也就是我的不齿。所不同的是,我的风云是在男生中的风云,在女生那里却是没有市场的。于是,在某个他继续站在阳台上眺望远方或是仰望蓝天的时候,我路过他身边,随便找了个他站在那里挡住了我晒太阳的借口,将这厮海扁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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