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密室杀人法则》
第16节

作者: 普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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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月这时才注意到这扇门的门板很薄,上面的水泥也很稀薄,似乎是门板被刨了一下之后涂上去的,所以凿开这里并不是很难,并不像王水明那里还砌上一层砖头。
  “那个人我也是最近才听说的。以前他每天只吃三餐加水果,饮食很节制。连饮料都很少喝,只喝白开水。但现在只要看到食物他就会有很强的欲望,开始不间断地狂吃。因为特征太过明显的缘故,所以不用说就是‘饕餮’。要问我他现在人在哪里,可能正在某个自助餐厅里狂吃吧。”
  “他妈的。”这时李富胜不爽地骂了一句。

  这样一来,七个人就凑齐了,夏月一下子变得激动起来,她已经隐约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
  日期:2012-4-23 22:54:00
  “另外想问一下,在涂满水泥的房间里进行灵魂印证具体应该怎么来进行呢?”
  “看来你想得还蛮长远的,告诉你也无妨。当房间被水泥封闭住之后,就被看成你已处于被罪包裹的世界中,印证条件就OK了。在这个场合下,你只要集中注意力在脑中反复想那宗罪的名字就能完成灵魂印证。至于注意力需要有多集中,并没有一个标准,但要让它看到你的诚意。”夏雪口中的“它”指的是罪神。
  “你之前说王水明现场有个隐藏的线索——凶手被写下的罪不是‘贪婪’,是不是因为凶手必是带罪者之一,并且当他被‘罪’引导去杀人时,会在过程中反映出那宗罪的本质?”
  “的确是那样没错,看来你还是蛮聪明的。”夏雪愣了一下,这时就连坐在旁边的李富胜也抬起了头,“虽然不能肯定,但那个现场没有任何财物遗失,这不符合贪婪者的本性。被‘罪’引导去杀人时,那个人被称为‘制裁者’,他会完全按照‘罪’的本性做事。”

  跟自己想的差不多,夏月没有再开口,只是默默地坐回了之前的地方。
  她感到一切的脉络开始清晰了,把目光落到那台被涂了水泥的电视机上。
  费冰欣一个人住在这里时,可能经常通过看电视来解闷。所以在她眼里电视就成了这个房间通往外面世界的一扇窗户。所以当她决定要把这个房间封闭起来的时候,才会下意识地在上面也涂上了水泥吧。
  这台电视曾目睹了这房间里所发生过的一切,夏月一眨不眨地盯着它,仿佛当时的画面正在上面重演。
  过了有好一会儿,夏月感到累了。她闭上了眼睛,陷入了沉思中。

  日期:2012-4-23 22:55:00
  是费冰欣的死让一切有了头绪,夏月瞅准了这一点。
  从“规则七:罪会随机引导其他带罪者来完成杀人行为,成功率为百分之百”已经可以知道杀死王水明和费冰欣的凶手就是其他带罪者。
  现在除了王水明、费冰欣和自己以外,还有四个带罪者,他们分别是:
  姐姐、李富胜、阿西和幸运者。
  其中姐姐认为李富胜是可信的,也可能是因为他们一直在一起的缘故。而幸运者既然能确定自己是什么罪,就已经解脱了,他很可能已经灵魂印证完毕,率先脱离了“罪”的控制。
  由此来看,阿西是最大嫌疑人。
  他对姐姐加以玩弄的行为也符合了“淫欲”的特质,包括奸杀费冰欣的行为。

  但其实凶手是谁并不重要,关键在于知道凶手名字以后所衍生出的推理,其中潜藏着可怕的逆转。
  全拜“罪之法则”所赐,一般人所具有的思维定势被完全逆转了。
  她害怕接近恐怖的真相,可真相自己就破茧而出了。
  她突然发现——
  在自己、姐姐、李富胜、费冰欣和王水明这五个人里,大家的“罪”都不明朗。排除了“饕餮”和“淫欲”之后,每个人差不多都是1/5的猜中机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不是凶手,没被选为制裁者。

  但阿西的情况就不同了,当夏月推理出他是凶手的同时,发觉他被写下的“罪”也就一目了然了。
  从“规则二:罪不会被所属灵魂改变”和“规则三:除了改变带罪者的灵魂,罪不具有其他任何能力”可以看出——
  制裁者在杀人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就会展现出和“罪”的本性有关的东西。这也就是前面姐姐所提到的。
  可以说是“罪”操纵制裁者去杀人的。
  比如阿西若被写下了“贪婪”,在杀死王水明的同时也会把现场财物洗劫一空,而他没有,所以他不是“贪婪”。
  同样的道理,当他被写下了“淫欲”之后,在杀死费冰欣的过程中想不玷污她都不可能,这是“淫欲”会对心灵所施加的必然影响。
  这些对局外人而言都是事后才推理出的结论。而对于凶手本人,这是在杀人过程中就会反映出来的事实,根本就不需要费心去揣测。
  打一个比方,若他没有去杀人,比如阿西没有奸杀费冰欣的话,他反而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罪。

  于是,从这个事例结合“罪之法则”就可以得出一个可怕的推论——
  推论一:在无特殊线索的情况下,想要知道自己是什么“罪”,被“罪”引导去杀人是最直观的方法。
  在这条推论中,人类的伦理道德被彻底颠覆了。
  在这七个人的团体中,杀人不但得不到惩罚(其他知情者为了保护自己,也不会去向警方告发),反而会有重大奖励。
  这奖励不是别的,而是自己的生存。
  这可能就是罪之法则的本质——

  “罪”会带来死亡,不是自己的,就是别人的。死亡是“罪”的本质。
  所以只有当接近死亡时,才是最直接面对和了解“罪”的机会。
  夏月突然醒悟过来,在这起事件中凶手总会最先胜出,这就是阿西得以幸存的诀窍!
  真变态!
  夏月在心里咒骂起来,她发觉现在的情况对自己更为不利了。
  首先她不能把这些告诉姐姐,让她知道杀人会有重大奖励肯定会不利于自己。与此同时,这条推论还完全否决了姐姐之前的方法。她曾说过推出罪的两种方法:第一种是根据自身特性。除了幸存者,别人看来并没有那样的运气;而第二种是根据知道其他六个人是什么罪来推断自己的。这乍看之下没问题,可根本就无法实施。
  从刚才得出的推论来看,只有凶手才能尽快确定自己是什么罪,如果你不是凶手,你就是躺在那里的尸体。
  从这个角度说,不可能有六个人能确定自己罪。总人数只有七个人,再怎么排列组合,也出不来六个凶手,变成死者倒是有可能。

  在自己不杀人的前提下,最幸运的情况是ABC杀了DEF,而自己正好是剩下的G。即便如此也无法确定自己的罪。因为其中死人的罪是无法确定的。
  假如王水明、费冰欣和自己都可能是“贪婪”、“懒惰”、“愤怒”中的任一个,要如何来做进一步排除呢?
  而对于凶手来讲,杀一次人也未必就能清楚自己的罪。碰到不巧的情况,他可能还要杀第二次、第三次。
  这种事其实已经发生过了,身为“淫欲”的阿西在杀王水明时,罪就完全没有加以体现,只有当他杀死费冰欣时才被明确。因为总人数是永远不变的七,于是就有了第二条推论——
  推论二:越早被“罪”引导去杀人,能明确自己“罪”的概率就越大。
  面对这条推论,夏月继而想到即使没有那个前提——也就是说即使没被选为制裁者,不是一样可以通过杀人来分析自己的罪吗?
  杀人是最大限度地直视自己内心罪恶的行为,于是“推论三”也就应运而生——
  推论三:即使没被选为制裁者,也可以通过杀人来分析自己的“罪”。
  ——其准确性相对于制裁者直接被“罪”控制去杀人要低,但其准确性相对于做其他恶意的事都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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