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流年——70年后老男孩的血色青春》
第12节

作者: 骑着毛驴的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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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我其实还没醒悟过来,李科与尚军,他们和我就像不同轨道上的列车,同声同气,但是永远无法交集。尚军活得直白,他在人狗合一的境界里提笼架鸟无比惬意;李科活得清醒,生活如同他面前的一盘菜,筷下如雨,夹起来的都是他想要的东西。而我只有一个“曲线救国”的幼稚梦想,就连这个梦想也很快就会受到命运的嘲弄。
  一切如我所料,回到中队后,我被直接下放到炊事班。队长和指导员,还有我那个已经提了副队的排长,再也不愿跟我多说一句话。比我更悲凉的李科,养好伤后被调到了支队营房股,从此干起了上房揭瓦、查漏补缺的活。我们整整有四个月没有见面,直到有一天,他扛着工具,叮当二五的到特勤中队来捅厕所,才看到灰头土脸的我。我们相顾无言、唏嘘不已,都在为自己的冲动深深地后悔。

  我不敢把我的遭遇告诉三子,更不敢告诉指望着我光宗耀祖的父亲。那半年里,我如同行尸走肉,除了跟着部队早操,偶尔参加正常训练外,整天窝在锅炉下、躲在宿舍里。我的队长和指导员,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有个曾经令他们骄傲过的兵。

  我不是没想过要改变现状,我甚至恬不知耻地去找过指导员,希望他能看在我曾经立功的份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可是,迎接我的只是一张冷冰冰的脸。我以为这三年,我再也没机会抬头做人了。
  那半年里,我没再给三子写信,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可以在别人面前装得很冷漠,可就是没办法说服自己去骗他。三子终于觉出了苗头,就在中队决定“释放”我之前,他拖着我那日夜牵挂我的父亲,千里迢迢来到了部队。
  我那天刻意穿了一件崭新的迷彩服,理了发,洗净了耳朵里的煤灰。我强装笑颜,领着父亲和三子在支队里转了一圈,还请他们在军人服务社喝了酒。中队领导也给足了他们面子,闭口不谈我干过的那些操蛋的事。
  我父亲越老越有味,那公仆的派头,一眼看去,快赶上党和国家领导人了。只有我知道,他就是个素质一般、行事粗鲁的农村基层干部,举手投足间都透着泥粪的味道。他到了部队,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惊一乍、没心没肺,丝毫没有觉出我心思重重。

  日期:2013-07-05 21:58:18
  三子变了,这一年多劳心劳肺,让他身心俱疲。脸上再也看不到年少时的轻狂,只有那双灵动的眼睛,偶尔还会精光四射。他很少说话,对部队里的一切漠不关心。他时常偷偷地拿眼看我,我心痛而又无助地逃避着。直到他们离开,三子都没有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为我一直不给他单独交流的机会。
  我送他们到了车站。三子在火车缓缓启动时,隔着窗户放开我的手大喊:兄弟,不管遇到多大困难,你都要挺住!好好干,活出个人样!
  我看到他身后,我父亲脸上惊诧的表情。

  将我调离炊事班,听说是副队长的主意。按照我们队长的脾气,我这样不知好歹瞎折腾的兵,他恨不得让我永世不得翻身。而指导员,在这种事上,永远没有自己的立场。副队长觉得刨去腐朽的表面,我还是块好钢,放在炊事班终老,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对了,我有必要说说我们副队,就是那个让我摔徕卡相机的家伙。他和我们队长是一批兵,也是同乡。他比我们队长的经历更传奇,要不是文化水平低,他现在至少也是个正连职。关于他传奇的过往,我听到过几个广为流传的段子。
  据说当兵之前,他就跟着一个野和尚练了七八年的功夫,擅长硬气功。虽不及队长拳脚利索,但在支队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当兵第一年,在火车站执勤时赤手空拳抓了两个抢劫银行后潜逃的悍犯,并且将其中一个打成植物人。那两个逃犯一个是体校教练,另一个是退役炮兵。他也因此负伤,在医院整整住了一年。
  伤愈后,他回到了部队。很快又在一次抓捕行动中,从三楼扑下,抓住了那个公安部A级通缉犯。这一次,他大腿负伤,几乎断了动脉。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废了的时候,一年后他又回到了部队。
  那时候,离三年服役期满还有一个月,我们队长已经上了警校。当地一个民营企业的老板,揣着十万元现金到部队,引诱他退役。他选择了留下。第四年,又因为拒绝了总队某领导侄女的示爱,差点脱下军装。后来转成志愿兵,到了第十个年头,才直接提干。

  他能看得起我,用犬班班长尚军的话就是,臭味相投、惺惺相惜。士为知己者死,我决定要为副队好好争口气。我被分到了中队训练最残酷、执勤与比赛最频繁的特战排,开始了将近一年的魔鬼之旅。
  我的身体条件乃至领悟能力其实都很一般,但我的素质全面、均衡。在二十多个精英中的精英中,没有短板,也没有特别突出的科目。还是那句话,我要感谢我的父亲,还有三子和土匪。因为是他们,让我变得特别皮实,特别能忍耐。所以,再令人发指的训练我都能承受,都能全力以赴。
  我非常珍惜在部队的每一天,虽然我明白,如果我不主动考警校,我是没有资格直接提干的。我要多学技能,有一天可以保护三子,甚至土匪。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混江湖,特别是在部队耳闻目染后,我更加坚信,混事的都没有好下场。天外有天、山外有山,混得越牛逼的人死得越惨。即使不被别的江湖灭掉,也迟早会被人民政府踏平。
  我在部队最后一次扬名立万,是因为一场足球比赛。那一天的冲动,也彻底为我三年富有传奇而狗血的军旅生涯画上了句号。
  那是当年最火爆的一场国内甲A比赛,他关乎着这座城市一支球队的命运。打平就可以留在顶级联赛,反之,则要降级。对方是中国最顶级的球队之一,球风彪悍,还有一群臭名昭著的铁杆粉丝。比赛前,整座城市,如临大敌。

  我和我的十多位战友,在比赛前被分到了专为客队球迷准备的看台上。我们出发前,都当着支队领导的面背诵了纪律,核心思想是“稳字当头、戒急用忍,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我们队长在现场分配任务时又加上了一句“当兵的都不是怂蛋,凡事都要讲究个策略,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
  我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能完全领悟领导的讲话精神,更不知道什么叫作讲究策略。比赛到了中场,主队势如破竹,看趋势,大局已定。主队球迷狂欢,客队球迷开始暴动。我们十多个兵面对数千群情激愤的球迷,很快便陷入各自为战的境地。一时间,场外的警察进不来,场内的球迷出不去。有球迷开始用打火机点燃衣物挥舞,接着应者如云,整个看台狼烟四起。
  我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我想大多数人都没见过。所以,我一直处在亢奋中,纪律啊策略啊,全部抛在了脑后。我看到不远处的一位战友,他扑灭了一件正在燃烧的衣服,接着,就被一群人围殴。我听见他在呼救,气血上涌,什么也顾不上了,我要救我的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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