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羽日记:三国原来可以这样读》
第4节

作者: 口合口合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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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他的这么一蹲一量,我们俩终于走到了一起。
  这是那些年来我第二次感受到尊严的存在——上一次是华神医来的时候。我知道尊严一直都有,只是大部分时间都不属于我而已。刘大哥虽然也落魄,也潦倒,但起码是帝室之胄,比我高贵到不知道哪里去了。而就是一个这样高贵的人物,竟然肯为我这样一个人物屈身量脚,这其中的感动,我实在无法表达了!
  当场我就跪了下去,和当年那群病人跪张角一样,拜倒在了大哥面前,热泪盈眶地说道:“哥,你就收了我这个小弟吧!”
  那一刻,我更明白了为什么刘元起为什么愿意为大哥而掏钱包、忍受老婆的责骂;
  那一刻,我也理解了那群痊愈的病人对张角是什么样的感情;
  那一刻,我也认准了:这个人,是值得我托付终生的。
  很多人都知道我是一个骄傲的人,但很少有人知道,我只会为愿意为我提鞋的人提鞋。
  当天晚上,我向工头请了假,和大哥一起出去喝了几壶。那晚我们都喝了很多,也聊了很多。
  大哥知道了我杀人的往事,出乎又没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对此无动于衷。
  “杀人?哦。”
  喜怒不形于色,这是他一贯的风格。
  “大哥,你就不鄙视我?”不知为何,在这个比我矮了近两尺的人面前,我竟会感到丝丝恐惧。
  “这有什么好鄙视的?”他依旧是面无表情地说道,“我以前去南方旅游时就有听说过一个叫夏侯惇的男人,有人辱骂了他的老师,他二话没说就把人家给砍了。”
  “可是那毕竟师出有名啊。”我说道,“而我,只是因为人家说我脸长得红而已。”
  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对自己的罪行有过丝毫忏悔,可不知为何,在玄德大哥面前,我心中竟然开始有了这样的念头。
  “那又如何?”大哥摇了摇头,说道,“人都已经杀了,有什么可以弥补?”
  “一命抵一命?”
  “那就是杀了两个人了。”他摇了摇头,说道,“这世界要是这么算道理的话,那就没完没了了。”
  我没怎么听懂他话的意思,他倒也没有再继续说下去。随后他便问我此生有何理想,我听后却是一怔:理想?我一个逃犯能有什么理想?我摇了摇头,把这些想法给说了出来,不料他却摁住了我的手,说道:“逃犯又如何?放眼当今天下,因为党锢,哪里没有逃犯?难道逃犯就不该有理想有信念?”
  “我跟他们不同。”
  “这个我知道。”他点了点头,说道,“但即便如此,这并不代表你没有出头之日。”
  “什么意思?”我不解地问道。

  “你虽然读过《春秋》,却没有了解更后面些的历史。”
  我还是不明白。
  “春秋大义,都是发生在孔子生前的故事。那时候,我中华大地还处于贵族政治阶段,所以曹刿有曰:‘肉食者鄙,又何间焉?’然春秋之后,战国列国相争,楚汉刘项争雄,前朝天下大乱,多少英雄豪杰还不都是有前科的?但时代来了,还不各个封侯拜相,青史留名?”
  这些我倒是也听过,但是也只能无奈地说道:“可是当下乃太平之世,我就算想报国也无门呀!”

  “非也。”玄德哥说道,“方今天下,虽然看似平稳,实际却暗藏杀机。宫中宦官专权,皇上又昏庸无为,这天下迟早是要乱的!”
  听了这话,我当即惊了一身冷汗,已经喝醉的酒也被吓醒了大半。我连忙说道:“大哥,这等话对小弟我说说就是了,可千万别到外面宣扬啊!”
  “你肯对我说出自己的逃犯身份,我当然也不该对你有所隐瞒。”
  他虽然喝了很多,眼神却异常的坚定,毫无醉态。

  “我观前汉,乃兴隆、旺盛之朝也;后汉,乃倾颓、不济之世也!”
  我还想劝阻他,但却丝毫没有插嘴的余地。他接着说道:“想我大汉高祖,以亭长之躯,率乡野之辈,凭三尺之剑,斩白蛇起义,诛暴秦,灭强楚,成就千古帝业,何其壮哉!本朝光武帝,虽不如高祖之英明神武,倒也能顺势而为,再兴汉室王朝。然先君桓帝、本朝陛下,不但不思前人之功业,反只顾贪图享受,亲小人,远贤臣,毫不体恤民意。天下有饥馑天荒,不但不开仓赈粮,反而到处搜刮民膏民脂,与民争利,这岂非天下大乱之先兆?”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么远大的理想和伟大的道理,但是我觉得它们都距离我很遥远,而大哥似乎也看透了我的心思,于是他说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些东西太大太空了?”
  我点了点头。
  “人生在世,若无一点远大志向,活着有什么意义?”他激动地说道,“平凡一世是几十年,伟大一生也是几十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选择后者呢?”

  “可是。”我想了想,说道,“干大事有风险啊!”
  他看了看我,然后笑道:“你没有干大事就已经是现在的处境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听到他这句话,我释怀了。
  是啊,我现在已经是被判刑的人了,要是再不做点什么,这辈子要么被抓回去砍头,要么就这样草草结束了,我也不甘心啊!
  当晚,我就决定了:以后就跟刘大哥干了!
  “那大哥你有什么想法没?”我问道。
  “呃,没有。”
  “没有?”
  “嗯。”他摇了摇头,说道,“你看看我蜗居的这地方就知道了啊!”
  走到他家,我看到的是一间矮小、破败不堪的平房。一卧室,一厨房,上厕所出门右拐。除了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整个屋子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没有任何其他家具。
  “寒碜吧!”他苦涩地说道。
  我虽然知道他家里条件不好,但也没料到会如此糟糕。可是不对啊,大哥平时花钱都是大手大脚的,为何家里却这般情况?
  “好房子并不是我的追求,甚至好车子也不是。我确实想要一辆大车子,但我看重的并不是车子本身,而是车子背后所代表的身份与地位。”他解释道,“所以在外面花钱是一码事,自己过日子又是一码事。大丈夫志在千里,斤斤计较住什么房子是没有意义的。”
  “可是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吗?如果干大事就要过成这样,那干大事有什么意义呢?”
  “意义就是:你做了别人做不到的事情。这是一种成就,也是最大的成就。”

  “比如说?”
  “比如说现在的人民都处在水深火热当中,假如你能为万民求得福祉,那岂不就是千秋之功业?作为帝室之胄,我有这种责任感,也愿意为此而奋斗。云长,你跟着我,现在不敢保证什么,但以后一定也能青史留名,为万世所景仰的!”
  见我仍然一脸疑惑,他笑道:“有些东西你以后慢慢就会懂了的,不急。”
  其实我觉得自己懂,但有部分却又不懂,转个圈下来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懂不懂了。但既然这世界上只有大哥能给我别人给不了的温暖,那计较那么多干嘛?

  我再次跪倒在大哥脚下,以一种自己从未有过的坚定语气说道:“云长愿誓死跟随大哥,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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