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逃亡记:一场与官场同僚、黑道、女人的战争》
第5节

作者: 大漠西风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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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说的,老弟。你已经为大哥尽力了,我要向你表示感谢。不过,我还想知道的是,纪委和人民检察院究竟是怎么考虑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噢,大哥,是这样。在这之前,上坎区纪委和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办公,对你的问题进行了初核。我想,如果今天不搂你的话,那明天也会搂你的。哥,你应该有思想准备,也应采取必要措施。但究竟怎么好,得你自己掂量办!
  好的,兄弟,这我知道。不过,我肯定不会束手就擒。噢,对了,兄弟,你刚才说了初核,可初核是什么意思啊?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初核这个词。
  哦,大哥,这你应该知道的。所谓的“初核”,就是说组织上对被举报人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有些证据已被初步锁定。也就是说,初核之后,纪委或人民检察院就可以动人了。现在看,大哥,你真的很麻烦,其中包括集体诈骗罪问题,都够你喝一壶的。
  哦,老弟,你对大哥是够意思的。好吧,九阳,那我们就说到这儿吧!不过,以后我还会跟你联系的。你在接听电话时,要注意避开他人。
  嗯,大哥,这我知道。不过,还有一件事,你要知道的。就是你的小枕头(大哥大手机),可千万不要用了,检察机关已经锁定了!

  哦,我知道,那谢谢你,老弟!不过,你放心吧,我知道该怎么对付你们检察院。
  噢,那就好。不过,大哥,还有个事,我今后会怎么联系你哪,如果有事的话?
  噢,那样吧,我给你打电话。
  好吧,大哥,我很为你难过,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帮您。不过,大哥,您记着,我永远都是您的好兄弟,永远都不会忘记您的恩泽。今后就是掉脑袋的事儿,也愿意为您办。
  于九阳,我的战友,一个非常好的兄弟。在我背运之时,还如此的讲究,是真让我内心感动。我说,好吧,老弟,那再见!
  再见!
  放下电话之后,我感到问题十分严重。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搂我的情况,就说明我的问题是不小的,而且是经过了初核的。在我看来,初核就是整准了问题。再说了,人民检察院就是政府,也绝对不会错的,也是错不起的。因而,如果问题不严重,那检察机关就不会搂我了。
  不过,在同湘惠娣通话之时,于九阳很聪明,他没有说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可见,他有着极高的警惕性,以及出色的反侦察能力。
  我估计,那天于九阳给家里打电话时,也应不会用自己的手机。我想,他知道会怎么保护自己。即便有一天湘惠娣受到了牵连,有经受不住人民检察院的成天成宿的折腾,那也不会知道是谁给家里打了电话,是不会找到于九阳的。
  可见,我的战友很够意思。在如此危难之时,还敢将检察院要搂我的消息转告我,并为我透露了重大消息:上坎区人民检察院要搂了你。
  不过,我已经清楚,于九阳之所以会这样做,也是因为五年前的一起突发事件。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末初秋的夜晚,天色灰蒙蒙的,还飘散着细细柔柔的雨雾。那天,于九阳来找我。他脸上看上去精神沮丧,满是愁云。我说,你咋的了,兄弟,看上去不精神嘛!
  于九阳说,哥,你应该听说了,我摊事了。在办案子时死了一个人。他爹个蛋的,那小子涉嫌行贿,算是把我给坑了。
  怎么会?老弟,你究竟摊了什么事?
  哥,这不,我负责一起案子嘛!在案件调查时,他突然跳楼了。喝,人太囊吧,是摔死了。可是,那天又偏偏我替人值班,你说倒霉不,妈的。
  什么?老弟,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不过,昨天,我刚刚出差回来,倒是听说了,但不知道同你有关。
  可不是呗儿,哥。嗨,我好窝囊啊,但你得帮我一下。
  说吧!
  哥,处理这件事有两点,非常关键:一个用钱平事,因为死者家属要求巨额赔偿。你知道的,人民检察院没钱啊,那点办公经费都紧得不得了。但这事如果平掉,那我这辈子交待了。再一个,托人给检察院长过话,帮我保住检察员职位。哥,我知道你行的。在咱们战友当中,也就数你混得不错了,也没谁能比得了。我还知道,你在市面上有些高官朋友,请他们为我说说话。哥,如果你出面的话,我肯定能够逃过一劫。否则,你弟弟就栽了,会被“扒皮”的,这一辈子就完蛋了。哥,老弟给您添麻烦了,求哥了!

  好吧,老弟,容我想想。不管怎么说,我们是战友。不过,你得说说具体情况,然后要我怎么做?
  事情是这样的,在调查一起工程招投标行贿案子时,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了。在半夜一点钟,那个犯罪嫌疑人从三楼跳了下去。但万幸,当事人被空中电缆咯了一下,那小子没摔死,但摔成了重伤。因为我替班,负责看着他。他跳楼后,我跑到了楼下,把那小子拽起来。我看他好像没什么事,就用脚踢了他,还骂了一句,我操你奶奶!如果你想死,就再给我上楼跳下来,你娘的!
  怎么样?那小子怎么样?我问。
  嘿,那个小子还真有钢,什么都没说,一瘸一拐的上了楼,还真的跳了下去,也真的摔死了。
  再后来呢?公『安』机关知道你踢了他?也知道你让他再次跳楼了?哦,这个情节非常重要,你涉嫌犯罪了。
  噢,没有,他们不知道,因为我没说。可是,公『安』人员介入调查之后,并导致问题复杂化了。这不,他们发现,从一楼到三楼的楼道上有斑斑血迹。经检验,是犯罪嫌疑人的血迹。
  噢,那么说,他们已知道了问题真相!

  是的,但我否认一些情节。我告诉他们说,当时,我是去厕所了。在回来的时候,我发现那小子不在了,跳楼了,然后报告领导了。
  噢,好,那公『安』机关有了什么结论?
  日期:2014-11-10 14:53:36
  公『安』部门的结论是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但对我非常不利。他们认定:犯罪嫌疑人属畏罪自杀,但第一次跳楼时没有摔死,再次跳楼时摔死了。为此,检察机关当事人负有渎职责任,我逃脱不了干系。故求哥帮忙,想些办法。哥,我是死的心都有啊!您说,我干吗要踢他呀,又干吗要他再次跳楼啊!好好的一个人,毁在了我手里。现在,我想想这事就后悔。娘的,我蠢嘛!
  可见,犯罪嫌疑人跳楼的事件,于九阳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但他没有向公『安』机关说出实情,是力求自保。诚然,他已经预料到了,在当事人的亲属中会有懂法的人,也会不依不饶的上访告状。事实嘛,也的确如此,当事人家属坚决不火化尸体,甚至要抬着尸体去上访。

  于九阳告诉我说,哥,他们的理由只有一个,说好好的人让检察院给抓了,刑讯逼供,就活活的死了。您说吧,谁能够受得了!
  于是,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检察院妥善处之,并保证当事人不再上访。为了平事儿,我通过人脉关系,为于九阳说了情,又花了大钱来满足家属要求,也算把事儿平了。此后,于九阳被降了级,由正科级降为一般干部,但保住了检察员岗位,没有被调离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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