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他的清冷、沉默、坚毅和忠诚》
第56节

作者: 淡若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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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手从她背后拿下来,交握放在膝盖上,淡淡地说:“所以,我需要一把长弓。”
  林浅一愣。“长弓”?这个商业典故她听过,所以他的意思是……
  果然听他说道:“一个市场上从未出现过的、近乎完美、具有绝对竞争力的产品,就是用以射穿新宝瑞的市场的长弓。而你……”他转头直视着她。
  “名义上是保护Vinda品牌发展。”他说,“真正的任务是替我秘密打造这把长弓。”

  “你真正的任务,是替我打造这把长弓。”
  听完厉致诚的这句话后,林浅的心情毫无疑问是激动的。但激动之余,理智却还清晰,并没有彻底臣服于这个令她仰慕的男人,臣服于他的野心。
  “可是……”她说,“你确定是现在?”
  炽亮的灯光下,厉致诚用那深邃隽黑的眼,在很近的距离看着她。
  “嗯。有疑问?”
  低低的嗓音,轻拂她的耳边。
  林浅的耳朵顿时有点痒。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转头,对上他幽湛的目光,“虽说新宝瑞的确占了我们原有的大片市场,但目前Vinda品牌刚站稳脚跟,刚与司美琪正面交锋完毕,就立马对付行业巨头新宝瑞,未免……未免……”太过狂妄?嚣张?
  心急?对,就是这个词。
  “是不是心急了点?”她很委婉地说道。
  这话在情在理。虽说你厉致诚天纵奇才,但我也认为,你需要落袋为安韬光养晦。
  他看着她,静了几秒钟。

  “你认为,我是好战的男人?”
  林浅:“……你不是?”
  两人坐得很近,他的胳膊又搭在她身后沙发上,他低头,她微抬着头,看着对方。明明是在讨论很严肃的商业争夺,可彼此身体每一寸轮廓,每一缕呼吸,却都染上了暧昧。
  “不是。”他忽然俯头,在她脸颊轻轻一吻,一碰就走。

  林浅的心跳“扑通、扑通、扑通”……
  见他亲完之后,虽已移开唇,却依旧用那湛黑清亮的眼眸,静静地盯着她。林浅就侧过脸,避开他的视线,只是被他偷袭的一侧脸颊,兀自发烧。
  哥哥不是说他短期内不会造次吗?
  难道是她理解岔了林莫臣的话?毕竟他也是个成熟男人,莫非他嘴里的“造次”,是指更高等级的亲密接触?
  这时,却听他的声音再度响起,就像刚刚那个吻很自然而然,都不需要解释。他说:“有一点你说得不对。Vinda品牌并非安枕无忧。司美琪之流,或许无力打造一个与之抗衡的子品牌。但新宝瑞可以。”
  林浅一怔,抬头看着他。

  他嗓音虽低,此刻却无异于字字千钧,落在她心头:
  “最晚下半年,他们就能推出一个与新宝瑞完全无关的新品牌。以零利润甚至负利润,对Vinda进行狙击封杀。”
  林浅心头一震。是啊,新宝瑞背后的祝氏财团,横跨地产、金融、实业制造等多个领域,实力惊人。他们着眼全局,即使在这一个品牌上巨亏,但能封杀掉爱达,同时占据这块新的市场,长线还是会赚钱的,何乐而不为?别人无此魄力手段和实力,但新宝瑞,还有那个狡猾成性、自命不凡的宁惟凯,很有可能这么做。
  “所以在那之前,我们……”厉致诚低声说,“先杀他们。”
  ——

  爱达那个最近火得不能再火的子公司,成立了新的市场部。
  这个看似平静的消息,在春节后不胫而走,传到了陈铮耳朵里,也被送到宁惟凯眼前。
  对于此,陈铮只是回以一个冷笑。
  争锋相对、你死我活,本就是这一片市场上的不变规则。厉致诚或许之前设了个圈套,让他跳进去。但市场不是靠一时的诡计,就能争出长短的。靠的是实打实的拼斗。
  那也是司美琪多年来最擅长的东西。
  听说薛明涛最近连番带手下开会、巡店,甚至还派了人在这边盯梢,摩拳擦掌貌似要与司美琪大战一场。

  很好,那就走着瞧。
  此时,陈铮并没有意识到,他已经自然而然的,将薛明涛这个层次的人,视为自己的直接对手。他更加没意识到,厉致诚和林浅,已经不把他视为对手。
  而在新宝瑞的总裁办公室里,却是另一番光景。
  助手原浚将一份报告推到他面前:“最近司美琪和爱达打得很厉害。爱达甚至为此成立了专门部门,这是部门职能和人员名单。”
  宁惟凯翻了翻,微微一笑:“原浚啊,你说我们筹备新品牌,全面打击Vinda的事,那个扮猪吃老虎的军人,能不能想到呢?”
  原浚微怔了一下。

  自从Vinda一役后,总裁就用“扮猪吃老虎的军人”,来指代行业里已赫赫有名的厉致诚。
  “能。”他答道。
  宁惟凯点点头:“所以,他怎么可能没有应对措施呢?表面如此平静,还把心腹爱将林浅调去,像模像样成立个市场部。呵……真假,他做事必有后手,肯定还在什么地方算计我呢。”
  原浚笑笑:“想算计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过,也决不能让他的阴谋得逞。宁总,需不需要在市场上向他们多施压几次,探探虚实?”

  宁惟凯想了想,却摇头道:“没必要。静观其变。”
  他看着窗外碧蓝的天,颇有些淡然地说:“你想啊,大象跟绵羊打架,大象能追在绵羊屁~股后面跑吗?说不定就掉进绵羊设的圈套里了。当然是等羊羔主动撞到自己的蹄膀下,再一脚踩死了。”
  ——
  周六是个好天气,阳光灿烂,天空靛蓝,云层疏疏浅浅。一大早,林浅正在房间里做操,忽然手机响了。

  是厉致诚,言简意赅:“我在楼下。”
  嗳?
  林浅拿着手机走到阳台,就见晨光斑驳的楼下树荫里,厉致诚靠在他的车旁,拿着电话,抬头遥遥望着她。
  “下来。带你去找‘长弓’。”

  ——
  天气还很寒冷,车窗上很快就起了层淡淡的霜气。
  厉致诚今天穿的是在美国的那套衣服,只不过里头深灰色的户外抓绒衣,换成了浅白色同款,倒衬得眉目越发清冽干净。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亦是骨节修长。军人的冷峻气息减弱了几分,倒真有些富家公子的气质。
  很多女人,都喜欢看男人的手。林浅也不例外。面前这双手,颜色比他的脸略深一点。咋一看,修长有力。如果“漂亮”“清秀”“英俊”这些词可以用来形容手的话,他的手就是“俊朗”的,很匀称,也很男人。而如果你再仔细看,会发觉他的手背上,其实有几道浅浅的痕迹。指关节和虎口处,这种伤痕感更明显。
  但如今,这双手握的不再是枪或者军人的行囊,而是一个企业的江山。
  日期:2015-09-0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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