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军刀》
第3节

作者: 红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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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两名尖兵二十米左右的后面,又陆续走出十人,根据情报显示,他们一共十二人,这下齐了,原本我还担心他们会分组突围,现在看来他们还是没有那个胆量。
  敌人已经进入了我和天使的火力范围,但我没有开枪,此刻开枪只能打草惊蛇,必须要等敌人进入狼王和闪电的包夹范围,才是开火的最佳时机。
  可就在这时,走在最前面的尖兵忽然抬起手,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他们彼此相视一眼,目光不住的扫视四周,貌似察觉到了危险。
  经常参加战斗的人对危险的感知要远远高于常人,特别是特种部队的战士,因为长期在敌后作战,经常陷入四面受敌的状态,如果没有高度敏锐的“嗅觉”就很容易陷入敌人的埋伏。
  预感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有时候它比眼睛更可靠,优秀的特种兵都可以感觉到隐藏在周围的杀气,这些雇佣兵经常处于战斗的状态,能够察觉到这里不太平并不奇怪。
  瞄准镜里,敌人观察了一阵,开始缓缓后退,他们既然敢踏入Z国的领土,挑衅Z**人的尊严,就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只从这敏锐的感觉上来看,的确有几分本事。
  我们等待着狼王的指令,此时敌人还在我们的火力范围之内,只不过枪声一响,他们定会快速后撤,现在月黑风高,我们只有八个人,一旦他们退入丛林,伏击战就变成了追击战,我们人数不够一定会有漏网之鱼,要是被他们逃入1024地区,茫茫大山再想抓住他们就难了。
  可是再不打,敌人就退出我的射程了,正待我想要请示的时候,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狙击组准备,进行目标排序,狙击手与观察手同时开枪,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必须干掉四个人,其他人等枪响之后同时开火,将敌人赶入雷区。”
  听到这个命令,我拉动枪栓,子丨弹丨上膛,瞄准镜里我锁定了一号人物,在我的枪口下,还没有敌人能够活着,因为我从未失手过,这次也一样。
  随着狼王的一声命令,四把狙击步枪同时开火,四名雇佣兵同时倒地,三人被爆头,还有一人被打中心脏,与此同时狼王等人一起开火,军刀和精灵换上95式自动步枪,从两侧迅速穿插提供火力支援。
  而我却留在原地一动没动,不出所料,那个被打中心脏的敌人忽然身体一滚躲到了旁边的一棵树后,可就在他仅仅探出一只眼睛来观察战场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枪口喷出一道火焰,子丨弹丨贯穿了他的头颅。
  刚才打中他心脏的人是天使,因为他是第二狙击手,习惯性打人的心脏,可是心脏外面隔着防弹衣,甚至可能会有其他的护具,而且并非所有人的心脏都长在左边,所以打击心脏未必会致命。

  平时都是她为我补枪,今天我也为她补了一枪,干掉这个敌人之后,我冲着对面的天使摆了个胜利的手势,然而她并未理我,手中的狙击步枪再次开火,视野之内,一个躲在树后还击的敌人被爆了头。
  她得意的看了我一眼,可就在这时,一颗子丨弹丨呼啸而去,砰地一声,天使仰面栽倒,我心中一震,是对方的狙击手,刚才的一枪暴露了天使的位置。
  我根据弹道迅速判断出对方狙击手的位置,可是视野之内并没有看到敌人,我知道这是一个高手,在开枪之后迅速脱离了原来的位置,动作之快连我也没有捕捉到他。
  我紧张的呼叫着天使,连喊了几声都没有反应,我吓坏了,整颗心都在颤抖,我从没有想过会失去她,这种感觉让我恐惧,我对着耳麦高声喊着她的名字:“龙心,龙心听到请回答,你特么别吓我。”
  正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耳麦里传来她的声音:“喊什么喊,我还没死呢!”
  听到这个声音我长出一口气,这才发现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我连忙问道:“怎么样?受伤了没?”

  “没有,我的枪救了我一命。”天使拿着自己被打坏的狙击步枪,心有余悸的说道。
  这时,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你们两个调完情了没,敌人已经进入雷区,两人向西进入一号雷区,三人向东进入二号雷区,天眼准备引爆,天使去支援精灵,刺客去支援军刀,你们从侧翼包抄,绝不能放走一个人。”
  听到命令,我和天使毫不犹豫的进入丛林,按照狼王提供的方位,迅速包抄,十秒钟后天眼引爆了雷区,但我们携带的地雷有限,所谓的雷区范围并不大,密度也不够,主要目的是为了驱赶和拦截敌人。
  而且,我们心里都清楚,对于这些身经百战的特种兵来说,这样密度的雷区根本干不掉他们。

  不过,引爆雷区为我们争取了五秒钟的时间,对于一般战士来说,五秒钟很短,可对于我们飓风突击队来说,足以改变战局。
  闪电和军刀的速度提升到极致,如同两只猎豹在丛林里一闪而过,当敌人从地雷的爆炸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两人距离他们已经不足二十米。
  两只自动步枪同时开火,子丨弹丨铺天盖地的向敌人射去,没想到敌人反应极快,在枪响的同时就地一滚,迅速躲到两颗树后,随即扔出了两枚高爆手雷。
  军刀和闪电脚步不停,向两侧快速移动,同时扣动扳机,人虽然在高速运动,子丨弹丨却精准的打在敌人藏身的树上,将他们死死压制。
  两名敌人不敢露头,手雷只凭感觉抛出,角度出现偏差,在爆炸之前,闪电和军刀已经脱离了爆炸半径,但引发的气浪还是给他们的行动造成了轻微的影响。

  趁此机会,两名敌人从树后一跃而出,向两个方向极速后退,同时手中的自动步枪开始还击。
  一时,枪声如爆豆般响起,子丨弹丨贴着身体嗖嗖而过,双方都在高速运动,以此来躲避对方的弹道。
  我们配备的是95式自动步枪,敌人所用的武器不是统一配置,与闪电对射的敌人所持的武器是最常见的ak47,与其相比,95的精准度更高,但相对来说威力却小了不少。
  眼下,二人相距不过二十米,这个距离对闪电极为有利,他利用精准的点射压得敌人抬不起头来,可敌人毕竟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外军特种兵,动作非常敏捷,总能在关键时刻躲避闪电的弹道,然后予以还击。

  现在二人比拼的不仅是枪法,还有速度和耐力,闪电之所以得到这个代号,就是因为他是我们飓风突击队中速度最快的人,若论速度没人能比得过他。
  敌人似乎也看出了这一点,在跑下去也没有意义,于是找到一颗大树作掩护,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开始疯狂的扫射。
  敌人想要在这片丛林中逃出升天,唯一的办法就是干掉闪电,想把他甩掉是绝不可能的。
  闪电没想到敌人会突然停止运动,眼看ak47喷出一道火舌,闪电猛然向前扑到,借助草丛的掩护,就势向前一滚躲到一棵树后。

  子丨弹丨从他身边划过,他却纹丝不动,静静等待了几秒,心中默默数着,忽然,他迅速站起身抬手便是两发点射,而就在这一瞬间,ak47的弹夹打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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