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皇明的征战史》
第8节

作者: 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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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没说完马国忠脸色已经变了,大黑露出骇然表情,手也不自然的落到佩刀。
  马城咧嘴又是哈哈一笑:“应是被小弟猜了吧,这紧急军令可也不难猜呢,女真叶赫部与大明朝廷一向交好,与建州努尔哈赤仇深似海,努尔哈赤若是图谋不轨,第一个要动的必然是叶赫部……我马家镇守开原数十年,叶赫部一旦危急,朝廷定然会命我父派军驰援,可也不太难猜呢。”
  马国忠脸色数个变化之后,最终木然看着笑呵呵的马城,良久无语。
  马城心知这一次表现出来的战略眼光,把这位国忠大哥吓住了。

  良久之后,马国忠才发出一声喟然叹息:“少爷大才,马老太师后继有人,标下心服口服。”
  马城心知他所说的马老太师,是祖父马芳了,这评价也算很高了。
  心里一热,很自然的低声念道:“威名万里马将军,白发丹心天下闻。”
  马国忠听着这两句诗神色又是一整,恭恭敬敬的施个军礼。

  马城微一摆手临别之前,又正色提醒:“此去叶赫部必然是家兄领兵,还要劳烦国忠大哥提醒家兄,努尔哈赤此贼其奸似鬼,擅用兵,叶赫部坐拥东西两座坚城,战兵过万,又与开原大军遥相呼应,只需坚守,实不必出城浪战。”
  话说完了也不等马国忠的反应,扬长而去。
  这番话十有八九会传到大哥马燃的耳朵里,至于结果如何只有天知道了。两天之后马国忠从开原传回了口信,说是因为这番话被马燃训斥了一通,马城虽然早知道会是这么个结果,还是失去了对这位大哥的最后一丝好感,此人刚愎自用不能容人,开原马营在他手,早晚难逃覆灭的命运。
  马城也不打算把命运交到别人手,对手下新兵的训练更严格了。每天把八名子弟兵练的苦不堪言,却没有半路当逃兵的,也让马城心生感慨这个时代的农家子弟,吃苦耐劳的程度远超后世。这种程度的魔鬼新兵训练要是放在后世,早该有刺儿头冒出来了,这些农家子弟的服从性,也远远超过后世的新兵。
  第十章芳名

  转眼到了二月下旬天气转暖,马国忠已经开拔去了叶赫部,庄子也到了农忙的时节。
  一场小雨过后,马城不得不断练兵,忙起农活。
  这处庄子里种的是很寻常的麦子,马城前世也是寒门出身的农家子弟,种地倒也是把好手,抓一把地里的土捏一捏也心里有数了,临近谷雨时节天气也转暖了,田里冰雪融化所以墒情很好,眼下正是春耕的关键时期,只不过是种的作物却让人大皱眉头,这么肥的田种麦子也太可惜了。
  这种黑土田应该种水稻,或者玉米甘薯这样的高产作物。
  又突然即将糜烂的辽东战局,只有他这种穿越者,才能切实感受到这一战的关键,为什么被称做是明清两国的国运之战,答案是脚下肥沃的黑土地。这一战过后后金收服了关外千里沃野,收服了关外的农业人口,拥有了进攻大明的战略纵深,收服了这片大地女真各部的人心和战马,牲口……
  正想到入神的时候,耳边听到一声吆喝:“少爷你歇着吧,莫要脏了衣裳。”
  马城回过神来答应一声,收拾心情索性脱了外裳,抄起锄头搭了把手。
  庄客们知道他生性随和,从来不摆少爷的架子,倒也逐渐习惯了。
  混了半天混的越发熟了,庄里大胆的妇人也敢调笑他了:“哟,少爷这身子骨,可刚来的时候壮实多了。”
  “他婶子,也不怕他叔撕了你的嘴。”

  在妇人们放肆大胆的调笑声,马城倒是觉得身心都放开了,才觉得重生之后整个人又活了过来。跟这些言语粗鄙的庄户人家相处,倒是在规矩繁多的总兵府过日子,还要舒心快活的多。一场春雨过后庄里种齐了麦子,马国忠也托熟人带了一封书信回来,收到信的马城心情大好。
  要说折服了马国忠还不至于,起码是赢得了他的尊重。
  信马国忠仍十分谨慎,只是委婉的表达了对马燃的不满,开原马营到了叶赫部,大少爷正和叶赫贝勒府一名女奴打的火热,马营下也是军纪松弛,每天喝醉酒的大有人在。马城折好书信不屑一笑,心知这位大少爷从小到大有严父盯着,不敢乱来,突然之间成了领军在外的大将,自然得意忘形了。
  忙完农活接着练兵,不敢再有丝毫的懈怠。

  这天清晨给新兵们放了一天假,带着小三小五回开原城买马。在这没有装甲运兵车的时代,战马代表着机动性,开原马市虽然不大可也算是很发达了,本来还担心银子不够,到了马市才知道担心的太多余了,这马市清一色的蒙古马,价格便宜的吓死人,一匹普通蒙古驮马的价格不过五两银子,等的好马也不过十两银子。马城这才解开了一个天大的疑惑,为什么努尔哈赤能以十三副盔甲起家,在建州弹丸之地,建立起了一支由数万骑兵组成的骑兵大军。

  因为这时代辽东的蒙古马,基本算是泛滥成灾了。至于优质的高大藏马,则是严格禁止贩卖的马种,在马市是买不到的。藏马是大明骑兵专有的马种,和蒙古马相胜在高大,冲刺起来爆发力也强的多。问题是蒙古马实在是太多太便宜了,足以让后金骑兵以数量弥补质量的不足。
  用一百八十两银子的价格买了二十匹蒙古马,已经让马城心满意足了,当场钱货两清牵走了马,马城兴致大起带着小三小五,去城里的馆子吃一顿好的,进了一家京菜馆子,点了一道一品肉,一道酱肘子一道翡翠豆腐,一壶烧刀子,三个人坐在靠窗的雅间里吃菜喝酒,倒也逍遥自在的很。
  喝了一杯烈酒,马小五抹着嘴嘀咕:“少爷,这可在总兵府里的鸟日子过的舒坦吧。”
  马城没好气的笑骂:“好酒好菜还堵不住你的嘴。”

  一边和小三小五闲聊,一边看着窗外总兵府所在的方向,不免有些失神。正有些失神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看到对面脂粉铺子里走出一位身长玉立的清丽少女。马城怔怔的看着窗外佳人,心说又会是这么巧的,正是那天在府给他解围的少女,看着少女身边跟着的两名长随,也知道她是达官贵人家的女儿。
  马小三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和马小五对看一眼一起怪笑起来。马城难得老脸发红,轻轻一巴掌拍过去,怪笑声马小三知情识趣,掀开帘子跟了出去,马小三在开原城里人头很熟,很快打听到清丽少女的来历,副将于化龙于大人家的小女儿,和马城同岁年芳十六,闺名叫做于君凤。
  君凤,马城默念着雅致的名字,也算去了一块心病。
  副将大人家的女儿是他高攀不起的,且放在心里算是个想念吧。
  下午,艳阳高照。

  三个人赶着二十匹马,赶在入夜前回马家堡。
  马城在边疆出生入死十几年,出了城很自然的警觉起来,注意到后面远远吊着几个鬼祟的人影。
  马氏兄弟都是天生的猎人,也觉察到被人盯了。
  马小五拍马追了来,小声提醒:“少爷,是山匪。”
  马城轻一点头使个眼色过去,心知是在马市被山匪盯了,只有三个人赶着二十匹马,确实是有些托大了。后面几名骑马山匪也不急着追来,只是远远的跟着,应该只是负责盯梢的。马城是在边疆出生入死十几年的人,自然很清楚这些山匪的路数,这几个负责盯梢的并不是真正的山匪,而是山匪在城里布置的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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