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 大唐》
第24节

作者: 中庸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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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把官做到刺史的位子都不是省油的灯,个个都是人精,更不要说庭州这样的地方,鱼龙混杂,稍不留意就会人头搬家。骆弘义能在这个地方做官,充分说明了自身的价值。

  “大总管爬冰卧雪,除寇平叛,身犯险地,实乃我辈表率。”骆弘义拱手套近乎,一年以来大家都已经混的脸熟,大军粮草尽是庭州运抵,两人早已不是初识。
  只是骤然之间骆弘义的身份起了变化,关系也变得微妙。不过骆弘义并不在意,毕竟他是文官,铁桶一般的弓月道全是武将出身,突然冒出来一个文官,大家心里有点疙瘩在所难免。
  甚至他多多少少也感觉到朝堂之上的暗流涌动,虽然庭州地处偏远之地,但作为一方大员,骆弘义时刻关注着长安的动静。新君初立,总归会有些变化的。有人成为政治新秀,有人被踩进烂泥之中,权力会进行全新的切割,最终达到一个平衡。至于这个平衡会让谁感到满意,那就不可预料了。
  然大军出征在外,天大的矛盾也必须放下,如果出了差错,皇帝滔天的怒火会把他们烧进阎罗殿。朝堂争斗再激烈,在面对外敌时也必须上下一心,这是所有人都底线,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将都必须无条件遵守。事实上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一直都被很好的遵守,没有人逾越。这是皇帝最乐意看到的结果。
  所以骆弘义并不担心梁建芳会为难自己,尽快齐心协力抓到阿史那贺鲁才是正事。
  梁建芳对这个新来的节度没有过多的设防,眼下如何找到突厥主力大军才是最要紧。
  从骆弘义呈报兵部的文书来看,这个倔强的精瘦老头对用兵多多少少有些见解,虽说纸上谈兵,但也好过一个庸才。
  骆弘义拿着兵部任命文书交给梁建芳勘合,正式节度大军。
  大帐四面透风,呼啸的北风自遥远的极北之地直扑而来,带着刺骨的寒气压迫着大地上的一切生灵。骆弘义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此刻他需要脱下文官的深绯服,换上厚重的铠甲。
  “大总管,我观大营之内放眼望去皆是白色矮丘,绵延数里,蔚为大观。这就是盛传的雪屋?”

  薛讷已经打定主意,不管苏小义如何不满,他都准备在这里住下来,至于孙正权的白眼则是自动无视。
  对于苏小义是隐士高徒这件事他已完全不再怀疑,如果有人怀疑他甚至还会冲过去来上一脚以表示自己的态度。能医必死之人、弄出雪屋、提炼烈酒,这三样中拿出任何一样,都是碾压的存在。如果没有一个神仙一样的师父,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智慧?
  苏小义医治的那个突厥人此刻活蹦乱跳,胸口的刀伤已经结痂,只要不是作死,伤口不会再裂开。下床的第一天就有士卒禀报说那个狗娘养的突厥人居然活过来了。
  大总管闻风而动,脚上的羊皮靴子都顾不上穿就命人把他带到大帐,想看看苏小义的这个病人到底是何模样。
  一起沸腾的还有薛讷和孙正权,虽然已经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被惊到了。孙正权医治的那个倒霉蛋早已死的不能再死,被士卒随便这个地方掩埋了。这还是苏小义的强烈要求,不然的话那个突厥人的尸体只会曝尸荒野。
  三天没有断气已经让孙正权敬佩不已,现在不过一月有余,居然能下床了,听前来禀报的士卒说还自己跑到校场举了半天石锁,以证明自己完全好了。还不停的说要感谢参军大人救命之恩云云。如果不是士卒拦着,那个百斤重的石锁恐怕会被他给甩成两截。
  在一群人的惊叹诧异声中,突厥人得意洋洋的脱下了自己的羊皮衣服,露出黑乎乎的上身。胸口伤口触目惊心,从左至右,像一只巨大的蜈蚣盘在身上。

  薛讷好奇的上前,捡起一根树枝戳戳结痂的伤口,大惊道:“伤口果然愈合了,你这个突厥狗果然命大。”
  突厥人连连摇头:“我已经不是突厥人了,现在我是大唐人。主人救了我的性命,他是唐人,我也就是唐人。”然后飞奔到苏小义的脚下,跪倒在地,厚重黝黑的嘴唇里伸出一条长长的舌头对着苏小义的靴子就舔,惊的苏小义抬腿就是一脚。
  突厥人一阵惊颚,立刻痛哭流涕:“主人,请收下您卑微仆人的最高敬意吧。”哭的悲切不已,闻者伤心,见者落泪。连薛讷这个混蛋都过来劝解:“有个忠心的奴隶也不错,起码能帮你劈劈柴、挑挑水,不要钱的奴隶不要白不要。”
  那个哭天抢地的突厥人一边抹眼泪一边抽出一只眼睛偷偷看苏小义的反应,如果没有效果他准备再哭的声音更大些。
  “不违大唐律法?”苏小义听到薛讷的话疑惑不已,私自蓄士可是大忌,被人告发那可是重罪。
  “一个奴隶仆人而已,又不是咱大唐子民,算不得违律,回去之后只消去官府报备一下就成。你好歹也是参军,这点特权还是有的。我家有部曲十人,那才是真正的死士。”薛讷不屑的指着突厥人说道:“这种货色到我们家连门房都打不过。”知道薛讷的家室,自己惹不起,既然不违大唐律法,多一个奴仆当然不错。苏小义愉快的接受了薛讷的建议,招招手让突厥人过来,在薛讷的教授之下,轻轻拍打三下突厥人的头顶,就完成了认领奴仆的整个过程。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苏小义突然生出一股神圣之感。刚准备发表一个热情洋溢的感言就看到自己的奴仆被薛讷踹飞:“滚吧,好好在你主人门外值守。”得令的奴仆健步如飞,飞快的消失。
  “老薛,这是我的奴仆。”苏小义很不满,第一个命令应该由自己发出才对,不然总会少了一些仪式感。“而且,我叫自己奴仆的名字都不知道。”
  “一个奴仆要个屁名字,阿猫阿狗的随便叫就行了。就叫大狗得了,我看他刚才舔你靴子的时候舌头挺大的,比我家那只猎狗的舌头都长。”
  苏小义的第一个奴仆,就这样被薛讷任性的起了一个大狗的名字。
  大狗忠于值守,一刻也不离开苏小义雪屋的门口,拿着自制的兵器乐呵呵的杵在那里,对着往来的士卒露出泛黄的牙齿。
  大狗不是军中士卒,不得携带武器,但是大家都睁只眼闭只眼,连大总管都默认了自己要是在不识趣那只有挨打的份。

  况且大狗手里的武器实在不堪入目,能称之为武器都是难得的赞誉了。
  一根竹竿之上用草绳绑着半截横刀,别说砍人,估计随便抡几下那半截横刀就会飞出去。
  将死的大狗奇迹般的复活的事迹在左武卫大营不胫而走,传的沸沸扬扬,总有怀疑者不相信而偷偷过来瞧瞧大狗是不是真的生龙活虎。有人还捏捏大狗的脸蛋,对着屁股来上一脚,看到大狗都乐呵呵的受下了才笑骂一声狗才,然后心满意足而去。
  巨大的好奇心得到满足,顺带着对苏小义的敬仰犹如涛涛江水一发不可收。
  能把一个必死之人救回来,参军大人的医术果然深不可测,以后再也不怕突厥人的刀剑了,只管往上冲就行,只要没死透,参军大人就有办法把你的小命从阎王爷那拉回来,还能混个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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