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战争》
第31节

作者: 青梅煮酒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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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8-08 00:21:53
  刺杀风波平息后,日方代表继续以胜利者的姿态进行“军事威胁,外交讹诈”。日本人可谓用心良苦,连大清谈判代表的座位都被安排成面朝大海,为的是能让李鸿章等人随时能看到窗外日本舰船那黑洞洞的炮口。在1895年4月1日举行的第四轮谈判中,日方终于抛出了十分苛刻的议和条款,主要包括:朝鲜独立,赔偿白银三万万两,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辽东半岛,开放北京、沙市、重庆、苏州、杭州、湘潭和梧州七处通商口岸等。

  早在马关谈判之前,日本国内就开始出现大量谣言,宣称大清国准备赔偿日本白银5到7亿两,另外还准备了2000万两准备抚恤战死日军将士的家属。这些满天飞的谣言使得西洋各国的驻日使节也一头雾水。英国驻日公使在给外交大臣金伯利伯爵的报告中称,中国将向日本支付不少于5亿美元(折6亿多两)的赔款。俄国财政大臣维特也认为,日本将向中国索赔20亿法郎(折银5亿两)。这些说法也并非毫无出处,日本驻英公使青木周藏就致电外相陆奥宗光,建议索赔1亿英镑(折银6亿两)。这些人比起大藏大臣也就是财政部长的松方正义差距可就大了,松方提出的要求竟然是赔款10亿两,真是黑到他姥姥家了。

  所有的人用孙涛的话来说就是“很狂躁呀”,唯有首相伊藤博文静如冰封。伊藤清楚,世界上并不只有大清和日本两个国家,如果下手太黑的话,欧美列强肯定会出面干预。伊藤也知道大清的支付能力,如果逼得太狠了,可能导致清廷危机甚至发生国内暴动。挤牛奶把奶牛挤死了奶也没喝上,那才叫不划算。经过周密的计算,伊藤提出的赔款数额是3亿两,底限2亿两。这才是索赔3亿两的来历。

  李鸿章对日本的狮子大张嘴极为震惊。他一面奏报朝廷,一面采取拖延战术对除“确认朝鲜独立”以外的条款进行逐条驳斥。之后在日本的要求下,清廷改命李经方为全权大臣,随李鸿章一起议约。伊藤博文在4月8日约见李经方,警告他一旦谈判破裂,“北京之安危亦有不忍言者”,逼迫大清尽快接受日方条件。
  4月9日,中方将条约修正案交予日方,修改内容主要是将赔款减为1亿两和缩小辽东半岛的割让范围。4月10日举行的第五轮谈判中,伊藤博文提出日方最后修正案,其中对辽东半岛的割让范围适当收缩,赔款减为2亿两,通商口岸减为4处。这是日本根据西方国家的态度做出的让步。
  个人认为,在十九世纪末的远东地区,俄国的维特、大清的李鸿章、日本的伊藤博文是三大杰出的政治家。对于2亿两的赔款数额,李鸿章当然不会立即答应。我们来欣赏一下伊藤和李鸿章对话的部分片段:
  鸿章:“又要割地,又要赔款,连打带罚,太黑了。”
  伊藤:“这不是对等的谈判,是你打败了,实在没办法。”
  鸿章:“就像养孩子,又要让他长,又不喂奶,不死才怪呢。”
  伊藤:“中国又不是小孩子。”

  鸿章:“请给予赔款数额一定的减免。”
  伊藤:“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
  鸿章:“难道不准分辩?”
  伊藤:“只管辩论,但不能减少。”
  鸿章:“太多了,负担不起。”

  伊藤:“中国地大物博,财源甚广,这点钱根本不算啥。”
  鸿章:“那请你去中国当首相吧?”
  伊藤:“你快跟你们皇上说说,我很愿意去。”
  鸿章:“……”
  伊藤:“一个月后交割台湾岛。”
  鸿章:“台湾不急,已经是你们的口中之物。”
  伊藤:“还没吃下去,已经饿的受不了啦(尚未下咽,饥甚)。”
  我终于明白了。半个世纪后在新加坡,山下奉文面对英国司令帕西瓦尔中将关于投降问题的解释时,说出的那句“你只能说yes or no”原来就是跟伊藤大爷学的。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在《马关条约》签订15年后,1909年10月26日,伊藤在哈尔滨火车站被朝鲜爱国志士安重根刺杀,此乃后话。
  前面已经说过,大清的密电已经被日本破译。此间李鸿章给国内发回大量电文,报告会谈进展情况,国内也会给予批示,这些往来的电报均被日方截获破译。期间慈禧太后曾给李鸿章密电这样的屁话:“辽东和台湾只能给一个。实在不行了才能两个都给他。”伊藤由此完全掌握了清政府的底限,肯定拒绝作出让步。
  伊藤非常清楚拖延谈判时间对日本十分不利,因而采取了更加强硬的立场,清廷则一直对日本提出的要求束手无策。几番折冲后看见事情已无回旋余地,朝廷于4月14日电谕李鸿章,大意是:再争取争取,不行就算了吧。
  4月15日,中日双方举行最后一轮也就是第六轮谈判。会谈从14:30一直持续到19:30。其间李鸿章苦苦哀求,最初要求从赔款20000万两中削减5000万两,看不行再要求减少2000万两,到了最后甚至向伊藤哀求能不能稍微减一点当做老哥回家的盘缠,说实话李鸿章也真是尽力了,但他的要求无一例外遭伊藤断然拒绝。
  小时候学历史,对四个词(话)印象深刻。如果形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那一般就用“蓄谋已久”。如果是敌方提出的什么方案和计划,那就用“臭名昭著”。如果形容对方的凶残和作恶多端,那就是“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现在我们就要用上第四个,那就是一般近代中国对外签订的合约,都会加上一个形容词“丧权辱国”。

  1895年4月17日上午10:00,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在马关春帆楼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日本称《下关条约》)。签完合同的李鸿章心力交瘁。后来他曾经回忆说:“七十老翁,蒙汉奸之恶名,几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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