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二狗作品
《黑道风云二十年 第一部》 《黑道风云二十年 第二部》 《黑道风云二十年 第三部 黑社会前传》 《黑道风云二十年 第四部 黑社会》 《江湖1982》 《江湖,那个别样的江湖》 《我是处男,我奔跑,我寻找。(特别长)》 《奶奶,让我来写你的墓志铭》日期:2010-10-13 13: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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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1982》】
引子:史上最干净的黑帮
二狗承认,自己在过去的几个月中成了豹纹控。痴迷一切与豹纹相关的东西:女性豹纹内衣、豹纹泳裤、豹纹裙子、豹纹靴子、豹纹披肩、豹纹帽子……对所有穿有豹纹的姑娘都有莫名的好感,甚至对穿豹纹的男人……也有好感。可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所以二狗最近一直在反思自己究竟为什么变成了个豹纹控。尽管成为豹纹控并不是一件特别丢人的事儿,但是对于二狗这样志趣高尚而且志存高远的人来说,的确值得认真思考。
直到昨夜醉酒后,二狗才真的想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源于几个月前,也就是2010年一个普通的晚春的中午,二狗在家乡的游泳池里遇见的那一个人,偶遇的。
二狗还记得那天,天气暖暖的。
这个暖暖的午后,二狗偶遇的这个人叫黄总,他是我市两家大型的桑拿洗浴中心的老板,色情业的超级巨子。他当年有很多名字:黄中华、黄鼠狼、黄老邪、黄老破鞋……这些名字,对他来说,都是云烟,绝对的过眼云烟。因为,他是个通达的人,他不活在过去,不活在未来,只活在当下。在当下,他就是黄总,腰缠万贯且温文尔雅的黄总。
黄老破鞋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人提起了。
那天二狗看见黄老破鞋时,黄老破鞋似乎刚刚游完了一万米,湿漉漉的爬上了泳池的岸边,水里的浮力使他似乎一时很难适应地球正常的重力,所以他还在泳池边趴了一小会。
他站起身,正午的阳光透过泳池的玻璃窗照在他那湿漉漉的身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亮晶晶的。当然,他身上最闪亮的绝不是身上的水珠,而是他那紧紧裹在身上的三角豹纹泳裤。这条泳裤虽然并不怎么反光而且属于暗色,但是却闪亮得一塌糊涂,闪亮得刺瞎了泳池里几乎所有人的眼。相信所有看到这个人身着豹纹泳裤的样子,都有想把自己的眼睛抠下来的冲动,都在幻想为什么刚才自己的眼睛没有暂时性的失明。二狗的眼睛有点贱,看了第一眼后,实在忍不住又看了第二眼。但正是这第二眼,才认出了此人正是黄老破鞋。
毫无疑问,黄老破鞋就是这泳池内的焦点,焦点中的焦点。在众人的瞩目中,黄老破鞋矜持的微笑着走到了白色躺椅旁边,又悠然的躺下,点着了一根烟,深深的吸了口,眯上了眼睛。他根本无视这些凡夫俗子们那庸碌的注视。曾经,他是全市最著名的装逼犯,但是到了今天,他可能已经不仅仅是装逼了,可能还有点牛逼。尽管“有点牛逼”这四个字似乎有些语法错误,但是二狗必须要坚持这么说,因为他似乎还没达到“很牛逼”或者“非常牛逼”的境界。但他有点牛逼却是无须质疑的。
因为只有牛逼的人,才会只重视自我的感受,漠视一切和他相关或不相关的人的看法。装逼的人,都特在乎别人怎么看他。
他不但已经从装逼迈向了有点牛逼,而且,似乎他的长相也不似当年那样猥琐了。曾有人说过:人在25岁时的长相取决于父母,而人在50岁时的长相取决于自身的修养。这句话似乎在黄老破鞋身上得到了验证,因为,如今的他,尽管长得还是不怎么样,但确实比当年看起来顺眼得多,他身上已经丝毫没有了江湖气,而且,还多了几分书生气。可能这一切,都来自于他经常吟诵的中国古典式律诗。诗歌肯定是能陶冶人的情操,即使是刻有黄老破鞋商标的烂诗。
二狗确认了眼前这人的确就是黄老破鞋之后,战战兢兢的走过去打了个招呼,毕竟二狗跟他并不是很熟。先别说黄老破鞋已经混迹江湖小30年,就说他那桑拿中心,每天就接待恩客无数。要是他想不起来二狗是谁,那可真就尴尬了。
“黄叔,最近还好吗?”
“恩,还好,还好,你是?”躺在白色躺椅上的黄老破鞋欠了欠身,认真的辨认着眼前的这个看起来很眼熟的人。
“我是那个孔……”
“啊!二狗!孔二狗对不?!”黄老破鞋还是一惊一乍的。
“是我,是我,黄叔,你看你记性真好!”
黄老破鞋微微笑了笑:“我怎么会不记得你呢,你是二龙的哥们儿,赵红兵家的邻居,对不?!”
“对,对,咱们还一起吃过两次烧烤呢。”
“我当然记得,对了,这些年,你去了哪儿?有几年没见到你了。”
“我不是后来去了南方工作嘛,一直挺忙的。”
“去南方好啊!南方我有很多好朋友、小兄弟。那个老刚知道吗?他也去南方工作了。”
“啊?!他也去南方工作了?”二狗认识老刚。此人连26个字母都认不全,真不知道在南方能做什么工作。
“是啊,他一年赚40多万呢,去年不是回来了嘛,一下就买了两个房子!”
“40多万?!”二狗惊了。
“是啊!前几天他又去南方了,这次一下带过去了七个小妹!全是我给他找的!”
“哦,哦……”二狗可算是明白老刚在南方是干什么的了。
“你也在东莞吗?”
“不,不,不,我在上海。”
“在东莞多好啊!老刚说了,他带的小妹全在KTV当公主,夜总会一顿酒下来,经常就得个万八千的,要是带出台,那钱就更多了。你在上海,恩,上海行情怎么样?”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
“你一年大概赚多少?”
“我?!这个……我收入也还可以了。”
“怎么着?实在不行,我也给你介绍几个小妹过去?!”
“谢谢了,我在上海不是干这个的。”二狗欲哭无泪。黄老破鞋还真以为二狗也在当鸡头。
“哦,对,对,你后来上了大学。哎呀,其实干什么不都是为了赚钱嘛。只要能赚钱,干啥不是干啊。”
“是啊,是啊。”二狗只能敷衍。
“反正,你到时候要是需要,跟我打个招呼就行。我跟红兵那是没说的。跟二龙那小兄弟也挺好,前几天我们还一起喝酒了呢。”
“谢谢黄叔了,我的确是不需要。”
“哈哈哈哈,需要就直说!”黄老破鞋用力的捏灭了烟头,爽朗的大笑。
“真不需要。”二狗头上的汗要流下来了,贼眉鼠眼的四处张望,真怕身边真冒出个熟人听见刚才的对话。
“反正了,别客气。”
“好的,不客气,不客气。”
“你一会儿去哪儿?”
“我?没想好呢。”
“要么,一会咱们去喝喝茶?叫上二龙。”
“好啊!我正想和你好好聊聊呢。”
“恩?!你看你,刚才问你要不要小妹,你说不要,现在你又说要!”黄老破鞋扯着嗓门喊。
二狗快急哭了,赶紧拉了拉他胳膊:“黄叔,真不是这事儿,咱出去说,咱出去说。”
“有啥不好意思的啊。”
“出去说,出去说。”
“好吧!那你换完衣服在外面等我,外面那Q7就是我的,尾号3个8。”
黄老破鞋果然十分精致,换衣服的速度比正常男人慢三、四倍。当二狗换好衣服以后足足15分钟,黄老破鞋才施施然的从洗浴中心门口走出来。
午后的阳光下,穿戴齐整的黄老破鞋的那一身装束依然十分闪亮,尽管不如豹纹泳裤般抓人眼球,但仍不失为泳池外几十个人中的最佳着装。
这是一个运动版的黄老破鞋,尽管脚下踏着的一双匡威的白色运动鞋略显普通,但是衣着实在是不凡:一条嫩绿嫩绿的KAPPA运动裤再加上一条粉红粉红的KAPPA运动上衣!那粉红的运动上衣里面,赫然是一件比黄马褂还黄的KAPPA运动T恤!都说红配绿是绝配,可又有谁见过红黄绿三者搭配的?!黄老破鞋似乎是明白交通信号灯的原理:红、黄、绿三个颜色是最容易辨别的颜色,最显眼。就黄老破鞋这身行头,走在大街上肯定安全!
上了黄老破鞋的奥迪Q7,二狗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跟黄老破鞋聊了几句。
“对了,黄叔,你现在一身KAPPA,KAPPA给了你多少代言费啊?”
黄老破鞋淡淡的笑了:“找我代言,他们付得起钱吗?”
“这……”二狗不知道该如何接话茬了。
“我穿KAPPA,主要是姑娘们喜欢。我穿这身走在街上,挺多小姑娘都看。”
话说着,茶楼到了,黄老破鞋下了车,带着二狗走向了茶楼。看着黄老破鞋那一如既往的一步三晃的背影,再想想他刚才那句“挺多小姑娘都看”。二狗忽然想起了仓央嘉措的一首诗,尽管仓央嘉措最擅长写的并不是黄老破鞋最喜欢的律诗。但是这首诗略加改编放在黄老破鞋身上无疑非常的合适。
这首诗的原文很优美,是这样写的:“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放在黄老破鞋身上,这首诗应该这样改:“回到洗浴中心,我是全市的妓女之王。穿着KAPPA走在大街上,我是这个城市最美的情郎。”
最美的情郎,这五个字,放在黄老破鞋身上尽管有些不合适。但是在黄老破鞋本人心中,肯定是十分认可这五个字。
进了茶楼,找了个单间坐下。黄老破鞋发话了:“二狗,你到底要和我聊什么啊?!神神秘秘的。这里没人,说吧!”
“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最近在写一些东西,想跟你聊聊当年的一些江湖往事,很多年前的事儿。”
“写东西?写诗吗?”
“不是,写诗我不擅长,那是你擅长写的东西。我只是想写小说。现在我认识的这些人,就数你的资格最老,而且到今天也混得最好。你看,我不来请教你请教谁啊?”
二狗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还算没白混,起码懂得了昧着良心夸人。
“恩?!也是,当年的那群老哥们儿,混到了今天,不剩下几个了,剩下的这几个……哎……对了,你也可以问红兵啊,他比我混的好。”
“不是,我想问问更久远的事儿,大概发生在1982年前后。那时候,他好像才刚入伍。”
“1982年,太久了。你得容我好好想想。”黄老破鞋似乎陷入了沉思。
看着沉思中的黄老破鞋,二狗没敢打扰,怕一打扰,黄老破鞋的思绪就穿越到了1992年或1986年。
沉默了半晌的黄老破鞋终于发话了:“你为什么要写那个年代的事儿。”
“记录一个时代,记录一批人,记录这些人的爱和仇。”
“那……你找我来聊,是想把我当成主角来写吗?”
“这个……”二狗不愿意骗人。
黄老破鞋似乎也看出了二狗的难处,淡淡的一笑:“说实话,那年,牛逼的人物实在太多。就好像三国一样,多少牛逼的人啊。我,顶多就是个配角,也就是个赵云……”
“……”二狗本来想狠狠心再昧着良心说一句:其实你比赵云要帅一些。但是实在是狠不下这心来,看来二狗还是良心未泯。
黄老破鞋继续说:“我成为主角,那已经是近些年的事儿了。如果你写一些近年的事儿,那倒是可以把我当成主角。”
二狗明白了,原来黄老破鞋是在为自己的下一句打伏笔。二狗赶紧继续追问:“那时连你都只能是配角,主角又是谁呢?我以前也听过一些故事,比如东霸天、西霸天、刘海柱、张浩然……”
“东霸天是哪年死的?”
“就是那年,我就是想听你讲讲东霸天死以后的故事。东霸天死了以后,是不是江湖中就是西霸天独霸天下了?”
黄老破鞋又沉吟了一下:“我李老哥当然是厉害了。恩,刘海柱当年也行吧。”
“那就讲讲李老哥当年怎么一统江湖的,毕竟最厉害的东霸天已经死了。”
“东霸天死了,恩,那一年李老哥的确是崛起了,不过,我觉得最精彩的故事,不是发生在李老哥身上的。”
“那是谁?”
黄老破鞋沉寂了半天,说出了三个字:“冯二子。”。
“冯二子不就是那个在电视上朗诵诗歌的那个吗?”
“对,就是他。”
“恩。他完全就是个落魄文人嘛,听说他和他哥完全不一样,懦弱得很。”
“为什么懦弱的人就没有精彩的故事?”
黄老破鞋这一问,倒是把二狗问住了,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以前这些事儿你都是听谁说的?”
“刘海柱啊。也有些是听其他人说的,不过听柱子哥说得居多。”
“刘海柱,我们当年也交过手……不过,这个就不提了。刘海柱肯定不愿意提冯二子。毕竟,他们是情敌么。我倒是愿意讲讲冯二子,毕竟他也写诗么,虽然写的不太好。而且,挺多人说我俩长得挺像。”
“恩……”二狗对黄老破鞋最后那句话实在没法相信。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冯家这哥俩儿是一等一的帅哥。
“想听冯二子的故事,还是得听我来说。”
说完,黄老破鞋用力的吸了口烟,目光望向了远方。时光顺着黄老破鞋那深邃的眼神,穿越到了1982年的初夏……
那个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的初夏,那个满大街的人都穿着黑、白、灰三色衣服的初夏,那个金戈铁马的初夏……
这个故事,就从冯二子讲起。因为在接下去的几个月中,以冯二子为首组成的这个黑帮,是一个几乎全部由诗人所组成的黑帮,这个黑帮,不为利益,不为名头,只为亲情和友情。所以,堪称是史上最干净的黑帮。当然,从这个史上最干净的黑帮写起,并非是二狗非要向号称“史上最干净爱情”的《山楂树之恋》的电影致敬或者要从其身上借点光,而是二狗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当今社会能在看完“史上最干净爱情”《山楂树之恋》的电影后能够以实际行动实现这“史上最干净爱情”的恐怕也只有释永信、释道心等寥寥几人。但!它的票房却轻松在几天之内上亿,足可见其受众群体之广。既然有了这么个成功的先例,那么二狗在引子上使用“史上最干净的黑帮”这个名字以后,这本书必然会大卖。二狗的想法虽然有点鸡贼,但是效果估摸着应该还可以。废话不多说,正文开始!
日期:2010-10-14 10:11:26
一、寒猫眼
现在,冯朦胧还是以前的那个冯朦胧,还远不是那个心狠手辣的冯二子。
冯朦胧是在他哥哥东霸天下葬以后才从拘留所里出来的,有人曾经在那几天看到过冯朦胧。他们都说,那几天冯朦胧的眼神像是一只在冬日寒冷夜里几天没吃到任何食物的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猫的那种眼神。
这种眼神,清澈、孤独、凄楚、无助又无奈,能唤醒所有母性的慈爱,能让铁石心肠的人都为之动容。
据说,在那个温暖的下午,在我市那个曾经发生了无数故事的南山上,冯朦胧约见了一个和他拥有同样眼神的女子,陈白鸽。她不但有和冯朦胧同样的眼神,而且,她也像冯朦胧一样的行尸走肉。在亲朋好友去世以后,动辄嚎啕大哭甚至哭到晕厥的人,通常都不是逝者最亲密的人。最亲密的人的表现应该是面带悲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对周围发生的很多事儿都置若罔闻,灵魂出窍一般。
这不但是个温暖的下午,还是个生机勃勃的下午。春风轻抚着人的肌肤,江边儿的青草开始抽着嫩芽,似乎还有些野花也迫不及待的绽放了,花香混杂着泥土的清香直冲进人的口鼻,多少感性点儿的人都应该感受到这勃勃的生机。作为诗人的冯朦胧,更应该感受得到。但他今天,却完全感受不到。
因为,他和陈白鸽两个人站在了一堆黄土前。那堆黄土上,没有抽着嫩芽的青草,更没有提前绽放的野花。除了黄土,还是黄土。这堆黄土下,埋葬的就是东霸天,一代枭雄东霸天,曾经在江湖上只手遮天的东霸天。
长时间的沉默过后,俩人开始了简短的对话。
“嫂子,今天找你来,是想问你两件事儿。”
“恩,你说吧。”
“我哥到底怎么死的。”
“被杨五杀的。”
“杨五怎么能杀得了我哥?!”
“你哥哥前几天手不好,只有一只手能用。胡司令说你哥被杨五摁住了一只胳膊,然后……”
“当时只有胡司令在场吗?他当时在做什么?”
“他说就是一瞬间发生的事儿,你哥跳下自行车,他刚把自行车停稳,再赶过去的时候,全结束了……”
“嫂子,你觉得胡司令这个人怎么样?”
“嗯,还好吧,你哥说什么他听什么。”
“还有另外一件事儿。嫂子,孩子你准备怎么办?”
“生下来!”陈白鸽斩钉截铁。
冯朦胧噗通一声给陈白鸽跪了下来,眼泪夺眶而出:“嫂子,这是我哥的骨血,你一定要生下来。生下来,我养!”
陈白鸽面无表情,没有去扶冯朦胧,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欠他的。”
说完,陈白鸽摘下一朵含苞待放黄色小野花,轻轻的插在了坟头上。把花插好,陈白鸽走了。留下了一个穿着白底蓝花衬衣、灰色裤子、系着两个大辫子的行尸走肉般的背影。
她就是像是那朵插在坟头上的黄色小野花,注定会过早凋谢,注定会为人所遗忘。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曾陪伴东霸天走过一段。
冯朦胧趴在黄土堆上抽搐着哭,反复说着同一句话:“哥,你有后了……”
晚上,回到家中。冯朦胧看到了他父母那两双空洞的眼。这两双眼,不再是以往的那两双充满睿智、慈爱的眼,而是两双呆滞、干涸、空洞的眼。
父子此时相见,没有老泪纵横,没有谆谆教诲,没有语重心长,只有简单至极的几句话。
“二子,爸妈都老了,再也经不起折腾了。你,别走你哥的老路。”
“白鸽说要把孩子生下来,你要多照顾。白鸽这孩子不错,虽然以前做过些傻事。”
“以后咱们家,就得靠你了。”
“我知道你对你哥感情深,但是破案有公安,你要相信公安的办案能力,那个叫杨五的,早晚恶有恶报。”
“你哥真不是个坏人,他是个好孩子,要不是我们当年进牛棚……他是个好孩子……”
说到这里,一家三口全落泪了,再也没有人说话,全是轻声的抽泣声。
第二天清晨,天还擦黑呢,街上就多了个奇怪的青年。他穿着干干净净的藏青色的裤子和雪白的上衣,骑着一辆飞鸽自行车,奔走于大街小巷之间,边蹬车边向街边儿的墙上张望,而且见到公共厕所就进。他没别的目的。就是要擦掉所有大街小巷和公共厕所上关于陈白鸽的裸画。这些裸画,刺痛着冯朦胧的眼睛,也刺痛着冯朦胧的心。
这兄弟俩心有灵犀。根本就没人敢告诉冯朦胧,他的哥哥临死前最大的愿望,就是用自己最干净的鲜血去擦掉杨五用最龌龊的粉笔画出的那具陈白鸽的裸体。
冯朦胧知道,如果他哥哥活在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容忍的,一定就是这些裸画。
一整天的时间,冯朦胧一直在干这件事儿,等回到家中已经是晚上了。出乎冯朦胧意料的是,妈妈居然做了很丰盛的晚餐。这样的晚餐,似乎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吃过了。
“二子,这些你端着,给你嫂子送去。”
“她搬回隔壁来了?”
“恩。”
“你为什么不去送?”
“还是你送,比较合适。”
冯朦胧端着两盘菜,站在了自己家的花墙上。他站在花墙上以后,刚刚比院墙能高出一个头。
“嫂子!嫂子!白鸽!”冯朦胧开始朝墙那边的陈白鸽家里喊。
“什么事儿啊?!”
“我妈说看你们家烟囱没冒烟,肯定没做饭。让我给你送饭来了!”
“那……”
“快出来,端!”
陈白鸽虽然身体有些不方便,但是毕竟年纪小,也站到了自家花墙上,伸手接过了两盘菜。“替我谢谢阿姨啊。”
“恩,你等着,还有饭。”
冯朦胧很快又端过了饭:“我妈说了,以后你来我们家吃。”
“这……不太合适吧。”
“来吧!咱们都是一家人。”
“恩,以后再说吧!”陈白鸽端过了饭,下了花墙。
看着陈白鸽的背影和磨得光秃秃的院墙,冯朦胧险些又落下泪来。这光秃秃的院墙,正是自己兄弟俩跟陈家兄妹俩在过去20几年中翻来翻去磨出来的。可如今,自己的哥哥已经不在人世,陈家的哥哥也是杀人逃亡在外。
陈白鸽比谁都苦,东霸天死后,她根本连家门都不敢出。谁能知道出去以后,别人会对她怎么指指点点?陈白鸽不敢想。
墙里墙外这两个家,如今,都已支离破碎。做为这两家中唯一的一个年轻男人,冯朦胧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从那天起,冯家天天都是好菜好饭,而冯朦胧每天都给陈白鸽送饭,陈白鸽从不拒绝冯朦胧送饭,但从来都拒绝去冯家吃饭。其实陈白鸽也知道,隔壁这一家三口,已经是她在这世上最亲的亲人了,虽然他们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她肚子里还没出世的孩子,却和隔壁的这一家都有着血缘关系。有时候,冯朦胧的妈妈也去陈白鸽那嘘寒问暖,陈白鸽也是从来都以礼相待,一口一个“阿姨”的叫着,从来都没叫过妈。和东霸天结婚几个月,陈白鸽别的没学会,倒是把东霸天那倔劲儿学了个像模像样。而且,还反过来用到了他爸妈这。
大家也都无奈,但是想重新修好关系,却又是谈何容易。
在接下去的几天里,冯朦胧一直想找胡司令好好问问哥哥究竟是怎么死的,可每次去胡司令家时都发现胡司令家锁着大门。冯朦胧有工作,只能在晚上去找胡司令,可总找不到,冯朦胧有点急,有个礼拜六,冯朦胧干脆在胡司令家门口守了整整一夜,可胡司令还是不见踪影。
冯朦胧本来就跟胡司令等人接触不多,不知道他们每天在忙些什么。直到后来才知道,原来,把他哥哥东霸天安葬以后,胡司令等人又重操旧业,又去乡下放鸽子了。
当年东霸天手下这群人,多数都是胡司令以前的小弟。东霸天一死,这些兄弟自然就开始跟着胡司令混。尽管胡司令远没有东霸天的霸气和名头,可是毕竟胡司令也是江湖上的一号人物,跟着他混,这些小兄弟也是心甘情愿。起码,胡司令不像东霸天那样精神病。以前跟东霸天混的时候,东霸天有一点不开心张口就骂,伸脚就踹。胡司令的确是比东霸天窝囊点儿,可起码胡司令这人“宽厚”啊!
这世界上,谁都不知道,真正杀死东霸天的人,并不是杨五,而是这个“宽厚”的胡司令。当然,除了杨五。
冯朦胧更是想象不到,那个在他哥哥面前像是一条哈巴狗一样的胡司令,居然是杀死他哥哥的真正凶手。